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人力資源局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區別是什麼
一、單位級別不同。
社保局,屬於人社局下屬一個直管局,是上下級的隸屬關系。
比如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深圳市社保局為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屬行政事務機構,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的徵收和管理。
二、職能不同。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能
1、承擔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及其市場的責任,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促進就業工作,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
2、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
3、負責勞動爭議,勞動仲裁,指導監督社會保險局對於社會保險保障制度的實施情況。
社保局職能:
1、組織實施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參保方案;
2、負責各險種基金的徵收、待遇審核、支付、服務工作;
3、負責推進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4、負責工傷認定工作,並監督用人單位對其非參保工傷員工按規定償付工傷待遇;負責參保員工的工傷救治和傷殘康復管理。
三、管理不同。
一般來說,社會保險事業局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的參公管理事業單位,規格低半格或一格,主要從事社會保險擴面繳費、待遇審核發放。
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制訂政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建議議案提案辦理、保密、政務信息公開、外事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二)研究室。承擔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協調專家咨詢工作。
(三)法規處(行政審批處)。負責推進機關依法行政相關工作。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及有關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四)規劃統計處(協同發展處)。編制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京津冀協同發展工作。負責協調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統計管理和綜合分析工作。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數據資源管理和共享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宏觀決策、統計分析、系統建設和維護工作。綜合協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標准化工作。
(五)表彰任免處。承擔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及各系統表彰、獎勵和授予榮譽稱號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按法定程序辦理市政府授權管理的領導人員任免手續。
(六)就業評價處(失業保險處)。組織擬訂本市就業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就業和培訓政策評價。負責就業和培訓管理服務信息化建設、統計分析及大數據應用。負責就業失業監測和形勢分析,建立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失業保險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失業人員有關待遇政策。
(七)就業促進處。研究擬訂本市促進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就業資金的使用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就業困難群體就業援助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外國人來京就業的政策、規劃和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負責對本市促進就業政策落實情況和充分就業地區建設情況的考核評估和督促檢查。
(八)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處。擬訂有關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用人單位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推進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負責畢業生就業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發布工作。負責離校未就業北京生源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
擬訂引進非北京生源畢業生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引導和鼓勵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就業創業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統一管理北京地區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
B.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都有哪些機構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面有一般包括22個部門。
C.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做什麼的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相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政策。
(二)貫徹執行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與升降、獎懲、培訓、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申訴控告、職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區政府各部門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的設置和職數管理;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三)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促進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措施,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流動調配工作。
(四)負責促進就業服務工作,擬訂並實施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並實施就業援助制度;負責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
(五)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和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負責就業訓練、職業技術培訓、職業技能鑒定、技工等級考核工作;指導管理職工技能培訓和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工作;完善職(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
(六)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貫徹執行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責任。
(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哪些擴展閱讀
(一)管理國家外國專家局、國家公務員局。國家公務員局的人事黨務、機關財務後勤、離退休幹部、國際交流與合作事務,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
(二)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的職責分工。畢業生就業政策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牽頭,會同教育部等部門擬訂;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教育部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D.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具體工作有哪些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能分解到各直屬事業單位,就是人社局的具體工作了
1、市就業管理服務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促進就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收集、發布職業供求信息;為用人單位招用人員和勞動者求職提供職業介紹服務;負責街道、社區和鄉鎮、村就業平台的業務指導與管理;指導協調農村富餘勞動力有序流動,組織開展境外勞務輸出工作;開展小額貸款擔保服務和創業指導工作;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就業再就業優惠政策;負責全市城鎮失業登記及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的發放工作;負責勞動保障事務代理及規范指導勞務派遣工作。
2、市養老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養老保險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全市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發放工作;審核、發放死亡離退休人員的喪葬撫恤費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負責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承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承辦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工作。
