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環境保護舉報電話是多少
全國統一環保舉報投訴電話是12369
中國共和國生態環境部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基本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家生態環境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海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組織擬訂生態環境標准,制定生態環境基準和技術規范。
(二)負責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地方政府對重特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國家重點區域、流域、海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國家減排目標的落實。組織制定陸地和海洋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並監督實施,確定大氣、水、海洋等納污能力,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監督檢查各地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大氣、水、海洋、土壤、雜訊、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擬訂有關政策、規劃、標准,牽頭負責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和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對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八)負責生態環境准入的監督管理。受國務院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國家規定審批或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訂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准入清單。
(九)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制定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擬訂相關標准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置,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組織對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價、預警預測,組織建設和管理國家生態環境監測網和全國生態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國家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十)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與有關部門共同牽頭組織參加氣候變化國際談判。負責國家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相關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組織協調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根據授權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進行督察問責。指導地方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
(十二)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重大生態環境違法問題。指導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四)開展生態環境國際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國際生態環境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組織協調有關生態環境國際條約的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生態環境事務,參與全球陸地和海洋生態環境治理相關工作。
(十五)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生態環境部要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大幅減少進口固體廢物種類和數量直至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建設美麗中國。
(1)國家環境資源保護局電話是多少擴展閱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等工作,承擔全國生態環境信息網建設和管理工作。
(二)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監督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情況,擬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工作計劃、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織協調工作。承擔國務院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三)綜合司。組織起草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協調和審核生態環境專項規劃,組織生態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和生態環境形勢分析,承擔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和考核計劃。
(四)法規與標准司。起草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機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國家生態環境標准、基準和技術規范管理工作。
(五)行政體制與人事司。承擔機關、派出機構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指導生態環境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生態環境保護系統領導幹部雙重管理有關工作,承擔生態環境行政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六)科技與財務司。承擔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和項目管理相關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承擔生態環境科技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與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七)自然生態保護司(生物多樣性保護辦公室、國家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組織起草生態保護規劃,開展全國生態狀況評估,指導生態示範創建。承擔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遺傳資源保護、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擔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國家委員會秘書處和國家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工作。
(八)水生態環境司。負責全國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擬訂和監督實施國家重點流域生態環境規劃,建立和組織實施跨省(國)界水體斷面水質考核制度,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
(九)海洋生態環境司。負責全國海洋生態環境監管工作,監督陸源污染物排海,負責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海洋油氣勘探開發和廢棄物海洋傾倒對海洋污染損害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劃定海洋傾倒區。
(十)大氣環境司(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環境管理局)。負責全國大氣、雜訊、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建立對各地區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制度,組織擬訂重污染天氣應對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擔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一)應對氣候變化司。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牽頭承擔國家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承擔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有關具體工作。
(十二)土壤生態環境司。負責全國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十三)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負責全國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及出口核准、固體廢物進口許可、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等環境管理制度。
(十四)核設施安全監管司。承擔核與輻射安全法律法規草案的起草,擬訂有關政策,負責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組織輻射環境監測,承擔核與輻射事故應急工作,負責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的監督管理。
(十五)核電安全監管司。負責核電廠、研究型反應堆、臨界裝置等核設施的核安全、輻射安全、輻射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
(十六)輻射源安全監管司。負責核燃料循環設施、放射性廢物處理和處置設施、核設施退役項目、核技術利用項目、鈾(釷)礦和伴生放射性礦、電磁輻射裝置和設施、放射性物質運輸的核安全、輻射安全和輻射環境保護、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監督管理。
(十七)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承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承擔排污許可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生態環境准入清單並組織實施。
(十八)生態環境監測司。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調查評估全國生態環境質量狀況並進行預測預警,承擔國家生態環境監測網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九)生態環境執法局。監督生態環境政策、規劃、法規、標準的執行,組織擬訂重特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預案,指導協調調查處理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
(二十)國際合作司。研究提出國際生態環境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牽頭組織有關國際條約的談判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的生態環境事務,承擔與生態環境國際組織聯系事務。
(二十一)宣傳教育司。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承擔部新聞審核和發布,指導生態環境輿情收集、研判、應對工作。
B. 環保局的投訴電話是多少
環保投訴舉報電話為12369。信息產業部已於2001年6月4日核配12369為全國統一環保舉報投訴電話號碼。
以受理人民群眾對環境保護的投訴和舉報。該號碼可在全國范圍使用,全國各地即將陸續開通。
環保局是政府職能部門,最高機關系國家環保部,隸屬於國務院管理,總稱:國家環境保護部。
主要負責:擬定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行政規章;指導和協調解決各地方、各部門以及跨地區、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
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等等。
【資料拓展】
環保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環境保護制度和環境保護技術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市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組織實施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目標,參與制定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
(二)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全市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企業與鄉鎮的環境污染糾紛,組織和協調轄區內水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擔落實全市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實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督查、督辦、核查全市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全市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參與指導和推動全市循環經濟與環保產業發展。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國家、省、岳陽市規定審核全市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六)負責全市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雜訊、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負責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審核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
(七)指導、協調、監督全市生態保護工作。擬訂全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會同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做好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
(八)負責全市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核與輻射安全政策、規劃、標准。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負責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生產、銷售、使用審核和日常監督。對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九)負責全市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全市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統一發布全市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十)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環保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C. 環保局的電話是多少
環保局(總稱:國家環境保護部)的電話是12369。
環保局是政府職能部門,最高機關系國家環保部,隸屬於國務院管理。主要負責:擬定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行政規章;指導和協調解決各地方、各部門以及跨地區、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等等。
(3)國家環境資源保護局電話是多少擴展閱讀
向環保局舉報的程序
1、看到污染拍照留下證據(避免口說無憑)。
2、撥打12369,向接線員說清楚所舉報的污染事件的時間、地點(參考物或地理坐標)、排污情況描述(切忌誇張描述或描述不清晰,如果條件允許還可以描述周邊有哪些生產企業,告知企業名稱)。
3、跟接線員確認你舉報污染信息。
4、向接線員提出希望在15個工作日內回復處理結果的要求。
D. 環保局的投訴電話
環保局的投訴電話是12369。
12369是環境保護的舉報熱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環保舉報熱線工作管理辦法》設立。12369的受理范圍:
1、一般程度的污染問題由轄區環保局受理,遇到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可直接向「12369」市指揮中心舉報。
2、屬於環保部門管轄范圍內的,如屬於市本級的,則有市本級處理;如果屬於某區的,則轉交給該區環保部門處理。
3、一些並不屬於環保部門管轄范圍的,例如城市垃圾處置,12369並不會派專人到現場,而會轉給有關部門來處理。
(4)國家環境資源保護局電話是多少擴展閱讀
《環保舉報熱線工作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十四條 上級承擔環保舉報熱線工作的機構發現向下級交辦的舉報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督辦:
(一)辦結後處理決定未得到落實的;
(二)問題久拖不決,群眾反復舉報的;
(三)辦理時弄虛作假的;
(四)未按照規定程序辦理的;
(五)其他需要督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