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礦產資源稅是什麼徵收標准又是怎樣的
礦產資源稅
國家對采礦權人徵收的稅收。是實施礦產資源有償開採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是針對自然資源的稅種。
礦產資源稅徵收標准
在資源稅開征的三十多年裡,我國已經把礦產資源基本納入資源稅費管理體系中,但征稅范圍偏窄,稅費重疊等問題長期沒有解決。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張天犁更坦言,大多數資源品目資源稅實行從量定額計征的做法,早就不適應市場的需求。原來按照總量定額徵收,比如一噸固定多少錢,現在全面推廣從價計征,按照企業銷售收入,規定比例稅率范圍,能夠在稅率和礦產品價格之間建立一個自動調節機制。
以鋁土礦為例,去年末受到國內氧化鋁價格跌入歷史低位的影響,國產礦石價格每噸下滑了近50元。如果按照資源稅從量計征原則,不論市場價格漲跌礦山都得負擔每噸20元左右的費用。這種情況,導致價格上漲時礦產被大量無序開發,價格下跌時企業又不堪重負。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通知要求,7月1日起,鐵礦、金礦、銅礦等21個列舉名稱的資源品目以及未列舉名稱的其他金屬礦都會納入從價計征范圍,稅率幅度范圍為1%到15%。各地可在此稅率幅度范圍,根據本地情況確定適用稅率。納入改革的礦產資源稅收入全部為地方財政收入。
礦產資源稅費改革
為適應市場變化,加快礦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11月29日,國土資源部會同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商務部共同發布《全國礦產資源規劃(2016-2020年)》。明確“十三五”時期礦產資源管理與礦業發展目標,及未來工作重點。
當前,我國能源資源需求增速放緩,但需求總量仍維持高位運行。國土部預計,到2020年,我國一次能源消費量約為50億噸標准煤,鐵礦石7.5億噸標礦,精煉銅1350萬噸,原鋁3500萬噸。受國際礦業市場影響,國內勘查投入趨於下行,增大了我國礦產資源安全供應風險。
另一方面,受世界經濟低迷、需求放緩、能源結構調整等因素影響,全球礦產品供應總體過剩,價格急劇下跌,礦業固定資產投資增速放緩。國內礦業企業普遍經營困難,煤炭、鋼鐵、水泥等行業產能過剩。同時,世界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迅猛發展,我國相關礦產資源產業發展層次低,資源保護力度有待加強。
B. 煤炭資源稅稅率是多少
煤炭資源稅是地方稅種,從價計征後條例規定的稅率是2%-10%,各省的稅率是不一樣的:
內蒙為9%,山西8%,寧夏6.5%,陝西6%,青海為6%,新疆為6%,雲南5.5%,貴州5%,山東4%,重慶3%。
甘肅、湖南、四川、廣西,均為2.5%。
黑龍江、吉林、遼寧、北京、河北、河南、江蘇、安徽、江西、福建、湖北,均為2%。
C. 資源稅稅率
資源稅稅率如下:
資源稅稅率表、資源稅征稅范圍原油、天然氣、煤炭、其它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這7類
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及減免
資源稅計稅依據
為應稅產品的課稅數量
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應納稅額=課稅數量單位稅額
資源稅的稅目稅額幅度表
稅目
稅額幅度
原油8-30元/噸
天然氣2-15元/千立方米
煤炭0.3-5元/噸或者立方米
其他非金屬礦原礦2-30元/噸
黑色金屬礦原礦0.4-30元/噸
有色金屬礦原礦10-60元/噸
鹽2-10元/噸
固體鹽
液體鹽
資源稅稅目、稅額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采本條例規定的礦產品或者生產鹽以下簡稱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資源稅。第二條 資源稅的稅目、稅額,依照本條例所附的《資源稅稅目稅額幅度表》及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執行。稅目、稅額幅度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第三條 納稅人具體適用的稅額,由財政部商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納稅人所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的資源狀況,在規定的稅額幅度內確定。第四條 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不同稅目應稅產品的,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目應稅產品的課稅數量;未分別核算或者不能准確提供不同稅目應稅產品的課稅數量的,從高適用稅額。第九條 納稅人銷售應稅產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自產自用應稅產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D. 重慶資源稅怎麼收的
