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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市場如何清理

發布時間: 2023-09-06 16:26:09

A. 濟寧勞動局的咨詢電話及投訴電話分別是

濟寧勞動局的咨詢電話是0537-2967650,投訴舉報電話是0537-2967598。

原市人事局、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原市經濟貿易委員會的職工教育職責,整合劃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辦公地址:紅星中路19號濟寧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傳真電話:0537-2967728

郵編:272000

(1)人力資源市場如何清理擴展閱讀

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擬訂全市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政策;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規范完善社會保險市級統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檢查制度。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公務員分類、錄用、登記、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調任、轉任、辭職、辭退等方面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八、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實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九、綜合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赴國(境)外培訓和留學人員來我市工作。擬訂全市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編報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出國(境)培訓項目及人員的審批、審核、備案和來我市工作外國專家的管理服務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和退役士兵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培訓工作;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

濟寧市人民政府-濟寧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濟寧市人社局-關於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通知

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構職能

B. 人社部放管服改革文件名稱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57號)總體要求,加快推進首都人力社保領域放管服改革,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做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57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進一步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京政辦發〔2017〕43號)的要求,就深化本市人力社保領域放管服改革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首都人力社保領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意義

「放管服」改革是國家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戰略舉措,是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實現法治政府建設的深刻革命。深化人力社保領域「放管服」改革,對於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促進就業創業、增強群眾獲得感具有重要意義。全市人力社保部門要按照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聚焦疏功能、轉方式、治環境,補短板、促協同、惠民生的各項要求,進一步推動首都人力社保領域「放管服」改革向縱深發展。

二、持續簡政放權,推進人力社保職能轉變

(一)進一步開展「權力瘦身」,健全清單管理制度

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壓減市級職權事項,把應放能簡的職權事項放徹底。進一步推進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審批改革,確保下放審批許可權落到實處;對長期未開展、不符合功能定位和涉及高能耗、高污染等方面的職業培訓,停止辦學審批。承接好中央下放北京的職權事項,按照《關於做好中央在京單位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通知》要求,實現全市范圍內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業務統一辦理;啟動試點區辦事窗口服務,推動相關業務屬地辦理。完善取消招聘會許可後的備案信息發布及統計制度。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對區級「獨有」職權進行明確、統一和規范,及時公布市區兩級人力社保領域職權清單;並建立清單動態管理機制,強化權責統一。

(二)落實職業資格目錄制度,完善職業資格認定

按照國家公布的職業資格目錄,及時調整本市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對現行有效職業資格進行清單管理,實行動態調整。凡國家取消或停止評價以及缺乏法律法規依據的職業資格,堅決停止評價考試和取證工作。嚴禁清單之外自行設置國家職業資格、清單之內非准入類職業資格與就業創業掛鉤,禁止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變相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強化職業資格取消後的日常監督檢查,持續做好「掛證行為」查處工作,堅決防止已取消的職業資格「死灰復燃」。根據國家職業資格評價工作移交行業協會、學會的要求,逐步將相關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移交行業組織承擔;穩步推進行業組織有序承接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具體認定工作。

(三)完善市場主體登記,推進「多證合一」改革

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不斷完善社會保險登記流程,通過信息共享平台,直接獲取工商部門推送的新注冊企業信息,利用單位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進行參保登記,將相關信息及時反饋工商部門,實現數據雙向共享。以「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單位標識開展用人單位基礎信息庫建設,推動用人單位基礎信息的集中統一管理和共享共用。

(四)全面開展收費清理,減輕企業負擔

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清理規范涉企收費工作,通過採取取消收費項目、降低收費標准、規范收費行為等措施,減輕企業負擔。取消中介服務收費事項,推動電子政務平台免費向企業和社會開放。進一步清理規范人才流動等環節收費,嚴格按照《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取消、停徵和免徵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規定,落實取消保存人事關系及檔案收費,規范人才招聘、評價等環節收費,降低人才流動成本和企業用人成本。切實規范人力社保領域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的收費行為,完善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和公示制度。

