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資源管理 » 水資源稅的水量什麼時候申報

水資源稅的水量什麼時候申報

發布時間: 2023-06-09 23:56:47

1. 2019年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暫行辦法,水資源稅稅目稅率表

第一條為促進水資源節約、保護和合理利用,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河北省。

第三條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設施直接從江河、湖泊(含水庫)和地下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單位和個人,為水資源稅納稅人。

納稅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等規定申領取水許可證。

第四條水資源稅的征稅對象為地表水和地下水。

地表水是陸地表面上動態水和靜態水的總稱,包括江、河、湖泊(含水庫)、雪山融水等水資源。

地下水是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種形式的水資源。

第五條水資源稅實行從量計征。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取水口所在地稅額標准×實際取用水量。

水力發電和火力發電貫流式取用水量按照實際發電量確定。

第六條按地表水和地下水分類確定水資源稅適用稅額標准。

地表水分為農業、工商業、城鎮公共供水、水力發電、火力發電貫流式、特種行業及其他取用地表水。地下水分為農業、工商業、城鎮公共供水、特種行業及其他取用地下水。

特種行業取用水包括洗車、洗浴、高爾夫球場、滑雪場等取用水。

河北省可以在上述分類基礎上,結合本地區水資源狀況、產業結構和調整方向等進行細化分類。

第七條對水力發電和火力發電貫流式以外的取用水設置最低稅額標准,地表水平均不低於每立方米0.4元,地下水平均不低於每立方米1.5元。

水力發電和火力發電貫流式取用水的稅額標准為每千瓦小時0.005元。

具體取用水分類及適用稅額標准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建議,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確定核准。

第八條對取用地下水從高制定稅額標准。

對同一類型取用水,地下水水資源稅稅額標准要高於地表水,水資源緊缺地區地下水水資源稅稅額標准要大幅高於地表水。

超采地區的地下水水資源稅稅額標准要高於非超采地區,嚴重超采地區的地下水水資源稅稅額標准要大幅高於非超采地區。在超采地區和嚴重超采地區取用地下水(不含農業生產取用水和城鎮公共供水取水)的具體適用稅額標准,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在非超采地區稅額標准2-5倍幅度內提出建議,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確定核准;超過5倍的,報國務院備案。

城鎮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取用地下水的,水資源稅稅額標准要高於公共供水管網未覆蓋地區,原則上要高於當地同類用途的城市供水價格。

第九條對特種行業取用水,從高制定稅額標准。

第十條對超計劃或者超定額取用水,從高制定稅額標准。除水力發電、城鎮公共供水取用水外,取用水單位和個人超過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計劃(定額)取用水量,在原稅額標准基礎上加征1-3倍,具體辦法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建議,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確定核准;加征超過3倍的,報國務院備案。

第十一條對超過規定限額的農業生產取用水,以及主要供農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飲水工程取用水,從低制定稅額標准。

農業生產取用水包括種植業、畜牧業、水產養殖業、林業取用水。

第十二條對企業回收利用的采礦排水(疏干排水)和地溫空調回用水,從低制定稅額標准。

第十三條對下列取用水減免徵收水資源稅:

(一)對規定限額內的農業生產取用水,免徵水資源稅。

(二)對取用污水處理回用水、再生水等非常規水源,免徵水資源稅。

(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減稅和免稅情形。

第十四條水資源稅由地方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本辦法有關規定徵收管理。

第十五條水資源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取用水資源的當日。

第十六條水資源稅按季或者按月徵收,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納稅的,可以按次申報納稅。

第十七條在河北省區域內取用水的,水資源稅由取水審批部門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徵收。其中,由流域管理機構審批取用水的,水資源稅由取水口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徵收。

在河北省內納稅地點需要調整的,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決定。

第十八條按照國務院或其授權部門批準的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水量分配方案調度的水資源,水資源稅由調入區域取水審批部門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徵收。

第十九條建立地方稅務機關與水行政主管部門協作征稅機制。

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向地方稅務機關提供取水許可情況和超計劃(定額)取用水量,並協助地方稅務機關審核納稅人實際取用水的申報信息。

納稅人根據水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的實際取用水量向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地方稅務機關將納稅人相關申報信息與水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的信息進行比對,並根據核實後的信息征稅。

水資源稅征管過程中發現問題的,地方稅務機關和水行政主管部門聯合進行核查。

第二十條河北省開征水資源稅後,將水資源費徵收標准降為零。

第二十一條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期間,水行政主管部門相關經費支出由同級財政預算統籌安排和保障。對原有水資源費征管人員,由地方政府統籌做好安排。

