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運作廢品回收公司
廢品回收公司的經營方法:開廢品回收公司需要辦理的手續?
目前在我國廢品回收行業辦理證照還沒有統一的法規,各地的地方性法規和管理方法不同,需要到再生資源管理辦公室辦理再生資源經營許可證,去公安局去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到環保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對國家危險品名錄要學習)(有的地方不需要辦理此項),(有的地方不需要辦理此項),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收購銅的還需要辦理《電力器材收購許可證》。
注冊需提供資料:
1、個人資料(身份證、法人戶口本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居住地址、聯系電話)
2、注冊資金
3、擬注冊公司名稱若干
4、公司經營范圍
5、注冊地址產證、租賃合同
辦理流程:
1、企業名稱核准 工商局
2、辦理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 公安局
3、到環保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環保部門
4、刻章,驗資 刻字社 銀行
5、辦理營業執照 工商局
6、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技術監督局
7、辦理稅務登記證 稅務局
8、開立銀行帳戶 銀行
9、買發票 稅務局注冊公司。
50萬注冊資金行政規費在2000左右。如果找中介,另外會收取一定的服務費,具體金額各地不等。
廢品收購行業,是特殊行業,需要辦理特種經營許可證,並在當地公安部門備案後才能去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投資金額根據你設立的規模和自己的能力來決定,在辦理執照的時候需要按照工商部門要求的最低入資金額辦理,不足以後可以增資,辦理完成後並在當地公安部門備案後才能經營。流動資金一般需要10萬元。
過去個人開辦廢品收購站,必須先到公安機關辦理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一並審查其是否符合開辦的相關條件。原則上是不允許外來人員開辦的。2002年8月,國務院在取消行政審批手續政/府取消了多項不需事先審批的項目。
但是,對從事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舊機電設備等廢金屬回收的廢舊物資經營者,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主管國家稅務機關除了審核其營業執照等證件、資料外,還必須查驗其是否取得公安機關核發的「特種行業許可證」,對未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的經營者,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通報。
辦理手續的過程可能會很長(中國某些地區的辦事效率不敢恭維),甚至需要走後門(讓人深惡痛絕)。
對廢品回收公司的運營,最好先擬一個用款計劃,租場地,是季交半年交還是年交,租金多少?一些設備的金額,比如桌子板凳,還有收購的大稱,還有人工工資,然後就是你收購回的廢品的去向,是即時出貨還是堆積在那裡,堆積的話會壓多少錢?大概數吧。賣出去的錢多久能回來,現金流是否准備充足,這些對是否能夠順利經營下去,都是非常重要的,根據當前的經濟形勢,及時掌握市場價格行情信息,採取隨行就市,隨買隨賣的經營方法,才能有效地降低投資風險。對於個體經營非公司型的以上的證照可以省略許多項辦理。了解更多可以登陸本文作者的主頁。
2. 再生資源回收該如何發展
再生資源回收重中之重是要找到能夠適合市場發展的回收模式。而這其中又涉及不同的再生資源,因品類特點致使回收模式不盡相同。循環經濟模式就是將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原則貫徹運用到各個行業生產全流程和物質全生命周期,形成各行業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經濟技術範式。
此外,政府在全流程成本核算基礎上要優化回收與處理費用補貼,通過市場牽引和價格倒逼機制提高分列效率,促進行業轉型升級,實現再生資源回收與垃圾分類處理協同發展。
(2)再生資源是如何運營的擴展閱讀:
再生資源回收的重要性
再生資源回收是生態文明建設的組成部分,也是循環經濟的重要環節,同時也是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的重要抓手。十八大提出生態文明建設等「五位一體」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體布局,提出「綠色、循環、低碳」三個發展的統籌和新「四化」建設,為我國低值再生資源產業提供了發展機遇。
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如今仍面臨從業人員文化水平不高、總體效益較低、行業技術含量有待提升、受政策影響較大等難題。下一步,需要完善法規政策,加強標准體系建設,通過「互聯網+」和大數據賦能,提升行業的數字化水平。
國家商務部流通業發展司調查員李嘉建強調,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三者並不沖突。三個發展的本質是一致的,都是追求經濟增長與資源環境相協調。
3. 開廢品回收站和運營的流程是什麼
1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5而不是准備不完的人。6我也想做這行,9覺的市場潛力很大,1相對其他行業穩定一些,7虧損的機率也低一些,2我找了一塊好地段的地皮,2可惜一個人,3沒那麼大的能力,3再者這種生意壓根不是一個人能做的,4求找合作夥伴
4. 我國再生資源行業回收運作模式是怎樣的的
