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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藍寶和鑽石的哪個閃 2025-02-07 19:54:27

資源按歸屬方式如何區分

發布時間: 2023-07-26 14:37:11

自然資源權屬制度的自然資源使用權與所有權的區別

首先,使用權的主體比所有權的主體廣泛,自然資源所有權主體限定的范圍很小,而使用權的主體十分廣泛,幾乎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成為自然資源使用權的主體。
其次,使用權內容受所有權和環境保護及生態規律的制約,而不是無限制的使用。
★自然資源使用權的類別:按自然資源的類別,可以分為土地、草原、森林、礦產、水、海洋、野生動植物資源使用權等。
★按自然資源的歸屬分,可分為國有自然資源使用權和集體所有自然資源使用權。
★按使用人是否向所有人支付使用費分,可以分為有償使用權和無償使用權。
★按使用權是否預定了使用期限分,可分為有期限使用權(分為次數性、階段性、終身性使用權)和無期限使用權。
★階段性使用權的享有以規定時間的長短為限。
★自然資源使用權的取得

Ⅱ 礦產資源歸屬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礦藏、水流、海域屬於國家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條規定:「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國家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產資源。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加強礦產資源的保護工作。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分別申請、經批准取得探礦權、采礦權,並辦理登記;但是,已經依法申請取得采礦權的礦山企業在劃定的礦區范圍內為本企業的生產而進行的勘查除外。國家保護探礦權和采礦權不受侵犯,保障礦區和勘查作業區的生產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響和破壞。從事礦產資源勘查和開採的,必須符合規定的資質條件。」基於以上法律規定,你們的想法恐怕沒有什麼希望了。</SPAN>

Ⅲ 怎樣區分自然資源和飛自然資源,求詳細解答、謝謝!

自然資源是自然界存在的有用自然物。人類可以利用的、自然生成的物質與能量,是人類生存的物質基礎。主要包括氣候、生物、水、土地和礦產等5大資源。
詳細內容看參考資料

Ⅳ 自然資源應當歸屬於誰

您好,自然資源的歸屬回答如下:
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這些自然資源,都屬於國家所有,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規定屬於集體的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除外,也就是說,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這些自然資源,既可能屬於國家,也可能屬於集體,並不專屬國家,與此相反,礦藏、水流、海域,這些自然是專屬於國家的。
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但是這里的「城市的土地」實際上是指城市市區的土地,不包括城市郊區的土地,因為「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了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除外,屬於集體所有」,城市市區的土地專屬國家,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有可能屬於國家也有可能屬於集體。憲法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以及自留山,屬於集體所有,這個就是專屬集體的財產了。
綜上,專屬國家的財產有:礦藏、水流、海域、城市市區土地。專屬集體的財產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有可能屬於國家也有可能屬於集體的財產有:森林、草原、山嶺、灘塗、荒地、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
以上就是對問題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Ⅳ 教育資源的分類

教育資源的分類方法有多種,按其歸屬性質和管理層次區分,可分為國家資源、地方資源和個人資源;按其辦學層次區分,可分為基礎教育資源和高等教育資源;按其構成狀態區分,可分為固定資源和流動資源;按其知識層次區分,可分為品牌資源、師資資源和生源資源;按其政策導向區分,可分為計劃資源和市場資源,等等。制度作為教育資源,它既可以是市場導向的,從而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其它教育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也可以是計劃導向的,從而使市場機制在教育資源配置中難以有所作為。古往今來,在各個不同的歷史發展時期,人們因各自所處時代的社會制度、意識形態和物質生活水平的不同,對於教育資源的屬性、價值、用途、利用方法和實現途徑等有著各自不同的認識。新資源觀認為,在知識經濟條件下對某種資源利用的時候,必須充分利用科學技術知識來考慮利用資源的層次問題,在對不同種類的資源進行不同層次的利用的時候,又必須考慮地區配置和綜合利用問題。教育資源作為公共資源的一種,受教育者(公眾)始終是受益主體。因此,自從有教育歷史以來,教育資源便承載著人類理想和社會公德的負荷,被視為厚德載物的載體。教育資源是公共社會資源和市場經濟資源的混合體。教育資源在具備其他公共社會資源所具有的屬性和功能的同時,也具備其他市場經濟資源所具有的屬性和功能。市場配置教育資源,就是按照市場運作規則,將教育資源的經營、管理、收益等權利,以制度的形式明確賦予教育主體——學校以及各類教育培訓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