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何為水資源管理的三條紅線
據水利改革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在系統總結我國水資源管理實踐經驗的基礎上,2011年中央1號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會議明確要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從制度上推動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針對中央關於水資源管理的戰略決策,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作出全面部署和具體安排。這是指導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水資源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對於解決我國復雜的水資源水環境問題,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深遠意義和重要影響。該文件共分5章、20條,明確提出了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管理措施和保障措施。主要內容概括來說,就是確定「三條紅線」,實施「四項制度」。
「三條紅線」:一是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到2030年全國用水總量控制在7000億立方米以內。二是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到2030年用水效率達到或接近世界先進水平,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6以上。三是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總量控制在水功能區納污能力范圍之內,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95%以上。為實現上述紅線目標,進一步明確了2015年和2020年水資源管理的階段性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