(五)支持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

落實人社部《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結合首都科創中心建設需要,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市《關於支持和鼓勵高校、科研機構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在破除人才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建立科研人員創新創業機制等方面加大創新,健全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激勵機制,激發專業技術人員創新活力和創業熱情。確立專業技術人員兼職、在職創辦企業、在崗創業、到企業掛職或參與項目合作、離崗創業等創新創業方式,重點對離崗創業的時限、保留人事關系、崗位管理、聘用合同變更、聘期、考核、職稱評聘、薪酬待遇、社保關系接續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為促進高校和科研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六)全面推進人力社保政務公開

堅持以《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及《政務公開工作重點任務分工(2016-2020)》為統領,以「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原則,加大推進人力社保政務公開力度,切實做到以公開促落實、促規范、促服務。以就業創業和社會保險為重點,抓好重點領域政務信息公開,及時公開政策文件和解讀問答,更新辦事指南,方便群眾辦事創業。擴大政務公開公眾參與范圍,創新公眾參與方式,利用互聯網優勢,增強政務工作透明度,滿足公眾知情需要,促進和保障公眾積極有效參與人力社保政策制定、執行和監督,提高人力社保行政管理水平。對人力社保領域主動公開的基本目錄實行動態調整,不斷提升主動公開的標准化規范化水平。

三、進一步創新監管方式,提高人力社保監管效能

(一)加大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力度

深化人力資源服務行政許可先照後證改革,完善人力資源市場管理信息系統,簡化流程,推進網上辦公,加強對網路招聘業務的日常監管。堅持管理重心下移,不斷創新監管方式,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市場許可、監管、執法工作協調機制,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全市范圍內清理整頓專項行動,提高人力資源市場管理效率和治理能力。繼續爭取國家相關部門支持,探索人力資源服務業擴大開放先行先試政策措施。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市場條例》出台進展,積極推進《北京市人力資源市場條例》立法進程。加強標准化和誠信體系建設,發布京津冀統一的人力資源服務地方標准,探索機構等級評定區域聯動評審機制。推進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主題創建活動,全面建立誠信電子檔案,構建誠信激勵、失信懲戒的長效機制。

(二)加強社保基金智能監控

強化大數據在社保基金風險管理中的應用,全力推進社保與工商、稅務、公安、衛生等多部門的信息共享,提高數據定期比對的質量和時效性,確保基金應收盡收,防範待遇多支冒領。推進醫保智能監控,完善葯品監測平台和數據監控指標體系建設,充分發揮醫療費用異常數據篩查機制,對協議管理的醫葯機構、參保人員的醫療服務行為及醫療保險費用支出使用等情況進行監控,強化重點指標異動監測數據分析,規范醫療保險服務行為,保障基金安全。繼續落實醫囑信息共享的試點與擴面,有效控制參保人員跨院重復開葯等不合理就醫行為。進一步優化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系統應用,提升基金風險預警防範功能,確保基金安全。

(三)推進勞動保障智慧監察

落實人社部《關於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要求,加快推進「一單兩庫一細則」工作。建立市場主體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開發隨機抽查管理系統,實行執法全程留痕、隨機抽查結果向社會公布制度。建立健全勞動保障監察投訴舉報案件市級聯動處理機制,推行「一點舉報投訴、全市聯動受理」,實現跨區域勞動保障監察案件無障礙受理。落實人社部《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和《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辦法》要求,進一步完善重大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和守法誠信評價管理等制度,組織開展守法誠信等級評價活動,及時公布用人單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加強與住建、公安、交通、水務、工會等部門聯動,將建築領域違法失信企業納入工程建設領域「黑名單」,作為重點監控對象,實施聯合懲戒,使違法違規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四)強化評比達標表彰監管

