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再生資源廢品回收公司注冊條件
一、再生資源廢品回收公司注冊條件是什麼
1、再生資源廢品回收公司注冊條件如下:
(1)最低注冊資本50萬元;
(2)由2個股東出資;
(3)有經營場所;
(4)公司章程及組織管理機構;
(5)有合法的名稱。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
【公司登記】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二、再生資源廢品回收公司注冊流程如下:
1、向有經營權的收購企業申請;
2、由收購權企業、再生資源行業管理辦公室進行經營場地考察;
3、辦理資格審核證;
4、憑資格審核證辦理工商營業證;
5、憑以上證照,個人身份證、從業人員身份證、場地證明等;到公安局免費辦理備案手續和領取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登記簿。
㈡ 再生資源回收公司注冊條件
法律分析:設立再生資源回收公司應當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記條件,要有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辦理稅務登記、在環保部門辦理審批手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符合國家規定並與其生產經營和服務規模相適應的資金數額和從業人員。
法律依據:
一、《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第六條,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記條件,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七條,申請企業法人登記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設施;
(三)符合國家規定並與其生產經營和服務規模相適應的資金數額和從業人員;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經營范圍。
㈢ 再生資源回收公司注冊條件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公司住所。
法律分析: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公司住所。目前在我國廢品回收行業辦理證照還沒有統一的法規,各地的地方性法規和管理方法不同,需要到再生資源管理辦公室辦理再生資源經營許可證,去公安局去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到環保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對國家危險品名錄要學習)(有的地方不需要辦理此項),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收購銅的還需要辦理《電力器材收購許可證》。
注冊需提供資料:
1、個人資料
2、注冊資金
3、擬注冊公司名稱若干
4、公司經營范圍
5、注冊地址產證、租賃合同
辦理流程:
1、企業名稱核准
2、辦理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
3、到環保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4、刻章,驗資 刻字社
5、辦理營業執照
6、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7、辦理稅務登記證
8、開立銀行帳戶
9、買發票 稅務局注冊公司。
法律依據:《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第七條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後30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向登記注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同級商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機構備案。備案事項發生變更時,」
㈣ 再生資源公司注冊要求是什麼
一、再生資源公司注冊要求是什麼
1、再生資源公司注冊要求如下:
(1)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200萬元;
(2)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六條
人民法院組織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六個月內清算完畢。
因特殊情況無法在六個月內完成清算的,清算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
第十七條
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時,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可以與債權人協商製作有關債務清償方案。
債務清償方案經全體債權人確認且不損害其他利害關系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依清算組的申請裁定予以認可。清算組依據該清償方案清償債務後,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裁定終結清算程序。
債權人對債務清償方案不予確認或者人民法院不予認可的,清算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二、怎麼注冊公司
注冊公司流程如下:
1、取公司名稱,到當地工商局辦理名稱核准手續;
2、到銀行開立驗資戶用於驗證注冊資本;
3、由驗資單位出驗資報告;
4、申辦《勞務派遣許可證》;
5、准備股東會決議並擬定公司章程;
6、辦理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