為了履行政府日益嚴格的包裝法規義務,95家產品生產廠家、包裝物生產廠家、商業企業、運輸企業以及再生加工企業自發組建了DSD企業聯合組織並創建了德國雙元系統,其任務是對包裝廢棄物組織回收、分類、處理、循環使用。目前,已有1.6萬個公司加入,占包裝企業的90%。DSD企業成員按照規定向DSD組織支付一定費用後,就可取得「綠點」包裝回收標志的使用權。「綠點」標志表明該商品包裝的生產企業參與了「商品再循環計劃」,並為處理自己產品的廢棄包裝交了費。DSD組織則利用成員交納的費用,負責收集包裝廢棄物並進行清理、分揀及回收利用。DSD通過組織消費者將廢棄物「送」到指定排放點和收運單位到指定排放點將廢棄物「收」走並運輸到廢棄物處理企業,理順了廢棄物逆向物流。DSD的收費標准根據回收包裝物的不同類型,分別按重量、體積或面積進行計算。DSD的主要運作方式是:標有綠點的包裝物從DSD成員生產企業流出,經消費者排放後再由DSD組織認可的收運人(包括DSD成員收運單位和消費者)將其送至DSD成員回收企業進行回收利用。資金流則從生產企業流到DSD組織,再隨包裝物流向收運人和回收企業。對於政府下達的回收指標,DSD組織每年都會進行全國范圍的統計,將經核實後的數據報告提交給國家環境部門,完成了回收指標的工商企業即可按規定獲得免稅。 1998年台北市出台《資源回收四合一計劃》,並為此成立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資源回收四合一計劃》發揮社區、回收商、地方政府(清潔隊)和信託基金的作用,社區組建資源回收互助組織推動家庭垃圾分類、回收和預處理,回收商建立高效的回收系統,政府承擔定時、定點、定線收運,信託基金向回收體系注入資金推動社區、回收商和地方政府清潔隊嚴格執行資源回收制度。四個主體分工協作,合而為一,充分體現了全民參與及經濟激勵在資源回收過程的作用。資源回收四合一計劃的運行方式見圖2.5。從圖2.5可以看出,信託基金起到了利益驅動作用,促進與持續推動了分類、回收與利用;此外,台北的慈善團體組織在推動社區垃圾分類中起到了發起、組織和作業等作用。。
資源回收方案不僅有效減少了垃圾清運量和提高了資源回收率,而且改變了清運垃圾的組成和特性,2002年垃圾統計資源顯示,清運垃圾中不可燃物質僅佔9.6%,可燃物質佔到90.4%,其中廚余類佔23.3%,紙類30.0%,塑料類佔20.2%,資源回收方案提高了清運垃圾的熱值,有利於提高焚燒效率和焚燒設備使用壽命。
5. 金屬再生資源公司是幹啥的啊如可運作的
應該是回收再利用金屬廢棄物品的,這個覺得就是個收垃圾再賣給煉鋼場的,就是把廢氣的金屬製品收集起來然後再加工熔煉成別的東西比如金屬瓶或者框架,要不就是萃取里邊的一些稀有元素,然後再分類定向賣給別的企業把
6. 再生資源如何走出"互聯網+"的特色之路
中國再生資源可回收量巨大,行業發展前景可觀。但想健康長期發展下去,還有很長一段路需要走。目前,我國再生資源行業存在的問題主要集中在3個方面:回收效率偏低,行業發展不規范,行業監管體系不完善。針對這三種狀況,淘綠網等回收網站期望領先業內的現代化信息技術、現代化管理模式和資金實力,推動再生資源行業的進步。
傳統再生資源行業亟待創新
《中國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報告(2015)》顯示,截至2014年底,我國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塑料、廢輪胎、廢紙、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報廢汽車、報廢船舶、廢玻璃、廢電池等十大類別的再生資源回收總量約為2.45億噸,同比增長4%;回收總值為6446.9億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2014年以來,受國際市場環境和國內市場需求持續下降的影響,再生資源主要品種價格持續下跌,再生資源產業發展形勢艱難。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再生資源回收行業80%以上從業企業是「夫妻店」、「小作坊」,規模化企業數量少,缺乏現代管理制度和現代化經營組織方式。而且,行業內技術研發普遍投入不足,大多數企業以手工拆解、簡單拆解為主,設備簡陋、技術落後,行業整體技術裝備水平不高;多數企業對優質再生資源的加工利用水平差,分揀加工產生的產品附加值低,產品結構單一,科技含量低,增值水平低,同質化現象明顯。
回收企業出於逐利考慮,對回收品種「利大搶收,利小不收」,廢紙、廢金屬等價值較高的品種回收率可達70%,廢玻璃等價值低的品種回收率僅20%左右,大量可用資源無人問津。
有業內人士預測,再生資源行業傳統的集散交易模式,已經沒有生命力。依靠政策補貼和「圈地運動」來推動擴張,也不能獲得可持續發展,行業企業亟須向新的領域拓展。
互聯網思維為何見效慢?現有網上回收平台表面風光,實則存憂
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2015年循環經濟推進計劃》明確提出,中國將推動和引導再生資源回收模式創新,鼓勵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信息管理公共平台等現代化信息手段,開展信息採集、數據分析、流向監測、優化布局網點,實現線上回收、線下物流的融合。
「再生資源行業正處於高度分散、缺乏規范,完全市場化向宏觀調控下規范集中過渡階段。」中國物資再生協會常務副會長劉強表示,目前已有的再生資源平台還處於初級階段,面臨沒有專門物流公司從事再生資源運輸、供應鏈尚未打通等困難。
在「互聯網+」概念之前,有很多網站也在從事線上回收,但是,長期以來實際的利益與其他專業網站相比還是有差距的。
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潘永剛指出,「為什麼我們的思想不落後,行動不落後,結果卻與其他專業網站大相徑庭,尤其是與其他美食類、標准商品類和服務類等專業網站差距逐漸拉大,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沒有高端的、高附加值產品,除了二手手機、電腦外,其他都是生活類低價值廢棄物,物流成本很高,導致再生資源網站表面上風風火火,實際上成長速度緩慢。」
據了解,近年來,依託再生資源行業快速發展而涌現出一大批互聯網企業,其中一些平台空有互聯網之名而無互聯網思維之實,僅有線上運營而無線下布局,在線服務大多還局限於提供報價行情、供求信息等咨詢服務,尚未邁出在線交易的實質步伐,也有部分交易網站存在市場,但只針對高端二手手機的交易品類來說,對整個再生資源行業的電商回收影響不大。線上回收項目確實還很難在短時間內盈利。
線上交易線下布局閉環發展才是硬道理
「 互聯網+再生資源」,不等於有效的回收渠道,更不等於盈利的回收模式。回收產品價值低,物流費用高等問題,決定了單純互聯網的硬性植入並不是行業發展的突破口。線上的信息流匹配、線下的物流、商業流對接,再到線上的資金流管理,這才是整個體系的完善規劃。以淘綠網舉例,定位服務的第三方交易平台,通過線上淘綠網站、WAP網站、微信、微博給上游、下遊客戶提供信息、交易、行情、市場等多重服務內容,線下通過分揀中心、渠道建設、全國服務點保障交易價值最大化。線上平台線下物流倉儲,協同發展,形成信息流、資金流、物流的閉環發展模式,為再生資源產業提供全面服務。
7. 再生資源經營要到哪個部門辦
經貿局辦理,以物資不斷循環利用的經濟發展模式,目前正在成為全球潮流。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得到大家一致同意。
可持續發展就是,既符合當代人類的需求,又不致損害後代人滿足其需求能力的發展,在注意經濟增長的數量,同時要注意追求經濟增長的質量。主要的標志是資源能夠永遠利用,保持良好的生態環境。
(7)再生資源是如何運營的擴展閱讀
國務院下發通知為了促進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促進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促進稅收公平和稅制規范,經國務院批准,決定調整再生資源回收與利用的增值稅政策。
