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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什麼實現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發布時間: 2024-04-21 11:30:14

⑴ 如何實現海洋資源可持續發展

海洋資源既有賦存於國家管轄海域的國土資源,又有分布於公海和國際海底的共有海洋資源。在我國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越來越需要海洋資源、資源配置向全球化方向發展、資源在國際合作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海洋共有資源開發保護成為全球共同性任務的新形勢下,要形成新的海洋資源戰略。樹立大海洋思想,珍惜我國的海洋國土資源,放眼關注世界海洋資源;確立大力開發、積極保護、永續利用的基本戰略,以及合理開發保護海洋國土資源、多元化利用國外海洋資源、積極參與分享世界共有海洋資源、依靠科技進步促進海洋資源開發保護、建立海洋生態經濟等戰略選擇,實現使海洋成為戰略性資源基地、海洋資源永續利用、促進經濟和社會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

1.合理開發保護海洋國土資源

管轄海域的自然資源是重要的國土資源,象陸地國土一樣是中華民族賴以生存和發展基礎。我國的海洋資源既有巨大的開發潛力,又有急需加強保護的雙重任務,應該實行合理開發戰略,使國家管轄海域成為海洋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基地。

海洋礦產資源包括國家管轄海域的石油資源、天然氣資源、天然氣水合物資源、砂礦資源,國際海底區域的多金屬結核資源、富鈷結殼資源、熱液硫化物礦產等,有巨大的潛力。要加大海洋礦產資源勘探力度,增加探明儲量,提高國家的資源保證程度。力爭在海上發現新的大型油氣田,使海洋油氣產量在全國油氣總產量中的比重從目前的10%提高到25%以上,達到世界的平均水平。要把天然氣水合物勘探列入國家計劃,重點進行南海北部陸坡區相關海洋環境和天然氣水合物資源調查,為商業性勘查做好資源、環境和技術准備。要加強有爭議海區的石油和天然氣勘探,並積極貫徹「擱置爭議、共同原則」,維護我國的海洋權益,力爭海洋權益主張重疊區域的資源份額。

重視保護已經嚴重衰退的海洋生物資源,海洋捕撈業要採取捕撈量「零」增長甚至「負」增長政策,減少捕撈量,爭取逐步恢復主要經濟魚類、重要漁場的漁業資源。科學合理利用灘塗和淺海的可養殖海域,減少養殖業的自身污染,保護養殖海域的生態環境,積極推廣生態優化養殖模式,採取大型海灣和近海的海洋農牧化、重要經濟種類的人工增殖放流、近海漁場綜合整治等措施,保證海洋生物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珍惜愛護每一處可用於海洋旅遊娛樂業發展的海灘、海水浴場、海水運動場、珊瑚礁區、沿海紅樹林等資源,積極發展海洋旅遊業。要重視保護海洋生態環境,防止海洋生態環境退化,保證海洋的永續利用。

2.多元化利用國外海洋資源

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有關規定,世界許多沿海國家的海洋資源可以與外國合作開發。根據我國的國情和海洋資源特點,從戰略角度考慮,既要充分挖掘本國海洋資源的潛力,也要走出去,採取各種形式,多元化利用國外資源:(1)要進一步合作開發利用外國漁業資源。我國已跨入世界主要遠洋漁業國家的行列,遠洋漁業的作業區域遍布西非、東非、南亞、中東、南太平洋、北太平洋和南美洲3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近海,今後應進一步加強這種合作,共同開發其管轄海域的漁業資源,尤其應加強與阿拉斯加、非洲沿岸和拉美地區國家合作,採取獨資、合資形式開發這些國家近海資源。(2)我國與日本、韓國、越南的漁業協定生效後,有大批漁船要退出傳統作業漁場,大量漁民面臨轉產轉業的嚴重形勢。要加強與周邊國家的合作,延長現有漁業協定中的安排,也可考慮爭取建立共同漁業開發區等措施,維護我國漁船在傳統漁場的捕撈利益,減少漁業協定生效造成的損失,為漁民轉產轉業爭取時間。(3)利用我國的政治優勢和地緣優勢,爭取與海上鄰國、海洋油氣資源條件較好的非洲和拉美國家合作,勘探開發其海洋油氣資源,優化我國油氣資源配置。

3.參與分享世界共有海洋資源

國際海底區域約佔地球表面積的49%,是地球上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最大的政治地理單元,蘊藏著豐富的多金屬結核、鈷結殼、熱液硫化物、天然氣水合物和深海生物基因等資源,是地球上尚未被人類充分認識和開發利用的潛在戰略資源基地。我國於1991年3月獲准在聯合國登記為國際海底先驅投資者,獲得了7.5萬平方千米礦區。今後要在進一步加強多金屬結核勘探工作的基礎上,關注其他深海礦產資源,盡快摸清富鈷結殼礦區資料,提出探礦區,並選擇較好礦區,適時向國際海底管理局提出申請。