3、市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市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及職工工傷和生育保險待遇審核及支付;負責對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及職工工傷和生育保險定點單位費用結算;負責對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及職工工傷和生育保險定點單位服務行為的監督、檢查。
4、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
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參保登記工作;負責參保單位及個人繳費的申報、審核工作;負責社會保險擴面工作;負責社會保險費的征繳、清欠工作;負責社會保險稽核工作;負責社會保險個人帳戶的建帳、管理工作;負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登記參保工作。
5、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
宣傳國家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監督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案件,對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負責對區、縣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指導與監督。
6、市勞動保障局計算機信息管理中心
負責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建設、運行管理、維護工作;負責社會保障卡的發放和管理工作;負責12333勞動保障電話咨詢服務工作。
7、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
負責全市因工及因病、非因工負傷職工的傷殘鑒定工作。
8、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負責管理全市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組織實施各類職業(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工作。
9、市勞動爭議仲裁院
負責全市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工作;指導企業、基層進行勞動爭議調解;參與因勞動爭議案件引起的群體性、突發性事件的處理。
10.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及其主要職能
負責運用市場機制,開發人才資源,調劑人才餘缺,優化人才結構,促進人才合理流動,推進人才資源市場化配置;負責開展人才招聘、人才引進、人才推薦、畢業生就業、人事代理、人才租賃與派遣、人才研究與培養、人才評價、人事咨詢等服務;負責承擔市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市場和市人才研究會秘書處的具體工作。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下設市場部(畢業生就業指導部、人才培訓學校)、人事代理部(人力資源事務所)、綜合部 (人才研究會秘書處)和財務部四個部門。
11.市人事考試中心及其主要職能
負責開展人才測評與社會化考試服務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人事考試試題庫,負責人事考試命題的組織工作;承擔全市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執(職)業資格考試以及全市職稱(公務員)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考核)的考務組織工作;承擔全市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和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承擔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的具體實施工作。人事考試中心內設考務科、綜合科兩個科室。
E.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包括哪些事業單位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下屬部門或單位如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信訪、安全保密、目標管理、財務和後勤保障等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參與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工作。
(二)綜合法規科(行政審批服務科)
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協調專家咨詢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發布工作;負責起草相關地方性政策草案,參與立法論證等工作,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相關行政復議及行政應訴工作。編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市人力資源需求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預測分析,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綜合管理與分析工作;承擔全市人才資源開發工作;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工作。負責本部門所有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查、決定並依法進行有效監督。
(三)錄用調配科
承擔依法對公務員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省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承擔公務員日常登記管理工作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承擔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按規定承辦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接收大中專畢業生、人員調配事宜。
(四)考核任免獎懲科
負責組織全市機關公務員培訓;實施公務員職務任免與升降、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制度;指導協調全市非領導職數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市直行政機關非領導職數相關管理工作;承辦公務員考核、獎勵、表彰事宜;承辦市人民政府有關幹部任免事項;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考核、獎勵、處分、辭職、辭退等管理政策。
(五)職稱科
承擔職稱評審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強化執業資格制度和資格考試制度,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承擔組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推薦、選拔和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外來專家和出國(境)人員培訓工作。擬定全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政策並組織實施。
(六)就業促進科
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的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協調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並督促檢查;組織實施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落實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來安就業管理政策;指導和規范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負責人力資源服務中介機構的審批,並實施指導、管理和監督。
(七)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管理科(安順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實施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計劃;承辦轉業軍官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轉業軍官隨軍調(遷)家屬的安置工作;實施省內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辦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的具體工作。
(八)工資福利科
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規劃和調控管理政策;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管理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承辦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實施和工資統發工作;指導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制度;協調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退休手續辦理工作。
(九)職業能力建設科
組織實施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和管理辦法及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激勵政策;推行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監督實施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
(十)勞動關系科(農民工工作科)
