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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確權登記股具體做什麼

發布時間: 2023-11-27 08:52:11

『壹』 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是指,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統一進行確權登記,界定全部國土空間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所有權主體,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形成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資源資產產權制度。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由自然資源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機構辦理。跨行政區域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登記主管部門指定辦理。當前正在開展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包括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濕地、水流等自然資源登記。

法律依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建立和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法治化,推動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實現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實行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

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堅持資源公有、物權法定和統一確權登記的原則。

第三條 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無居民海島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和所有自然生態空間統一進行確權登記,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通過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清晰界定全部國土空間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所有權主體,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劃清不同類型自然資源之間的邊界。

『貳』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職責范圍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的工作職責是:
1、履行全民所有各類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2、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
3、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4、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
5、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6、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
7、負責地質災害、森林火災防治相關工作。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的招聘條件是: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這個就是以前的規劃局和國土局合並而來的,主要任務就是做以前規劃局的活和國土局的活。這裡面具體有規劃設計室(國有土地規劃設計,農村集體用地規劃設計,還有就是測繪),然後還有地礦科等,國土就是土整中心,不動產登記中心(包括下轄的合鄉鎮所)
拓展資料:1、自然資源局,主要整合了原市國土資源局和市規劃局的主要職能,同時劃轉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市水利局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市農業委員會的林業管理職責以及原市環境保護局、原市城鄉建設局、原市園林局的風景名勝區等管理職責。
原市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管理職責、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職責、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分別劃轉至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此外,市自然資源局對外保留市林業局牌子。
2、自然資源局也管理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管理中國地質調查局。
法律依據: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省委、省政府批準的《永嘉縣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第三條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縣有關自然資源管理、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繪地。

『叄』 土地資源管理局設什麼科室

國土資源局主要科室

1、地籍股工作職能

一、宣傳、貫徹、執行《土地管理法》和《礦產資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規。
二、遵守政治理論、業務學習制度和機關工作紀律,筆記、記錄規范齊全,堅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作風,協調股、所、隊、辦、中心圍繞局中心工作做好本股工作。
三、管理城鄉地籍和地政工作,組織全縣土地調查、統計、確權、登記、發證和土地動態信息檢測工作。
四、按規定完成地籍調查、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土地專項調查、土地動態檢測等工作計劃、技術規程規范。
五、負責實施上級規定的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和權屬管理工作。調處土地權屬爭議工作。
六、負責全縣地籍信息系統建設。
七、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工作。
八、負責地籍檔案整理歸檔和統計上報工作,負責接待土地登記咨詢和服務工作。
九、加強廉政建設工作。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嚴格遵守廉政建設各項准則和規定,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十、服務全局。積極協助、配合全局各職能部門,完成其它有關工作,及時完成領導和局綜合股交辦的其它工作。

2、地質勘查環境股工作職能

一、宣傳、貫徹、執行《礦產資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規。
二、遵守政治理論、業務學制度和機關工作紀律,筆記、記錄規范齊全,堅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作風,協調股、所、隊、辦、中心圍繞局中心工作做好本股工作。
三、負責地質勘查項目的審查、申報,編制全局礦產勘查規劃。
四、負責監督管理地質勘查活動,調處地質勘查爭議和糾紛;協助省、市對地勘項目進行野外驗收工作。
五、組織編制和實施地質環境,地質災害防治、地質遺跡保護規劃。
六、負責地質環境勘查、評價工作。監督檢查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恢復治理,負責全縣具有保護價值的地質遺跡管理工作。
七、負責地質環境、地質災害勘查、評估,防治單位的資質管理;安排管理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護基金的使用;組織協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八、監督管理礦泉水、地下水的勘查、評價、開發和礦泉水企業的年檢工作。
九、負責全縣地質環境監測工作,監督地下水的過量開采和污染。

