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差額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人力資源勞務派遣企業,一般納稅人,選擇差額征此兄羨稅,差額部分只森拍能開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
勞務派遣服務政策:一般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可以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有關規定,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
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塵神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人力資源差額怎麼開擴展閱讀:
人力資源派遣屬於服務行業,具有服務行業的通性特點:
1、無形性:人力資源派遣服務是一種行動,我們無法像感覺實物商品那樣來看到、感覺或觸摸到這種行動。
2、異質性:人力資源派遣服務由於是人表現出來的一系列行動,那麼就沒有兩種服務會完全一致。不同的公司、同一家公司不同的員工、同一個員工不同的時間都會提供出不同的服務,而且同樣的服務在不同的服務對象眼中都有不同的感受。
3、生產與消費的同步性:人力資源派遣服務不同於實物商品,先生產後銷售和消費,人力資源派遣服務生產的過程中也是客戶的消費過程,即使客戶和服務人員在過程中沒有接觸。
4、易逝性:人力資源派遣服務不能被儲存、轉售或退回,「瞬間」發生後就需要重新來生產。我們無法想像客戶打電話咨詢了半個小時後覺的不滿意,然後將半個小時返還給服務提供商,從而重新使用或出售。
B. 勞務派遣差額征稅如何開票
選擇一般計稅方法(6%稅率),一般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適用稅率為6%,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及價外費用作為銷售額。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銷項稅額=含稅銷售額/(1+6%)*6%。
要區分兩種情形具體在實踐中操作。
第一種情形是差額扣除部分政策上明文規定不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例如勞務派遣和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可以差額扣除的工資、保險、福利費、公積金等情況 ,對於這種情形我們在發票開具上有兩種選擇,如果購方要專票,那麼開具兩張發票(差額後的部分開具專票,差額扣除部分開具普票),如果購方不要專票,則開具一張全額普票。然後對應差額扣除部分金額,分別對應在增值稅申報表附表三相關行次和附表一第12-14列填報就可以實現差額征稅了。舉個發票開具的小例子,一個勞務派遣企業收到用工企業100萬元款項,其中80萬元用於支付派遣用工工資、保險等,用工企業要求開具專用發票,則勞務派遣企業應開具兩張發票,一張20萬元的專用發票,一張80萬元的普通發票(按適用稅率開具)。
第二種情形是差額掉的部分沒有政策規定不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形,例如建安企業差額扣除的分包款,物業公司差額扣除的代收自來水消費等情況。那麼,發票開具方式就是一種:一票結算,或者一張專用發票,或者一張普通發票。舉個例子,一個建安企業收到甲方不含稅100萬工程款,分包出去80萬(也是不含稅價),該企業選擇簡易徵收,那麼該企業應繳的增值稅是(100-80)3%=0.6萬元,若甲方要求建安企業出具專用發票,該企業應給甲方按100萬不含稅價全額給甲方開具專用發票,分包的80萬通過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三及附表一實現稅額上的扣減。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 第四條 第三項 按照現行政策規定適用差額征稅辦法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全額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財政部、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通過新系統中差額征稅開票功能,錄入含稅銷售額(或含稅評估額)和扣除額,系統自動計算稅額和不含稅金額,備注欄自動列印「差額征稅」字樣,發票開具不應與其他應稅行為混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