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資源管理 » 凱里市國土資源有多少工作人員
擴展閱讀
石油一桶用多少柴油 2025-02-03 22:45:13
石油騷動怎麼下移 2025-02-03 22:45:12

凱里市國土資源有多少工作人員

發布時間: 2023-09-03 04:26:38

A. 鄉鎮國土資源局有哪些領導

有黨組書記、局長、副局長等領導。
國土資源局設有局長、副局長。黨委書記、正處級領導、副處級領導。
國土資源局鄉鎮國土資源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市、縣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做出的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決定和措施。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市、縣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作出的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決定和措施。組織宣傳本鄉(鎮)有關國土資源工作安排,宣傳每年「全國土地日」、「世界地球日」等活動的宣傳主題和宣傳口號。
依據上級土地利用總規劃,參與編制和實施本行政區域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協助做好規劃聽證工作。

B. 國土資源局是做什麼的

國土資源局工作內容有:
1、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
2、承擔規范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
3、承擔優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
4、負責規范國土資源權屬管理。
5、承擔全國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
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組織擬訂國土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國家宏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並擬訂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編制並組織實施國土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領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
(二)承擔規范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監督實施,制定地質環境保護的政策、規章,制定國土資源調查評價技術規程,擬訂國土資源開發利用標准。指導地方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工作,調查處理國土資源重大違法案件。
(三)承擔優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編制和組織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計劃。指導和審核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組織編制礦產資源、海洋資源、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其他有關的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規劃執行情況。
參與報國務院審批的涉及土地、礦產的相關規劃的審核。
(四)負責規范國土資源權屬管理。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承辦和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指導土地確權,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提供社會查詢服務。
(五)承擔全國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監督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發的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承擔報國務院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
(六)承擔及時准確提供全國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制定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國家重大土地調查專項,指導地方地籍調查、登記和土地分等定級工作。
(七)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擬訂並實施土地開發利用標准,管理和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擬訂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等管理辦法,建立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政府公示地價制度,會同農業部門監督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錄、劃撥用地目錄等,承擔報國務院審批的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的處置。
(八)承擔規范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規范和監管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采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范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和行為,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九)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依法管理礦業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負責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的管理,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采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實施礦業權設置方案。
(十)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礦產資源儲量,組織實施全國地質調查評價、礦產資源勘查,管理中央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國家重大地質勘查專項,管理地質勘查資質、地質資料、地質勘查成果,統一管理中央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勘查工作。
(十一)承擔地質環境保護的責任。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跡、礦業遺跡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采和污染,承擔城市地質、農業地質、旅遊地質的勘查、評價工作。
(十二)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指導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災害等國土資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十三)依法徵收資源收益,規范、監督資金使用,擬訂土地、礦產資源參與經濟調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組織土地、礦產資源專項收入的征管,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收益分配製度,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資金的收取和使用。參與管理土地、礦產等資源性資產,參與管理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權益,負責有關資金、基金的預算和財務、資產管理與監督。
(十四)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組織制定、實施國土資源科技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五)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擬訂對外合作勘查、開采礦產資源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境外礦產資源勘查,參與開發工作,依法審批礦產資源對外合作區塊,監督對外合作勘查開採行為。
(十六)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條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設置及其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
第二十八條 國家建立土地統計制度。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進行土地統計調查,定期發布土地統計資料。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應當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報、遲報,不得提供不真實、不完整的資料。
統計機構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土地面積統計資料是各級人民政府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依據。
第二十九條國家建立全國土地管理信息系統,對土地利用狀況進行動態監測。

C.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年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分析報告

2006年,自治區國土資源工作在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的正確領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服務經濟建設為中心,遵循「在開發中保護,在保護中開發」的國土資源管理總方針,緊密結合新疆實際,圍繞自治區實施優勢資源轉換戰略、加快新型工業化建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一步轉變觀念、積極部署,狠抓落實,國土資源管理各項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為自治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國土資源服務保障。

一、土地資源

(一)土地資源狀況

2006年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數據顯示:自治區國土總面積166.49萬平方千米(24.97億畝)。其中農用地面積6307.61萬公頃(9.46億畝),建設用地122.66萬公頃(1839.9萬畝),未利用土地10218.71萬公頃(15.33億畝)。土地利用率為38.62%。與2005年相比,土地利用率提高0.01個百分點。農用地中耕地410.71萬公頃(6160.65萬畝),較2005年增加3.79萬公頃(56.9萬畝),增量為2005年耕地總量的0.9%(圖1)。

圖16 2006年自治區查處的礦產資源開采違法案件構成圖

五、國土資源行政復議情況

2006年全區國土資源部門接到行政復議申請29件,其中,行政處罰7件,行政許可1件,其他21件。審結29件,其中,維持14件,變更1件,確認違法2件,撤銷4件,撤回申請8件。

六、國土資源管理機構和人員培訓情況

(一)國土資源管理機構和人員

至2006年底,自治區國土資源系統共有工作人員6971人。

自治區、地(州、市)、縣(市)三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共有管理機構101個(不含五家渠市、阿拉爾市、圖木舒克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下同),工作人員5947人(含未實現垂直管理的30個鄉(鎮)土管所的165人,下同),其中,國土資源廳本級130人,14個地州市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820人,86個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4997人。在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中含796個鄉(鎮)土地管理所的2468人。

自治區和地(州、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直屬事業單位60個,工作人員1024人。其中,國土資源廳直屬事業單位14個,工作人員347人,地(州、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直屬事業單位46個,工作人員677人。

(二)國土資源管理人員培訓情況

2006年全系統組織管理人員參加各類培訓11個班次,有1071人次參加了學習,較2005年增加658人。其中,土地管理專業3個班次,256人參加了學習;礦產資源管理專業6個班次,502人參加了學習;地質環境管理專業1個班次,88人參加了學習;國土資源綜合管理3個班次,225人參加了學習(其中:維吾爾語言班2次,121人次)。

在參加學習的1071人次中,參加一周以上學習的有419人;有79人參加了自治區各級黨校組織的理論學習和行政學院的管理知識學習。有229人獲取學歷證書,比2005年減少99人,其中,博士1名,碩士2名,大本126名,大專100人。

七、問題與建議

2006年全區國土資源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①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還不夠高,對一些重大問題的研究還不夠深入;②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時有發生,侵害農牧民合法利益的問題在部分地方依然存在;③基層國土資源部門的行政能力建設還需要進一步加強,人員綜合素質還需進一步提高。為此,對做好今後工作提出以下建議:

(1)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以建設促保護。進一步加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力度,繼續深化對土地利用重大問題的研究,加快推進縣級和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編工作。

(2)進一步落實全國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會議精神,不斷完善礦產資源管理制度,加大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力度,及時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監督管理。

(3)進一步加強先進性建設和執政能力建設,把「完善體制、提高素質」活動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努力建設服務型、和諧型國土資源部門。加強基層國土資源所能力建設,務求取得實質性進展。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和陽光行政,不斷提高國土資源部門的執行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