應積極參與聯合國關於公海漁業資源開發和保護管理條約的制定,積極加入國際性和區域性漁業組織,為我國企業利用公海漁業資源創造良好的大環境。要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發展大洋性公海漁業,開辟新的作業海域和新的捕撈品種,要把金槍魚資源豐富的西印度洋和中西太平洋海域作為新的作業區。

4.發展高科技,促進海洋資源利用

海洋資源開發需要海洋科技支撐,應本著促進資源開發、提高經濟貢獻率的根本目的,實行高技術先導戰略,形成高技術、關鍵技術、基礎性工作相結合的戰略部署。發展海洋資源勘查技術,不斷發現新的可開發資源;發展低成本高效益海洋資源利用技術,開發利用密度低、品位低、開發難度大、成本高的海洋資源;發展海洋資源深加工技術,開發利用海洋功能食品、海洋醫葯產品、海洋精細化工產品等,提高資源的二次利用率,廢棄物再利用;發展海洋環境保護和生態修復技術體系,包括污染物在環境中的行為和影響、局部海域環境自凈能力和環境容量、污染物的生物效應及局部生態變化過程的監測、預報、控制和管理技術,海域生態環境的修復技術、生態工程技術和污染損害的防治技術等,為修復近海的生態環境作好技術儲備;發展海洋監測技術領域的高新技術,重視海洋自動監測技術的研究和應用,廣泛應用衛星遙感技術,逐步實現對我國近海海域的全自動動態監測。

5.建立海洋生態經濟模式

海洋已經出現嚴重的生態經濟問題,重要海洋資源過度開發,海洋生態環境退化,海洋產業衰退,沿海地區發展受到影響。海洋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是由海洋環境、海洋資源、海洋開發活動、沿海地區經濟與社會發展共同決定的。海洋資源開發要走資源持續利用、產業持續發展、生態優質化的可持續發展之路,不斷增加新的可開發資源,但開發規模和速度不應超過海洋資源和環境的承載力。實施資源和環境綜合管理,把海洋資源開發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逐步形成生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模式。

⑵ 如何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如何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方法如下:

在水資源的開發與利用中,為保持這種平衡就應遵守供飲用的水源和土地生產力得到保護的原則,保護生物多樣性不受干擾或生態系統平衡發展的原則,對可更新的淡水資源不可過量開發使用和污染的原則。

因此,在水資源的開發利用活動中,絕對不能損害地球上的生命支持系統和生態系統,必須保證為社會和經濟可持續發展態侍姿合理供應所需的水資源,滿足各行各業用水要求並持續供水。

⑶ 發展礦業循環經濟 實現礦產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

礦產資源是自然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在推動人類社會進步、繁榮和發展經濟中起著重要的作用。然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對礦產品的需要量也越來越大,礦產資源的消耗速度也越來越快,預計幾十年後,有些礦產資源將變得極為短缺,甚至枯竭。據有關專家預測,目前我國已探明儲量的45種主要礦產到2010年只有23種可以保證需求,到2020 年下降為6種。隨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確立,我國礦產資源必須要有新的發展戰略。發展循環經濟,是實現我國人口、資源與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和有效措施,是我國礦產資源新戰略的理想選擇。

一、循環經濟概述

循環經濟是指遵循自然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和能量流動規律,重構經濟系統,使其和諧地納入自然生態系統物質能量循環利用過程,以產品清潔生產、資源循環利用和廢物高效回收為特徵的生態經濟發展形態。

循環經濟具有三大操作原則,即「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又稱「3R」原則。減量化屬於輸入端方法,旨在減少進入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物質和能源流量;再利用屬於過程性方法,目的是延長產品和服務的時間強度;再循環屬於輸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後重新變成再生資源

循環經濟與傳統經濟相比有以下區別:

(1)運動方式為封閉型物質能量循環的網狀經濟(資源利用———綠色工業———資源再生);

(2)資源循環利用,科學經營管理,低開采、高利用;

(3)廢物零排放或低排放,對環境友好;

(4)追求經濟利益、環境利益與社會持續發展利益的統一;

(5)經濟增長方式為內涵型發展;

(6)環境治理方式以預防為主,全過程式控制制。

循環經濟及其特徵表明其是一種先進的經濟形態和發展模式,是實現礦產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的必由之路。

二、目前我國礦產資源利用方面存在的問題

礦產資源的開發,一方面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但目前存在的一些問題也相當嚴重,長期以來礦業沿用的是大量消耗資源和粗放式經營的傳統經濟發展模式。重速度、數量,輕效益和質量;重外延擴大再生產,輕內涵挖潛;對礦產資源重開發、輕保護,造成了資源的過度消耗破壞和巨大浪費,資源面臨枯竭,礦業的可持續發展面臨巨大的挑戰。目前,我國礦業在開發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如下:

(1)礦產資源枯竭,後備資源儲量不足。

我國20 世紀50~60 年代建設的礦山有2/3 進入中老年期,經過幾十年的強化開采,資源逐漸枯竭,有440 多座礦山即將閉坑或面臨閉坑的威脅。20 世紀90 年代以來,我國進入經濟高速增長階段,使得許多礦產資源耗費增速;另一方面,由於我國礦業秩序混亂,投資環境差,地質勘探投入嚴重不足,使得地質礦產勘查工作由以往的「先行官」變成了現在的「收容隊」,礦產資源探明儲量呈下降趨勢,後備儲量的增長速度已經滯後於消耗速度,礦產資源對社會經濟的支持力度不斷減弱。未來幾十年,隨著我國工業化進程的加快,礦產資源消費需求還將有數倍的增長。前面提到據有關專家預測,我國45 種主要礦產的現有儲量,到2010 年能夠保證需要的只有23 種,到2020 年能夠滿足需要的僅有6 種。由此可以看出,我國礦產資源供需形式十分嚴峻,後備資源嚴重不足。

(2)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法律法規不健全,礦產綜合利用優惠政策不到位。

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無論與國與民都是一件百利而無一害的事情,但在目前我國礦業經濟由計劃經濟模式轉入市場經濟模式的轉換時期,由於以往礦業開采中重產量,輕管理,輕效益,轉軌過程中還必須國家出台相應的法律法規作為指導,鼓勵指導和引導甚至約束。而在這方面國家也相繼出台了以礦產資源法為主體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但是對礦產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的鼓勵、約束政策法規不太明確。例如貧富兼采利用的低品位礦石、開展綜合利用回收的共伴生有用組分,由於這部分資源的回收生產工藝相對復雜,生產成本高利潤很低甚至還需資金補貼,稅費收取按量不按質,按開采量計收,加大了利用成本,搞綜合利用反而影響了企業的經濟效益,因此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的積極性不高,甚至導致采富棄貧。關於礦業「三廢」等二次資源的收集、回收等相關政策尚缺乏相關法律法規的界定。

(3)對礦床中共(伴)生組分綜合勘查、綜合評價不夠,工業部門利用礦物有用組分單一。

目前我國礦產綜合利用的科研力量還很薄弱,礦產綜合利用研究的深度和廣度也很不夠。由於工業部門分散,因此,地礦的科研人員不集中,力量分散,儀器、設備、裝備落後,形不成拳頭。另一方面,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基礎研究力量嚴重不足。在部署地質找礦工作時,沒有同時部署與綜合評價、綜合利用研究的試驗研究工作。

(4)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礦山比例低,眾多中小礦山綜合利用水平很低。

我國金屬礦共、伴生元素資源相當豐富,但總體上綜合利用程度低。中、小型礦山企業綜合利用程度比較差,大部分小型礦山企業和小礦山根本不進行綜合利用,不能做到貧富兼采,綜合利用率達到70%的有色金屬礦山僅佔2%、綜合利用率達50%的礦山不到15%,75%的綜合型礦產企業綜合利用率不到25%,國內有色金屬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率比國外先進水平低20%~30%。

(5)共生、伴生有用組分綜合利用指數低,有用組分回收少。

礦產資源的綜合利用率低,礦產資源經營粗放,有用礦物的回收率低。我國的共、伴生礦多,在已開發的礦產中,共伴生礦佔87 種,對共、伴生礦進行綜合開發的只佔1/3,綜合回收率不及20%。同時,由於我國選礦工藝裝備落後,技術水平低,使得許多有用礦物的回收率低。由於選冶水平與國外有差距,我國礦產資源總回收率只有30%~40%,比國際水平低10%~20%。

(6)礦業廢渣、廢氣、廢水的治理與利用,尤其是大量的尾礦及固體廢棄物的開發利用尚處於起步階段。

由於綜合利用率低,尾礦中大量的有價元素及可利用的非金屬礦遺留在固體廢棄物中。目前我國粉煤灰和煤矸石的利用還不到其產量的一半;全國各類礦山每年排放廢水30億噸,其中選礦廠回水利用率僅達到65%~70%,尚未達到國內要求回水利用率80%的水平;綜合利用率程度最差的是產生量最大的尾礦。礦冶生產加工過程排放的大量粉塵和含有硫、砷和氮氧化物的廢氣,對環境也造成很大影響。礦業「三廢」的治理與利用,尤其是大量的尾礦及固體廢棄物的開發利用亟待加強。

(7)適應於我國資源特點的綜合利用技術欠缺。

復雜多元素共生礦、貧礦、難處理礦的大規模開發利用已經迫在眉睫,傳統礦產加工生產工藝復雜,流程長,成本高,產品缺乏國際競爭力。與國外先進水平相比,國內選冶過程的自動控制水平大約落後15 年。缺乏與之適應的、高效經濟的選礦冶金加工工藝技術,嚴重製約了這些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我國大型高效低耗選冶加工裝備的研究落後;缺少對尾礦、廢渣等固體廢棄物進行綜合回收利用的裝備。這些問題都制約了礦產綜合利用的效益以及貧、雜、微細復合礦石的綜合利用。

