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多個取水口如何在電子稅務局申報水資源稅
一、水資源稅源信息採集
菜單: 我要辦稅->申報納稅->水資源稅源信息採集
操作: 進入操作頁面,如納稅人已存在有效的水資源水資源稅稅源登信息,
電子稅務局水資源稅採集與申報流程
18-05-15 會計全解讀 + 關注獻花(0) 收藏
一、水資源稅源信息採集
菜單: 我要辦稅->申報納稅->水資源稅源信息採集
操作: 進入操作頁面,如納稅人已存在有效的水資源水資源稅稅源登信息,提示下圖:
可以通過選擇「水資源稅源編號」,修改後,提交。
當不選擇「水資源稅源編號」,其內容為空時,為新增稅源登記,提交後,系統將新增稅源登記信息,如下圖
二、水資源稅申報
(一)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
使用范圍: 用於除城鎮公共供水、農業、特殊用水類別以外的納稅人填報。
菜單: 我要辦稅->申報納稅->申報表申報及繳款->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
操作:
1、選擇水資源編號;
2、如有減免表信息,請在「減免表信息」錄入相關減免信息;
3、在「稅款申報」錄入相關涉稅數據;
4、保存數據或直接申報
2. 水資源稅怎麼申報
一、徵收對象及計算公式: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魯政發〔2017〕42號,除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情形外,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江、河、湖泊(含水庫)等水資源)、地下水(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種形式的水資源,地熱、礦泉水暫不納入水資源稅征稅范圍)的單位和個人為水資源稅納稅人。
一般企業水資源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實際取用水量×適用稅額;即墨地區一般企業地下水為1.5元/立方米,地表水為0.4元/立方米)
水力發電和火力發電貫流式(不含循環式)冷卻取用水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實際發電量×適用稅額。
納稅人超過水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計劃(定額)取用水量,按以下規定徵收水資源稅:(一)超計劃(定額)10%以內(含)部分,按水資源稅稅額標準的2倍徵收。(二)超計劃(定額)10%—30%(含)部分,按水資源稅稅額標準的2.5倍徵收。(三)超計劃(定額)30%以上部分,按水資源稅稅額標準的3倍徵收。
二、申報流程
1、申報網址:企業應在「省水資源稅信息管理系統」將本期的實際取水量上報,經審核通過後生成《水量核定書》。
企業上報信息後,水利部門對上報的用水量信息進行審核,如有問題會予以駁回重新申報或是做出異常情況說明,例如用水量突然比計劃用水量減少情況,水利部門肯能上門實地核查取用水情況。審核無誤的予以通過,生成《水量核定書》。地稅局根據水利部門傳遞的《水量核定書》徵收水資源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