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然資源管理局是干什麼的
用地面積開發性質審批,自然資源局就是之前的國土局負責用地面積開發性質審批的,規劃局就是負責建築設計方案或者效果圖等流程審批,從本質上來說這兩個都是對土地的利用進行管控的,由於部門調整許多地方國土和規劃開始融合了改名自然資源。
一、自然資源管理局主要職責
1、按照規定許可權,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2、負責全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
3、負責全縣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二、自然資源管理局有哪幾個主要部門
1、辦公室
2、綜合科
3、政策法規科
4、行政審批科
5、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和所有者權益科
6、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科
7、開發利用科
8、國土空間規劃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管理水資源,防治水害,適用本法。本法所稱水資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條 水資源屬於國家所有。水資源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管理的水庫中的水,歸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
第七條 國家對水資源依法實行取水許可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但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水庫中的水的除外。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組織實施。
2. 自然資源局屬於什麼單位性質
是行政單位。自然資源站就是自然資源局。自然資源局是把原來的國土資源局、城鄉規劃局等單位進行了合並,並整合了發改局、林業局、水利局的部門職能形成的行政單位。自然資源局主要是針對於自然資源的調查和管理部署,再根據每個地方的資源問題作出相應的報告和評估,負責自然資源的合法利用和開采,做好合法標准化
一、自然資源局的職責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2、擬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極地、深海等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自然資源的調查監測評價;
4、負責自然資源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行政單位是進行國家行政管理、組織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的單位,主要包括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實行預算管理的其他機關、政黨組織等。
二、自然資源局的宗旨及業務范圍:
1、宗旨:為全縣自然資源提供信息技術(咨詢)服務。
2、業務范圍:負責自然資源信息業務咨詢工作;負責管理和維護全縣自然資源綜合業務辦公自動化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負責自然資源信息收集、整理和信息發布工作,把好信息安全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自然資源局包括哪些單位
1、自然資源局包括的單位有辦公廳、綜合司、法規司、自然資源調查檢測司、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司、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司、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司、國土空間規劃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司。
2、自然資源局還包括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司、耕地保護監督司、地址勘察管理司、礦業產權管理司等、礦產資源保護監督司、海洋戰略規劃與經濟司、海島海島管理司。
3、除以上部分以外,還有海洋預警監測司、國土測繪司、地理信息管理司、國家自然自然資源總督察辦公室、執法局、科技發展司、國際合作司、財物與資金運用司、人事司。
法律依據:
《自然資源行政復議規定》
第十四條 對政府信息公開答復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有下列情形之一,被申請人已經履行法定告知義務或者說明理由的,行政復議機關可以駁回行政復議申請:
(一)要求提供已經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或者要求公開申請人已經知曉的政府信息,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作出處理、答復的;
(二)要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製作、搜集政府信息和對已有政府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加工等,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作出處理、答復的;
(三)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的;
(四)申請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五、六、七項規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作出處理、答復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前款規定情形的,行政復議機關可以不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書面答復及證據、依據。
3. 自然資源局是干什麼的
機構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擬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極地、深海等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定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准,建立統一規范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漏褲游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地方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准、規范。建立健全全國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國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純嫌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返銷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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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准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海域、海島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海洋生態、海域海岸線和海島修復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佔補平衡制度,監督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國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中央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國家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采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准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監督實施海洋戰略規劃和發展海洋經濟。研究提出海洋強國建設重大戰略建議。組織制定海洋發展、深海、極地等戰略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海洋經濟發展、海岸帶綜合保護利用等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評估工作。
(十三)負責海洋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海域使用和海島保護利用管理。制定海域海島保護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無居民海島、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工作,制定領海基點等特殊用途海島保護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海洋觀測預報、預警監測和減災工作,參與重大海洋災害應急處置。
(十四)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國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志保護。
(十五)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劃。組織制定技術標准、規程規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六)開展自然資源國際合作。組織開展自然資源領域對外交流合作,組織履行有關國際公約、條約和協定。配合開展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工作,參與相關談判與磋商。負責極地、公海和國際海底相關事務。