三、南陽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形勢

南陽市位於河南省西南部,礦產資源豐富。石油、金、銀、金紅石、天然鹼、高鋁耐火材料、石墨、建材類等礦產資源儲量大,在省內名列前茅;近年來,依靠資源優勢和區位優勢,建立了石油、多金屬、建材、化工工業、玉石加工業基地,這些以礦產資源為基礎的產業現已成為我市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同時,在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及其管理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礦產資源勘查投入下降,增儲難度大。在國家出資勘查投入下降的同時,商業性勘查投入增幅不大;勘查登記區多達140處,但實際勘查資金投入有限,勘查效果差;深部找礦既缺乏資金投入,又缺乏先進可行的勘查技術手段,與今後以勘查深部隱伏礦為重點的找礦方向不相適應。

(2)資源形勢相當嚴峻。支柱性礦產石油、天然氣已采出可采儲量的近80%,剩餘可采儲量約2236萬噸,資源保證程度低,開采難度大,增儲潛力有限。金、銀、銅等效益顯著型礦產新增資源量遠低於開采消耗資源量。大河銅礦處於礦山閉坑階段;西部各縣多數金礦山因資源枯竭處於半停產狀態。有色金屬鉛、鋅、鎢、鉬、銻及黑色金屬鐵、錳、鉻鐵礦等多為小型礦點,且多數礦點資源已開采殆盡。

(3)部分礦種選礦技術難題久攻不破,制約了資源開發。金紅石、高鋁三石資源儲量大,但是選礦技術難題久攻不破,嚴重製約著資源的開發利用。

(4)礦山企業結構不盡合理。突出表現在非金屬礦山數量多、規模小、布局散。水泥灰岩、大理石、建築石材等非金屬礦產大礦小開、一礦多開的現象嚴重。水泥廠等部分大型非金屬礦產品加工企業無自建礦山,是造成大礦小開、優礦劣用的主要原因。

(5)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和深加工能力較低。部分礦山企業資源綜合開發利用與礦山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情況較差;礦產品科技含量較低,深加工能力弱;非金屬礦產品缺乏精加工產品、高檔產品,高標號水泥和特種水泥在產品中所佔比例低。

(6)礦山生態環境問題較為嚴重。據不完全統計,礦產開發破壞土地總面積達1454公頃,土壤污染面積140.5公頃,水體污染面積118.3公頃,石油勘探開發造成的生態破壞面積達1471 公頃;尾礦和固體廢料堆存量1576.39萬立方米,占壓耕地1673.37公頃;采礦活動誘發的地面塌陷、泥石流、地裂縫、崩塌、滑坡等次生地質災害危險區多達8處;植被、地貌的破壞誘發水土流失、植被退化等,導致生態環境惡化。

四、礦產資源領域發展循環經濟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一)礦產資源領域發展循環經濟的必要性

1.實現礦產資源可持續利用需要發展循環經濟

實現礦產資源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關鍵問題是如何提高資源的利用率乃至永續利用,保障資源安全。目前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率低,采富棄貧造成礦產資源的極大浪費和破壞。循環經濟要求在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過程中減少資源的投入和損耗,利用科學技術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延長產業鏈,深化加工礦產和其副產品,減少廢棄物排放。循環經濟的這種要求和結果是徹底解決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率低、資源浪費嚴重的最好方法。

2.解決資源開發利用引起的環境問題需要發展循環經濟

礦產資源的開發,對礦山及其周圍環境造成污染並誘發多種地質災害,破壞了生態環境。循環經濟要求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進行清潔化生產,力求物質能量的循環利用,開發利用和環境保護並重,尊重生態規律,注重對礦區生態環境的恢復治理和保護,是一種環境友好型發展模式。只有發展循環經濟,從源頭上減少污染物的產生,降低污染物排放強度,才能將經濟發展建立在環境可承受的基礎之上,實現經濟與環境的協調發展。

3.傳統資源產業改造需要發展循環經濟

傳統的資源開發產業是粗放型的,是以「高資本投入、高資源消耗、高污染排放」為代價的,不具有可持續性。傳統的資源產業必須與科學技術相結合,走循環經濟的路子。

(二)我國礦產資源領域發展循環經濟的可行性

經過數年的實踐,我國在發展循環經濟上已經積累了一定的基礎,具備了發展循環經濟的可行性。

1.政府重視

中央提出切實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和「資源開發與節約並重,把節約放在首位」的方針;國家對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給予減免稅收的優惠政策,有力地促進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國家大力推行清潔生產,加強工業污染預防。在2005年7月20日發布的《國務院加快發展循環經濟若干意見》中將「推行清潔生產,大力開展資源綜合利用」作為發展循環經濟的重點工作之一,把「推廣先進適用的開采技術、工藝和設備,提高采礦回採率、選礦和冶煉回收率,大力推進尾礦、廢礦綜合利用,大力提高資源綜合回收利用率」作為發展循環經濟的重點環節之一。省政府也把加強資源綜合利用,大力發展循環經濟作為建設節約型社會的工作重點。國務院和省政府的這種積極態度為發展礦業循環經濟提供了政策引導和支持。

2.企業歡迎

對企業而言,發展循環經濟,是對資源綜合利用的深化和完善,有助於企業經營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有助於企業實現環境與效益目標的「互促雙贏」;順應了自然生態運行規律,有助於礦產開采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經營目標實現;有助於可持續發展思路的有效拓寬。

