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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經濟資源配置是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 2023-07-25 01:01:00

1. 農村集體資源指的是什麼

集體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私分、破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其負責人作出的決定侵害集體成員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集體成員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集體財產所有權是勞動群眾對其所有的財產依法進行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集體所有權是我國所有權體系中的一個獨立類型。集體所有權是集體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現。集體所有權的主體是集體組織。如區域性集體組織、合作社組織等。集體所有權的客體包括森林、山嶺等資源,也包括土地、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
一、三資簡介
1、農村集體資金是指村組集體所有的貨幣資金,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
2、農村集體資產是指村組集體投資興建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礎公益設施以及農業資產、材料物資、債權等其它資產。
3、農村集體資源是指法律法規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嶺、草地、荒地、灘塗、水面等自然資源
二、所有權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行使。農村集體資產包括:
(一)依法歸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森林、草原、荒地、灘塗、水面等自然資源;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投資、投勞形成的建(構)築物、機電設備、農田水利設施、旅遊設施、鄉村道路、產役畜、林木和教育、科學、文化、廣播、電視、衛生、體育等設施;
(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出資興辦或購買、兼並的企業資產;
(四)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各類企業以及與有關單位或個人共同出資形成的資產中佔有的份額;
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集體資產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全體成員會議或代表會議通過的有關集體資產管理的決議、決定;
(二)制定和執行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三)監督、檢查經營者對集體資產的管理和使用;
(四)按照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合資企業等章程派員參加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五條 集體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私分、破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其負責人作出的決定侵害集體成員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集體成員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2. 村集體資源包括哪些內容

農村集體資源是指法律法規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嶺、草地、荒地、灘塗、水面等自然資源。農村集體資金是指村組集體所有的貨幣資金,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農村集體資產是指村組集體投資興建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礎公益設施以及農業資產、材料物資、債權等其它資產。
規范農村集體資金,財務收入管理制度。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發包、租賃、投資、資產處置等集體收入,上級轉移支付資金以及補助、補償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一事一議」資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等,應當及時入賬核算,做到應收盡收。嚴禁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要加強票據管理,杜絕「白條」抵庫。要定期與開戶銀行核對賬目,定期盤點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賬實相符。財務開支審批制度。日常開支按規定程序審批,重大事項開支應當履行民主程序。財務開支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註明用途並簽字(蓋章),交民主理財小組集體審核。審核同意後,由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簽字(蓋章),報經主管財務的負責人審批同意並簽字(蓋章),由會計人員審核記賬。財務流程完成後,要按照財務公開程序進行公開,接受全體成員監督。
三資管理有點:
1、三資管理可以推進以村級財務公開為重點的村務公開制度建設,加強農村民主化、法制化建設。
2、三資管理可以及時、准確地查閱村財賬務運行情況 。讓廣大人民群眾隨時了解財務收支情況,掌握資金的流動方向,更好地監督和運用村級財務資金。
3、三資管理能夠發揮事前控制、關口前移的作用,有效制止村幹部亂收亂支和貪污挪用公款等違法違紀行為,防止集體資產流失,使有限的財力和物力發揮出最大的作用,更好地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問題。
法律依據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管理行為,全面深化農村財務委託代理,管好用好集體資金,保護集體資產所有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集體資源的合法、有序利用,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根據農業部、財政部《村級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山東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山東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條例》
第十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必須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產品、物資管理使用制度,確定專人管理,建立固定資產帳簿,定期盤點,按規定提取折舊費,對資產變動情況及時登記,做到帳實相符。
第十六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各項收支業務必須要有合法的原始憑證,嚴格開支審批手續,保證資金的安全。

3. 農村集體三資是指什麼

農村集體三資的內容具體如下:
1、農村集體三資是指在集體所有制下,農村集體所有的資金、資產和資源;
2、農村集體資金是指村組集體所有的貨幣資金,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
3、農村集體資產是指村組集體投資興建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礎公益設施以及農業資產、材料物資、債權等其它資產;
4、農村集體資源是指法律法規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嶺、草地、荒地、灘塗、水面等自然資源。
農村集體三資的作用如下:
1、抓好農村「三資」清理和監管工作,通過摸清底數、盤活存量,進而優化配置、科學管理,實現保值增值,是促進農村集體經濟不斷發展壯大的現實途徑,對於推動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
2、開展農村集體「三資」清理,既可以堵塞農村「三資」管理漏洞,起到「節流」作用,又可以探索集體經濟的有效實現形式,充分挖掘存量資產資源的增值潛力,發揮「開源」作用,增加村集體積累,為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提供充足的資金保障,彌補新農村建設的不足,加快新農村建設進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第四條
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應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促進共同富裕,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在幹部配備上優先考慮,在要素配置上優先滿足,在資金投入上優先保障,在公共服務上優先安排;
(二)堅持農民主體地位,充分尊重農民意願,保障農民民主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維護農民根本利益;
(三)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推動綠色發展,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四)堅持改革創新,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高質量發展,不斷解放和發展鄉村社會生產力,激發農村發展活力;
(五)堅持因地制宜、規劃先行、循序漸進,順應村莊發展規律,根據鄉村的歷史文化、發展現狀、區位條件、資源稟賦、產業基礎分類推進。

