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資源縣的地理
耕地面積
全縣總面積294.171萬畝。農業耕地面積1950年為13.26萬畝,占總面積的4.5%,其中水田11.99萬畝,旱地1.27萬畝。解放41年來,因遭受多次嚴重水災,沖毀大量農田,以及公路建設、水利建設、水電建設、開辦廠礦、城鄉建房等佔用了不少農田,致使耕地面積逐年減少。1985年耕地面積為122632畝(包括國營農場),占總面積的4.2%,比1950年減少了9968畝,減少7.5%,其中水田112742畝,比1950年減少7158畝,減少6%;旱地9890畝,比1950年減少2810畝,減少22.1%。1990年全縣總耕地面積為122018畝(包括國營農場196畝),占總面積的4.15%,比1950年減少10582畝,減少8%;其中水田112099畝(國營農場168畝),比1950年減少了7801畝,減少6.5%;旱地9919畝,比1950年減少2781畝,減少21.9%。水田以山地梯田為主,土壤肥沃,氣候溫涼,雨量充沛,有利於農業生產。
山地面積
據1989年第四次森林資源調查統計,山地面積274.88萬畝,占總面積的93.44%;其中林業用地面積242.42萬畝,佔山地面積的88.2%。森林面積154.27萬畝,占林業用地的63.63%。尚有64.49萬畝宜林荒山荒地有待利用。 全縣水資源主要集中於資江和五排河,其支流共有59條,集雨面積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較大支流有14條,其中資江9條,五排河5條。水能可開發量為8.17萬千瓦。
資江
境內流長83.1公里,流域面積1315.5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25.6立方米每秒(縣城水文站),控制流域面積522平方公里,可灌溉面積約8.25萬畝,自然落差1423米,水能理論蘊藏量為88530千瓦,可開發利用42290千瓦,至1990年已開發6544.6千瓦。
五排河
境內長51.03公里,流域面積548.5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徑流量20.4立方米每秒(貝子河口),可灌溉面積約2.5萬畝。自然落差1310米,水能理論蘊藏量70090千瓦,可開發利用39410千瓦,至1990年,已開發利用1180千瓦。 解放前,資源縣工業全是手工操作。越城錫礦開發公司和壽城錫礦開發公司也是私人合股開辦的資本主義性質的手工企業。其他手工業以榨油和縫紉居首。在五排河及其支流沿岸共有榨坊43個,縫紉幾乎遍布境內各個村莊。此外,在縣城和各鄉村還有一些規模很小的釀酒、制磚瓦、石印、織布、織襪、打鐵及木器製作等,在楠竹產區還有竹器編織及造紙。全縣共有私人經營的企業10餘個,小手工業500餘戶,從業人員五、六百人。小手工業者多是亦工亦農,農忙搞農業生產,農閑做工。1949年工業產值42萬元。
解放後,首先對越城和壽城兩公司進行改造。1952年合二為一,改名為桂專錫礦廠,由縣人民政府管理。1953年始建資源織染廠,1955年又建立副食品加工廠。同年對桂專錫礦廠實行公私合營。1956年根據中共中央的統一部署,掀起了對個體手工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的高潮,將全縣的手工業者123人,組成鐵器、縫紉、磚瓦、榨油、豆腐、織布、民運等11個社組。1957年工業總產值253萬元。按經濟類型分:全民的19萬元,集體的佔196萬元。按工業部門分,森林工業138萬元,占總產值的64.18%;其它依次為紡織、縫紉41萬元,食品21萬元,造紙及文化用品7萬元,機械6萬元,建材2萬元。
1958年興建資源城關電站和用汽車頭(汽車發動機)帶動碾米機的縣大米加工廠,成為本縣有史以來用機器生產的兩家企業。
同年,掀起「大躍進」,10月抽調11290個勞動力,142名幹部「大辦鋼鐵」。縣委布置批判「特殊論」、「條件論」、「定局論」和中庸之道,要求在3個月內興建大、小廠礦5000家,煉鐵10000噸,煉鋼4500噸。在「大辦鋼鐵」中,要求村村辦鋼鐵廠,不惜毀林「煉鋼」。同時,一批國營工業企業上馬。是年工業總產值比1957年增長51萬元。3年經濟困難時期,農業糧食減產,工業產值亦隨之下降。1961年開始對工業進行調整,國營工礦企業除保留印刷廠、糧油加工廠、食品加工廠、酒廠外,其餘的鋼鐵廠、石墨廠、硫磷礦、雲母廠、錫礦廠……均紛紛下馬,磚瓦廠和織染廠轉為集體企業。