3.技術保障

循環經濟理論和應用研究的不斷深入和資源開發科技水平的不斷提高,為發展循環經濟提供了可靠的技術保障。並且隨著社會的進步,文明的提高,我國公民的資源意識、環保意識已有明顯增強,為循環經濟在全社會的普及推廣奠定了基礎。

五、發展循環經濟,實現礦產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的對策建議

發展礦業循環經濟要堅持以可持續發展和科學發展觀為理論指導,堅持開發與保護、利用與節約並重的思想。具體到實踐中,要通過發展循環經濟實現礦產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利用,應當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認識,轉變觀念

循環經濟是一種新的經濟發展模式,現階段社會對其認識不足,循環經濟的推廣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各級政府、各類企業和廣大公民的積極配合,共同努力。現有的管理理念和工作方式還不能適應循環經濟的發展要求。特別是一些領導幹部循環經濟的認識還存在偏差,政府部門和礦山企業片面強調經濟增長而忽視人與自然生態的相互協調;有些領導也講循環經濟,但對循環經濟的內涵及其建設機制與保障政策等還有待進一步把握。因此,發展礦業循環經濟首先必須要提高對循環經濟的深刻認識,轉變傳統觀念。具體要實現三個轉變。

(1)由保護計劃管理向環保多元經營轉變。在這一轉變中,政府的角色要定位於提供製度和標准、規則、政策和法律法規。環境保護要在政府主導下努力向社會化、產業化、專業化、企業化方向發展,嚴格社會、企業,特別是礦山企業的環保責任。

(2)由傳統的單向思維向新型的多向思維轉變。各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都必須綜合考慮資源開發、污染預防與治理、清潔生產、環境保護等環節,以循環經濟理念為指導,實現資源的合理、高效開發、利用和環境的有效保護。

(3)由單一經濟運營向環境、經濟共同發展轉變。礦山企業不僅要創造財富,更要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減少成本,努力實現綠色礦山戰略,實現環境與經濟工業共同發展。

(二)積極開展試點工作

循環經濟在全國范圍內尚處於試點階段,在礦產資源開發領域更是沒有實踐經驗,因此必須在實踐中摸索,在推進試點工作中不斷積累經驗。試點單位和典型企業的成功經驗與教訓都是其他單位和企業推廣循環經濟的寶貴財富,要根據地區和礦產資源種類不同,選擇不同的試點企業,通過試點,不斷積累經驗,在探索中不斷發展,同時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合作共同搞好試點工作。

(三)提高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的技術水平,延長產業鏈

我國礦產資源總的特點是:礦產種類很多,但共生礦多,單一礦少;貧礦多,富礦少,礦產綜合利用大有前途。目前,我國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率低,不少礦產資源白白丟掉,關鍵在於工藝技術水平的低下。因此,我們必須加強礦產循環利用技術的基礎理論研究,不斷創新,尤其要開發新技術、新工藝,並使其滲透到礦產資源循環利用的各個領域,延長產業鏈。通過採用新技術,對礦山廢渣、副產品等進行深加工和再利用,延長產業鏈,既可以實現經濟效益,又可以減少廢棄物排放,減輕環境污染,達到經濟和環境的雙贏。

(四)努力完善礦產資源廢棄物資源化管理體制

礦產資源廢棄物概括起來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尾礦,即在選礦加工過程中排放的固體廢棄物;另一類是廢石,即在采礦過程中剝離出來的岩土物料。這些礦產資源廢棄物由於處理、處置不當,給社會、經濟、環境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導致工程災害加劇、資源浪費、水體污染、植被破壞等一系列問題。礦產資源廢棄物具有危害性的同時,也有可利用的特性,是一種寶貴的二次資源。礦產資源廢棄物資源化大有文章可做,要加強有關資源回收與利用的法律法規及配套措施的制定,解決資源回收與利用的技術問題,同時使用必要的經濟手段,按照循環經濟理念,提高選冶技術,對尾礦資源進行勘查、評價和物質分選,加快轉變粗放式、掠奪式生產方式,積極推進礦業循環經濟,狠抓尾礦的采選回收率和采選後副產資源的循環利用,搞好尾礦治理和再利用,對於提高礦產資源產量,提高礦產資源保障程度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五)進行礦區生態環境的恢復和治理

一些礦區由於長期以來礦山環境治理投入不足,礦山遺留的環境問題較多;部分礦山企業只開采不治理現象比較突出,礦渣隨意堆放現象普遍。因此而產生的礦區水土流失嚴重,泥石流、地面塌陷、滑坡等災害時有發生,礦區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這不僅威脅到礦區的生態安全,而且嚴重影響了周邊礦產資源的安全開發,且造成大量土地資源的破壞和被佔用。循環經濟模式追求礦業經濟效益和礦區生態效益的雙重提高。礦產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利用不僅在於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率的提高、礦產資源的循環和節約利用,更在於礦區乃至整體環境質量的普遍保持和提高。良好的礦區生態環境是實現礦產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的前提和保證。要使循環經濟真正在礦產資源領域實現「循環」,必須把自然生態系統恢復到良性循環狀態。這方面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應該發揮各級政府與廣大農民的積極性,共同努力攻堅。