取消了「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徵增值稅」和「生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可按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開具的由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票據上註明的金額,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政策。
8. 再生資源公司如何經營管理
東莞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規范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發展,促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再生資源,是指在社會生產和生活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已經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價值,經過回收、加工、處理,能夠重新獲得使用價值的各種廢棄物。對報廢汽車、危險廢物、嚴控廢物、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以及廢棄電子產品等的回收、處理、利用及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是指從事再生資源的收購、儲存、運輸、銷售等活動,主要包括上門回收、在再生資源固定回收站點駐點經營、在再生資源集中處理中心駐點經營等方式。
第四條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是再生資源回收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再生資源回收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專項規劃,對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進行宏觀指導。
市公安局負責再生資源回收的治安管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的登記管理。
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對再生資源回收過程中環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依法對危險廢物的處理實施監管,對違反污染環境防治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
市城鄉規劃局負責將再生資源回收網點納入城市規劃,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按照職權對違反城市規劃、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依法查處和清理整頓。
市供銷社系統負責發揮其在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中的帶動作用和資源優勢,牽頭推動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規范發展,規范回收網路,提升再生資源產業化經營水平。
市人民政府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分別成立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統籌協調各相關單位加強對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監管,根據實際抓好本辦法的貫徹實施,規范企業行為和行業經營秩序,促進回收行業的有序健康發展。
第五條堅持規劃引導。市有關部門應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根據本地經濟、人口、環境和資源等具體情況,編制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專項規劃,制定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政策,實現固定站點、集中處理中心的合理布局,明確固定站點、集中處理中心的建設標准和服務功能,突出集中處理中心的專業特色與區域定位。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在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環境衛生、科技產業、城鄉建設等專項規劃時,應當將統籌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與管理工作納入相關規劃。
第六條堅持市場開放。再生資源回收市場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實施准入管理。工商管理部門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再生資源回收企業進行登記注冊。
第七條 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的企業,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第八條 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可依法在我市自主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各鎮街(園區)、村(社區)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劃定經營地域范圍,不得違法侵害產廢企業及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的交易自主權,不得收取任何管理費,保障企業的再生資源回收雙向自由選擇權。
第九條堅持公平競爭。任何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不得以設卡攔路、強買強賣等各種行為擾亂市場秩序,妨礙公平競爭。