進一步健全完善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制度,堅持從嚴管理,依法依規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嚴格把握合理設置、注重實效原則,嚴格兩級審批,加強統籌管理。對全市保留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進行再梳理,實行目錄清單管理。按照中央批准我市保留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名稱、周期和名額,組織開展各項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未經批准,一律不得擅自開展。堅持評選條件、評選辦法及評選結果向社會公開、公示,通過自下而上逐級民主推薦,主動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保證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各個環節在陽光下進行。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力度,會同相關部門開展督導檢查,重點圍繞擅自開展、濫發獎金、亂收費用等重點難點問題,進行督促整改,維護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嚴肅性,確保我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五)推動人力社保誠信監管體系建設

創新管理方式,探索運用信用監管提高監管效能。建立勞動用工重點領域信用信息記錄,逐步構建覆蓋全市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庫。加強社會保險領域信用監管,完善醫療服務機構信用管理制度,加大對協議管理的醫葯機構及參保人員違規、欺詐、騙保等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建立完善職業資格證書、考試違紀違規人員等基礎信用信息資料庫,將踐諾守信作為人才使用和管理的重要內容。研究制定《北京市聘用外國人單位信用體系管理辦法》,逐步建立外國人來華工作信用監管制度。建立信用聯合獎懲機制,將人力社保領域信用評價與提供政府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支持、招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內容掛鉤,實現對守信者的聯合激勵和對失信者的聯合懲戒。加快人力社保信用信息平台建設,完善信用信息歸集、管理和報送制度,實現與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對接及數據雙向交換,全面加快人力社保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四、不斷優化公共服務,提升人力社保服務質量

(一)優化再造政務服務,強化服務效能

進一步簡化優化人力社保領域業務辦理和公共服務流程,提升為民服務能力和水平。對外國高端人才等放寬許可條件,取消年齡、學位及經歷等限制;不再將工作居住證作為留學人員引進的前置條件;採用數據信息比對方式取代審核非京籍生源高校畢業生的報到證、成績單等證明材料;進一步細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流程,規范服務行為;通過調整優化政策措施,利用數據信息比對,實現企業職工享受技能提升補貼申請、審核、補貼資金發放等網上辦理。探索退休人員社會化服務新機制,逐步建立各類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轉接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加強門戶網站建設,完善「全媒體」政務信息發布模式,積極拓展服務功能,推動「三微一端」全面發展,關注輿情、傾聽呼聲,回應各方關切,為群眾提供便利有效的就業、社保和人才服務,努力提高政務服務效能。

(二)進一步開展減證便民活動

按照市政府審改辦統一部署,清理規范人社領域各類證明,落實「減證便民」要求。進一步圍繞百姓反映強烈的問題,深入清理、強化分析,凡能通過有效證件證明、採取書面承諾方式解決,或經與相關職能部門信息共享實現網路核驗的證明材料,一律取消。以窗口服務單位為重點,進一步對辦事業務流程進行再優化、再簡化,堅決取消缺乏依據的證明材料和蓋章環節,整合功能相似或相近的證明,最大限度方便企業和百姓辦事、創業,增強百姓獲得感。

(三)持續做好服務窗口單位建設

加快人力社保基層綜合服務平台建設,推進社保所公共服務設施標准化、手段信息化、隊伍專業化、行為規范化,推動平台整體建設協調發展。加強區級經辦機構推行預約服務、微信服務、政策宣傳等信息化、便利化建設的工作力度;實施門診特殊病備案手續「一站式」辦理。在人事考試、技能鑒定等辦事大廳,推廣自助一體機應用服務,創新服務方式;為高層次專家等人才開通「綠色通道」,提升精細化服務水平。完善12333等服務平台的政策咨詢、信息查詢功能,多方位滿足群眾需求。深入開展優質服務窗口創建活動,進一步落實《關於建立窗口單位行風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強化服務隊伍作風建設,樹立良好的人力社保形象。