1963年,工業總產值163萬元,僅及1957年的64.4%。1964年以後,工農業生產開始恢復,縣辦集體工業有所發展,工業產值逐年增加。
1970年,響應上級號召,大辦「五小工業」(小化肥、小水泥、小水電、小農機、小冶煉廠),磷肥廠、鉀肥廠、絲毯廠、電瓷廠、電石廠、造紙廠、瑩石礦、鴨頭水鎢礦等工礦企業應運而生。但由於管理、技術和營銷等原因,磷肥廠、鉀肥廠、絲毯廠等廠相繼倒閉;電瓷廠、電石廠、造紙廠則由於生產技術不行和資金不到位而未建成。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首先在農村實行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主要形式的經濟體制改革,爾後逐步把經濟體制改革引向工業企業。上級不再下達指令性計劃,縣委、縣人民政府從本縣實際條件出發,考慮市場供求情況,制定發展計劃。擴建梅溪瑩石礦、縣水泥廠,新建牛塘界鎢礦、罐頭食品廠、冷源鉀長石礦等廠礦。鎢砂、鉀長石等已成為主要出口商品。1985年全縣工業總產值達1614萬元。其中值得指出的是本縣化工行業從無到有,1985年產值達36萬元,建材工業亦增加到260萬元,森林工業增加到250萬元;食品工業增幅則更大,由1984年的161萬元增至419萬元,凈增258萬元。1990年,全縣工業產值為2556萬元,按1980年不變價計算,比1949年增長60倍,比1978年增長91.17%。在工業總產值中,國營工業佔47.5%,集體工業佔36%,個體工業佔16.35%。
1990年,屬國營的有:縣礦業公司、縣鎢礦、縣瑩石礦、縣長石礦、縣酒廠、縣第二(瓜里)酒廠、縣食品廠、縣印刷廠、縣水泥廠、縣農機修理製造廠;屬集體的有:中峰礦粉廠、梅溪礦產品加工廠、縣木器廠、大合化工廠、縣陶瓷廠、瓜里礦產經理部等;聯營企業僅有資源縣梅溪鎢礦一家。聯營或單家獨辦的個體企業主要是磚廠和楠竹產區的竹針廠,一般規模不大。這一年,主要產品為瑩石,鎢精礦、鉀長石、水泥、飲料酒、青磚、鐵合金、松香等都有增加;減少的只有日用陶器、鐵制農具;木製農具已為個體戶所取代。 資源縣國民經濟以農業為基礎。1990年,以農業為主的第一產業占國民生產總值的51.4%,占工農業總產值的62.78%。按照現行習慣,本志將種植業稱為農業,與林業、牧業、漁業各獨立設章並列記述。
1990年,本縣農業(種植業)產值佔大農業總產值的48.2%,居於主導地位。本縣種植業以糧食作物為主,1990年糧食產值占種植業的88%。糧食作物以水稻為主,玉米、薯、豆、粟次之。水稻產量占糧食總產量的98%左右。經濟作物有蔬菜、煙葉、花生、油菜等,數量不多,佔耕地面積的1—3%左右。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倡導農村發展商品經濟,1989年增加到4.84%,1990年為4.66%。
解放後,實行土地改革,接著又實行合作化。先後建立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人民公社和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與此同時,開展以水利為中心的農田基本建設,推廣先進技術,改良土壤,合理施肥,以及引進和推廣良種,改革耕作制度,在低海拔地區推廣雙季稻,提高土地利用率等。1978年糧食總產為51674.噸。1981年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1983年又比1978年增長6.2%。1990年糧食總產達56802噸,比1978年增長9.9%,比1950年增長1.32倍。因而,1990年人口雖比1949年增加約1.2倍,人均耕地減少59%,但本縣農業所生產的糧食,除供應本縣人民食用外,還有外調。其間,由於急於過渡和急於求成,體制改變過多過快,曾受過嚴重的挫折。1958年後的人民公社化和「大躍進」以及「文化大革命」所受挫折尤其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