第十條 鼓勵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開展資源綜合利用。符合國家退稅或減免稅政策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可以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對促進資源節約和再生資源綜合利用的科研及工程項目,以優先立項、用地指標、財政扶持等方式給予支持。
第二章經營規則
第十一條 凡在我市設立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後30日內,到市經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登記證明》。登記注冊名稱、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經營場所、性質、經營范圍等備案事項發生變更時,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屬於工商登記事項的自工商登記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市經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具體備案規則由市經信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二條在我市從事廢舊金屬收購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後15日內到市公安部門備案,領取《廢舊金屬收購業備案書》。
第十三條 產廢企業和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當就本企業的再生資源交易行為建立再生資源交易登記表。登記表應當載明下列內容:交易雙方主體信息、相關經營證照信息、相關許可信息;再生資源種類、數量、價格等交易信息;是否涉及海關監管貨物及數量;是否涉及廢舊金屬、危險廢物及數量;物資去向信息。該表一式三聯,分別由交易雙方和市經信局保管。
該表由企業向所在鎮(街)的再生資源回收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取;並由該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收取,及時上傳到相關監管系統,作為部門共享的基礎資料庫,供海關、公安、環保、稅務等部門核查、稽查時使用。對重點行業和敏感物資的交易登記表,上述監管部門要定期進行檢查核實,並追查相關物資的流向。
第十四條 生產企業應當通過與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簽訂收購合同的方式交售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合同中應當約定所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的名稱、數量、規格、回收期次、結算方式等。
第十五條 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回收廢舊金屬時,應當按照公安機關有關規定建立收購台賬。台賬資料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第十六條 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禁止回收下列物品:
(一)@@@@@@@(敏感關鍵詞無法上傳資料);
(二)非經許可不得回收的@@@@@(敏感關鍵詞無法上傳資料)、劇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等危險廢物、嚴控廢物;
(三)按有關規定禁止回收的鐵路、石油、電力、電信通訊、礦山、水利、測量和城市公用設施、消防設施等專用器材;
(四)公安機關通報尋查的贓物及有贓物嫌疑的物品;
(五)其他依法禁止回收的物品。
第十七條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禁止下列行為:
(一)蓄意串通捏造和散布虛假信息;
(二)以操縱市場為目的,合夥抬價或壓價買入或賣出同一種再生資源;
(三)欺行霸市,強買強賣;
(四)沿街招攬,佔道經營和堆放,在商貿中心區、交通主幹道、水源保護區、生態保護區、高壓線走廊內回收再生資源;
(五)其他擾亂市場交易秩序的行為。
第三章集中處理
第十八條 支持市供銷社牽頭,結合再生資源行業發展專項規劃,整合吸納社會資本,投建和經營再生資源集中處理中心,在保證產廢企業和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雙向自由選擇交易自主權的基礎上,實行「企業集中進場、部門集中監管、再生資源集中交易、產業鏈集中布局、配套設施集中建設」五集中的經營模式,建立進場經營者自主經營、自由交易、公平競爭的平台。
第十九條對集中處理中心的投資和建設,市和鎮街給予優先立項、用地指標、財政資助等方面的支持。符合我市重點項目有關規定的,納入市重點項目管理,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第二十條 符合相關規定的再生資源集中處理中心,可向本市稅務部門申請授權代征稅款,經批准後可按有關政策規定計提代征手續費。
第二十一條 集中處理中心應建立實時監控信息系統,加強交易監管,維護交易秩序與社會治安。
第二十二條 鼓勵、引導市內外用廢企業、產廢企業和符合資格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進入集中處理中心開展購銷活動,推動直接交易,減少中間環節,提高交易效率。
第四章市場監管
第二十三條 建立再生資源回收行業信息共享發布制度。由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建設全市再生資源管理電子信息服務平台,確保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相關信息部門共享、動態更新。
第二十四條 建立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溝通協調制度。由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與市外商協會、台商協會和民營商會等單位及產廢、用廢企業和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代表定期進行溝通協調。
第二十五條建立再生資源回收行業聯合檢查制度。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及經信部門辦理備案後,應在7日內將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的資料抄報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定期組織經信、公安、環保、消防、城管和海關、稅務等有關部門對該經營者依法進行聯合檢查,對經營場地、經營活動等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令整改,經整改仍不符合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照相關規定嚴格查處。
