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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中怎麼充分利用土地資源

發布時間: 2024-04-04 04:47:00

㈠ 怎樣對農業大棚技術改進,來提升大棚蔬菜產量及質量

通過以下技術來對農業大棚技術改進,來提升大棚蔬菜產量及質量。

1、南方蔬菜大棚種植改進技術本文根據中國南方地區蔬菜生產面臨的氣候特點,研發了一款新式的雨陽大棚。該大棚通風良好,散熱較快。將可滑動的柵欄結構式遮陽網科學布置於棚頂,可調整光照強弱,可以有效解決蔬菜生產過程中遇到的高溫、雨水等不利因素的影響,保證蔬菜順利生產。

㈡ 如何提高農業資源利用率

農業資源分為水利、土地、勞動力等。
一、水利
一)採用水利與農業措施提高水的利用率,包括水的農業利用效率,即提高用水有效性的農業,節水農業的核心是節水灌溉。
二)提高水資源農業利用率的具體措施是:
1、農田土壤水分管理。
2、水資源評價與管理。
3、污水處理及其農業利用。
4、廣泛應用噴灌、滴灌、膜下灌等高效灌溉技術和地下溝、渠、坑灌。充分利用山區中小水庫、
塘壩、小水窯等集雨工程收集雨水灌溉農田。
二)土地一是「集約」,即集約經營土地,體現出技術、勞力、物質、資金整體綜合效益;二是「高效」,即充分挖掘土地、光能、水源、熱量等自然資源的潛力,同時提高人工輔助能的利用率和利用效率;三是「持續」,即減少有害物質的殘留,提高農業環境和生態環境的質量,增強農業後勁,不斷提高土地(水體)生產力;四是「安全」,即產品和環境安全,體現在利用多物種組合來同時完成污染土壤的修復和農業發展,建立經濟與環境融合觀。總之,開發立體農業、發揮其獨特作用,可以充分挖掘土地、光能、水源、熱量等自然資源的潛力,提高人工輔助能的利用率和利用效率,緩解人地矛盾,緩解糧食與經濟作物、蔬菜、果樹、飼料等相互爭地的矛盾,提高資源利用率,可以充分利用空間和時間,通過間作、套作、混作等立體種養、混養等立體模式,較大幅度提高單位面積的物質產量,從而緩解食物供需矛盾;同時,提高化肥、農葯等人工輔助能的利用率,緩解殘留化肥、農葯等對土壤環境、水環境的壓力,堅持環境與發展「雙贏」,建立經濟與環境融合觀。
三)勞動力
大力提倡在家創業
政府要在農村設立大學生創業基金
提高農村幹部的整體素質,讓有知識有干勁有見識的新一代扛起大梁,吸引外資合理利用地理優勢
除了農田以外企業才能更好的容納勞動力

㈢ 如何合理利用農村土地資源

如何提高農村土地利用率
1、興修水渠和機耕道,進行土地整理提質,不斷提高地類等級。在保證退耕還林的前提下,對曾經比較肥沃現在已卻已荒費的旱地,進行復種,對荒田進行復種,細心耕耘。不斷地提高地類級別。提高地類級別所需資金按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出資,國家實行以獎代補,所補資金必需進行嚴厲的監管。
2、加大土地流轉,進一步提高農業產業化、機械化、規模化。通過土地流轉後實現產業化、機械化、規模化經營,生產出的產品可以通過品牌、網路等方式進行銷售。在保證不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改變土地用途,不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前提下,要盡可能的鼓勵土地流轉,也鼓勵發展一鄉一品的規模化和產業化農業經濟。
3、加大植樹造林力度,完善護林管理機制。林業資源既可以保住水土流失,也可以影響小氣候,還是一筆不小的財富。提高森林的覆蓋面積,植樹與護林相結合。在加大植樹造林力度時,同時也必需完善護林管理機制,在山林確權後,對山林也可以進行流轉。
4、統籌城鄉建設用地,實現節約集約用地。因地制宜、著眼長遠、立足當前、科學規劃,努力實現時間和空間的最佳組合。加強對舊村、空心村的整治、改造,有效地利用閑置地,劃定永久性基本農田保護區,進一步加大政府監管職能和執法力度。通過限制土地供應量,改變工業用地外延擴張式的發展模式,走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盤活土地存量資產為主的內涵式發展道路,轉變廠區建設貪大求全的舊觀念,突出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優化土地資源配置,依靠法律的保障,加強法律監管力度,對土地使用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紀現象給予制止和嚴懲。按照用地的節約集約原則,統籌城鄉建設用地,實現城鄉建設一體化。
5、進行農業套種和多季種植,實現土地充分利用發展循環農業,採取種果、養雞、養鴨、養魚一體化,雞、鴨糞養魚,魚糞肥土,肥土種果,進行循環和立體種、養。對這些進行套種、循環種養和多季種植的農業生產,政府有必要加以支持和鼓勵,以實現土地的充分利用,增加農民收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
第六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推進節約集約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依法採取措施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激活農村土地資源,完善農村新增建設用地保障機制,滿足鄉村產業、公共服務設施和農民住宅用地合理需求。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鄉村產業用地,建設用地指標應當向鄉村發展傾斜,縣域內新增耕地指標應當優先用於折抵鄉村產業發展所需建設用地指標,探索靈活多樣的供地新方式。
經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並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以依法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優先用於發展集體所有制經濟和鄉村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