⑴ 縣級國土局有哪些部門
縣級國土局有如下部門:
(一)辦公機構
辦公室(加掛政策法規股牌子)
人事教育股(加掛紀檢室牌子)
建設用地股(加掛統一征地辦公室牌子)
(二)下屬事業單位
土地規劃耕地保護地籍管理室(已設,加掛測繪室的牌子)
土地利用與市場管理室(已設)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已設)
地質礦產管理所(已設)
(三)中介服務機構
互助縣土地估價事務所(已設)
互助縣土地經營中心(已設)
(四)國土資源中心管理所
根據國發[2004]12號文和東署辦[2005]10號文及我縣的實際,各鄉(鎮)設置的專職土地管理員,其人員、編制、經費從鄉(鎮)劃歸縣國土資源局,成立雙樹、檯子、五十、哈拉直溝、威遠鎮、五峰、加定等七個中心管理所。
(1)臨漳國土資源局在哪裡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責任。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領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
(二)承擔規范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承擔本縣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的執行、監督、檢查;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的合法權益;調查處理重大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三)承擔優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編制和組織實施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
組織編制縣級礦產資源、地質勘察、地質環境保護、礦山環境保護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預案,並承擔規劃的執行;參與報地區政府審批的涉及土地、礦產的相關規劃的審核。
(四)負責規范國土資源權屬管理。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承辦和調處重大權屬糾紛、土地確權,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管理,提供社會查詢服務。
(五)承擔全縣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監督、落實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承擔報地區、省政府、國務院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復墾和耕地開發的實施、監督工作。
(六)承擔及時准確提供全縣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制定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土地資源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開展地籍調查、登記和土地分等定級工作。
(七)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管理和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
擬訂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等管理辦法,建立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政府公示地價制度;會同農業部門監督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承擔報縣、地區及省政府審批的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的處置。
(八)承擔規范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規范和監管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采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范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和行為,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九)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依法管理全縣礦業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采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實施礦業權設置方案。
(十)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地質災害等國土資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指導、實施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十一)依法徵收國土資源收益,規范、監督資金使用,依法組織土地、礦產資源專項收入的征管。
(十二)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組織制定、實施全縣國土資源科技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較大科技專項,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三)負責全縣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對新增建設用地、存量建設用地的界址確認、面積測算、宗地圖繪制等;負責全縣基礎測繪成果資料的收集和管理,組織實施測繪成果的社會化服務以及測繪資料年檢上報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⑵ 臨漳圈地
此處僅提供2006年的圈地事件,之前的雖然也有很多,但均不提。
2006年2月份,臨漳縣政府以招商引資的名義,把城關鎮三個村(王明寨,東前坊表,西前村)共計1100畝的基本農田劃為工業園區。縣里派鎮里的幹部,輪番恐嚇村民,強迫村民在租地協議上簽了字。2月,縣里開始動員鎮和村,3月上旬開始圈地,3月底,圈地宣告完成 。 同月,把500畝土地非法出賣給一些企業和個人,並大肆瘋狂破壞耕地和建設工業園區。
從2006年4月份起,在那塊地上修建了3條南北長1.5公里,一條東西長2公里余的水泥路。
事件發生後,部分農民到縣法院上訴他們的這一違法行為,但是,法院以「土地問題涉及社會安定」為由,拒絕受理這一案件。縣檢查院,縣國土資源局,也拒不接受這個案件的上訴和投訴。
事發之後,省國土廳不但沒有糾正臨漳縣的錯誤,而且,為他們的錯誤開脫罪責。2007年,省國土廳分兩次,將這片68.66公頃(計1029.9畝)基本農田全部調整為建設用地。第一次,是2007年4月,省國土廳下發「冀國土資函[2007]435號」,將城關鎮東前坊表村西,人民路南的28.66公頃,調整為建設用地。第二次是2007年6月,省國土廳下發「冀國土資函[2007]664號,將東前坊表村西,人民路南的40公頃,調整為建設用地。至此,這片本來是違法圈佔的的基本農田,被省廳以文件的形式合法化。使臨漳官員一片歡呼,也使臨漳土地遭到空前的洗劫。
由於省廳的行為,使臨漳縣政府有持無恐,開始了瘋狂的毀地建設行為。目前已經建成了縣消防隊駐地和紡織廠等一些大型工地,還有兩個佔地200畝的啤酒廠項目正在建設中。。。。。。。
在整個事件中,河北省國土廳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在臨漳縣違法之後又包庇它們,難道省國土廳不知道以租代征是違法的嗎?既然是違法的,為什麼不處理他們?為什麼不把以租代征的非法合同廢除?為什麼不責令他們拆除違法建築?為什麼在他們錯誤的基礎上再次犯錯?為他們開脫罪責,而且還將他們的行為合法化呢?
