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區域經濟政策如何優化區域資源配置
嘿嘿,我也在寫這類型的論文。。。
Ⅱ 財政如何促進資源優化配置
我國財政職能:資源配置、收入分配、經濟調控、監督管理。
優化資源配置:通過對資源配置結構的不斷優化組合,使有限的資源充分發揮作用。具體地說,主要通過資產結構調整,促使最佳產業結構、產品結構、技術結構、地區結合和企業組織結構形成,以科學合理地運用經濟手段或組織方式使資源能夠充分利用。
資源配置的方式:從機制角度:計劃配置和市場配置 從市場主體:企業配置、個人配置、信用配置、財政配置。
現階段,我國採取市場經濟體制,市場配置是主導配置手段,市場配置起基礎性作用,計劃機制起調節性作用。
政府運用財政手段進行資源分配成為資源配置的有效補充方式。
財政資源配置職能就是通過財政收支活動,安排調整部分社會資源,彌補市場配置缺陷,促進社會資源優化配置。財政不僅直接影響部分資源配置,而且通過部分的資源分配影響全社會的資源配置。
1.各國政府通常採用一些指標(如失業率、經濟增長率)或若干指標組成的「景氣指數」來表示資源配置的效率。我國當前主要採用GDP增長率指標(該指標的缺陷是GDP增長有可能不會帶來居民福利和社會福利的提高。)
2.實現本職能的主要手段:
① 確定社會公共需要的基本范圍;
② 確定財政收支佔GDP的合理比例;
③ 優化財政支出結構、保證重點支出,壓縮一般支出;
④ 合理安排政府投資的規模和結構,保證國家重點建設;
⑤ 通過政府投資、稅收政策和財政補貼等手段,帶動和促進民間投資、吸引外資和對外貿易;
⑥ 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本身的效率。
Ⅲ 稅收優惠政策怎樣優化了資源配置
《關於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讀 1.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重大意義。
全面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有利於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促進形成全國統一的市場體系,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有利於落實國家宏觀經濟政策,
Ⅳ 如何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開展稅務籌劃
如何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開展稅務籌劃
稅務籌劃指的是什麼
稅務籌劃,是指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的獲得“節稅”的稅收利益。它是稅務代理機構可從事的不具有鑒證性能的業務內容之一。稅務籌劃是由應為TaxPlanning意譯而來的。從字面理解也可以稱之為“稅收籌劃”、“稅收計劃”,但是由於我國將稅務部門對於稅收徵收任務的安排叫做“稅收計劃”,為之避免與之混淆,在從國外文獻中引進這一術語之初,將其譯為“稅收籌劃”、“納稅籌劃”、“稅務籌劃”,一體現稅收籌劃所具有的實現策劃安排的特點。
企業稅務籌劃方法: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開展稅務籌劃,選擇投資地區與行業
開展稅務籌劃的一個重要條件就是投資於不同的地區和不同的行業以享受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目前,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形成了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兼顧社會進步的新的稅收優惠格局。區域稅收優惠只保留了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其它區域優惠政策已取消。產業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體現在:促進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鼓勵基礎設施建設,鼓勵農業發展及環境保護與節能等方面。因此,企業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開展稅務籌劃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低稅率及減計收入優惠政策。低稅率及減計收入優惠政策主要包括: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實行20%的優惠稅率;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的收入總額減計10%。稅法對小型微利企業在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等方面進行了界定。
2.產業投資的稅收優惠。產業投資的稅收優惠主要包括: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所得稅;對農林牧漁業給予免稅;對國家重點扶持基礎設施投資享受三免三減半稅收優惠;對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從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中抵免。
3.就業安置的優惠政策。就業安置的優惠政策主要包括: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加計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員(如下崗、待業、專業人員等)就業支付的工資也給予一定的加計扣除。企業只要錄用下崗員工、殘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企業可以結合自身經營特點,分析哪些崗位適合安置國家鼓勵就業的人員,籌劃錄用上述人員與錄用一般人員在工薪成本、培訓成本、勞動生產率等方面的差異,在不影響企業效率的基礎上盡可能錄用可以享受優惠的特定人員。
注冊稅務管理籌劃師
注冊稅務管理籌劃師,是由知名、權威的香港金融理財管理協會前身是英國金融理財管理協會香港分會在2005年開發和推廣的,此證書最大優勢在於國際化,由於稅務具有比較強的地域性,所以國內很多相關證書著眼點只在本土稅務,而CTMP以理論為經,實用為緯,其著眼點不僅在本土稅務,還在香港及海外主要經濟體稅務方面提供更多的培訓和考試內容,所以獲得該項國際專業資格認證證書將幫助您在財稅管理方面的職業發展中快人一步。
稅收籌劃方案設計:一般性合並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第四條規定,企業合並,當事各方應按下列規定處理:
1.合並企業應按公允價值確定接受被合並企業各項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
2.被合並企業及其股東都應按清算進行所得稅處理。
3.被合並企業的虧損不得在合並企業結轉彌補。
B研究院若實施一般性合並,A公司資產、負債賬面價值幾乎等同於公允價值,無評估增值可能,A公司資產近5年未彌補虧損500萬元不能在B研究院未來所得中得到彌補。合並後A公司其他應付款下B研究院的往來借款,與B研究院其他應收款下A公司的借款對沖,B研究院滾存未分配利潤合並後減少1650萬元。該方案下,B研究院因一般性合並,投資A公司的虧損未獲得稅收彌補。
Ⅳ 談談怎樣投資改革,優化資源配置
如何理解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統籌區域發展和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大意義?
