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和人力資源公司簽合同注意事項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一般公司的章有很多種,有行政公章,一般就是公司名稱;還有合同章,公司名稱加「合同專用章」字樣,還有財務專用章等。你說的應該就是行政公章簽訂合同,使用行政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都是有效的。勞動合同蓋人力資源章也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❷ 與人力資源公司簽合同需注意
訂立合同需注意什麼 1、擔保問題。 (1)保證。 (2)抵押。訂立抵押條款, (3)定金。一般應注意以下幾方面:第一,定金使用要慎重,並不是所有合同都要使用定金;第二,定金數額應不超過合同標的的百分之二十;第三,支付定金一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接受定金一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 2、預付款問題,預付款是一方當事人按合同約定,在合同簽訂後預先給付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 3、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問題。 (1)是選擇仲裁解決還是訴訟解決。如果在合同中訂立了有效的仲裁條款,那麼發生糾紛時只能申請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訴; (2)如果在合同中訂立了法院管轄條款時,應注意選擇的管轄法院必須是合同履行地、簽訂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及標的物所在地法院,並不得違背專屬管轄和級別管轄的規定。 4、合同的簽字蓋章及有關手續問題。 (1)合同的簽字蓋章應注意以下幾方面:第一,在簽字蓋章前,應對合同文本進行最後的審查把關。發現不合理之處,及時與對方協商修改,待修改後再簽字蓋章。第二,合同簽字人應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由其代表人簽字。第三,合同的蓋章可以是單位公章,也可以是合同專用章,但不能加蓋單位的內部職能科室的印章。 (2)合同的公證和鑒證。 5、合同的形式和內容問題。 (1)我國合同法規定合同的形式主要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在合同形式方面應注意,有的合同只有簽訂書面合同才有效。 (2)合同的內容。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❸ 人力資源中介怎麼做
人力資源中介有兩類:
普通中介:
企業如果有用人需求的話,給中介錢,中介給介紹人。求職者想要找工作,也給交錢,中介幫忙介紹工作。介紹好了之後,如果企業和求職者都願意的話,就會簽約,這個求職者算是這個企業內部的員工。但是,這種一般來說都做的是比較低級的招聘,普通工人或者一般文員啊之類的。典型的特徵就是:兩邊收費,但是收的錢都比較少,然後在已有的人才庫裡面找合適的搭配。
這種中介,一般來說都是傳統的那種人才市場啊之類的。
高級中介:
這種中介一般來說也叫做獵頭公司。如果企業有招聘需求的話,就給獵頭公司服務費用,獵頭公司按照用人需求招人,可以是普通的招聘,但是大多數都是挖牆腳。這種典型的特徵是:一邊收費,只收取企業的服務費,但是服務用費比較高,一般來說都是候選人年薪的30%左右,這個不能隨便搭配的,都是親自去找高級人才的。一般來說,動用獵頭公司的職位,都是高層管理者職位,年薪動輒上百萬,所以,獵頭公司推薦一個合適的候選人,就有30萬的服務費用可以拿。
這種高級中介,外企中有萬寶盛華,國企中有FESCO,智聯易才等。。。
這種高級中介還有以下盈利模式:
人事外包:比如幫助企業做一些薪資核算、社保辦理、人才招聘的業務,收取服務費用。
勞務派遣:比如某個大企業需要招聘一個會計,但是大企業編制內沒有空缺,就可以請中介公司派遣員工來工作,支付給中介服務費用。中介用這筆服務費其中的一部分發給會計工資,剩下的就是盈利了。這種形式,其實會計算是中介的員工,但是派去企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