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保護森林資源的十條
依託科技,實現可持續發展策略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實現森林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必須依託科學技術的支持,森林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內涵包括:經濟的發展和對森林資源與環境的再發展能力保護。因此,林業資源的可持續發展,最有效的辦法是改變傳統的「以資源和環境為代價」的發展模式,以科技為依託,實施科技興林的策略,不斷提高林業建設的科技含量。
2.2優化產業結構,實現林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若若要真正實現森林資源的保護與管理必須優化森林資源的產業結構,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大力推進生長周期短、產量高的經濟林建設,開發森林旅遊業的發展,研發森林資源相關的產品,調整生產力關系,摒棄落後產業,改善傳統產業,重視新興產業,解決不合理的產業結構,實現林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2.3為發揮群眾主觀能動性,竭力為群眾創收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林業經濟的發展直接影響著當地農民的收入水平,而只有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才能從根本上調動農民參與林業產業經濟建設的積極性,因此必須密切關注森林建設對農民增收的影響。
2.4加大宣傳力度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植樹造林的規模也在逐漸擴大。但是根據相關標准對森林進行評價便能夠發現,部分森林建設與環境不協調,森林功能不夠完善,達不到森林資源的可持續發展標准。而且森林資源的保護與管理的可持續發展主要體現在整體的森林面積之上。我國林業工作的宣傳力度較小,工作范圍有限,不能完全確保我國森林產業的可持續發展。相關部門應當重視從各個方面入手,加大宣傳力度。如通過電視、網路、報紙、標語、標牌、海報、傳單、現場等宣傳方式,廣泛開展森林資源管理、以及森林防火等內容的宣傳,積極營造強大的宣傳聲勢和濃厚的宣傳氛圍,贏得輿論和社會的關注,增強全社會保護森林資源和野生動物的意識。只有不斷加大森林資源的保護與管理工作力度才能讓森林資源保護工作深入人心,才能促使每個人貢獻出自己僅有的一份力量,提高森林資源的保護與管理工作質量。
② 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具有三大效益。森林的三大效益是
森林的三大效益理論
森林同時具有經濟、生態和社會三大效益。
在經濟方面,森林資源身兼林業再生產的勞動對象和生產資料兩重身份,是林業生產的物質基礎,為社會提供木質產品和非木質產品,滿足工業生產、建築建設和消費者的日常生活需求,林業是國民經濟基礎。
在生態方面,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宰,是國土保安和改善環境的主體,有著別的物質無法替代的作用。森林的生態效益主要表現在凈化空氣,美化環境,緩解地球「溫室效益」 ,防治荒漠化,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災減災,維護生物多樣性等七方面。隨著全球環境和自然資源問題的日趨惡化,全球范圍內的環境意識日益濃厚,保護森林資源,充分發揮森林的生態效益,正成為這個時代的主旋律。[1]
在社會方面,茂密的森林可以滿足人們精神需求、陶冶情操、提高健康水平,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如現下比較流行的回歸大自然的生態旅遊熱。此外,林業也為社會提供大量的就業崗位。林業的發展同時也能增加山區農民收入,為農民提供致富的途徑,促進「三農」問題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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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如何實現林業增效建議與措施
林業產業具有生態、經濟、社會三大效益,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之一,擔負著生態建設和經濟發展的雙重使命,也是一項重要的公益事業和基礎產業。經過多年的艱苦努力,我國林業建設取得了顯著成就,尤其是隨著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推進,各項配套政策持續深化,部分地區已經呈現出資源增量、林業增效、農民增收的良好發展態勢。「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加快構建十大國土生態安全屏障,為有效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和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的生態基礎。林業作為生態建設的主體,對完成這一重大歷史任務具有關鍵作用。但從整體上來看,由於過量採伐,森林木材生產能力和生態保護功能大幅下降,造成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生物多樣性遭到破壞,主要表現為:一是森林資源總量嚴重不足,荒山荒地面積較大。二是森林資源質量不高。三是林業企業生產技術落後,研發能力差。四是林業產業結構不合理,產業基礎薄弱,發展不平衡。五是林業管理體制改革緩慢,束縛林業經濟的發展。為此,我們建議:
1、增加林業資金投入,推進林業改革與發展。農村稅費改革後,部分地區集體經濟薄弱,對林業發展投入能力不足。由於林業投入大、見效慢、回收期長、比較效益低,農民對林業發展的認識不足,不願意在林業發展上增加投入。特別是林業有較強的公益性質,需要建立以各級政府投入為主,以社會力量、農民投入為輔的融資機制。應把林業基礎設施建設、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林業科技推廣、森林公安的「三基」建設、林業執法隊伍建設等經費列入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確保林業改革發展順利推進。
2、建立和完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配套措施。一是建立完善的森林資產中介組織和管理部門。縣級以上林業部門要建立林權登記管理、森林資源評估、林權流轉交易機構,納入事業編制,其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以構建森林資源評估,林權登記管理、產權交易、科技法律政策咨詢和融資的社會化服務平台,服務於林權改革,服務於林農,服務於林業建設。二是減征或免徵「兩金」。除按規定標准徵收的「兩金」和經物價部門核準的證件工本費、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和交易服務收費外,其他涉林收費項目給予取消,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先行免除「兩金」的徵收。林業部門由於免徵「兩金」而形成的經費缺口,由財政通過轉移支付解決。三是制定林權抵押貸款的具體可操作性政策。認真落實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銀監會、保監會和林業局出台的《關於做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和林業發展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制定具體的可操作性的辦法,推進森林資產抵押貸款,解決林業融資難的問題。同時,加快建立森林資源資產保險業務,並給予政策補貼。
3、在採伐政策上有所突破。落實森林分類經營,嚴管公益林,放活商品林。農民採伐在房前屋後、自留地、非基本農田的承包耕地上種植的和基本農田上原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對農民在非基本農田保護區和非林業用地上營造的林木,不納入林地採伐指標管理。對森工企業和個體投資新造林,其採伐指標實行計劃單列,優先核發,做到「隨報隨批,按需採伐」。
4、加快國有林場改革步伐。首先,調整國有林場的性質定位。理順行政管理體制,應將國有林場定位為生態公益型事業單位,以保護和培育森林資源,建設穩定的生態系統作為主要任務,所需事業經費列入政府財政預算,所需資金按行政隸屬關系和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同級政府承擔,實行全額撥款。二是擴大政策覆蓋面。國有林場處於邊遠山區,基礎設施相對落後,且國家政策難以覆蓋,應將國有林場的水、電、路等基礎建設納入所在鄉鎮、村的范圍,予以周邊村組同等待遇,享受新農村建設優惠政策,讓其增強發展生產的基礎條件,享受到農村飲水安全、沼氣建設、低保、醫保等國家優惠政策的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