雖然臨漳人民不斷的前仆後繼的上訪,到國家信紡局和國土部反映省國土廳這一助紂為虐的違法行為,但是,由於中國太大,當地政府對於上紡者一貫的非法拘役,中央有關部門並沒有重視這個發生了偏僻之地的案件。更遑論將違法分子移送司法部門了,因此也使臨漳圈地毀地運動更加瘋狂。這充分說明了社會轉型期中國的混亂狀態,證明了中國民意反饋系統的徹底癱瘓,證明了當局的無能和虛偽!證明了當局和CCTV的無恥謊言!
臨漳圈地事件,雖然發生在一個偏遠的縣,但是,其造成的影響之惡劣,已經遠遠超出了事件本身的意義。事件的導演者無一受到處罰,反而皆得升遷。而上紡這件事的人多遭打擊。這件事發生後,當地許多農民退出黨組織。黨的威信因此而一降再降。法院和檢察部門被當做最無恥的人,所有的官員被人們排在禽獸之列,人們對中國的統領者已經徹底失望,在人們的心目中彼已經變成靠無恥威脅與哄騙而存的組織。導演者原縣長和縣委書記成為臨漳人民心目中的千古罪人,將被人民釘在恥辱柱上而萬劫不復!
⑶ 我現在在國土資源局上班,馬上要成立不動產登記局,我應該到哪
其實差不多,都是一個領導
⑷ 臨漳縣土地管理局的電話是多少
摘要基本信息基本內容微信文章新聞態 臨漳縣土資源局副局更義項 陳太平男19605月籍貫河北省臨漳縣漢族共黨員19825月參加工作專歷現任臨漳縣土資源局副局、黨委委員 快速導航 微信文章 基本信息 文名 :陳太平 籍 : 期 :19605月 職 業 :臨漳縣土資源局副局 基本內容 陳太平男19605月籍貫河北省臨漳縣漢族共黨員19825月參加工作專歷現任臨漳縣土資源局副局、黨委委員 簡介: 陳太平男漢族19605月於河北省 臨漳縣共黨員專歷 19825月參加工作歷任縣農業局技術員縣政府辦公室秘書科科三 皇廟鄉政府鄉 19961月任臨漳縣土管理局副局(黨支部員) 20028月任臨漳縣土資源局副局(黨委員) 20112月任臨漳縣土資源局副局(科)、黨委委員
⑸ 國土資源局有什麼部門
內設機構
1.原國土資源部
辦公廳
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
政策法規司
調控和監測司
規劃司
財務司
耕地保護司
地籍管理司(不動產登記局)土地利用管理司
地質勘查司(礦產勘查辦公室)
礦產開發管理司
礦產資源儲量司
地質環境司(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
執法監察局
科技與國際合作司
人事司
機關黨委
離退休幹部局
2.原國家海洋局
戰略規劃與經濟司
政策法制與島嶼權益司
海域綜合管理司
預報減災司
科學技術司
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
3.原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國土測繪司
法規與行業管理司
地理信息與地圖司(測繪成果管理司)
科技與國際合作司
4.國家土地督察局
北京局
上海局
沈陽局
南京局
濟南局
廣州局
武漢局
成都局
西安局
5.中國地質調查局
(5)臨漳國土資源局在哪裡擴展閱讀:
1.職責:
負責規范國土資源權屬管理。承擔全國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承擔及時准確提供全國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承擔規范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礦產資源儲量。承擔地質環境保護的責任。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
