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閑置資源
沒有派上用場的東東,土地,房屋,等等
㈡ "物業資源"的概念是什麼
物業是指已經建成並經竣工驗收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配套設施與場地。
物業資源從所有權角度可分為兩類:單一產權物業(如國有產權的政府機關辦公場所、自建自用辦公樓及住宅等 );共有產權物業(如兩個或兩個以上所專權人共同居住的小區等)。共有產權物業包括業主專用部分和業主共用部分;共用物業可細分為單獨物業共用和所有物業共用。如從物業的屬性角度劃分,共用部分也可細分為公共設施、公共部位、公共場地、公共空間等。
物業資源經營有兩重含義:一是在物業的所有構成內容中,除充分發揮它民原有設計功能外,還可通過經營及其他方式產生新的價值;二是物業及其配套設施設備在流通過程中產生價值。前者如電梯廣告,後者如物業銷售和租賃。有些物業資源受限於時代、環境、現實條件、業主狀況等多種因素的制約,不能實現資源經營的價值,可排除在有效資源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