(六)制訂發展循環經濟相關立法和政策,加強礦產資源行政管理

礦業循環經濟必須要有立法和政策支撐其發展。不僅要有一套法律法規來規范人們的礦產開發利用行為,使發展循環經濟有法可依,還要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來鼓勵、促進和引導礦業循環經濟的健康發展。同時要建立健全礦產資源管理體制,提高監管執法人員的素質,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要理順省市縣各級政府之間和政府部門之間在礦產資源管理中的權屬關系,做到權責明確,保證地質礦產部門能夠真正按照國家所賦予的職責對其所轄區域的礦產資源做到依法管理和保護,科學合理的開發和利用。當前要盡快完善涉及國土資源安全的法律、法規體系,進一步完善和健全各種單項資源和環境保護法,修改、補充《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相關法律,強化對礦產資源的保護和再利用。另外,礦產資源循環經濟的建設還牽涉到許多政策的建設與完善,如國家對資源綜合利用的優惠政策,支持礦產資源循環利用的財政、稅收、投資、技術的政策體系等。

各地礦山企業要實現礦產資源的循環利用,必須針對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具體的對策和措施,依靠技術創新和理論突破,有效開發和利用礦產資源,採用新的工藝技術、新型設備,加強對礦產資源循環利用的研究。只有這樣,才能實現礦山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⑷ 如何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利用

1 減少污水的排放,運用保護水體的方式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工業的用水量越來越多,導致了水體的嚴重污染。水體的污染為經濟的發展帶來了很大的阻礙,如果人類生存環境周邊的水體受到了嚴重的污染,那麼只能實施遠距離取水的計劃,這樣給生活和生產環境都帶來了很大的不便。所以,合理利用水資源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減少污水的排放。
2 管理水資源的合理利用,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據可持續發展世界首腦會議提供的資料,農業用水約佔用了全球淡水資源的70%。聯合國預計,在未來20年內,世界需要增加17%的淡水灌溉農作物以滿足人類對糧食的消費,農業節水尤為重要,應該根據不同農作物具有不同的需水量這一規律,把各種農作物進行優化配置,使產量和用水量達到最佳,從而提高灌溉用水效益,並大力推廣優化技術與計算機在灌溉用水管理中的應用,提高水管理工作的科學性。同時,應重視發展高科技節水技術。
在全球水資源日趨匱乏的今天,合理用水、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成為世界各國的必然選擇,而合理用水的關鍵在於管理。
首先是強調水資源的公共性。鑒於水具有流動性、多功能性以及地表水、地下水、大氣水、海洋水之間的相互轉化性等特點,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強調水資源的公共性。強調水的公有性的實質,是為了消除各種以犧牲更大的社會利益為代價,追求狹義的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行為,提高水資源的配置效率,協調水資源利用上的公平與效率的關系,堅持水利共享、水害共當的原則。
其次是實行流域水資源統一管理。世界各國大多都強調水資源的統一管理。據聯合國亞太經社理事會第13次自然資源委員會資料,在22個成員國中,已有13個國家設立了水資源統一管理和綜合管理機構,另有6個國家正在籌建這種機構。從各國實踐看,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和水質、工農業用水和城鄉用水等各個方面,並通過立法予以明確的規定。
最後是實行水權登記和用水許可制度。世界各國大多以用水許可制度和水權等級制度為切入點,規定水資源開發利用的方向並對用水量進行管理。各國實施的水權登記和用水許可制度,通常包括下列內容:實施水權登記和用水許可的程序、范圍;許可用水的條件、期限,用水權的等級及用水權喪失、廢止或轉讓的規定,以及有關獎勵和處罰的原則等。
3 科學利用水資源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
首先是堅持人水和諧,把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進人水和諧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基本要求,也是可持續發展治水思路的核心理念。必須尊重自然、尊重科學,既要滿足人類的合理需求,也要維護水資源的可持續發展。要更加註重節水型社會建設,更加註重水資源開發、配置、調度中的生態問題,加強需水管理,加強水資源保護,加強生態治理,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要形成「人水和諧」的社會風尚,就必須站在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合理地利用好天上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用地上水置換地下水。要用「量水而行」的原則指導社會和經濟的發展,不能用損害水資源環境來換取經濟和社會指標的增長。
其次是堅持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把節約保護水資源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節約水資源是可持續發展治水思路的基本要求。必須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條件,從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轉變,建設節水型社會,通過對水資源的合理開發、高效利用、綜合治理、優化配置、全面節約、有效保護和科學管理,滿足飲水安全、防洪安全、經濟發展用水安全、生態用水安全要求。同時,要加大宣傳力度,牢固樹立起「沒有充足的水資源,就沒有持續發展的基礎;沒有充足的水資源,就沒有持續發展的基礎;沒有充足的水資源,就不可能實現人民生活質量提高」的思想。要拿出抓經濟工作的力度去抓水資源保護,把經濟發展與水資源保護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要樹立水資源憂患意識,絕不能以犧牲水資源、嚴重破壞水環境為代價,換取暫時性的經濟繁榮。要以對子孫後代負責的態度,抓好管理保護,切實處理好水資源持續利用和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關系。
最後是堅持統籌兼顧,把推進水利協調發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是重要的水利工作方針,也是可持續發展治水思路的根本方法。必須堅持地表水地下水統籌,水量水質共管,水體水域兼顧,開源節流保護並舉,建設管理改革齊抓,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結合,實現水資源的協調可持續發展。在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中,首先要考慮本地區水的利用不能超過水資源承載能力,使其依靠自身的水資源能夠支撐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並能維系良好的生態系統,做到量水而行、以水定產業、以水定發展。同時,在用水秩序上應以人為本,先生活後生產。通過水資源的科學、合理配置,保證工農業生產、生活用水,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有機統一。
綜上所述,要加快改革水資源的合理利用以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發展管理體制和機制,實行水資源一體化統一管理,依法管理,科學管理,開源節流並舉,節水與防污並重,建立完善用水節水保護水的責任目標體系,層層落實責任。要不斷破除制約水資源可持續發展的各種障礙推進水資源體制創新、機制創新、制度創新、科技創新、管理創新,使水資源開發利用和經濟發展走上良性循環的軌道。

