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通過資源高效利用,促進循環經濟發展
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規劃和具體要求做了專題部署,全文共分9個部分35條。《意見》要求,全面促進資源節約循環高效使用,推動利用方式根本轉變。
《意見》明確了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把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作為基本方針;二是堅持把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作為基本途徑;三是堅持把深化改革和創新驅動作為基本動力;四是堅持把培育生態文化作為重要支撐;五是堅持把重點突破和整體推進作為工作方式。
在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方面,《意見》指出,國土資源是生態文明建設的空間載體,要堅定不移地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健全空間規劃體系,科學合理布局和整治生產空間、生活空間、生態空間,大力推進綠色城鎮化,加快美麗鄉村建設,加強海洋資源科學開發和生態環境保護。
《意見》指出,從根本上緩解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之間的矛盾,必須構建科技含量高、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的產業結構,加快推動生產方式綠色化,大幅提高經濟綠色化程度,有效降低發展的資源環境代價。《意見》要求,要在資源能源節約利用、循環利用等方面推動科技創新,要繼續優化產業結構,加快淘汰落後產能,大力發展綠色清潔能源,發展綠色產業。
《意見》指出,節約資源是破解資源瓶頸約束、保護生態環境的首要之策。要深入推進全社會節能減排,在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實現各類資源節約高效利用。一是要推進節能減排,發揮節能與減排的協同促進作用,全面推動重點領域節能減排;二是要發展循環經濟,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加快建立循環型工業、農業、服務業體系,提高全社會資源產出率,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推進煤矸石、礦渣等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三是加強資源節約,節約集約利用水、土地、礦產等資源,加強全過程管理,大幅降低資源消耗強度,發展綠色礦業,加快推進綠色礦山建設,促進礦產資源高效利用,提高礦產資源開採回採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
在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方面,《意見》要求,要修訂礦產資源法、土地管理法、循環經濟促進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多項法律法規,同時完善一批能耗、水耗、地耗、污染物排放、環境質量等方面的標准體系。
《意見》還特別明確,將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將對各類自然生態空間進行統一確權登記,明確國土空間的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監管者及其責任。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用途管制制度,明確各類國土空間開發、利用、保護邊界,實現能源、水資源、礦產資源按質量分級、梯級利用。嚴格節能評估審查、水資源論證和取水許可制度。堅持並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和節約用地制度,強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管控,加強土地用途轉用許可管理。完善礦產資源規劃制度,強化礦產開發准入管理。有序推進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改革。
② 循環經濟的主要途徑
首先要在生產源頭——輸入端就充分考慮節省資源、提高單位生產產品對資源的利用率、預防和減少廢物的產生;其次是對於源頭不能削減的污染物和經過消費者使用的包裝廢棄物、舊貨等加以回收利用,使它們回到經濟循環中。
只有當避免產生和回收利用都不能實現時,才允許將最終廢棄物進行環境無害化處理。環境與發展協調的最高目標是實現從末端治理到源頭控制,從利用廢物到減少廢物的質的飛躍,要從根本上減少自然資源的消耗,從而也就減少環境負載的污染。
(2)社會閑置資源如何發展循環經濟擴展閱讀
與傳統經濟相比,循環經濟的不同之處在於:傳統經濟是一種由「資源-產品-污染排放」單向流動的線性經濟,其特徵是高開采、低利用、高排放。在這種經濟中,人們高強度地把地球上的物質和能源提取出來,然後又把污染和廢物大量地排放到水系、空氣和土壤中,對資源的利用是粗放的和一次性的,通過把資源持續不斷地變成為廢物來實現經濟的數量型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