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家安全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不受侵犯,國家的秘密不被竊取、泄露和出賣,社會秩序不被破壞等。
Ⅱ 新形勢下的國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法律分析:新形勢下國家安全包括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
法律依據:《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十三、統籌發展和安全,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
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實施國家安全戰略,維護和塑造國家安全,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把安全發展貫穿國家發展各領域和全過程,防範和化解影響我國現代化進程的各種風險,築牢國家安全屏障。
49.加強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建設。完善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健全國家安全法治體系、戰略體系、政策體系、人才體系和運行機制,完善重要領域國家安全立法、制度、政策。健全國家安全審查和監管制度,加強國家安全執法。加強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鞏固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堅定維護國家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意識形態安全,全面加強網路安全保障體系和能力建設。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敵對勢力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
50.確保國家經濟安全。加強經濟安全風險預警、防控機制和能力建設,實現重要產業、基礎設施、戰略資源、重大科技等關鍵領域安全可控。實施產業競爭力調查和評價工程,增強產業體系抗沖擊能力。確保糧食安全,保障能源和戰略性礦產資源安全。維護水利、電力、供水、油氣、交通、通信、網路、金融等重要基礎設施安全,提高水資源集約安全利用水平。維護金融安全,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確保生態安全,加強核安全監管,維護新型領域安全。構建海外利益保護和風險預警防範體系。
51.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有效遏制危險化學品、礦山、建築施工、交通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強化生物安全保護,提高食品葯品等關系人民健康產品和服務的安全保障水平。提升洪澇乾旱、森林草原火災、地質災害、地震等自然災害防禦工程標准,加快江河控制性工程建設,加快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全面推進堤防和蓄滯洪區建設。完善國家應急管理體系,加強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發展巨災保險,提高防災、減災、抗災、救災能力。
52.維護社會穩定和安全。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訪制度,完善各類調解聯動工作體系,構建源頭防控、排查梳理、糾紛化解、應急處置的社會矛盾綜合治理機制。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堅持專群結合、群防群治,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堅決防範和打擊暴力恐怖、黑惡勢力、新型網路犯罪和跨國犯罪,保持社會和諧穩定。
Ⅲ 國家安全包括的內容以及維護國家安全的意義
當代國家安全包括16個方面的基本內容: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極地安全、深海安全。
維護國家安全的意義是保證一個國家的安全不僅是不受外國侵略,而且在國內也要穩定,要反對顛覆。並且隨著國家安全的提出,我國有了一個概念性的轉折,由毛澤東時代的「戰爭與革命」發展成為了「和平與發展」。這樣使得中國在國際地位上更加發達,強調了經濟戰略。
(3)國家安全資源安全包括哪些內容擴展閱讀:
維護國家安全基本原則:
第一,確立國家與民族崛起的基本目標。
第二,採取綜合一體化的手段。
第三,新安全觀包括主權安全,綜合安全和合作安全。國家享有主權,包括獨立權,管轄權,平等權,自衛權。國家綜合安全包括政治,經濟,社會,信息安全等。經濟安全是國家綜合安全的核心。軍事安全是國家安全的支柱。
第四,解決經濟發展與國家安全脫節的問題。
第五,樹立獨立發展理念,為「全球化」條件下的民族國家定位。
Ⅳ 國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的基本內容
當代國家安全包括16個方面的基本內容: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極地安全、深海安全。
(4)國家安全資源安全包括哪些內容擴展閱讀:
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基本概念
國際關系學院編著的《國家安全學》一書中對"國家安全"概念的論述:
是國家的基本利益,是一個國家處於沒有危險的客觀狀態,也就是國家沒有外部的威脅和侵害也沒有內部的混亂和疾患的客觀狀態。
在2014年1月《為國家安全立學--國家安全學科的探索歷程及若干問題研究》中,將當代國家安全體系構成要素擴展為十二個後,構建了一個當代國家安全體系圖:
Ⅳ 國家安全包括哪十個方面的內容
精選問答當代國家安全包括11個方面的基本內容,即國民安全、領土安全、主權安全、政治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態安全、信息安全和核安全
在中國設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統一管理國家安全工作。2014年1月24日,為了進一步完善國家安全體制和國家安全戰略,確保國家安全,中共中央決定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
(5)國家安全資源安全包括哪些內容擴展閱讀:
國家安全是國家的基本利益,是一個國家處於沒有危險的客觀狀態,也就是國家沒有外部的威脅和侵害也沒有內部的混亂和疾患的客觀狀態。當代國家安全包括10個方面的基本內容:國民安全、領土安全、主權安全、政治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態安全、信息安全。其中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是國民安全。
習近平主持召開的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中,提出了11種國家安全: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
Ⅵ 國家安全包括哪些基本內容
法律分析:我國國家安全領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極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領域。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二條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Ⅶ 國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對國家安全的理解和概括,一般是指作為政治權力組織的國家機器所建立的社會制度的生(存)與發展的保障。它包括國家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以及相關的國家政權、社會制度和國家機關的安全。廣義的國家安全包括國防、外交、政治、經濟、文化、社會、隱蔽戰線等方面,狹義的國家安全僅指隱蔽戰線安全。
Ⅷ 國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
當代國家安全包括16個方面的基本內容: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極地安全、深海安全。
在中國設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統一管理國家安全工作。2014年1月24日,為了進一步完善國家安全體制和國家安全戰略,確保國家安全,中共中央決定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
(8)國家安全資源安全包括哪些內容擴展閱讀:
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維護國家安全是全國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國家安全理論的最新成果,是維護國家安全的行動綱領和科學指南,對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深遠的重要意義。
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保證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改革開放以來黨的全部理論和實踐的鮮明主題。
Ⅸ 資源安全包括哪些內容
資源安全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可以持續、穩定、及時、足量和經濟地獲取所需自然資源的狀態。資源安全在國家安全中佔有基礎地位。資源就是資財的來源,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不可或缺的自然物質。
定義
資源安全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可以持續、穩定、及時、足量和經濟地獲取所需自然資源的狀態。資源安全分為戰略性資源安全和非戰略性資源安全;又可分為水資源安全、能源資源安全(包括石油安全)、土地資源安全(包括耕地資源安全)、礦產資源安全(包括戰略性礦產資源安全)、生物資源安全(包括基因資源安全)、海洋資源安全、環境資源安全等。
資源安全在國家安全中佔有基礎地位。資源就是資財的來源,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不可或缺的自然物質。資源安全距離人們日常生活很近,國際和國內燃油價格的變化、耕地面積持續減少和質量不斷下降,都可以歸結為資源安全方面出現了問題。
含義
資源安全有5種基本含義,(1)數量的含義,即量要充裕,既要有總量的充裕,也要有人均的充裕,但後者比前者更具有意義。(2)質量的含義,及質量要有保證,於是產生了最低質量的概念。(3)結構的含義,即資源供給的多樣性,供給渠道的多樣性是供給穩定性的基礎,保證資源供給安全的穩定,要發展資源貿易夥伴關系,特別要注意建立資源共同體。(4)均衡的含義,包括地區平衡與人群平衡兩方面。(5)經濟或價格的含義,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可以從市場上以較小的經濟代價獲取所需資源的能力或狀態。
Ⅹ 國家安全有哪些方面
國家安全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極地安全、深海安全總共16個方面。對於危害到國家安全的,將會依據不同情況依法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處罰,嚴重時直至適用死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第二條 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