⑸ 如何實現農業勞動力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如何實現農業勞動力資源的可持續利用:1. 加強農業可持續發展的法制建設和管理。2.控制人口增長,提高人口素質,消除貧困。3.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優化資源和生產要素的組合 進一步擴大生態農業和持續農業的試點,及時推廣應用。 積極穩妥地調整農業生產結構,形成結構合理。


農業:

農業(Agriculture),是利用動植物的生長發育規律,通過人工培育來獲得產品的產業。農業屬於第一產業,研究農業的科學是農學。農業的勞動對象是有生命的動植物,獲得的產品是動植物本身。農業是提供支撐國民經濟建設與發展的基礎產業。農業是指國民經濟中一個重要產業。農業是指包括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副業五種產業形式;狹義農業是指種植業。



⑹ 水資源持續利用的措施(從開源和節流方面分析)

針對上述主要的制約因素或矛盾,結合水資源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特殊作用、水本身的特殊性以及可持續發展的本質要求,提出如下基本對策。

(一) 強化節約意識,建設節水型社會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

我國是一個水資源不多、缺水嚴重的國家,人均佔有量隨人口增加逐漸減少,目前只有世界人口的1/4,被列為世界人均水資源13個貧水國家之一。而人口的持續增長、經濟的快速建設、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離不開沒有可替代資源的水。

因此,在水資源總量有限的條件下,不實行保護性和持續性的開源節流措施,是無論如何也解決和滿足不了供需矛盾和日益增長的用水需求的。節約用水不是權宜之計,而是持續性策略,並逐漸形成節水型社會。

節約用水,建立節水型社會不可能自發的形成,需要政府重視並大量的艱苦工作。這里既有認識的問題,也有政策和管理的問題,還有科學技術和經費投入等問題。但是,只要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水資源市場化與公益性相結合,堅持政策引導和目標導向,節水型社會的建設是可以預期的。

(二) 合理開發水資源,適度增強供水能力

2011年底我國供水總量6107億m3,約占水資源總量22%,總的開發利用率並不算高,還有較大潛力提高供水能力。但是,我國水資源的時空分布和理用情況極不均衡,需要大力增加供水能力的北方缺水地區,當地水資源開發利用程度已經較高,其地表水的利用率已達43%~68%,地下水開發程度達40%~81%。

據國外研究經驗指出:當地區人均水資源量少於500 m3,水資源開發利用程度達到70%時,如不採取復雜高效用水措施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必將造成嚴重的社會與生態問題。目前華北地區人均水資源量≤500 m3,按水資源開發控制現狀已屬於水資源超載區。

因此,再增加當地供水量是相當困難的。如採用南水北調引水工程,增加北方用水,無論東線和中線,開發難度和資金投入都越來越大。至於開發西線調水工程解決西北乾旱地區的供水缺水問題將更困難。

現在的水資源開發必須與保護水資源、防止水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和地區經濟發展同步規劃,有計劃的實施,以維持地區人口、資源、環境與發展的協調關系。

因此,必須做好綜合規劃,包括流域或地區的水資源評價、水環境容量及水的承載能力分析,以及從宏觀到微觀的水資源保護、水污染防治和防洪減災的全面規劃等,以最小的代價取得水資源對持續發展的最大支持和效益。

(三) 保護水環境,防止水污染,改善水生態環境

我國目前水環境污染是相當嚴重的。徹底解決已經污染了的水資源,使污水資源化,必須採取各種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我國制定的經濟、城鄉和環境建設「三同步」(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方針、超標罰款等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認,這些方針和政策並未扼制住環境惡化的勢頭,局部改善而整體惡化的趨勢仍在繼續。