第二十六條建立再生資源回收市場社會舉報投訴制度。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舉報投訴中心,通過舉報熱線、舉報郵箱、義務社會監督員以及媒體監督等形式,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市場社會監督機制。
第二十七條建立廢舊金屬回收經營者名錄管理制度。市公安部門應推進信息化建設,抓好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經營者名錄登記、公布,通過視頻聯網、專項整治、定期巡查等方式,對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加強監管。
第二十八條加強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稅收征管。市國稅、地稅部門應對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用廢企業交易發票、台賬以及產廢企業邊角料交易台賬加強檢查,依法查處再生資源買賣雙方的偷稅漏稅行為。
第二十九條建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信用等級制度。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牽頭組織對再生資源回收企業誠信等級的評定工作,相關部門根據經營者誠信等級情況實施有針對性的監管。
第三十條建立再生資源回收行業自律承諾書制度。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協會應發揮行業自律功能,加強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自律管理,明確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准則和承諾事項,配合有關部門加強行業監管工作。
第三十一條 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再生資源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通報,並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一)未按照再生資源固定站點設置要求進行設置,違反規劃、環保、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等有關規定的;
(二)回收明令禁止回收的物品,從事收贓、窩贓、銷贓等違法經營行為的;
(三)在堆放、運輸、加工、處理再生資源過程中,未採取圍擋、覆蓋、保潔、清理、無害處理、人身防護、安全生產等措施,造成相關物質飛散、濺落、溢漏、擴散、爆炸等污染或公共安全事故的;
(四)以操縱市場為目的,合夥抬價、壓價或串通捏造和散布虛假信息,或者擅自上路設卡攔車、強買強賣、壓級壓價,擾亂市場秩序,妨礙公平競爭,誘發群體性上訪、械鬥等事件的;
(五)超出工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開展廢舊金屬回收經營;
(六)違反海關和環保部門相關規定,未經批准交易或處置相關再生資源的;
(七)違反再生資源交易登記表填報規定,故意瞞報、多次漏報、串通作假的;
(八)不辦理或偽造稅務登記證件,和以財務資料弄虛作假偷稅漏稅的。
第三十二條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對本轄區內的再生資源回收站點應履行屬地管理職責,依法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破壞公平交易的行為。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業務的,按照《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等相關規定予以查處。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由市經信部門根據《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給予警告,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視情節輕重,對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可向社會公告。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在我市從事廢舊金屬收購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未按照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到市公安部門備案的,由市公安部門根據《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給予警告,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視情節輕重,對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可向社會公告。
(二)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未如實登記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三)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三)、(四)項規定,收購禁止收購的物品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 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未採取相應防範措施,造成固體再生資源揚散、流失、滲漏或者造成其他環境污染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 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
(二)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
(三)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體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
