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公共資源配置
為一定社區的人們共同擁有的財產,稱為公共財產,是用於公共服務的資源。它在名義上是每個人都享有的財物,但實際上任何個人都不可能完整地得到它、佔有它和使用它。公共財產作為公共物品,是由公共財政支出的,其來源是納稅人的稅收。因此,每個公民都有享有的權利,但它不是單個個人所購買的產品,故只能作為公物存在。
作為公共管理內容的資源是有特定含義和范圍的。一般說,為一定社區的人們共同擁有的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都屬於公共管理資源的范疇。這些資源,在名義上是每個人都可以享有的財物,但實際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完整地佔有它。這些資源主要包括:自然資源、公共設施、公共信息、公共企業以及人力資源等。 將這些屬於全體公民的資源合理的分配就是叫公共資源配置
⑵ 資源分配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國家資源配置有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兩種。計劃經濟:計劃部門根據社會需要和可能,以計劃配額、行政命令來統管資源和分配資源。計劃配置方式是按照馬克思主義創始人的設想,在社會主義社會,生產資料將由全社會佔有,商品貨幣關系將不再存在,因而資源配置的方式主要是計劃,即通過社會的統一計劃來決定資源的配置。在前蘇聯和東歐國家,正是按照這一理論來實踐的,把計劃作為資源配置的主要方式。市場經濟:依靠市場運行機制進行資源配置的方式。市場成為資源配置的主要方式是從資本主義制度的確立開始的。在資本主義制度下,社會生產力有了較大的發展,所有產品、資源都變成了可以交換的商品,市場范圍不斷擴大,進入市場的產品種類和數量越來越多,從而使市場對資源的配置作用越來越大,市場成為資本主義制度下資源配置的主要方式。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 二、主要任務 本意見所稱公共資源配置,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保障性住房分配、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政府采購、國有產權交易、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等社會關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對經濟社會發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廣泛和重要影響的公共資源分配事項。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區域、行業特點,進一步明確本地區、本行業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范圍,細化公開事項、內容、時限、方式、責任主體、監督渠道等,納入主動公開目錄清單。
⑶ 如何合理使用公共衛生資源
健康是人的可行能力和人類福祉(well-being)的最基本組成部分之一,具有重要的生命倫理價值。眾多研究表明,一個國家的居民的健康水平與其可獲得的醫療衛生資源密切相關。因此,如何公平配置公共衛生資源,如何改進政府對公共衛生資源配置的有效性、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成為當前世界各國政策討論和學術研究的重要議題之一。 新中國成立以來,在政府的規劃、組織和大力投入下,中國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形成比較完整、布局合理的城鄉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但是隨著經濟體制和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推進,中國醫療衛生領域也產生了一系列問題。其中,公共衛生資源配置的公平問題變得日益突出,成為當前政府、學界和社會公眾所關注的熱點。 合理配置公共衛生資源是公共衛生保健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的前提,合理享用衛生資源是人民群眾健康利益得以維護的基本保證。政府制定公共衛生資源配置政策必須服從於社會可持續發展戰略,公共衛生資源的分配應堅持公正的分配原則,爭取在獲得最大利用效率的同時保持發展的可持續性。 在衛生資源分配主體方面,政府作為公共衛生資源分配和人民群眾健康投資的決策者,政府都必須實現其維護人民群眾健康與實現公平提供公共衛生保健的倫理責任。 公共衛生資源分配不公將對社會經濟發展與公眾生活水平質量產生嚴重負面後果。公共衛生資源分配不公,首先損害了部分公眾的生命健康權;其次,阻礙了國家經濟的發展;再次,容易造成社會不穩定。 分配公平意味著政府通過政策引導實現各個方面的合理比例的衛生投資,以保持正確的公共衛生發展方向,克服社會由於嚴重的資源分配不公所產生的公共衛生危機。另一方面,公共衛生資源的公平分配還意味著消減社會浪費現象,從而實現合理有效的公共衛生資源供給,促進經濟增長、人們生活水平提高和社會可持續發展。
