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再生資源回收備案查詢
法律主觀:
再生資源回收公司注冊條件如下: 1、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名稱; 2、有實際經營場地; 3、有規章制度; 4、有合法的經營范圍。
法律客觀:
《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第七條 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後30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向登記注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同級商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機構備案。備案事項發生變更時,行宴仔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屬於工商登記事項的自工商登記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商務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第八條 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和回收非生產性廢舊金屬的再檔汪生資源回收經營者,除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七條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後15日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祥跡關備案。備案事項發生變更時,前款所列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當自變更之日起15日內(屬於工商登記事項的自工商登記變更之日起15日內)向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㈡ 再生資源回收資質辦理
一、再生資源回收資質辦理
1、再生資源回收資質,即「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登記證明」,辦理流程如下:
(1)到商務局領取備案登記證明兩份並填寫;
(2)提交加蓋申請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的備案登記證明、營業執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核對申請人提交的備案登記材料;
(4)發給申請人加蓋商務局印章的備案登記證明。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統稱「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當遵守本辦法。
二、再生資源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1、免稅政策。根據相關規定,納稅人銷售再生水;以廢舊輪胎為原料生產的膠粉;翻新輪胎;生產原料中摻兌廢渣比例不低於30%的特定建材產品等自產貨物的,自2009年1月1日起免稅;同時規定對污水處理勞務免徵增值稅;
2、即征即退政策。實行即征即退的主要包括:以工業廢氣為原料生產的高純度二氧化碳產品;以垃圾為燃料生產的電力或者熱力;以煤炭開采過程中伴生的舍棄物油母頁岩為原料生產的頁岩油;以廢舊瀝青混凝土為原料生產的再生瀝青混凝土;滿足「在水泥生產原料中摻兌廢渣比例不低於30%」的條件,通過熟料研磨階段生產的水泥,包括採用旋窯法工藝自製水泥熟料和外購水泥熟料生產的水泥;滿足沼氣用量占發電燃料的比重不低於80%,並且生產排放達到GB13223-2003第1時段標准或者GB18485-2001的有關規定的沼氣發電或供熱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對滿足一定條件的廢舊物資回收企業按其銷售再生資源實現的增值稅的一定比例(2009年為70%,2010年為50%)實行增值稅先征後退政策;
3、即征即退50%的政策。主要包括六類產品:以退役軍用發射葯為原料生產的塗料硝化棉粉;以燃煤發電廠及各類工業企業產生的煙氣、高硫天然氣進行脫硫生產的副產品;以廢棄酒糟和釀酒底鍋水為原料生產的蒸汽、活性炭、白碳黑、乳酸、乳酸鈣、沼氣;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頁岩為燃料生產的電力和熱力;利用風力生產的電力;部分新型牆體材料產品;
4、先征後退政策。僅適用於以廢棄的動物油和植物油為原料生產的生物柴油。
㈢ 再生資源回收備案登記證在哪申請
一、正面回答
1、登錄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台-企業端;
2、點擊頁面中綠色流通服務再生資源備案企業注冊;
3、在頁面中查找是否備案,分類選擇備案通過或備案公示,輸入企業營業執照全稱及驗證碼,如查找不到則未備案,請點擊再生資源備案企業注冊,完成注冊;
4、完善全部信息,請企業負責人記好電話、郵箱和密碼;
5、跳轉登錄後如未跳轉請回首頁登錄進系統,在此頁面找到綠色流通服務,並進入應用。
二、分析
再生資源回收以物資不斷循環利用的經濟發展模式,正在成為全球潮流。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得到大家一致同意。可持續發展就是,既符合當代人類的需求,又不致損害後代人滿足其需求能力的發展,是注意經濟增長的數量,同時要注意追求經濟增長的質量。主要的標志是資源能夠永遠利用,保持良好的生態環境。
三、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范圍?
回收再生資源經營范圍,回收廢塑料、廢紙、廢舊金屬,環保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代理進出口,批發機械設備,節能環保技術開發與服務、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商品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手續,設計、製作、代理、發布廣告,安裝、維修、租賃機械設備。
㈣ 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備案登記證書省內通用嗎
通用。
自2019年11月30日起,從事再生資源廢品回收經營,辦理營業執照之後即可開展合法經營。但根據先前2007年第8號令,有收購廢舊金屬業務的還需向當地公安部門辦理廢舊金屬收購業務治安備案手續。自2019年11月30日起,從事再生資源廢品回收經營者,取得營業執照後,無論經營事項發生變化與否,都無需再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或備案變更手續。自2019年11月30日起,再生資源行業主管部門(目前國家層面法規規定為商務部,有些地方城市指定為當地供銷社)對從事再生資源廢品回收經營者,再不能借口沒有辦理經營備案證進行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