依法徵收資源收益,規范、監督資金使用,擬訂土地、礦產資源參與經濟調控的政策措施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2.自然資源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一條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自然資源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為正部級,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
第三條自然資源部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參考資料: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⑹ 臨漳土地違法問題
此處僅提供2006年的政府非法賣地事件,之前的雖然也有很多,但均不提。因為在這之前也有很多土地 違法 問題,但沒有2006年的賣地風潮來的瘋狂,肆無忌憚和面積廣、點面多。
2006年2月份,臨漳縣政府以招商引資的名義,把城關鎮三個村(王明寨,東前坊表,西前村)共計1100畝的基本農田劃為工業園區。縣里派鎮里的幹部,輪番恐嚇村民,強迫村民在租地協議上簽了字。2月,縣里開始動員鎮和村,3月上旬開始圈地,3月底,圈地宣告完成 。 同月,把500畝土地非法出賣給一些企業和個人,並大肆瘋狂破壞耕地和建設工業園區。
從2006年4月份起,在那塊地上修建了3條南北長1.5公里,一條東西長2公里余的水泥路。
事件發生後,部分農民到縣法院上訴他們的這一違法行為,但是,法院以「土地問題涉及社會安定」為由,拒絕受理這一案件。縣檢查院,縣國土資源局,也拒不接受這個案件的上訴和投訴。
事發之後,省國土廳不但沒有糾正臨漳縣的錯誤,而且,為他們的錯誤開脫罪責。
此事拖到2007年,終於有了結果。但是,這個處理結果使農民心寒。
河北省臨漳縣違法圈地千餘畝的事件,在被《農村工作通訊》07年第7期披露後,臨漳縣的官員驚慌失措。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來自保。
在農民們不斷上訪的壓力下,河北省才不得不對這一事件做出了處理,但是,這個處理極為敷衍:對於負主要責任的縣長,縣委書記等人,沒有給予任何處罰,只是給了鎮黨委書記李某一個輕飄飄的黨內警告處分。而且,這個黨內警告,還沒有記錄到李某的檔案里去,也就是說,是對外的一個說法而已,是欺騙民眾的謊言。但是,臨漳縣以此為依據,對外謊稱已經解決了這個問題。
根據《土地法》,如此情節嚴重的案件,已經觸犯了《刑法》,應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而河北省國土廳,卻沒有對任何一個人追究法律責任。對這次事件的主要責任人:縣長暴長青、縣委書記胡夢齡,沒有給予任何處罰。這顯然是為犯罪分子開脫,是包庇犯罪、縱容犯罪,是嚴重的瀆職和失職行為。河北省對這次百日大行動里查處的九起土地違法案件,均採取了「避重就輕,處罰不涉及主要責任人」等手段,使九起案件的主要責任人均獲開脫。這證明:河北省國土廳,與下屬部門有利益瓜葛,河北國土廳的做法是瀆職,是失職,是違法!我們強烈要求徹查河北省國土廳的枉法行為。