資源稅按你開采銷售的應稅礦產品計算。各地稅率不一樣的。是個區間稅率,各地可以自己選擇。
E. 采礦業資源稅如何繳納
采礦業資源稅可以依據如下4種情況繳納稅款。
(1)企業銷售應稅產品應納資源稅的賬務處理
在會計核算上,企業銷售應納資源稅的產品, 應按規定計算應交納的資源稅,列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相關的會計處理如下:
(2)自產自用應稅產品應納資源稅的會計處理
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產品也應該作為視同銷售處理,依法交納資源稅,其交納的資源稅,根據實際領用部門及領用的目的,在「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應付福利費」等科目列支。當納稅人計算出自產自用的應稅產品應交納的資源稅時,作如下分錄:
(3)收購未稅礦產品,代收代繳資源稅的會計處理
根據《資源稅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收購未稅礦產品的單位為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企業應將收購未稅礦產品實際支付的價款以及代扣代繳的資源稅,作為收購礦產品的采購成本,代扣代繳的資源稅直接計入「物資采購」或「原材料」等科目。會計處理如下(不考慮增值稅):
(4)企業外購液體鹽加工成固體鹽應納資源稅的會計處理
按稅法規定,納稅人以自產的液體鹽(鹵水)加工成固體鹽,按固體鹽稅額征稅,以加工的固體鹽數量為課稅數量,自產自用的液體鹽不再征稅。如果納稅人是以外購的液體鹽加工固體鹽,加工固體鹽所耗用液體鹽的已納資源稅准予抵扣。同時注意,資源稅屬價內稅,對外購液體鹽所含的資源稅稅額,應作為液體鹽的采購成本,不再進行分離;待生產耗用加工固體鹽時計算準予抵扣的資源稅稅額 ,確定固體鹽應納的資源稅。
F. 礦業企業的稅率是多少
礦業稅率10%。
2018年剛果政府大幅提高鈷金屬的礦業稅稅率。2018年3月,剛果總統簽署新礦業法,銅鈷的礦業稅稅率均從2%提高至3.5%,並從當年6月開始實施。2018年12月3日,剛果政府宣布鈷為戰略金屬,進一步將鈷的礦業稅稅率從3.5%提高到10%。
分析認為,礦業稅增加,小幅抬升長期價格中樞。長期來看,礦業稅增加,將導致小型銅鈷礦山的現金成本提高約1萬/噸,下游鈷產品有望提價。
(6)重慶礦山資源稅是多少擴展閱讀
國家依據稅收政策和礦業管理法律、法規,對礦山企業開征的稅賦和行政收費。市場經濟國家的礦業稅費制度總的特點是,以扶持礦業、合理有效地利用礦產資源為原則。
當前中國實行與礦業活動有關的稅費,除通用稅種外,礦業專門稅費包括:礦產資源稅、礦產資源補償費、礦業權(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和礦業權價款等。
G. 資源稅稅率表
資源稅稅率表、資源稅征稅范圍原油、天然氣、煤炭、其它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這7類
三、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及減免
(一)資源稅計稅依據
為應稅產品的課稅數量
(二)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應納稅額=課稅數量×單位稅額
資源稅的稅目稅額幅度表
稅目
稅 額 幅 度
原油 8-30元/噸
天然氣 2-15元/千立方米
煤炭 0.3-5元/噸或者立方米
其他非金屬礦原礦 2-30元/噸
黑色金屬礦原礦 0.4-30元/噸
有色金屬礦原礦 10-60元/噸
鹽 2-10元/噸
固體鹽
液體鹽
資源稅稅目、稅額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課稅數量:
(1)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銷售的,以銷售數量為課稅數量。
(2)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自用的,以自用數量為課稅數量。
其他規定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
(三)資源稅的減免稅
1.開采原油過程中用於加熱、修井的原油免稅
2.納稅人開采過程中由意外事故等造成損失的,可照顧減免稅
3.國務院規定的其它減免稅項目 [編輯本段]計稅依據計算資源稅應納稅額的依據。現行資源稅計稅依據是指納稅人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和自用數量。具體是這樣規定的: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銷售的,以銷售數量為課稅數量;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自用的,以自用數量為課稅數量。另外,對一些情況還做了以下具體規定:
1)納稅人不能准確提供應稅產品銷售數量或移送使用數量的,以應稅產品的產量或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折算比換算成的數量為課稅數量。 2)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與稀油劃分不清或不易劃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數量課稅。
