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土資源局有哪些行政部門
一迅猜般設有辦公室、人事監察科、法規與綜合協調科、行政審批科、規劃用地科、土地市場管理科茄昌春、測繪地理信息科、礦產資源管理科、執法監察隊等內設機構。
❷ 國土資源局都有什麼部門
內設機構
1.原國土資源部
辦公廳 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 政策法規司 調控和監測司 規劃司 財務司 耕地保護司 地籍管理司(不動產登記局)土地利用管理司 地質勘查司(礦產勘查辦公室) 礦產開發管理司 礦產資源儲量司 地質環境司(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 執法監察局 科技與國際合作司 人事司 機關黨委 離退休幹部局
2.原國家海洋局
戰略規劃與經濟司 政策法制與島嶼權益司 海域綜合管理司 預報減災司 科學技術司 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
3.原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國土測繪司 法規與行業管理司 地理信息與地圖司(測繪成果管理司) 科技與國際合作司
4.國家土地督察局
北京局 上海局 沈陽局 南京局 濟南局 廣州局 武漢局 成都局 西安局
5.中國地質調查局
(2)土地資源部有多少部門擴展閱讀:
1.職責:
負責規范國土資源權屬管理。承擔全國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承擔及時准確提供全國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承擔規范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礦產資源儲量。承擔地質環境保護的責任。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
依法徵收資源收益,規范、監督資金使用,擬訂土地、礦產資源參與經濟調控的政策措施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2.自然資源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一條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自然資源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為正部級,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
第三條自然資源部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❸ 自然資源局共有幾個科室
一般有:辦公室、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監察室、計劃財務處(財務管理中心)、調控與監管處、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土地規劃與耕地保護處、土地利用處、地籍處、礦產處、地環處
一、市自然資源局主要職責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草地)、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相關規范性文件並監督執行。 2、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准,建立統一規范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3、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准、規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提供社會查詢服務。指導並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二、自然資源局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推進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與制度,擬訂全市主體功能區相關政策,開展全市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市發展與改革發展委員會不再承擔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等職責。
2、與市生態環境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全市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工作,提出調整生態保護紅線的審批建議,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市生態保護紅線的政策、法規、規章;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相關生態修復工作;負責自然資源開發利用領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市生態環境局統一行使自然資源開發利用領域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
三、自然資源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承擔組織編制自然資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工作。擬訂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戰略、規劃和計劃。開展自然資源經濟形勢分析和重大問題調查研究,負責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協調自然資源領域綜合改革有關工作。承擔綜合統計和局內專業統計歸口管理。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檔案、保密、保衛、信訪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政務宣傳、政務督辦、新聞發布、輿情應對等工作。
2、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科技、外事相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3、財務與資金運用科。承擔自然資源專項收入征管和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擬訂有關財務、資產管理制度辦法,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監管,負責部門預決算、政府采購、國庫集中支付、內部審計工作。管理基本建設及重大專項投資、重大裝備。承擔財政和社會資金的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擬訂合理利用社會資金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4、安全監管科(執法監督科)。負責行業內(不含煤礦)的安全生產監督工作,指導市轄區自然資源違法案件查處工作,監督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落實。指導各縣自然資源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組織自然資源執法系統人員的業務培訓。
5、政策法規科。貫徹落實有關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清理工作,組織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
6、行政審批科。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現場勘查、專家論證和技術審查等工作,負責提出行政許可決定和行政許可證照發放,組織協調辦理與市直部門聯合審批事項。
法律依據:
《自然資源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二條自然資源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為正部級,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
第三條自然資源部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❹ 國土資源管理局下設有哪些部門
國土資源局下設辦公室、地籍測繪科、財務科、儲量科、開發科、礦政管理科、耕地保護科、規劃統計科、地質環境科、土地利用科、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信息科、綜合科、人事教育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