⑷ 市政公共資源包括哪些
市政公共資源包括城市供水、供氣、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城市軌道交通和其他公共交通;城市公共場地、場所;市政道路路內停車泊位及政府投資的公共停車場;政府投資的城市地下人防設施等地下公共空間;公園綠地等城市綠地內配套服務設施(含臨時設置)及場地;城市公共空間廣告設置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
特點
城市公共資源屬全體人員共同享有,一個物品是公共資源,必須有以下特點:
1、公共資源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公共物品是相對於私人物品而言的。與私人物品相比,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所有權不屬於某個人,而是屬於部分成員和全體成員所有。它同時存在多個使用者,每一個使用者不存在競爭性,具有公共性質。
公共資源的非排他性。一個使用者使用公共資源不會引起另一個使用者的效用減少。公共資源是一定區域內全體人員賴以生存的基礎,是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根本。
公共資源的外部性。一旦公共資源遭到破壞時,對其他使用者來說會產生一種額外支出,例如,同使用一條河流的上下游兩用戶,上游企業排放污水必然會影響到下游居民正常生活。
2、公共資源具有稀缺性。在工業化社會以前,各種資源豐富,人們認為公共資源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然而隨著工業化帶來的經濟飛速發展,科技的不斷進步以及人口的劇增,人們才認識到了公共資源的稀缺也在日益增加。
3、公共資源具有整體性。這就決定了一旦某項公共資源受到破壞,將影響到公共資源的整體價值。如城市的環境污染、水資源短缺等會降低城市的整體價值。
4、公共資源價值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評價公共資源價值不僅偏重於其經濟價值的評價,更重要的是偏重於對其公共資源的社會價值的評價,即公益性的評價。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城市公共資源
⑸ 面對資源的稀缺性,我們應該採取哪些措施才能更好的合理配置資源和充分利用資源
1、市場配置。即以市場為基礎的資源配置方式。鼓勵市場形成價格和自由交易,強調效率和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
2、政府配置。即政府發揮宏觀調配的作用對資源進行配置。所採取的手段往往是管制,許可證,配額,指標,投標等。
(5)合理分配公共資源有哪些擴展閱讀
各級政府應在這三個方面充分發揮「有形之手」不可或缺的功能和作用,既糾正「越位」、解決「錯位」,也避免「缺位」,使資源配置更有效,促進經濟健康發展。
1、引導性作用。
政府可以通過發揮引導性作用來間接影響資源配置,保持宏觀經濟穩定、均衡和健康發展,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具體而言,政府的引導性作用主要是通過制定和實施中長期經濟發展戰略、產業規劃、
市場准入標准等,引導一定資源向某些產業、區域流動;以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等為主要手段,實現對經濟活動的宏觀調控,平抑經濟波動,促進經濟均衡、可持續發展。
2、彌補性作用。
政府在公共服務供給中應注意發揮市場的作用,使公共服務的提供與生產適當分離,在生產環節善於運用市場力量,引入競爭機制。在收入分配方面,市場配置資源的機制能夠提高效率,
但也容易造成收入差距過大,影響社會公平和穩定。這就需要政府發揮作用,在保持合理的初次分配格局基礎上,通過再分配為低收入群體提供必要保障。
3、規制性作用。
政府在資源配置中發揮規制性作用,就是通過制定規則對市場進行管理和制約,其內容主要包括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的產權和合法利益,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破除各種形式的壟斷,反對市場封鎖和不正當競爭,規范中介組織發展,保護勞動者權益,建立健全社會徵信體系,完善企業破產制度等。
⑹ 資源配置包括哪些內容
基本定義