工業是我國水環境的最大污染源,對工業污染源的治理應作為水污染防治的重點。防治水污染的最好途徑是加速建立環境保護產業和推行清潔生產技術。環保保護產業是指其產品和勞務用於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等方面的產業部門,其中包括環保機械和環保用品的製造業。

清潔生產技術是包括節省原材料、消除有毒原材料和削減一切排放和廢物數量與毒性,將污染盡量消滅與生產過程之中的生產方式與技術。如改革原料路線和產品種類,採用高效低耗的生產工藝及設備,使原料、材料、能源的消耗減至最少,使生產的廢物量減至最小,並使廢料、廢物盡可能的「變廢為寶」。

(四) 綜合治理洪澇災害,保障生產與社會安全

為了提高現有防洪能力,盡量減少洪災損失,需要採取工程與非工程相結合的防洪措施。用工程手段控制一定防洪標準的洪水,用非工程措施(包括行政、法制、經濟、管理等)減緩工程措施不能防禦的洪水而帶來的洪災損失。

洪水是自然環境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過分強度對洪水的控制,甚至從政績等方面考慮萬無一失,無論在從經濟上還是技術上,都是不可取的。

洪水防治應樹立疏而非堵的理念。此外,洪水在一定程度上是自然生態平衡和物質循環的反映,沒有也不可能完全控制。因此,需要制定有關防洪政策、防洪法、洪水保險和防洪基金等制度,把工程的和非工程的措施結合起來,共同對付洪水災害和保障社會發展。

治減緩水旱災害損失,還應與水土資源綜合開發、保持水土、植樹造林等結合起來,共同支持再生資源的恢復能力,促進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總之,防治災害必須是開發性的防治,開發資源必須是與防治不利影響結合起來,貫徹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五) 加強水資源管理,保證水資源持續利用

目前,我國的水資源管理,隨著國家經濟體制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正在進行管理體制的改革。但總的來說,還跟不上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的步伐,顯得遲緩不力。譬如,水資源管理部門要求節約用水、保護水質、減少污染,而各行業的生產部門為追求產值卻依舊我行我素,不惜浪費水資源,甚至污染水體。

類似現象,不僅城市、農村存在,個別的水利部門也存在。因此,加強管理不但現在要強凋、要行動,就是將來隨著情況變化、科技進步,管理制度的安排和制度變遷也是存在的和需要的。

水資源管理內容繁多,重點要加強水資源產權管理、全國水資源總體開發利用、保護、防治規劃和合理配置水資源等管理,研究制定有關水資源政策、法律、協調機制和水資源產業行業管理等。管理的手段,除行政、法律、宣教外,經濟和科技手段的結合將越來越重要。

(六) 建立水資源核算體系,提高水資源綜合效益

加強水資源開發力度,強化水資源科學管理,是提高水資源供水能力的重要措施,但完全依賴國家資金投入,既有實際困難,也影響國力的全面發展。因此,隨著國家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要加強和建立基於市場機制和宏觀調控相結合的水資源管理體系,轉變水資源產業運行機制,提高水資源綜合效益。

建立水資源核算體系,明確水資源所有者、使用者和開發者的權利和義務,並逐漸將水資源核算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使水資源的儲蓄控制和消耗減少在國民經濟核算中得到具體表現且水資源的投入產出關系得到有效反映。

通過這樣,可以明晰水資源的盈虧、供水與用水的輕重緩急、節水與浪費水的效益差異,並可指導協調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

(6)通過什麼實現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擴展閱讀

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機理包括:

(一) 水的循環規律是水資源得以循環利用的保證

水資源優越於大多數其他自然資源在於其可通過太陽能的作用使陸地上的水源不斷得到更新和補充,從而使維持一切生命活動的水源不斷更新。

但是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前進和人口的增長,人類對水資源開發利用和治理的廣度和深度越來越大,對水的需要不斷增加,而自然界所能提供的可以得到更新和補充的新鮮水量卻有一定限度,因而在一些地區出現了水資源的供需失衡。

有些地區因過度開發和污染破壞了當地的水源,直接威脅人類生存的環境、,因而人們要求保持水資源的持續利用並改善人類的生存環境,從而引出水資源承載能力的概念,相應而言,各個地區均需擁有水資源承載能力所能維持的承載水量,該水量必須能在水循環的條件下得以持續維持。

(二) 水量守恆原理是水資源得以持續利用的客觀現實

水量守恆原理,就是指一定量的水在其循環運動過程中,可以變換形態和存在空間,但其數量不變。具體來說,在循環中,能夠在一年或多年之間可以得到恢復的水量,該部分水量可以由人類控制、調節並能按照需要供應,並以它作為分析水供需關系的依據。

作為該部分水量應具有以下特徵:

1、能按照社會的需要提供或可能提供的水量;

2、該水量擁有可靠的來源,且該來源通過水循環不斷能得到更新和補充;

3、該水量可由人工加以控制;

4、該水量和水質能夠適應用水要求;

5、該水量主要功能系供水,兼具生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