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歸哪個部門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歸市政府統一管理。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和提供咨詢、服務的機構,是公共資源統一進場交易的服務平台。內容包括工程建設招投標、土地和礦業權交易、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公立醫院葯品和醫療用品采購、司法機關罰沒物品拍賣、國有的文藝品拍賣等所有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全部納入中心集中交易。
目前由於政府采購法和招投標法中有著部分法律條文的沖突,導致在交易平台中出現了若干問題,故而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試點,提供現實法律依據的來源,同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建立多以事業單位的形式出現,在未來四年內,事業單位改革將何去何從,也是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即將面對的問題。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和提供咨詢、服務的機構,是公共資源統一進場交易的服務平台。
內容包括工程建設招投標、土地和礦業權交易、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公立醫院葯品和醫療用品采購、司法機關罰沒物品拍賣、國有的文藝品拍賣等所有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全部納入中心集中交易。
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體制改革是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舉措。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成立整合規范了公共資源交易的流程,形成了統一、規范的業務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實行八統一即:統一受理登記、統一信息發布、統一時間安排、統一專家中介抽取、統一發放中標通知、統一費用收取退付、統一交易資料保存、統一電子監察監控。
法律依據
《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管理暫行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是指實施統一的制度和標准、具備開放共享的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和規范透明的運行機制,為市場主體、社會公眾、行政監督管理部門等提供公共資源交易綜合服務的體系。
公共資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資源交易活動。
Ⅱ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權力大不大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要負責以下內容:業務咨詢、項目登記、場地安排、公告和公示信息公開、交易過程保障、資料歸檔、數據統計、檔案查詢。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是指實施統一的制度和標準的體系。
1、行政審批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屬於地方事業單位;
2、一般縣區級行政審批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副科級單位;一般地級市為副處級;副省級城市如南京市則高半格,為正處級事業單位。
如浙江省溫州是地級市,溫州市公共資源交易與行政審批中心屬於副處級單位,而溫州市公共資源交易與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鹿城分中心就是副科級;
如浙江寧波是副省級城市,所以該市及下轄縣區公共資源交易與行政審批中心,就分別為正處級、正科級事業單位。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很好,待遇很不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屬於屬於事業單位,在正在開展的事業單位改革中被劃入事業單位公益二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和提供咨詢、服務的機構,是公共資源統一進場交易的服務平台。在經濟學上,所謂「公共資源」是指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自然資源:一是這些資源不為哪一個個人或企業組織所擁有。二是社會成員可以自由地利用這些資源。這兩個條件決定公共資源具備了「競爭性」的特點,但同時卻不具備「排他性」的特徵。
法律依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服務標准(試行)》第三條: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以下簡稱平台)是指實施統一的制度和標准、具備開放共享的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和規范透明的運行機制,為市場主體、社會公眾、行政監督管理部門等提供公共資源交易綜合服務的體系。
第五條: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業務咨詢、項目登記、場地安排、公告和公示信息公開、交易過程保障、資料歸檔、數據統計、檔案查詢。
Ⅲ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好單位嗎
一、政府服務中心有些地方也叫行政服務中心、政務中心、政務大廳等,主要是提供政府行政審批事項等一站式服務,舉個例子,比如企業注冊,以前要跑工商、稅務等多個地方,現在只要在一個地方辦理就完事了。
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近幾年發展起來的,一般包括政府采購、工程建設、產權交易、土地掛拍,葯品采購等交易事項(涉及政府的交易,有買有賣),主要的宗旨就是要實現公開、公平、公正、誠信。國辦22號文指出,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試行政服務中心與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合署辦公。所以很多地方是實行一個中心兩塊牌子。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好單位。大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屬於事業單位,在正在開展的事業單位改革中被劃入事業單位公益二類,薪資待遇好。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要負責以下內容:業務咨詢、項目登記、場地安排、公告和公示信息公開、交易過程保障、資料歸檔、數據統計、檔案查詢。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是指實施統一的制度和標準的體系。
1、行政審批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屬於地方事業單位;
2、一般縣區級行政審批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副科級單位;一般地級市為副處級;副省級城市如南京市則高半格,為正處級事業單位。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很好,待遇很不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屬於屬於事業單位,在正在開展的事業單位改革中被劃入事業單位公益二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和提供咨詢、服務的機構,是公共資源統一進場交易的服務平台。在經濟學上,所謂「公共資源」是指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自然資源:一是這些資源不為哪一個個人或企業組織所擁有。二是社會成員可以自由地利用這些資源。這兩個條件決定公共資源具備了「競爭性」的特點,但同時卻不具備「排他性」的特徵。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是為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廉政建設而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2年6月29日通過,自2003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是針對政府采購的專門性法規。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是為了規范拍賣行為,維護拍賣秩序,保護拍賣活動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Ⅳ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什麼單位待遇和發展怎麼樣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屬於事業單位,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內公共資源交易相關容法律、法規、政策,為交易活動提供場所、設施和服務。
(二)制定交易現場和內部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收集存儲和發布各類交易信息,為市場主體提供相關政策法規咨詢服務。
(四)查驗進場交易項目手續,負責項目交易現場記錄。
(五)見證公共資源交易項目交易全過程,維護交易活動秩序。
(六)綜合使用各類評審專家。
(七)建設維護省交易中心信息網路技術平台。
(八)建立公共資源交易從業者場內信譽評價制度,協助有關部門推進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體系建設等。
(4)公共資源交易網是什麼單位擴展閱讀: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特點
在邏輯上將管理與服務進行統一管理。
目前由於政府采購法和招投標法中有著部分法律條文的沖突,導致在交易平台中出現了若干問題,故而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試點,提供現實法律依據的來源,同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建立多以事業單位的形式出現,在未來四年內,事業單位改革將何去何從,也是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即將面對的問題。
Ⅳ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干什麼的
一是統一交易平台。將轄區的建設工程交易、政府采購、土地交易和產權交易統一到交易中心進行集中交易,實行監、管、辦三分離。二是統一信息發布。將非涉密的招標公告、中標公告、招標代理機構、企業信息和相關政策法規,在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電子屏和公告欄上及時發布。三是統一交易規則。建立招標評標制度,形成良性合理的公平競爭機制;建立交易准入制度,強化審核把關;建立保證金賬戶管理制度,實行統一代收代支的管理模式;建立交易市場不良行為記錄和公示制度,嚴格執行「黑名單」管理方式;建立監督考評制度,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四是統一運作程序。將工程建設、政府采購、土地交易和產權交易等業務流程分解成若干環節,將每一環節的辦理條件、時限等要素細化固定成程序模塊,工作人員按照各自許可權和系統提示進行相關操作,並全程記錄在案,可以實時查詢工作進度情況。五是統一專家評委庫。統一建立專家評委庫和招標代理機構預選庫,制定了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和招標代理機構預選庫建立辦法,將建設、財政、國土、發改、水利、交通等多家專家庫進行整合,組成統一的專家庫,由交易中心統一管理,統一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