貫徹落實國家勞動關系的政策法規;實施指導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訂立、集體合同(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合同)的審批;監督實施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貫徹執行勞動用工備案工作,辦理勞動關系轉移手續;監督執行國家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負責特殊工時制的審批和監督執行;指導和監督企業落實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擬定發布全市企業勞動力工資指導價位;貫徹執行企業工資指導線;參與勞動模範的評定工作。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
(十一)勞動監察科
綜合管理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組織勞動監察機構檢查用人單位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雙方執行、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負責企業內部勞動管理規章制度的備案審查工作,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重大勞動違法案件和突發性事件的處理工作。
(十二)事業單位管理科
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承辦高級專家延聘工作;指導監督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公開招聘、聘用及崗位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機關工勤人員聘用工作。
(十三)養老失業保險科
貫徹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補充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擬訂相關工作制度;擬訂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預測預警制度;完善市內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辦理市本級統籌管理單位職工退休和市內企業職工提前退休審批手續。貫徹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和失業人員疾病、生育、死亡的有關待遇政策。指導、監督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擬訂全市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規劃;擬定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負責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
(十四)醫療生育工傷保險科
貫徹落實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政策,擬訂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的監督管理;完善全市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管理工作制度;負責工傷傷殘等級鑒定;組織擬訂全市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定點醫療機構、葯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准並監督實施;承擔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基金監督科
負責社會保險基金、就業再就業專項資金及其他資金的監督管理;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並組織查處市內相關案件;承擔市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工作;參與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十六)調解仲裁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爭議、人事仲裁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擬訂勞動爭議、人事仲裁製度的實施規范,指導全市勞動爭議、人事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勞動爭議、人事仲裁預防工作;依法組織處理重大勞動爭議、人事仲裁及相關協調工作。完善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製度。承擔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人事教育科
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幹部人事、工資福利變動相關工作,承擔幹部職工考察、任免、調配、離退休人員工作;擬定本單位幹部職工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F.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哪些部門
人社廳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為各省(自治區)政府組成部門。
G.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包括哪些事業單位
就全國大部分地區來講,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下屬事業單位有:人才交流培訓中心、社會保障中心、就業服務中心等,名稱或有不同。
H.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干什麼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定相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政策。
(二)貫徹執行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與升降、獎懲、培訓、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申訴控告、職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區政府各部門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的設置和職數管理;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三)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促進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措施,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流動調配工作。
(四)負責促進就業服務工作,擬定並實施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定並實施就業援助制度;負責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
(五)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和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負責就業訓練、職業技術培訓、職業技能鑒定、技工等級考核工作;指導管理職工技能培訓和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工作;完善職(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
(六)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貫徹執行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責任。
I.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到底是干什麼的
【導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單來說就是與「人」相關的事都歸於他們辦理,乾的所有工作都是與人相關的。
有些人會認為他們是不是基本沒有什麼具體的工作,實際上他們的工作內容非常廣泛,也比較繁雜,往小了說能細到每個人,往大了說大到所有的企業乃至機關,事業單位。
以我所在人社局為例,把大體為大街廈人社局究竟有哪些職能?第一是社保方面的問題,無論是我們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還是各種保險費的繳納以及使用都是由人社局進行負責。當然,現在國家成立的醫療保障局,那麼將之前的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職能劃到醫保局。
當然,我們個人的退休也是在人社局辦理,因為錢交給了人社局,發錢也由人社局負責,那麼所以退休的辦理以及退休金發放都有人社局來進行承擔。
第二是勞動就業、人才服務方面。我們人壽就全稱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那麼人力資源就是指的是以人相關的,比如說就業等等各方面都是屬於人社局的事。其中主要只是勞動就業相關的就業登記,失業登記,勞動關系簽訂,技能培訓等等多方面。人力資源的另一個縮影就是人才服務。我們究竟是怎樣引進人才以及對人才如何使用,那麼就是實際到了人力資源的問題,所以人才服務也是人社局的一項重要職,能比如說我們的大學生檔案,就是歸人社局負責。
第三、勞動監察以及仲裁,這方面就相當於一個執法機關和法院的職能類似。這兩個方面主要是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監察就是拖欠工資的問題,仲裁就是說我與單位有些方面不能協商了,那麼需要相關部門進行給我仲裁進行解決,那麼我們這時候可以就請求勞動仲裁的。
當然他就還有其他很多職能比如說。職稱的評定以及職稱考試以及工資的評定和事業招考、公務員招考等等。(公務員的管理將逐漸劃到組織部進行統一安排,所以這樣只能也有人社局劃到了組織部。)
可以看到只要是個人要進入社會參與工作,他們的關系也開始由社保局負責接手管理了,包括剛畢業時參加的招考工作的統籌進行屬於他們,還有檔案的管理,所有社會人員社保的征繳,職稱評審的管理,退休人員各項事宜的辦理,資格考試的統籌安排,人力資源公司的管理審核,勞務派遣公司的管理審核等等。
另外他們也需要負責落實《社會保險法》的所有條款,負責稽核企業是否按照法條給員工繳納社保,是否存在漏交或少交的情況,如果存在這種情況,他們也有行政權利,可以依法對企業進行限期責令改正和懲處等等。
以上其實都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工作內容,我覺得說的還不是特別全面,畢竟可能有一些我們還沒有接觸到,總之他們的工作特別繁雜,特別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