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再生資源許可證怎麼辦理
申請,審核,在7個工作日(節假日除外)內辦理。
一、再生資源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
1、申報審核:企業將提交申請文件送經貿局審核;
2、受理申請:如所提交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立即受理。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申請人可當場更正,更正後,立即受理;如所交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將在2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須補齊的全部內容。
3、領取再生資源許可證。
二、再生資源經營許可證申報材料:
1、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登記證明(副本),必須如實填寫並經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蓋世檔則章,其記載的各種信息應當與工商營業執照一致。
2、在有效期內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須申請人蓋章,經辦和負責人簽字、署日期)。
3、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原件及復印件)。
4、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5、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分支機構名單表。
6、各市、縣、區國家標准地區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7、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情況匯總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十二條、下列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一)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宏觀調控、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定活動,需要按照法定條件予以批準的事項;
(二)有限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公共資源配置以及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准入等,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事項;
(三)提供公眾服務並且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職業、行業,需要確定具備特殊信譽、特殊條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資格、資質的事項;
(四)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蠢信全的重要設備、設施、產品、物品,需要按照技術標准、技術規范,通過檢驗、檢測、檢疫等方式進行審定的事項;
(五)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等,需要確定主體資格的事項;
(六)法搜棚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設定行政許可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