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力資源許可證在哪個部門辦理
法律分析:辦理《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時需要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去申請辦理。《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由市(區)縣級機關受理,是主要用於規范人力資源服務和人力資源職介行業。申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提交設立申請書、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承諾書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從事職業中介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明確的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開展業務必備的固定場所、辦公設施。
3.有一定數量具備相應職業資格的專職工作人員。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人才市場管理規定》 第八條 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應當依據管理許可權由縣級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審批。 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及其直屬在京事業單位和在京中央直管企業、全國性社團申請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由人事部審批。中央在地方所屬單位申請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由所在地的省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審批。 人才中介服務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應當在徵得原審批機關的書面同意後,由分支機構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