3、法監股工作職能

一、負責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執行,並做好法律法規的解釋、咨詢及培訓指導工作。
二、全面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及「實施綱要」,並按縣法制辦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完善與其相關規章制度。
三、遵守政治理論、業務學習制度和局工作紀律,筆記、記錄規范齊全,堅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作風,協調股、所、隊、辦、中心圍繞局中心工作做好本股工作。
四、積極做好各部門的協調勾通工作,使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得以順利貫徹執行。
五、認真做好全局行政執法的督查及牽頭指導工作,規范依法行政,協助和督促執法監察局嚴厲查處各類違法案件。
六、積極做好國土資源違法舉報案件的受理工作,負責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立案、審查及督辦工作。
七、積極配合用地股做好全縣建設用地許可證的發放工作。
八、負責全局執法監察綜合文件和有關規章、制度的起草和呈報工作,要深入實際搞好調查研究,及時反饋和呈報執法工作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不足,並及時完成執法工作及有關情況的統計上報工作。
九、樹立全局意識,積極協助、配合局各職能部門完成相關工作,及時完成領導和局綜合股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4、規劃利用股工作職能

一、認真宣傳、貫徹執行《土地管理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遵守政治理論、業務學習制度和機關工作紀律,筆記、記錄規范齊全。堅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協調各股、所、隊、辦、中心,圍繞局中心工作做好本股工作。
三、堅持經常性工作調研,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不斷總結經驗,完善創新工作,適應建設節約型和諧型社會需要。
四、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好土地出讓、土地審批許可的具體業務辦理工作,做好土地規劃保護工作,特別是做好政府土地工作目標考核制度的具體業務推進的實施工作,並完成好臨時工作。
五、加強廉政建設。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廉潔行政、依法辦事,不批人情地、不徇私情,勤奮工作,熱情周到服務。
六、加強黨建工作。貫徹、落實局黨組決定和決議,堅持經常學習實事政策,加強黨性修養,激發黨員先模作用。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熱情接待群眾咨詢,做好信訪工作,切實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七、服務全局。積極協助、配合全局各職能部門,完成其它有關工作,及時完成領導和局綜合股交辦的其它工作。

5、計財征費股職能

一、認真宣傳、貫徹《礦產資源法》、《土地管理法》、國務院150號令、省政府14號令、黑政發[2003]48號、黑政辦發[2003]4號、嫩政發[2004]48號文件和各項財經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提高用地、辦礦單位(個人)及財務、征費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
二、遵守政治理論、業務學習制度和局工作紀律,筆記、記錄規范齊全,堅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作風,協調股、所、隊、辦、中心圍繞局中心工作做好本股工作。
三、組織財務及征費工作人員學習財務、征費有關制度和法律、法規,不斷提高有關人員的業務素質。
四、組織擬定有關財務工作制度,管理各項經費,嚴格控制支出,做到收支兩條線。
五、負責編制全縣國土資源部門及直屬事業單位預算、決算,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六、執行土地和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依法徵收和追繳土地出讓金、土地年租金、礦產資源補償費、礦業權價款、辦證費等各項規費,做到了應收盡收。
七、做好征費單位和人員的監督審計工作,負責征費票據的監督管理和使用,票據使用必須規范化、標准化。
八、負責對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督審計和培訓工作。
九、依法稽查用地單位和礦山企業繳費過程中的違法行為,重點考核「回採率系數」,建立健全征費統計台帳,追繳欠繳、漏繳和各項規費,確保國有資產免於流失。全年稽查面達100%,追繳額達100%。
十、樹立全局意識,協助配合局各職能部門完成有關工作,及時完成領導和局綜合股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6、礦產開發股工作職能