在經濟學中,資源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資源是指自然資源;廣義資源是指經濟資源或生產要素,包括自然資源、勞動力和資本等。可以說,資源是指社會經濟活動中人力、物力和財力的總和,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基本物質條件。在任何社會,人的需求作為一種慾望都是無止境的,而用來滿足人們需求的資源卻是有限的,因此,資源具有稀缺性。
資源配置是指資源的稀缺性決定了任何一個社會都必須通過一定的方式把有限的資源合理分配到社會的各個領域中去,以實現資源的最佳利用,即用最少的資源耗費,生產出最適用的商品和勞務,獲取最佳的效益。
資源配置即在一定的范圍內,社會對其所擁有的各種資源在其不同用途之間分配。
資源配置的實質就是社會總勞動時間在各個部門之間的分配。資源配置合理與否,對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成敗有著極其重要的影響。
一般來說,資源如果能夠得到相對合理的配置,經濟效益就顯著提高,經濟就能充滿活力;否則,經濟效益就明顯低下,經濟發展就會受到阻礙。
相關原理
社會資源的配置是通過一定的經濟機制實現的。動力機制,資源配置的目標是實現最佳效益,在資源配置是通過不同層次的經濟主體實現的條件下,實現不同經濟主體的利益,就成為它們配置資源的動力,從而形成資源配置的動力機制。信息機制,為了選擇合理配置資源的方案,需要及時、全面地獲取相關的信息作為依據,而信息的收集、傳遞、分析和利用是通過一定的渠道和機制實現的,如信息的傳遞可以是橫向的或者是縱向的。決策機制,資源配置的決策權可以是集中的或分散的,集中的權力體系和分散的權力體系,有著不同的權力制約關系,因而形成不同的資源配置決策機制。
相關特點
[1](一)影響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和收益需求的各項因素,包括投資者的投資周期,資產負債狀況、財務變動狀況與趨勢、財富凈值、風險偏好等因素。
(二)影響各類資產的風險收益狀況以及相關關系的資本市場環境因素,包括國際經濟形勢、國內經濟狀況與發展動向、通貨膨脹、利率變化、經濟周期波動、監管等。
(三)資產的流動性特徵與投資者的流動性要求相匹配的問題。
(四)投資期限。投資者在有不同到期日的資產(如債券等)之間進行選擇時,需要考慮投資期限的安排問題。
(五)稅收考慮。稅收結果對投資決策意義重大,因為任何一個投資策略的業績都是由其稅後收益的多少來進行評價的。
基本實現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市場機制是資源配置的基礎性力量。但市場配置資源客觀上存在不足,不可能使資源配置盡善盡美。當一定時期資源配置出現問題,地區結構、產業結構、市場結構、企業結構存在失衡時,國家可通過財政政策,把掌握或控制的資源轉移分配到急需發展的領域,使經濟結構符合生產力發展的要求。如在地區結構調整中,加快西部地區發展,保持東部、中部與西部之間的平衡;在產業結構調整中,以技術創新為動力,加強第一產業、提高第二產業、發展第三產業,促進產業優化升級。
對社會物質資源的安排和搭配。資源配置合理,就能節約資源,帶來巨大的社會經濟效益;資源配置不合理,就會造成社會性資源浪費。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對資源的需求在增加,而大多數資源是有限的,不能再生。因此,合理配置資源,使資源得到有效使用是經濟發展的一項重大任務合理配置資源,必須做到以下幾點(1)優化配置資源。使全社會資源生產總量與使用總量平衡,資源的生產結構與需求結構一致,全社會資源配置合理。(2)節約使用資源。努力降低消耗,有效使用,對貴重稀缺資源,可採取替代措施。(3)保證重點產業對資源的需要。根據重點產業對資源的要求,重點支持國家重點產業和企業的生產。資源配置的方法主要有計劃配置和市場調節配置。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調節配置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即根據市場供求規律和支配資源流向、流量及消費強度。
分類介紹
資源配置的類型按照資源配置方式的內容的不同可以劃分為三種類型,即自然經濟、市場經濟和計劃經濟。
在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資源配置有兩種方式:
計劃方式
計劃部門根據社會需要和可能,以計劃配額、行政命令來統管資源和分配資源。計劃配置方式是按照馬克思主義創始人的設想,在社會主義社會,生產資料將由全社會佔有,商品貨幣關系將不再存在,因而資源配置的方式主要是計劃,即通過社會的統一計劃來決定資源的配置。在前蘇聯和東歐國家,正是按照這一理論來實踐的,把計劃作為資源配置的主要方式。我國改革開放以前的一段時間里,計劃也曾經是資源配置的主要方式,而市場的作用受到很大的限制。在計劃資源配置方式中,在一定條件下,這種方式有可能從整體利益上協調經濟發展,集中力量完成重點工程項目。但是,配額排斥選擇,統管取代競爭,市場處於消極被動的地位,從而易於出現資源閑置或浪費的現象。