(十七)根據中央授權,對地方政府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察。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指導地方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八)管理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十九)管理中國地質調查局。
(二十)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自然資源部要落實中央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強化頂層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
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准、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4. 自然資源局是干什麼的
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管,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
自然資源局在縣一級一般叫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屬於政府組成部門,主要整合了原市國土資源局和市規劃局的主要職能,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
自然資源局主要職責如下:
1、按照規定許可權,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制定全縣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有關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負責全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依照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准,建立統一規范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3、負責全縣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組織實施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准、規范。建立健全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
4、負責全縣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依照有關標准組織考核。按照規定許可權,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5、負責全縣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戰略及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地方標准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法律依據】
《自然資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自然資源部立法工作程序,實現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等法律法規,結合自然資源部立法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5. 自然資源局是什麼單位
對於自然資源局,很多朋友應該不陌生,但是要說自然資源局是什麼單位?就有很多朋友不知道了,現在就來詳細說說:
自然資源局就是之前的國土局負責用地面積開發性質審批的,規劃局就是負責建築設計方案或者效果圖等流程審批,從本質上來說這兩個都是對土地的利用進行管控的,由於部門調整許多地方國土和規劃開始融合了改名自然資源。
自然資源局在縣一級一般叫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屬於政府組成部門,是行政單位,人員編制是行政編制。
既然是行政單位,也就是只有公務員才可以進入。尤其是將國土局和規劃局合並後,會造成新成立單位領導職數和編制超配,這需要在一定時期內進行消化。在超編人員全部消化完成以前,是不能再新進入人員的。
自然資源局下屬還會有很多事業單位,這些單位人員都是事業編制。一般情況下,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很多業務和工作是區分不開的,這也就出現了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在局機關工作的情況。這實際上就屬於混崗,事業單位人員承擔行政職能,政事不分。就目前來說,雖然很多地方都在進行專項整治,但是實際效果並不明顯,很多單位仍然會借調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到局機關工作。
6. 自然資源局是干什麼的
自然資源局主要是針對於自然資源的調查和管理部署,再根據每個地方的資源問題作出相應的報告和評估,同時還要進行合理的統計和評價,也要負責自然資源的合法利用和開采,做好合法標准化,將不合賣拍兄法的採用嚴格懲辦處理。
自然資源局的工作主要
此外還要負責當地自然資源的合法利用和開采,主要是制定相應的資源利用計劃,組織開展相應的自然資源等級評分報告,做好合法標准化,將不合法的採用嚴格懲辦處理,對於發展空間的予以鼓勵。
7. 自然資源局是干什麼的
自然資源局是解決自然資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間規劃重疊等問題。實現山水林田湖散稿薯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的。
自然保護的中沖者心任務就是保護,增敬咐殖指可更新資源,和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以提高資源的再生和繼續利用的能力,求得環境效益和社會經濟效益的統一。
自然資源局是把原來的國土資源局,城鄉規劃局等單位進行了合並。並整合了發改局,林業局,水利局的部門職能形成的行政單位。
合法標准化
自然資源局主要是針對於,自然資源的調查和管理部署。再根據每個地方的資源問題,作出相應的報告和評估。負責自然資源的合法利用和開采,做好合法標准化。工作職責首先要履行公民,對土地或者森林,草原,水等自然資源的所有職責,和國土分配的管理。再根據地方的資源進行管理研究,和監督部分執行,同時還要負責自然資源的調查報告。
根據地方性的資源進行合理的評價和統計標准,還要建議統一規范的資源調查小組和制度。將其實施資源的基礎報告和攆寫,並在當地的指導地方進行檢測和評價的工作。此外還要負責當地自然資源的合法利用和開采,主要是制定相應的資源利用計劃。組織開展相應的自然資源等級評分報告,做好合法標准化,將不合法的採用嚴格懲辦處理,對於發展空間的予以鼓勵。
8. 自然資源局屬於什麼編制
自然資源局是公務員。主要職責是對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管,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履行全民所有各類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調查和確權登記,建立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負責測繪和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等。自然資源局是公務員,其工作職責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檔岩途管制職責;
2、擬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極地、深海等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
4、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迅悉權登記工作。
自然資源局的招聘條件是:
1、大專及以上學歷,年滿18周歲;
2、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3、遵紀守法、品德端正;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首先,國土資源局當然屬於公務員單位,也就是政府組成部門。國土資源局是承擔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部門,行使土地、礦產資源的行政審批和監督職能,是不折不扣的政府組成部門,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代替同級政府承擔相應的行政權力。國土資源局使用的是行政編制,幹部職符合條件的登記為公務員,新進人員「凡進必考」,是典型的」公務員單位」。其次,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後,國土資源局不復存在,而是以原來的國土資源局為主,整合了發改部i門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住建部門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水利部門]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職責、農業部門的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職責、林業部門的林地調查和確權登記職責等,組建成立了自然資源局。原來隸屬於住建部門管理的規劃機構,整體連人帶編劃入自然資源局。畝蠢乎新成立的林業和草原局隸屬於自然資源局管理,有的直接在自然資源局掛牌,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管理模式。
新成立的自然資源局,同樣是政府組成部門,屬於」公務員單位」,使用行政編制。綜合承擔對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監管職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履行全民所有各類自然資源交道所有者職責,統一調查和確權登記,建立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負責測繪和地質勘查行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