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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稅減征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 2022-02-27 04:34:23

⑴ 資源稅減免優惠政策

資源稅減免優惠政策為,開采原油過程中用於加熱、修井的原油,免稅。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過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災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損失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酌情決定減稅或者免稅。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減稅、免稅項目。
國務院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依照本法的原則,對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單位和個人試點徵收水資源稅。徵收水資源稅的,停止徵收水資源費。水資源稅根據當地水資源狀況、取用水類型和經濟發展等情況實行差別稅率。水資源稅試點實施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國務院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內,就徵收水資源稅試點情況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並及時提出修改法律的建議。
資源稅按月或者按季申報繳納;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繳納的,可以按次申報繳納。納稅人按月或者按季申報繳納的,應當自月度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繳納稅款;按次申報繳納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繳納稅款。
納稅人的免稅、減稅項目,應當單獨核算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未單獨核算或者不能准確提供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的,不予免稅或者減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
第十五條 中外合作開采陸上、海上石油資源的企業依法繳納資源稅。2011年11月1日前已依法訂立中外合作開采陸上、海上石油資源合同的,在該合同有效期內,繼續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礦區使用費,不繳納資源稅;合同期滿後,依法繳納資源稅。

⑵ 資源稅減免徵收的指導原則是什麼

普遍徵收、級差調節

⑶ 資源稅優惠政策

資源稅特點如下:
1、征稅范圍較窄:自然資源是生產資料或生活資料的天然來源,它包括的范圍很廣,如礦產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動植物資源等。我國的資源稅征稅范圍較窄,僅選擇了部分級差收入差異較大,資源較為普遍,易於徵收管理的礦產品和鹽列為征稅范圍。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對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將越來越重要,因此,資源稅的征稅范圍應逐步擴大。中國資源稅征稅范圍包括礦產品和鹽兩大類;
2、實行差別稅額從價徵收:2016年7月1日我國實行資源稅改革,資源稅徵收方式由從量徵收改為從價徵收;
3、實行源泉課征:不論採掘或生產單位是否屬於獨立核算,資源稅均規定在採掘或生產的源泉控制徵收,這樣既照顧了採掘地的利益,又避免了稅款的流失。這與其他稅種由獨立核算的單位統一繳納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資源稅:
(一)開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圍內運輸原油過程中用於加熱的原油、天然氣;
(二)煤炭開采企業因安全生產需要抽採的煤成(層)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征資源稅:
(一)從低豐度油氣田開採的原油、天然氣,減征百分之二十資源稅;
(二)高含硫天然氣、三次採油和從深水油氣田開採的原油、天然氣,減征百分之三十資源稅;
(三)稠油、高凝油減征百分之四十資源稅;
(四)從衰竭期礦山開採的礦產品,減征百分之三十資源稅。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國務院對有利於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保護環境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徵或者減征資源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⑷ 資源稅是什麼具體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資源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品和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應稅數量徵收的一種稅。資源稅范圍限定如下:1、原油;2、天然氣;3、煤炭;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5、黑色金屬礦原礦;6、有色金屬礦原礦;7、鹽,包括固體鹽和液體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⑸ 資源稅的免稅政策有哪些