市場方式
依靠市場運行機制進行資源配置的方式。市場成為資源配置的主要方式是從資本主義制度的確立開始的。在資本主義制度下,社會生產力有了較大的發展,所有產品、資源都變成了可以交換的商品,市場范圍不斷擴大,進入市場的產品種類和數量越來越多,從而使市場對資源的配置作用越來越大,市場成為資本主義制度下資源配置的主要方式。這種方式可以使企業與市場發生直接的聯系,企業根據市場上供求關系的變化狀況,根據市場上產品價格的信息,在競爭中實現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但這種方式也存在著一些不足之處,例如,由於市場機製作用的盲目性和滯後性,有可能產生社會總供給和社會總需求的失衡,產業結構不合理,以及市場秩序混亂等現象。
作用介紹
積極
資源配置市場調節的積極作用
第一,促進勞動效率
提高推動科學技術和經營管理的進步,促進勞動效率提高。
企業作為市場主體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企業要使產品價格具有競爭力和實現利潤最大化,必須使自己生產商品的個別勞動時間即個別價值低於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即社會價值。在競爭的作用下,勞動生產率較高、個別價值較低的企業,在競爭中處於主動地位,能夠以高於個別價值的價格出售產品,以此獲得較高的收入。相反,勞動生產率較低,個別價值較高的企業,在競爭中處於被動地位,可能按低於其個別價值的價格出售產品,獲得較少的收入以至蝕本。這樣,企業作為市場主體,在市場機制的調節下,從自身利益出發,會主動地採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改進經營管理,以提高勞動生產率,進而帶動整個社會生產力的迅速發展。
第二,實現產需銜接
引導企業按照市場需要優化生產要素組合,實現產需銜接。
企業作為市場調節信號的接受者,主要通過市場價格的漲落,了解市場供求狀況,並據此安排和調整生產經營方向、品種、數量和規模,進行生產要素的組合。當某種商品的價格上漲,意味著該商品在市場上供不應求,企業就會自動擴大生產經營規模。反之,若某種商品價格下跌,表明該種商品在市場上供過於求,企業則會縮小生產規模,或調整經營方向,轉而生產其他商品。市場是企業的「生命」,關繫到企業經營效益的好壞和企業的發展。所以,面向市場進行生產經營,是企業發展的內在要求。
第三,增進商品生產經營能力
發揮競爭和優勝劣汰機制,增進商品生產經營能力。
企業從事商品生產經營必然為爭奪市場份額展開激烈的競爭。競爭以外部的強制力,迫使企業在生產經營中強化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激勵企業面向市場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積累和自我發展;促使企業增強創新意識和銳意進取的活力。
消極
資源配置市場調節的缺陷和局限性
第一:市場調節存在自發性
市場主體都是從本位利益出發,按照市場信號調整微觀經濟個量資源配置,不可能洞察國民經濟全局並直接按照社會實際需要組織生產。整個社會資源配置往往要通過反復多次的市場自發調節並付出巨大的經濟代價,才能實現供求總量的平衡和經濟結構的合理化。市場調節的自發性和盲目性還會帶來過剩供給和虛假繁榮,而一旦支撐虛假繁榮的鏈條受到破壞,經濟運行就會發生紊亂。因此,市場對國民經濟重大的結構調整、重大建設和整個國民經濟運行的調節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不對市場調節的自發性加以必要的宏觀調控,會導致經濟生活的劇烈震盪。
第二:市場對壟斷產品的調節
市場調節對壟斷性產品的調節是乏力的
在壟斷條件下,壟斷企業可以對其銷售的商品和勞務的價格實行控制,從而通過提高產品價格高於邊際成本或限制產量的辦法來獲取超額利潤。因此,壟斷的存在會約束市場調節作用的發揮,阻礙資源配置的優化。
第三:調節會造成外部不經濟
市場調節會造成外部不經濟
各個市場主體的經濟費用和社會經濟費用之間,往往是不一致的。例如,一家企業為了節約自己的費用而將污染物排放出去,使得其他企業或社會付出額外的費用甚至更大的費用而得不到相應的補償,對於這種外部不經濟問題,市場調節是無力解決的。
第四:不能有效提供產品勞務
市場調節不能有效地提供公共產品和勞務
例如,國防、社會治安以及社會公共設施,就是這類公共產品和勞務。這一類產品和勞務,是由社會共同消費的,不可能由個別企業按照市場交易規則來提供。
第五:不能解決收入社會問題
不能解決收入不公平和社會不公平的問題
市場調節要求商品生產經營者在市場上遵守等價交換原則和平等競爭規則,但卻默認競爭結果的不平等性,市場不會因為經濟當事人的收入差距和社會不公平而對低收入者採取價格優惠、對高收入者實行高價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