第二十二條河北省人民政府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國務院備案。

第二十三條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期間涉及的有關政策,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研究確定。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7月1日起實施。

;

2. 水資源稅怎麼申報

一、徵收對象及計算公式: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魯政發〔2017〕42號,除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情形外,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江、河、湖泊(含水庫)等水資源)、地下水(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種形式的水資源,地熱、礦泉水暫不納入水資源稅征稅范圍)的單位和個人為水資源稅納稅人。
一般企業水資源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實際取用水量×適用稅額;即墨地區一般企業地下水為1.5元/立方米,地表水為0.4元/立方米)
水力發電和火力發電貫流式(不含循環式)冷卻取用水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實際發電量×適用稅額。
納稅人超過水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計劃(定額)取用水量,按以下規定徵收水資源稅:(一)超計劃(定額)10%以內(含)部分,按水資源稅稅額標準的2倍徵收。(二)超計劃(定額)10%—30%(含)部分,按水資源稅稅額標準的2.5倍徵收。(三)超計劃(定額)30%以上部分,按水資源稅稅額標準的3倍徵收。
二、申報流程
1、申報網址:企業應在「省水資源稅信息管理系統」將本期的實際取水量上報,經審核通過後生成《水量核定書》。
企業上報信息後,水利部門對上報的用水量信息進行審核,如有問題會予以駁回重新申報或是做出異常情況說明,例如用水量突然比計劃用水量減少情況,水利部門肯能上門實地核查取用水情況。審核無誤的予以通過,生成《水量核定書》。地稅局根據水利部門傳遞的《水量核定書》徵收水資源稅。

3. 水資源稅網上申報流程是什麼

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用於除城鎮公共供水、農業、特殊用水類別以外的納稅人填報。

其具體申報流程為,企業先登錄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申報納稅—申報表申報及繳款—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

操作過程如下,

1、選擇水資源編號;

2、如有減免表信息,請在「減免表信息」錄入相關減免信息;

3、在「稅款申報」錄入相關涉稅數據;

4、保存數據或直接申報。

4. 安徽省水資源稅什麼時候開始徵收

每年的4月1日到15日。水資源稅,指國家對使用水資源徵收的稅種,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在安徽省中,水資源稅是在每年的4月1日到15日進行徵收,中國徵收資源稅的稅目主要有原油、煤炭、天然氣等,安徽,簡稱「皖」,省會合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其省名取當時安慶、徽州兩府首字合成。

5. 什麼時間起開征水資源稅

2016年5月10日。

2016年5月1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對外發文《關於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的通知》,宣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國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根據《通知》,我國將開展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工作,並率先在河北試點,採取水資源費改稅方式,將地表水和地下水納入征稅范圍。

實行從量定額計征,對高耗水行業、超計劃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區取用地下水,適當提高稅額標准,正常生產生活用水維持原有負擔水平不變。

2009年6月17日,財政部副部長王軍表示,隨著經濟的現在資源的重要性已經被大家所認識,而且構成資源稅的內容延伸了很多,尤其是水資源浪費很嚴重,所以,下一步資源稅稅目要向這類產品擴大。現在至少水資源是要進入的。

(5)水資源稅的水量什麼時候申報擴展閱讀:

水資源開發和利用:

1、水資源開發利用,是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的一個方面,其目的是發展社會經濟。最初開發利用目標比較單一,以需定供。隨著工農業不斷發展,逐漸變為多目的、綜合、以供定用、有計劃有控制地開發利用。

2、當前各國都強調在開發利用水資源時,必需考慮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三方面。

3、水資源開發利用的內容很廣,諸如農業灌溉、工業用水、生活用水、水能、航運、港口運輸、淡水養殖、城市建設、旅遊等。防洪、防澇等屬於水資源開發利用的另一方面的內容。在水資源開發利用中,在以下一些問題上,還持有不同的意見。

4、例如,大流域調水是否會導致嚴重的生態失調,此外,全球氣候變化和冰川進退對未來水資源的影響,人工降雨和海水淡化利用等,都是今後有待探索的一系列問題。它們對未來人類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具有深遠的意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水資源稅

6. 2022年第一季度水資源稅怎樣報稅

登錄之後選擇好進行填寫。
1、首先,登錄並且選擇稅費申報,具體根據當地的稅務網站。
2、選擇資源稅申報。
3、選擇水資源納稅申報表。
4、登錄並且填寫相關信息。
5、注意下拉菜單的附表也要填寫,最後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