4. 村集體經濟資產包括哪些

一、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地、荒地、灘塗、水域等自然資源;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庫存物品等資產;
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於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水利、交通、福利等公益事業的資產;
四、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投資興辦或者購買、兼並的企業的資產,以及與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合資、合作所形成的資產中佔有的份額、股權;
五、農村集體資產的經營收益,以及屬於集體所得部分的土地補償費和生態補償費;
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接受政府撥款、補貼補助和減免稅費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資助、捐贈等形成的資產;
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的現金、存款、有價證券、債權以及所產生的利息、衍生收入等資產;
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
九、屬於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行使使用權、享有收益權的資產;
十、依法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所有的其他資產。

5. 農村三資指什麼

農村三資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系統。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一、村集體「三資」監管的依據
《農業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指導的意見》(農經發[2009]4號)
二、村集體「三資」監管的目標任務
通過健全制度、強化監督、加強服務,逐步形成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經營高效、管理民主、監管到位的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推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實現農村集體「三資」的保值增值,防止農村集體「三資」流失,保障群眾的合法權益,為促進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三、村集體「三資」監管工作的原則
(一)是堅持「五權」不變的原則。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必須堅持農村集體「三資」所有權、使用權、監督權、處置權和收益權「五權」不變原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侵佔、截留和挪用農村集體「三資」,維護村集體和村民涉及「三資」的合法權益。
(二)是堅持民主管理的原則。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必須堅持民主管理的原則,保障村民以及民主理財小組對村集體「三資」佔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權、反映權和監督權。
(三)是堅持公開的原則。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必須堅持公開原則,及時將村集體「三資」的使用和收益向全體村民公開,資產和資源的承包、租賃、出讓必須實行招投標或公開競價。
(四)、是堅持成員受益的原則。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必須堅持成員受益原則,通過完善收益分配製度,讓農民群眾隨著集體經濟壯大,得到更多的實惠。
四、村集體「三資」的概念
(一)農村集體資金是指村組集體所有的貨幣資金,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
(二)農村集體資產是指村組集體投資興建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礎公益設施以及農業資產、材料物資、債權等其它資產。
(三)農村集體資源是指法律法規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嶺、草地、荒地、灘塗、水面等自然資源。
五、「三資」監管措施
(一)進一步規范完善農村會計委託代理。會計核算及時規范,認真落實收支兩條線,非生產性開支限額管理、資金申請審批等制度,強化對村集體資金的監管。
(二)建立健全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制度,重點是資產資源管理內部控制、資產資源清查登記備案、資產資源評估、資產資源經營與處置招投標、資產資源經濟合同監管等制度,強化對村集體資產資源的監管。
六、村集體「三資」監管機構
依託鎮農經站,在原建立農村會計委託代理服務中心基礎上,建立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中心,同時依託鎮司法所建立農村項目竟標服務中心,形成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總協調,「三個中心」為依託,「三位一體」的工作模式。
七、村集體「三資」監管實施步驟
(一)准備階段。主要任務是鎮成立「三資」監管機構,廣泛宣傳發動。
(二)清理整頓階段。主要任務是各村清查摸底,整改發現問題,張榜清查結果,鎮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中心審核清查結果,並建立資產、資源台帳,鎮農村會計委託代理服務中心和各村要按照有關規定調整相關帳簿。
(三)建章立制階段。主要任務是健全完善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監管制度,構築農村集體「三資」監管的長效機制。
八、農村集體資產報損、報廢,債權、債務核銷的處置程序。
農村集體資產報損、報廢,債權、債務核銷應填制《資產毀損報廢核銷申報表》及《債務(權)核銷申報表》,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報鎮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中心審核後方能執行,執行結果應報送鎮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中心備案。
九、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中必須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全體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
(一)集體經濟組織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
(二)年度收益分配方案;
(三)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經營方式的確定和變更;
(四)購置和處分重要固定資產及重大投資項目;
(五)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
(六)其它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涉及各成員切身利益的事項。
十、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系統的主要功能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系統是中國農民專業合作社信息網自主研發,適合村集體三資管理的要求。 具體體現在:通過網路的形式,加強農民群眾對財務等工作的監督,擴大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實現民主化管理;採用信息技術促進優化農村資源配置、推動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使之成為培育現代農民的有效途徑。最終通過藉由平台的力量,改善農村信息滯後、發展緩慢的現狀,推進農村信息化建設,提升農村村財政管理水平,實現農民增收,使我國的農村建設走向新的里程。
⑴資金管理
資金管理主要是依託「村賬委託代理」,嚴格收入支出審核把關,隨時掌握全鎮或各村的代管資金數額。
⑵資產管理
資產管理主要建立了資產台帳,詳細登記每一項資產的數量、價值和管理使用情況,對資產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管,規范資產、資源管理,做到賬賬相符,對資產進行盤點,做到賬實相符,並將資產、資源使用情況定期向村民公開,確保資產保值增值。
⑶資源管理
資源管理主要實現了對可利用資源登記造冊,建檔立案,逐項登記,對資源管理實施全程監督,便於隨時查詢。
(4)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主要是,建立「合同管理台帳」,進行電腦錄入,動態管理,通過台帳掌握各村合同的基本內容和合同金額,已經合同履行情況等,及時發現違紀違規問題等,統一招投標管理,對招投標過程進行記錄和公布,接受社會監督,促進資源使用合理。