這個所謂的處理,完全是一個名義上的處理,絲毫沒有觸即問題的實質:
(1):已經建好的工廠企業等違法建築沒有拆除。
(2):工業園區上建設的四條水泥路沒有拆除。
(3):違法合同沒有作廢,土地仍然在被官府變賣,農民仍然沒有耕種土地的權利。土地的所有權仍在縣政府手中。
(4):非法建設仍在繼續,絲毫沒有停止的跡象。
(5):對違法刑法和土地法的主要人員沒有任何處理。僅對次要責任人處以『黨內嚴重警告』這一不疼不癢的所謂處理,而且,這個處分還沒有記錄到檔案里,是虛假的處理結果。這是嚴重不符合法律的枉法。
(6):新上任的新一屆縣委書記和縣長,不但沒有糾正錯誤,而且,在原來人錯誤的基礎上,為自己的利益考慮,進一步的擴大錯誤,使這1100畝土地完全被毀,所以,我們要求追究新一任縣委領導班子的刑事責任。
根據臨漳縣國土局信訪辦的說法:2007年,省國土廳分兩次,已經將這片68.66公頃(計1029.9畝)基本農田全部調整為建設用地。第一次,是2007年4月,省國土廳下發「冀國土資函[2007]435號」,將城關鎮東前坊表村西,人民路南的28.66公頃,調整為建設用地。第二次是2007年6月,省國土廳下發「冀國土資函[2007]664號,將東前坊表村西,人民路南的40公頃,調整為建設用地。------------事實證明,省廳的行為,是完全違規違法的。如果省廳鎮的象臨漳縣國土局所說的,那麼,省廳的做法有嚴重的問題,是助紂為虐,絕對有違法官員的違法操作,需要中央徹查此案件的貪官。
至此,這片本來是違法圈佔的的基本農田,被省廳以違規文件文件的形式合法化。使臨漳官員一片歡呼,也使臨漳土地遭到空前的洗劫。
由於省廳的違規行為,使臨漳縣政府有持無恐,開始了瘋狂的毀地建設行為。目前已經建成了縣消防隊駐地和紡織廠等一些大型工地,還有兩個佔地200畝的啤酒廠項目正在建設中。。。。。。。
種種事實表明:這個處理結果,完全是在包庇臨漳的涉案官員,是一個虛假的處理結果,沒有對違法官員造成任何實質處罰,沒有對官員構成絲毫威懾力,相反,還助長了臨漳縣進一步毀地賣地的囂張氣焰。我們有理由相信,在這一特大案件背後,有市級甚至省級官員的撐腰,是一起典型的官員串通犯罪的典型,否則不可能無人 過問、無人去管。也不可能這么多的上訪人遭到打擊報復且毫無效果。我們懇請中央徹查這一案件,否則將成為地方安定的隱患,給黨和政府的形象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嚴重影響人民對於政府的信任和期望,會給我黨造成嚴重的政治損失。千里之堤,潰於蟻穴。不要因為是一個小小的臨漳縣無關緊要,正是這一個個縣的腐敗,給我黨政權以極大的破壞,給人民的信任以嚴重傷害。所以,我們黨必須象四川徹查黑社會一樣,徹查臨漳以及該縣周邊的幾個縣的土地問題。
在整個事件中,河北省國土廳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在臨漳縣違法之後又包庇它們,難道省國土廳不知道以租代征是違法的嗎?既然是違法的,為什麼不處理他們?為什麼不把以租代征的非法合同廢除?為什麼不責令他們拆除違法建築?為什麼在他們錯誤的基礎上再次犯錯?為他們開脫罪責,而且還將他們的行為合法化呢?
雖然臨漳人民不斷的前仆後繼的上訪,到國家信紡局和國土部反映省國土廳這一助紂為虐的違法行為,但是,由於中國太大,當地政府對於上紡者一貫的非法拘役,中央有關部門並沒有重視這個發生了偏僻之地的案件。更遑論將違法分子移送司法部門了,因此也使臨漳圈地毀地運動更加瘋狂。這充分說明了社會轉型期中國的混亂狀態,證明了中國民意反饋系統的徹底癱瘓,證明了當局的無能和虛偽!證明了當局和CCTV的無恥謊言!