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
未按照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塗改、損毀、買賣、偽造稅務登記證件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未按照規定要求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和其他涉稅事宜的,或者發生偷稅、抗稅、騙稅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行為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 將非再生資源混作再生資源購進或銷售等騙取退稅的,追繳其騙取的退稅款,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規定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被騙取金額10%以上50%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外,取消其以後享受再生資源退稅政策的資格。
第三十九條 未經海關許可,任何企業、單位和個人將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加工後產生的邊角料、剩餘料件、殘次品、副產品及受災保稅貨物擅自銷售或者移作他用的,屬於走私行為;再生資源回收企業明知是上述物品,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的,按走私行為論處。有上述行為的,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的,沒收走私貨物及違法所得,可以並處100萬元以下罰款;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境的物品的,沒收走私物品及違法所得,可以並處10萬元以下罰款;
(二)應當提交許可證件而未提交但未偷逃稅款,走私國家限制進出境的貨物、物品的,沒收走私貨物、物品及違法所得,可以並處走私貨物、物品等值以下罰款;
(三)偷逃應納稅款但未逃避許可證件管理,走私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物品的,沒收走私貨物、物品及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偷逃應納稅款3倍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 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將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的,進口屬於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或者未經許可擅自進口屬於限制進口的固體廢物用作原料的,由海關責令退運該固體廢物,可以並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逃避海關監管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運輸進境,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嚴重失職、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收受賄賂,侵害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合法權益,或包庇、縱容其違法違規經營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視情節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
動資源格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與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 本辦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我市原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規范廢品回收經營管理的通知》(東府辦〔2004〕68號)和《關於修改廢品回收經營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東府辦〔2005〕56號)同時廢止。
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9. 可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經營范圍有哪些
以江蘇黃埔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為例,經營范圍:
生產性和非生產性廢舊物資收購、銷售;金屬材料、建築材料、裝飾材料、五金交電、電氣機械及器材、汽車零部件、電腦及電子產品銷售;機電設備拆除工程;房屋拆除工程;水利工程建築;公路工程建築;土石方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水電安裝;拆除工程技術咨詢、服務等。
公司創辦以來,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投入「節約型社會」建設,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引進先進設備,利用技術優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發展循環經濟,變廢為寶。
初步形成以資源節約型、清潔生產型、生態環保型為特徵的發展格局,實現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社會作出貢獻,公司實現了又好又快發展。
(9)再生資源是如何運營的擴展閱讀
企業精神:
1、誠信為本,勤奮為基 誠信為本--誠信是做人之根本,立業之基。誠信是道路,隨著開拓者的
2、腳步延伸;誠信是智慧,隨著博學者的求索積累;誠信是成功,隨著奮進者的拼搏臨近;誠信是財富的種子, 只要你誠心種下,就能找到打開金庫的鑰匙。
3、勤奮為基--勤奮是成功的基礎,不僅要善於工作,還要善於尋找工作;不僅要善於學習,還要把學習作為終生的事情;把你的努力、我的努力集中起來,企業的現在才會更美好,企業的未來才會更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