資源稅的減免稅優惠政策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征或者免徵資源稅:
(1)開采原油過程中用於加熱、修井的原油,免稅。
(2)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過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災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損失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酌情決定減稅或者免稅。
(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減稅、免稅項目。
納稅人的減稅、免稅項目,應當單獨核算課稅數量;未單獨核算或者不能准確提供課稅數量的,不予減稅或者免稅。(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3]139號)2、聯合企業礦山暫減按規定稅額的75%徵收,獨立礦山暫減按規定稅額的50%徵收,在下次鐵礦石調價時恢復按規定稅額徵收。
其他采、選單位,在開采過程中伴採的鐵礦石原礦,暫時比照公布的附近鐵礦山實際徵收稅額標准,減按50%徵收,待下次鐵礦石價格調整時,恢復按照規定稅額標准,減按50%徵收;伴選的鐵精礦,先按1:2.62的選礦比折算成原礦,再比照附近鐵礦山實際徵收稅額標准,減按50%徵收,待下次鐵礦石價格調整時,恢復按照規定稅額標准,減按50%徵收。(摘自《財政部關於徵收鐵礦石資源稅的通知》財稅字【1991】022號)3、企業1994年期初庫存原油已納的資源稅數額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准後,可以從其1994年1月1日以後所銷售或自用的原油應納的資源稅中予以抵扣。(摘自《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抵減1994年年初庫存原油已納的資源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80號)4、自1995年1月1日起,暫時調整宣化鋼鐵公司、梅山冶金礦山公司、北台鋼鐵總廠、水城鋼鐵公司、灑泉鋼鐵公司、邢台鋼鐵廠六家企業的鐵礦石資源稅適用稅額,按規定稅額標準的60%徵收。 (摘自《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六家企業鐵礦石資源稅適用稅額的通知》財稅字【1995】010號)5、自1996年7月1日起,對冶金獨立礦山應繳納的鐵礦石資源稅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獨立礦山鐵礦石資源稅減按規定稅額60%徵收的通知>[(94)財稅字041號]規定減征40%的基礎上,再減征20%,即按規定稅額標準的40%徵收。從1996年7月1日起,對有色金屬礦的資源稅減征30%,即按規定稅額標準的70%徵收。.本通知到達之日前企業多繳納的資源稅,可在文件到達以後應繳納的資源稅中抵扣。(摘自《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減征冶金獨立礦山鐵礦石和有色金屬礦資源稅的通知》財稅字【1997】082號)6、對內昆鐵路建設工程單位自來自用的石料免徵資源稅。對其他單位和個人開采銷售給建設工程的石料,照章徵收資源稅。 (摘自《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內昆鐵路征免耕地佔用稅和資源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47號)7、自2002年4月1日起,對冶金聯合企業礦山(含1993年12月31日後從聯合企業礦山中獨立出來的鐵礦山企業)鐵礦石資源稅,減按規定稅額標準的40%徵收。對於由此造成地方財政減少的收入,中央財政將予以適當補助。(摘自《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冶金聯合企業礦山鐵礦石資源稅適用稅額的通知》財稅【2002】17號)8、自2004年7月1日起,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代扣代繳管理辦法》(國稅發〔1998〕49號)第二條中「扣繳義務人應當主動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代扣代繳義務人的有關手續。主管稅務機關經審核批准後,發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憑證及報告表」的規定予以廢止。資源稅的代扣代繳事宜,一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辦理。(摘自《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取消資源稅扣繳義務人資格審批事項的通知》國稅函【2004】817號)9、中外合作油(氣)田按合同開採的原油、天然氣應按實物徵收礦區使用費,暫不徵收資源稅。(摘自《關於中外合作開采陸上原油資源礦區使用費征管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5號)10、對青藏鐵路建設工程單位為建設青藏鐵路自采自用的砂、石等材料免徵資源稅;對青藏鐵路建設工程單位自采外銷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開采銷售給青藏鐵路建設工程的砂、石等材料應照章徵收資源稅。(摘自《關於青藏鐵路建設期間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28號)11.貴州省內鐵路、公路建設中,對紅外線以內因工程建設需要,開挖的棄喳用於鋪路的部分,免徵砂石資源稅。公路、鐵路附屬設施建設所用的砂石,不屬於免徵范圍,應按稅源規定按時足額繳納資源稅。銅仁大興機場紅線內取高補低平整土地所用的砂石應依法繳納資源稅。洪家渡水電站紅線內取石築壩所用砂石免交資源稅。外購及地上建築所用砂石應依法繳納資源稅。(摘自《貴州省地方稅務局關於交通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砂石資源稅的有關問題的通知》黔地稅發【1999】第188號)

⑹ 資源稅有什麼優惠政策

(一)對依法在建築物下、鐵路下、水體下通過充填開采方式采出的礦產資源,資源稅減征50%。

充填開采是指隨著回採工作面的推進,向采空區或離層帶等空間充填廢石、尾礦、廢渣、建築廢料以及專用充填合格材料等采出礦產品的開采方法。

(二)對實際開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礦山開採的礦產資源,資源稅減征30%。

衰竭期礦山是指剩餘可采儲量下降到原設計可采儲量的20%(含)以下或剩餘服務年限不超過5年的礦山,以開采企業下屬的單個礦山為單位確定。

(三)對鼓勵利用的低品位礦、廢石、尾礦、廢渣、廢水、廢氣等提取的礦產品,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給予減稅或免稅。

⑺ 資源稅減征30%的有哪幾項

A.三次採油
B.深水油氣田
C.低豐度油氣田
D.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氣
E.油田范圍內運輸稠油過程中用於加熱的原油、天然氣
【正確答案】 A, B
【知 識 點】減征、免徵規定
【答案解析】
選項C:對低豐度油氣田資源稅暫減征20%;選項D:對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氣資源稅減征40%;選項E:對油田范圍內運輸稠油過程中用於加熱的原油、天然氣免徵資源稅。

⑻ 老師,資源稅減按30%徵收和資源稅減征30%分別是啥意思,有啥區別

假如金額是100,減按30%就是按照30來計算稅。減征30%就是按照100*(1—30%)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