經濟發展方式,關系我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大局,是是否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評判的標准之一。
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出路,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化資源配置方式,打造合格的市場主體,推進科技創新市場化,創造有利於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政策環境,從而在市場競爭中,實現經濟增長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質資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進步、勞動者素質提高、管理創新轉變。當前及今後一段時期,要從以下五個方面著力推進:
(1)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優化資源配置。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這是實現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基本前提。一是加快政府投資體制改革。二是進一步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
(2)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打造合格的市場主體。
(3)推進科技體制改革,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基本動力。
(4)加強環境資源制度建設,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大力推進節能減排,加強節能環保,構建能源資源等 生產要素投入的約束機制,這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基本條件。
(5)深化財稅、金融體制改革,提供製度與政策環境。優化財稅等政策設計與制度安排,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供優良的政策環境。
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還要要走"優質,高效,高產"的新型農業道路,發展生態安全農業.努力做到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發展是第一要義,同時做到統籌兼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還要做到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三者的統籌兼顧.在優化農村產業結構,保證農業生產的前提下,積極發展第三產業,合理調節資源配置,充分利用國家的惠農政策.走集約化經營道路,提高資源利用率,努力做到可持續發展.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具有重大的意義:
①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遏制城鄉差距拉大趨勢,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戰略的一個重要舉措。
②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擴大農村市場需求,消化富餘的工業生產能力的根本出路。
③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統籌城鄉發展,構建新型的城鄉關系的一個實際步驟。
④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也是我們黨執政為民和代表最大多數人利益的集中體現。
統籌區域發展也具有重大的意義:
所謂統籌區域發展,就是中央政府從區域經濟發展全局的高度,運用宏觀調控手段將不斷擴大的區域差距重新回歸到民眾能夠普遍接受的范圍,從而逐步實現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目標的動態努力過程。
①統籌區域發展是抑制區域經濟差距負面效應的需要。
②統籌區域發展是聯動解決各類區域存在和潛在的各種區域病的需要。
③統籌區域發展是謹慎渡過「矛盾突顯期」的需要。
抓好資源節約工作:
一要綜合運用各種手段,特別是價格、稅收等經濟手段,促進節約使用和合理利用資源。
二要抓緊制定和完善各行業節能、節水、節地、節材標准,推進節能降耗重點項目建設,促進土地集約利用。鼓勵發展節能降耗產品和節能省地型建築。
三要大力推動以節能降耗為重點的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加快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耗材的工藝、設備和產品。
四要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在重點行業、產業園區、城市和農村實施一批循環經濟試點。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和再生資源回收的稅收優惠政策,推進廢物綜合利用和廢舊資源回收利用。
五要全面加強管理,把節能降耗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統計、評價考核體系,建立信息發布制度。
六要在全社會廣泛持久地開展資源節約活動,使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深入人心,蔚成風氣。
要加快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加強對水源、土地、森林、草原、海洋等自然資源的生態保護。重點搞好「三河三湖」(淮河海河遼河、太湖巢湖滇池)、南水北調水源及沿線、三峽庫區、松花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大力推行清潔生產,加強工業廢水治理工程建設。抓好大氣污染防治和重點城市污水處理、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綜合防治農業面源污染和畜禽養殖污染。繼續實施自然生態保護工程。強化環境和生態保護執法檢查,健全環境保護的監測體系、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
Ⅵ 企業如何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籌劃
不管是中小企業還是大企業,都會面臨企業稅負壓力大的問題,那麼企業應該如何進行稅收籌劃,減輕企業稅負壓力呢?