3)煤炭,對於連續加工前無法正確計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產品的綜合回收率,將加工產品實行銷售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數量作為課稅數量。以原煤入洗為例,洗煤這一加工產品的綜合回收率是這樣計算的:
綜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後的等級品數量÷入洗的原煤數量)×100%
洗煤的課稅數量=洗煤的銷量、自用量之和÷綜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後的等級品包括洗精煤、洗混煤、中煤、煤泥、洗塊煤、洗末煤等。
4)金屬和非金屬礦產品原礦,因無法准確掌握納稅人移送使用原礦數量的,可將其精礦按選礦比折算成原礦數量作為課稅數量。
資源稅納稅人的納稅期限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個月,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具體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納稅的,可以按次計算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
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1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稅款。
扣繳義務人的解繳稅款期限,比照前兩款的規定執行。
2.如何填寫《資源稅稅收申報表》(見申報納稅20)
3.如何填寫《資源稅納稅申報表》(見申報納稅21)
資源稅會計處理
企業計提、繳納資源稅在適用會計科目、賬務處理方面的規定。按照現行規定,企業繳納的資源稅,應通過「應繳稅金——應繳資源稅」科目核算,具體規定如下:
(1)發生銷售業務時:企業將計算出銷售的應稅產品應繳納的資源稅,借記「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繳稅金——應繳資源稅」科目;上繳資源稅時,借記「應繳稅金——應繳資源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發生自用業務時:企業將計算出自產自用的應稅產品應繳納的資源稅,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等科目,貸記「應繳稅金——應繳資源稅」科目;上繳資源稅時,借記「應繳稅金——應繳資源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收購未稅礦產品:企業收購未稅礦產品,借記「材料采購」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代扣代繳的資源稅,借記「材料采購」等科目,貸記「應繳稅金——應繳資源稅」科目;上繳資源稅時,借記「應繳稅金——應繳資源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4)外購液體鹽加工團體鹽:企業在購入液體鹽時,按所允許抵扣的資源稅,借記「應繳稅金——應繳資源稅」科目,按外購價款扣除允許抵扣資源稅後的數額,借記「材料采購」等科目,按應支付的全部價款,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企業加工成固體鹽後,在銷售時,按計算出的銷售固體鹽應繳的資源稅,借記「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繳稅金——應繳資源稅」科目;將銷售固體鹽應納的資源稅扣抵液體鹽已納資源稅後的差額上繳時,借記「應繳稅金——應繳資源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H. 砂石資源稅稅率是多少
根據最新資源稅法的規定,砂石資源稅的稅率范圍:
對於砂石資源稅每個省根據自身情況自行設置稅率,各省略有不同:
廣東省
砂石及相關礦種全部從價計征。
稅率:
砂石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
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6%,選礦適用稅率4%;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4%;
白雲岩原礦適用稅率7%,選礦適用稅率5%;
凝灰岩、輝綠岩、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5.5%,選礦適用稅率4%。
砂石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5%;
石灰岩對自動和連續加工成非應稅產品實行從量計征2.5元/噸;其他情形從價計征6%。
花崗岩、輝綠岩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4%;
凝灰岩、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5%,
砂石原礦與選礦適用稅率4%;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6%,選礦適用稅率4.5%;