(四)加快推進「互聯網+人社」行動計劃

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加快落實人社部《「互聯網+人社」2020行動計劃》,充分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思維,夯實人力社保領域基礎支撐能力,創新管理服務手段,提升社會協作發展水平。進一步完善互聯網公共服務平台,拓展平台功能;完成「北京掌上12333」建設,推動勞動爭議案件在線預約立案、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報價網上查詢等服務,進一步豐富內容;推進「互聯網+檔案服務」建設,實現人事檔案業務網上辦理等公共服務功能;以「服務對象為中心」大力推進「百姓就業超市」公共招聘服務平台建設,深入探索「互聯網+公共就業服務」模式,優化服務流程,以「優質、高效、便捷」為導向,向城鄉勞動者提供政策發布、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自選式全程化的就業服務。推進社會保障一卡通建設,拓展社保卡應用領域和服務功能;穩步實施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探索建立就業失業登記與社會保險登記數據比對制度,加強失業人員動態管理,不斷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健全數據資源共享管理制度,匯聚整合人力社保業務基礎數據信息,提升數據資源一致性和准確性;推動部門間數據資源共享,促進跨部門、跨領域信息共享,加強部門間信息協同互認,變「群眾來回跑」為「部門協同辦」。

五、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放管服」改革見成效

市區兩級人力社保部門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一把手親自抓,認真組織實施,壓實責任,確保改革措施落地見效,以實際成效取信於民。市級部門要加強對區級部門的工作指導和協調,尊重並支持基層發揮創新精神,因地制宜大膽探索。要按照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的要求,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規范性文件清理;結合申報2018-2023五年期間的地方法規規章立法規劃,及時做好地方法規、規章的修廢和立項工作。主動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形成合力,推動改革深入,注重將改革經驗總結推廣和宣傳引導,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的改革氛圍。

C. 在企業人力資源短缺時,應制定怎樣的政策來解決問題

1、完善企業內部管理機制

有些企業缺乏民主的決策體系,沒有健全的職能部門,使得企業內部管理混亂,缺乏規范的管理制度,管理的隨意性很大。混亂的管理體系就更難吸引和留住人才。因此建立健全企業的內部管理機製成為了企業當務之急,這是解決中小企業人力資源難題的重要突破口。

2、把好招聘關,選擇合適的人才

對於企業來說,留才始於得才。而獲得人才的重要關口就是招聘。在招聘的過程中要盡可能全面了解應聘者的資料,將其與企業所需要的崗位要求進行對比,看看是否合適後再做出是否錄用的決策。在企業招聘過程中,要堅持「適合的才是最好的」,而要避免對人才的高消費或低消費。

3、善用激勵機制

大多數的中小型企業普遍注重物質激勵,而忽視了精神激勵對員工的激勵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壓抑了員工的積極性,容易產生激勵與需要的錯位。對於一般員工而言,物質激勵可能是比較有效的方式,而對於企業的核心員工和高級人才而言,他們更注重於尊重和自我滿足的需求。

這就要求企業必須制定多樣化的激勵措施,才能更有效的激發員工的潛能,繼而推動企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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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人力資源短缺表現形式:

1、人力資源結構性短缺危機

人力資源結構性短缺危機在一些以項目形式運作的高新技術類、工程類等企業中時有發生。這類企業由於市場的周期性變化或不確定性,在人工成本的壓力下,人力資源規模受市場周期變化的影響,淡季人員過剩,而旺季核心人才嚴重短缺,使得已有核心人才疲於奔命。

這種人力資源結構性短缺危機是缺乏針對項目運作特點的有效的人力資源規劃所造成的。

2、人力資源素質性短缺危機

人力資源素質性短缺危機在許多企業都普遍存在,主要表現在人力資源的素質提高沒有同步於企業發展的需要,無論在知識、技能和經驗上,還是在職業精神和職業道德上,相對於企業發展戰略要求而言,總是滯後的.

員工思維沒有進入戰略狀態,員工行為常常違背或達不到戰略的要求,無形中造成工作中的許多錯誤和矛盾。人力資源素質性短缺危機持續的時間長短,與企業培訓體系是否完善、是否有效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