6. 集體三資指的是什麼

集體三資指的是什麼農村集體所有的資金、資產和資源。
具體如下:
1、農村集體資金是指村組集體所有的貨幣資金,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
2、農村集體資產是指村組集體投資興建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礎公益設施以及農業資產、材料物資、債權等其它資產;
3、農村集體資源是指法律法規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嶺、草地、荒地、灘塗、水面等自然資源。
農村集體「三資」屬於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集體所有,是發展農村經濟和實現農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質基礎。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有利於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有利於盤活農村集體存量資產,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有利於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實力,增強集體組織為農戶服務的功能;有利於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三資清理」,是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金、資產、資源進行合理清查、整頓、完善。開展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清理工作,是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重要基礎,是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是維護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舉措,對加快新農村建設,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依據:《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下列事項必須經集體經濟組織大會或者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一)集體經濟組織年度財務預、決算;
(二)集體資產經營方式、經營目標的確定和重大變更;
(三)重大投資項目;
(四)年度收益分配方案;
(五)主要資產處置和其他重大事項。

7. 農村集體三資是什麼 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內容有哪些

農村集體三資是指在集體所有制下,農村集體所有的資金、資產和資源。
基本原則:
(一)嚴格保護耕地。珍惜和集約、節約利用土地資源。嚴格控制非農建設佔用耕地,確保耕地總量不減,質量不降,基本農田得到有效保護。
(二)穩定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土地家庭承包經營是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核心,必須長期穩定並不斷完善以家庭承包為基礎,統分結合的經營制度。
(三)切實維護農民利益。農村土地和房屋產權制度改革與農民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必須以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為前提,充分調動和保護好廣大農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依法保障農民各項權利,讓農民得到更多實惠。
目標任務:
按照市、縣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統一安排部署。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鄉鎮改革試點的調查摸底、確權工作,使我縣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進入全市先進。並通過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歸屬清晰、債權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化農村產權制度,不斷完善農村市場經濟體制。同時,配合縣上有關部門積極搭建產權流轉平台,進一步深化改革試點配套工作,將改革試點工作推向縱深發展。
工作內容:
一是開展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的清理調查並確權。二是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房屋所有權的清理、核實、並確權。三是創新耕地保護機制、落實耕地保護。四是搭建流轉平台推動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村房屋產權、林權等的流轉。
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一是鎮政府召集全鎮相關幹部和村(社區)組幹部,召開宣傳動員會,進行業務培訓、安排部署相關工作。二是村(社區)在鎮幹部的指導下邀請議事監事代表、黨員代表、人大代表、群眾代表、以及各村民小組長參加產權制度改革的宣傳動員會。三是各村民小組召集村民和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員召開宣傳動員會。三級宣傳動員明確改革的目的、意義及主要內容。要通過橫幅、標語、宣傳資料等形式多樣的方式進行廣泛宣傳。特別要對外出務工的人員要去信去函告之,做到改革深入人心,家喻戶曉。做到人人知曉改革、人人參與改革,為下一步的工作營造良好氣氛。並完成村組班子領導組建,各村(社區)要挑選公正、公道年富力強人員擔任議事監事組、各村民小組完成工作組人員搭配。
(二)調查摸底和土地勘查
各村(社區)議事監事代表、各村民小組工作人員在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對村組的邊界進行勘查,完成集體建設用地調查,特別是認真完成各村組農戶承包地、林地、宅基地、空閑基地以及房屋的丈量、調查。農戶承包地做到邊界准確,四至清晰,宅基地和空閑基地認真勘驗,繪制草圖,計算出面積。農戶房屋要確定方向和四至。按標准計算面積。並完成相關表冊填寫和報送。
(三)數據錄入復核及公示
各村(社區)、組對調查摸底數據進行復核後,統一報政府,政府將組織機關人員認真復核,按照縣相關部門的要求進行數據錄入,並建立台帳。錄入完成後交村組進行審核、復核後對基礎數據公示7天,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確權方案並報鎮政府和相關部門審批,審批完成後下發村組並進一步公示7天並確認。
(四)確權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