由於河北省國土廳的包庇和袒護,由於臨漳縣新舊領導班子的貪婪和違法,肆無忌憚。頂風做案。臨漳縣竟然在案件『查處』幾天之後,再次在工業園區上建設『縣消防隊駐地』等項目,並公然在縣電視台上發布地塊招商引資信息,可謂是瘋狂至極!由於這個事件,縣官的 賣地熱潮空前高漲,沿臨漳縣幾大公路線查看,你會發現星羅棋布的違法佔地建築,如雨後春筍一般。土地違法在該縣已經象垃圾場的蒼蠅一樣,觸目皆是。發財的是官員們,而絕望的,卻是我們這些靠土地吃飯的、手無寸鐵的老百姓。
目前的最新情況是:這1100畝土地,已經完全被蠶食。所有土地均已經公開招標售出,並均已開工建設。縣消防隊駐地、啤酒廠、紡織廠等工地早已建成完工投入使用。還有和這1100畝土地一起圈佔的該鎮西南角村、東煙寨村的數百畝土地,均已經成為房地產開發商的樓盤。從該縣的縣官,到市裡的官員,再到省里的官員,無不享受著非法賣地給他們帶來的滾滾利益,而被坑害的,被打壓的,永遠是我們這群小民。在開工建設之初,對於農民的抗議和反對,臨漳政府皆採取了用黑社會人員和警察共同鎮壓打擊的手段,使得人們無力對抗這一官府撐腰的犯罪行為,敢怒不敢言。
臨漳圈地事件,雖然發生在一個偏遠的縣,但是,其造成的影響之惡劣,已經遠遠超出了事件本身的意義。事件的導演者無一受到處罰,反而皆得升遷。而上紡這件事的人多遭打擊。這件事發生後,當地許多農民退出黨組織。黨的威信因此而一降再降。法院和檢察部門被當做最無恥的人,所有的官員被人們排在禽獸之列,人們對中國的統領者已經徹底失望,在人們的心目中彼已經變成靠無恥威脅與哄騙而存的組織。導演者原縣長和縣委書記成為臨漳人民心目中的千古罪人,將被人民釘在恥辱柱上而萬劫不復!
在中國,所謂集體財產,也就意味,誰當上集體的領導,就是他的財產。比如:集體的領導(村長)被他的上司脅迫共同犯罪,也就意味著,集體財產變為集體領導者之上司(縣貪官或省貪官)的私產。------這是一個十分不公的制度,吃人的制度,史上最荒謬的制度。雖然我們不能阻止這個制度,但我們可以反應這個制度所帶來的無數黑暗的案例,我們可以提醒那些制度的制定者:你們不能再如此荒謬了!
不要以為我們地大物博。其實我們可以供耕種的土地,已經少到岌岌可危。世界糧食日宣傳畫報上的飢民的悲慘狀況,並不是只會發生在非洲。如果我們這樣任由瘋狂的官員蠶食土地,那麼,中華民族離飢餓不遙遠了。然而利令智昏的官員們,是無暇顧及這一重大的 問題的。官員們在撈取了 足夠的利益和政績之後,會揚長而去。而留給老百姓的,卻是無盡的問題甚至災難。從這個意義上說:賣地官員是最沒有人心的。對於財富的不擇手段的攫取,已經使地方官員喪心病狂。。。。。。今日官員的胡作非為,將會給明天的中國造成深重的災難。作為中國人的一員,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責任揭露官員和地方政府的醜陋嘴臉,用我們的嘴和筆,用我們的行動,阻止喪心病狂的地方官員的賣地沖動,保護我們自己以及子孫後代的未來,要靠我們自己!
⑺ 請問國土局是屬於那個部門管的
1、各級地方政府國土局歸市政府管轄。
2、中央政府的國土局已改名為國土資源局,是國務院組成部門。
以濟南市為例:
濟南市國土資源局,是濟南市政府工作部門。該局是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濟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魯廳字〔2009〕50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濟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濟發〔2009〕17號)設立的。
(7)臨漳國土資源局在哪裡擴展閱讀
國土局的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
組織擬訂國土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國家宏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並擬訂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編制並組織實施國土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領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
(二)承擔規范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
起草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監督實施,制定地質環境保護的政策、規章,制定國土資源調查評價技術規程,擬訂國土資源開發利用標准。指導地方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工作,調查處理國土資源重大違法案件。
(三)承擔優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
編制和組織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計劃。指導和審核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組織編制礦產資源、海洋資源、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其他有關的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規劃執行情況。
參與報國務院審批的涉及土地、礦產的相關規劃的審核。
⑻ 中國國土資源局地址
國家海洋局
地址:北京市
復興門外大街1號
在復興門橋的西北角,往東一站地就是西單地區,商場無數呀(百盛、中友、西單、大悅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