根據小編多年稅收籌劃經驗,推薦企業選擇總部經濟招商模式進行稅收籌劃,不僅合理合法合規,而且受園區地方政府支持,為企業減輕稅負壓力。
3.稅收返還及時,當月納稅,當月返還。
4.納稅大戶,一事一議,具體返還比例根據企業實際納稅額而調整。
二、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徵收
企業於我司合作園區注冊辦理個人獨資企業,就能申請核定徵收。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核定後個稅0.5%-2.1%,綜合稅率僅3.16%。
以上稅收優惠政策適用於技術服務、軟體開發、規劃設計、企業營銷策劃、服務行業、建築行業、商貿行業、企業管理咨詢等。
企業於稅收優惠園區辦理入駐,不用企業親自跑流程,全程都由我司專業人員代辦。正常情況下,一周左右就可以出執照,我司提供一站式後期服務。
Ⅶ 如何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
無論是外商投資企業、民營企業還是上市公司,對於股東來說,投資決策都必須考慮稅收政策因素對投資回報的影響。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可以合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為企業謀取更大的經濟利益。本文簡要介紹一些稅收優惠政策。
注冊地點的選擇
我國制定了一系列的不同地區稅負存在差別的稅收優惠政策。投資者在選擇企業的注冊地點的時候,可以利用國家對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貧困地區、保稅區、經濟特區的稅收優惠政策,節省大量的稅金支出。比如,我國的涉外稅收優惠政策採取了分地區、有重點、多層次的做法,具體內容包括:
1. 減按15%的稅率征稅,其范圍包括:
(1)設在經濟特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在經濟特區設立機構、場所從事生產、經營的外國企業。
(2)設在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
(3)設在沿海經濟開放區和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城市的老市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屬於技術密集、知識密集型項目,或者外商投資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回收投資時間長的項目,或者屬於能源、交通、港口建設項目。
(4)從事港口碼頭建設的外商投資企業。
(5)在經濟特區和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地區設立的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等金融機構,外國投資者投入資本或分行由總行撥入營運資金超過1000萬美元,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
(6)以上海浦東新區設立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從事機場、港口、鐵路、公路、電站等能源、交通建設項目的外商投資企業。
(7)在國務院確定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設立的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在北京市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設立的被認定為新技術企業的外商投資企業。
(8)在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地區設立的從事國家鼓勵項目的外商投資企業。
2. 征稅范圍
減按24%的稅率征稅,其范圍包括: 設在沿海經濟開放區和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城市的老市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
投資單位組織形式的選擇
一般來說,在企業的創立初期,發生虧損的可能性較大。採用分公司的形式可以把分支機構的損失轉嫁到總公司,進而減輕總公司的稅收負擔。而當投資的企業進入常規運行的軌道之後,則可採用設立子公司的形式來享受當地政府提供的稅收優惠政策。
當然,也要警惕那些非正常流動的企業。企業非正常流動主要有以下4種類型:
1.脫殼分離型
這類企業「東邊壘窩,西邊注冊;南邊掛牌,北邊生產銷售」。有些企業只是在某個園區或經濟開發區登個記、掛個牌,實際生產經營地未變。有的在同一住所登記注冊幾家甚至十幾家公司。
2.總分機構「倒置型」
有些企業原總機構在某城區,為享受優惠政策,將總機構辦公住所遷移到某經濟開發區,而在原地設立分支機構,造成主體稅收轉移或稅收級次變更。
3.「全脫型」
由於各區對企業的優惠政策不一,出現了「哪裡政策寬松、企業就往哪裡遷」的現象。這類企業新注冊地與經營地雖然是一致的,但並非實際生產經營的需要而遷址,純粹是為了享受優惠政策免繳、少繳稅收和各項基金。個別企業這里享受完了優惠政策,又搬遷新址繼續享受優惠政策。
4.「游動無照經營型」
少數企業為脫離工商、稅務部門的屬地管理,借變更經營場所之名搞游動無照經營。
投資方向的選擇
隨著社會越來越注重環保型經濟的發展,環保產業和產品也會享受到稅收政策的優惠。企業可以利用這個機會來實現投資方向的調整,達到實現稅收籌劃的目的。比如深圳市對於高新技術產業就規定了以下稅收優惠政策:
1.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1)對新認定的生產性高新技術企業實行兩年免徵企業所得稅,8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的優惠。對現有的高新技術企業,除享受原有「二免六減半」的企業所得稅優惠外,增加兩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企業按規定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期滿後,當年出口產品產值達到當年產品產值70%以上,經稅務部門核實,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經認定的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5年免徵企業所得稅;之後3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3)高新技術企業引進高新技術經過消化、吸收的新項目投產後,不論該企業以前年度是否享受過所得稅減免優惠,經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稅務部門批准,該項目所獲利潤3年免徵企業所得稅。
(4)對從事高新技術產品開發的企業自行研製的技術成果轉讓及其技術成果轉讓過程中所發生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所得,年凈收入在50萬元以下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的部分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對科研單位,高等院校進行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培訓、技術服務所得,年凈收入在100萬元以下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2.營業稅的減免優惠
(1)經認定的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5年免徵營業稅;之後3年減半徵收營業稅。
(2)對從事高新技術產品開發企業和科研單位、高等院校技術成果轉讓,及其轉讓過程中所發生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3.房產稅、印花稅和個人所得稅的減免優惠
(1)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項目新建成或新購置的生產經營場所,自建成或購置之日起5年內免徵房產稅。
(2)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項目所簽訂的技術合同免徵印花稅。
(3)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項目獎勵和分配給員工的股份,凡再投入企業生產經營的,免徵個人所得稅。
此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2000〕198號),自2001年1月1日起,對下列貨物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的政策; ①利用煤炭開采過程中伴生的舍棄物油母頁岩生產加工的頁岩油及其他產品; ②在生產原料中摻有不少於30%的廢舊瀝青混凝土生產的再生瀝青混凝土;③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產的電力; ④在生產原料中摻有不少於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燒煤鍋爐的爐底渣(不包括高爐水渣)及其他廢渣生產的水泥。同時,自2001年1月1日起,對下列貨物實行按增值稅應納稅額減半徵收的政策:①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頁岩和風力生產的電力; ②部分新型牆體材料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