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5元/噸,選礦適用稅率5.5元/噸;
白雲岩、輝綠岩、玄武岩、凝灰岩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3.5%;
砂石原礦適用稅率4%,選礦適用稅率3%;自用或者連續加工成非應稅產品的從量計征,按每噸2元徵收。
輝綠岩原礦適用稅率2%,選礦適用稅率1%;
凝灰岩、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2%,選礦適用稅率1.5%;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8%,選礦適用稅率4%。
砂石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4%;
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6%,選礦適用稅率4.8%;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2.5%,選礦適用稅率2%;
輝綠岩原礦適用稅率2%,選礦適用稅率1%;
凝灰岩原礦適用稅率5.5%,選礦適用稅率4.4%。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
白雲岩原礦適用稅率6%,選礦適用稅率5%;
輝綠岩、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4%,選礦適用稅率3%;
砂石、砂岩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4%;
凝灰岩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5%。
砂石原礦、選礦適用稅率2%;
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6%,選礦適用稅率5.5%;
凝灰岩、玄武岩、輝綠岩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4%。
砂石原礦、選礦適用稅率5元/噸;
石灰岩原礦、選礦適用稅率10元/噸;
白雲岩原礦適用稅率8%,選礦適用稅率2.5%;
玄武岩、輝綠岩原礦適用稅率8%,選礦適用稅率4%;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8%,選礦適用稅率3%。
砂石原礦適用稅率3.5元/噸,選礦適用稅率3.5元/噸;
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3.5元/噸,選礦適用稅率3.5元/噸;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3%;
白雲岩、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4%,選礦適用稅率4%;
凝灰岩原礦適用稅率2%,選礦適用稅率2%。
砂石原礦、選礦適用稅率2元/噸;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5%;
白雲岩原礦適用稅率10%,選礦適用稅率9%;
凝灰岩、輝綠岩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4.5%;
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6%,選礦適用稅率6%。
砂石、輝綠岩、玄武岩、凝灰岩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4%(砂石稅目僅指天然砂);
石灰岩對外銷售,原礦6%、選礦5.5%;自采自用連續生產非應稅產品3.5元/噸;
白雲岩原礦適用稅率5.5%,選礦適用稅率4%;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4%。
砂石原礦適用稅率1.7元/噸,選礦適用稅率1.7元/噸;
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2.5元/噸,選礦適用稅率2.5元/噸;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2%,選礦適用稅率2%;
輝綠岩、凝灰岩原礦適用稅率5.5%,選礦適用稅率5.5%;
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2.5%,選礦適用稅率2.5%;
砂石、輝綠岩、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
花崗岩、凝灰岩原礦適用稅率2%,選礦適用稅率1.5%。
砂石原礦與選礦適用稅率2元/立方米;
石灰岩原礦與選礦適用稅率3元/噸;
凝灰岩原礦適用稅率4%,選礦適用稅率2.5%;
白雲岩原礦適用稅率5.5%,選礦適用稅率4%;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2.5%,選礦適用稅率2%;
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
砂石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5%;
