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有哪些
1、自然資源局所屬單位2、自然資源局下設辦公廳、綜合司、法規司、自然資源調查測試司、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司、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司、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司、國土空間規劃謹鏈運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司。
3、自然資源局還包括土地和空間使用控制部、耕地保護和監督部、地址調查和管理部、采礦產權管理部、礦產資源保護和監督部、海洋戰略規劃和經濟部以及祥梁島嶼管理部。
4、除上述部分外,還有海洋預警監喚螞測司、國土測繪司、地理信息管理司、國家自然資源總督察辦公室、執法局、科技發展司、國際合作司、財產和資金利用司、人事司。
Ⅱ 自然資源局共有幾個科室
一般有:辦公室、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監察室、計劃財務處(財務管理中心)、調控與監管處、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土地規劃與耕地保護處、土地利用處、地籍處、礦產處、地環處
一、市自然資源局主要職責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草地)、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相關規范性文件並監督執行。 2、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准,建立統一規范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3、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准、規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提供社會查詢服務。指導並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二、自然資源局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推進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與制度,擬訂全市主體功能區相關政策,開展全市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市發展與改革發展委員會不再承擔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等職責。
2、與市生態環境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全市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工作,提出調整生態保護紅線的審批建議,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市生態保護紅線的政策、法規、規章;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相關生態修復工作;負責自然資源開發利用領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市生態環境局統一行使自然資源開發利用領域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
三、自然資源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承擔組織編制自然資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工作。擬訂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戰略、規劃和計劃。開展自然資源經濟形勢分析和重大問題調查研究,負責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協調自然資源領域綜合改革有關工作。承擔綜合統計和局內專業統計歸口管理。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檔案、保密、保衛、信訪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政務宣傳、政務督辦、新聞發布、輿情應對等工作。
2、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科技、外事相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3、財務與資金運用科。承擔自然資源專項收入征管和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擬訂有關財務、資產管理制度辦法,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監管,負責部門預決算、政府采購、國庫集中支付、內部審計工作。管理基本建設及重大專項投資、重大裝備。承擔財政和社會資金的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擬訂合理利用社會資金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4、安全監管科(執法監督科)。負責行業內(不含煤礦)的安全生產監督工作,指導市轄區自然資源違法案件查處工作,監督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落實。指導各縣自然資源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組織自然資源執法系統人員的業務培訓。
5、政策法規科。貫徹落實有關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清理工作,組織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
6、行政審批科。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現場勘查、專家論證和技術審查等工作,負責提出行政許可決定和行政許可證照發放,組織協調辦理與市直部門聯合審批事項。
法律依據:
《自然資源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二條自然資源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為正部級,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
第三條自然資源部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Ⅲ 自然資源部內設機構有哪些
自然資源部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
(二)綜合司
(三)法規司
(四)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司
(五)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
(六)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司
(七)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司
(八)國土空間規劃局
(九)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司
(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司
(十一)耕地保護監督司
(十二)地質勘查管理司
(十三)礦業權管理司
(十四)礦產資源保護監督司
(十五)海洋戰略規劃與經濟司
(十六)海域海島管理司
(十七)海洋預警監測司
(十八)國土測繪司
(十九)地理信息管理司
(二十)國家自然資源總督察辦公室
(二十一)執法局
(二十二)科技發展司
(二十三)國際合作司(海洋權益司)
(二十四)財務與資金運用司
(二十五)人事司
(二十六)機關黨委
Ⅳ 自然資源局包括哪些部門和崗位
自然資源局包括辦公廳、綜合司、法規司、自然資源調查檢測司、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司、耕地保護監督司,以及地址勘察管理司、礦業產權管理司、海洋預警監測司、國土測繪司、地理信息管理司等25個單位。
Ⅳ 吉木乃縣自然資源局有哪些科室
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財務與資金運用科。安全監管科(執法監督科和宴)。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自然資源調查確權登記科。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及利用科。林業和草原工程管理科(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林業和草原資源管理科。自然保護地管理科。野生動植物保護科(林業和草原喚搏銀有害生物防控科)。野生動植物保護科(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科)。耕地保護監督科。礦產資源管理科。國土空間管理科。國土空間管理科。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科。城鄉規劃科。詳細規劃科。市政及規劃地理信息科。規劃管理科。
自然資源部的主要職責包括: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銀陵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擬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極地、深海等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定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准,建立統一規范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等。
Ⅵ 自然資源部下屬單位有哪些
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新組建的做數自然資源部,是將原國土資源部的職責,國家發改委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住建部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水利部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原農業部的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原國家林業局的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原國家海洋局的職責,原國家測繪局純團首的職責整合,組建自或凳然資源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自然資源部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
不再保留國土資源部、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