一、認真宣傳、貫徹、執行《礦產資源法》及其配套法規,以4.22「世界地球日」和6.25「世界土地日」為契機,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廣泛深入地進行宣傳,提高群眾依法采礦和保護礦產資源的法律意識。
二、遵守政治理論、業務學習制度和局工作紀律,筆記、記錄規范齊全,堅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作風,協調股、所、隊、辦、中心圍繞局中心工作做好本股工作。
三、組織編制全縣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依法進行采礦權的審批登記和辦證材料的組織報批工作,自辦證材料齊全之日起(申請人必須在一個月內將資料准備齊全,否則退回),六個月內完成采礦許可證辦理工作。
五、依法進行采礦權出讓、轉讓、交易等管理工作,做好采礦權審批登記工作。
六、依法進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監督管理,依法調處采礦糾紛,發現無證、越界、越層采礦等違法行為,立即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及時移交執法監察局處理。
七、負責組織礦產儲量的審核和礦產資源儲量的評估工作,審定評估機構從事采礦權評估資格,協審國家出資形成的采礦權評估結果。
八、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和礦產儲量動態管理,要求有資質的地測機構每月對甲類礦產實測一次,並形成動態監測報告,從而掌握礦山企業儲量動用情況;依法加強監測有無越界、越層采礦和浪費資源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九、強化「三率」指標管理工作,依法監督礦山企業制定「三率」指標,並按月進行實測考核,核定「回採率系數」,並將「回採率」考核情況反饋給財務征費稽查股。對達不到「三率」指標要求的,責令限期達到;逾期達不到的,處以相當於礦產資源損失價值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責令停產整頓,直至吊銷采礦許可證。
十、加強礦山企業礦界管理工作。對新設立的礦山企業,領取采礦許可證後立即組織埋設界樁;對原有礦山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界樁的,督促企業立即埋設,並處罰款。礦界的測量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地測機構進行,同時由用地、監察等部門參加。
十一、承辦新發現礦種的申報、檢查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對乙類礦種和個別甲類礦種儲量報告的審查工作。
十三、按照省、市主管部門的要求和時限進行礦山企業采礦許可證的年檢工作,對違法違規的礦山企業一律不予年檢,並依法處理。
十四、加強廉政建設,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嚴格遵守紀檢、省廳等廉政准則,以服務為宗旨,做好接待、咨詢及服務工作。
十五、樹立全局意識,積極協助、配合局各職能部門完成相關工作,及時完成領導和局綜合股交辦的各項工作。

7、人秘股工作職能

一、組織全系統幹部職工開展政治理論學習和業務培訓工作。
二、認真做好上級會議、文件、精神的傳達、貫徹和落實以及其它上傳下達工作。
三、負責組織草擬全局行政規章和綜合性文。
四、認真做好機關綜合協調及其它政務、事務的督辦工作。
五、做好各類文件的收發、傳遞和歸檔立卷,並協助常務副局長做好檔案管理工作。
六、負責局各類會議、活動的組織、籌備和聯絡接待工作。
七、負責局辦公設施等資產的管理、修復和辦公用品的購買及管理工作。
八、組織擬定實施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認真抓好機關工作紀律及考勤工作。
九、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認真做好人事及勞資工作;及時准確的做好各類人事統計報表的填報工作。
十、認真做好局信訪工作,使局信訪工作得到進一步規范。
十一、建立健全全系統信息編報工作機制,全面做好全局工作信息的審核、編寫、上報工作。
十二、協助常務副局長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制度,認真做好安全保衛、防火防盜及其它後勤管理工作。
十三、協助常務副局長抓好物業管理工作。
十四、服務全局,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8、執法監察股工作職能

執法監察股是國土資源局負責對執行和遵守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職能部門。主要任務是:監督檢查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擬定執法監察和違法案件查處的有關規定;組織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監督局各職能部門依法履行國土資源管理職責的情況;負責國土資源監察員的聯絡工作,其具體工作職責是:
一、組織對貫徹執行和遵守國家有關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貫徹執行有關執法監察和案件查處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二、遵守政治理論、業務學習制度和局工作紀律,筆記、記錄規范齊全。堅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作風,協調股、所、隊、辦、中心圍繞局中心工作做好本局工作。
三、在用地規劃股和地籍資源股配合下,組織開展對土地規劃、農地轉用、土地徵用、土地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交易、建設用地項目利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在礦管股和勘查股配合下,組織開展對礦產資源保護與利用規劃、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礦山企業年檢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在征費稽查股配合下,對國土資源有關費用徵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各中隊每月開展一次全面的動態監查,在監查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把違法違規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中,充分發揮「預防為主、懲治為輔」的工作原則。
七、立案查處土地、礦產資源違法案件,提高效率,嚴格遵守一般案件自受理之日起兩個月辦結,重大復雜案件可以適當延期的原則。
八、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遭受打擊報復的案件。
九、在鄉鎮國土資源所配合下,負責全縣國土資源監察網路的建立及聯絡工作。
十、負責對全縣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系統的業務領導,檢查督促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對有關土地、礦產違法案件的查處,發觀隱滿不報者(或越權執法)立即報局處理,並追究相關責任。
十一、做好車輛管理和維護工作,確保安全行駛和正常運行。
十二、加強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系統隊伍建設,開展國土資源執法模範縣活動,組織經驗交流。
十三、協助法規股搞好法律法規的宣傳、講解工作。
十四、加強廉政建設工作。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嚴格遵守紀檢、省廳等廉政准則,以服務為宗旨,做好接待、咨詢和服務工作。
十五、樹立全局意識,協助配合全局各職能部門完成有關工作,及時完成領導和局綜合股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肆』 自然資源局是干什麼的