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6%,選礦適用稅率5.5%;
白雲岩原礦適用稅率9%,選礦適用稅率9%;
花崗岩、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10%,選礦適用稅率10%。
砂石原礦適用稅率1元/立方米,選礦適用稅率1元/立方米;
凝灰岩、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4%,選礦適用稅率4%;
花崗岩、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6%,選礦適用稅率6%;
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2元/噸,選礦適用稅率4元/噸;
砂石原礦適用稅率3元/立方米,選礦適用稅率3元/立方米;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6%,選礦適用稅率6%;
白雲岩原礦適用稅率4%,選礦適用稅率4%;
玄武岩、砂岩、輝綠岩原礦適用稅率2.5%,選礦適用稅率2.5%。
砂石原礦適用稅率2元/立方米,選礦適用稅率2元/立方米;
花崗岩、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8%,選礦適用稅率8%;
白雲岩原礦適用稅率10%,選礦適用稅率7%;
凝灰岩原礦適用稅率1%,選礦適用稅率1%;
輝綠岩原礦適用稅率7%,選礦適用稅率7%。
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6%;自用和加工成非應稅產品的按每噸3元徵收。
砂石原礦或選礦適用稅率2元/立方米或1.4元/噸;
石灰岩原礦或選礦適用稅率3元/噸;
白雲岩原礦或選礦適用稅率2%;
玄武岩原礦或選礦適用稅率2%;
凝灰岩原礦適用稅率4%,選礦適用稅率3%。
砂石原礦適用稅率4.5%,選礦適用稅率4.5%;
凝灰岩原礦適用稅率1%,選礦適用稅率1%;
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6%,選礦適用稅率6%;
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2%,選礦適用稅率2%;
花崗岩、輝綠岩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3%。
砂石、凝灰岩、白雲岩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5%;
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6%,選礦適用稅率6%。
石灰岩自用和連續加工成非應稅產品從量計征2元/噸,其餘按原礦6%、選礦6%徵收。
砂石自用和連續加工成非應稅產品從量計征1元/噸,其餘按原礦2%、選礦2%徵收。
花崗岩、白雲岩、輝綠岩、玄武岩、凝灰岩原礦、選礦適用稅率2%;
砂石原礦、選礦適用稅率2元/立方米;
石灰岩原礦、選礦適用稅率2元/噸;
凝灰岩、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4%,選礦適用稅率3%。
砂石、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4.5%,選礦適用稅率3.5%;
花崗岩、輝綠岩、白雲岩、凝灰岩原礦適用稅率5.5%,選礦適用稅率4.5%;
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4%。
砂石原礦與選礦適用稅率2元/噸;
石灰岩原礦與選礦適用稅率6%;
白雲岩原礦適用稅率3.5%,選礦適用稅率3%;
輝綠岩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
廣西壯族自治區
砂石實行從價計征。石灰岩屬於自用和連續加工成非資源稅應稅產品情形的,實行從量計征;屬於其他情形的,實行從價計征。
稅率:
海南省
砂石稅目從價計征。
稅率:
浙江省
砂石等礦種從價計征,砂石自用和連續加工非應稅產品的實行從量計征。
稅率:
江西省
砂石、石灰岩實行從價計征。
稅率:
湖南省
石灰岩、砂石資源稅實行從價計征。
稅率:
湖北省
砂石、石灰岩資源稅實行從價計征。
稅率:
河北省
砂石、石灰岩實行從量計征。
稅率:
河南省
石灰岩、砂石實行從量計征。
稅率:
山東省
砂石稅目採用從量計征。
稅率:
安徽省
砂石、對外銷售的石灰岩實行從價計征,自采自用連續生產非應稅產品的石灰岩實行從量計征。
稅率:
山西省
石灰岩、砂石實行從量計征。
稅率:
福建省
砂石稅目從價計征。
稅率:
陝西省
砂石、石灰岩應稅礦產品實行從量計征。
稅率:
內蒙古自治區
石灰岩、砂石實行從價計征。
稅率:
黑龍江省
砂石實行從量計征,石灰岩從價計征。
稅率:
吉林省
砂石、石灰石從量計征,其他礦種從價計征。
稅率:
遼寧省
砂石稅目實行從量計征。
稅率:
雲南省
砂石、石灰岩實行從價計征與從量計征相結合。
稅率:
貴州省
石灰岩、砂石稅目實行從量計征,其他稅目從價計征。
稅率:
四川省
砂石、石灰岩實行從價計征。
稅率:
重慶市
砂石、石灰岩實行從價計征。
稅率:
甘肅省
石灰岩、其他粘土、砂石實行從量計征和從價計征相結合的方式。
稅率:
青海省
砂石、石灰岩實行從量計征。
稅率:
江蘇省
砂石、石灰岩實行從價計征。
稅率:
寧夏回族自治區
砂石實行從量計征。
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