自然資源局是解決自然資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間規劃重疊等問題,實現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的單位,其主要職責有:
1、履行自然資源的管制職責:履行轄區內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2、調查、監測和評價自然資源:貫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准,建立統一規范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等工作;
3、登記自然資源確權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准、規范等,指導監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4、貫徹資產制度、編制資產報表:貫徹執行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大廳核算,負責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准;
5、擬定發展規劃、開展資源評價考核: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貫徹國家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准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
6、組織編制國土空間規劃並監督實施: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國土空間規劃、詳細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銜接其他種類專項規劃;
7、開展國土空間治理工作:牽頭組織開展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
8、實施耕地保護: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
9、指導地址災害調查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
10、登記管理礦業權:負責礦業權出讓及登記管理,指導礦業權審批登記工作,調處重大權屬糾紛;
11、管理測繪信息:負責基礎測繪、地理國情監測、測繪資質資格及測繪行業等信息的管理;
12、組織實施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首仿棚工作等;
13、查出自然資源違法案件: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林業、測繪重大違法案件;
14、做好水果、花卉檢疫工作:分配水果、花卉檢疫的職責,加強水果、花卉等檢疫工作的協調配合,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檢疫工作,避免重復檢驗;
者則15、其他任務: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伍』 自然資源管理局是干什麼的

用地面積開發性質審批,自然資源局就是之前的國土局負責用地面積開發性質審批的,規劃局就是負責建築設計方案或者效果圖等流程審批,從本質上來說這兩個都是對土地的利用進行管控的,由於部門調整許多地方國土和規劃開始融合了改名自然資源。
一、自然資源管理局主要職責
1、按照規定許可權,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2、負責全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
3、負責全縣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二、自然資源管理局有哪幾個主要部門
1、辦公室
2、綜合科
3、政策法規科
4、行政審批科
5、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和所有者權益科
6、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科
7、開發利用科
8、國土空間規劃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管理水資源,防治水害,適用本法。本法所稱水資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條 水資源屬於國家所有。水資源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管理的水庫中的水,歸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
第七條 國家對水資源依法實行取水許可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但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水庫中的水的除外。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組織實施。

『陸』 自然資源局主要干什麼的

一、主要職責:
(一)按照規定許可權,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制定全縣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有關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全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依照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准,建立統一規范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全縣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組織實施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准、規范。建立健全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
(四)負責全縣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依照有關標准組織考核。按照規定許可權,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全縣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戰略及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地方標准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縣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貫徹執行城鄉規劃政策。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全縣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全縣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開展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全縣耕地保護制度,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佔補平衡制度,監督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全縣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擬訂全縣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縣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采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全縣礦產資源管理工作。按照職責許可權,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報批。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一)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國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志保護。
(十二)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
(十三)推動全縣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和對外合作。組織實施全縣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計劃。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全縣自然資源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十四)配合國家對縣級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察。按照上級安排,組織實施自然資源督察相關工作。依法查處全縣自然資源領域重大違法案件。
(十五)承擔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統一領導和管理德昌縣林業和草原局。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落實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准、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十九)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縣應急管理局與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草局、縣防震減災機構等部門要做到各司其職、無縫對接。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救災工作。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草局、縣防震減災機構依法依規承擔相關行業領域的災害監測、預警、防治工作及搶險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牽頭組織編制全縣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承擔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並落實。承擔災害指揮部工作,負責組織災害應急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草局、縣防震減災局、縣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2.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地質災害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
3.必要時,縣自然資源局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