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
法律分析:《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包括總則、自然資源登記簿(記載:自然資源的坐落、空間范圍、面積、類型以及數量、質量等自然狀況;自然資源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錶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行使方式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等)、自然資源登記單元、自然資源登記一般程序、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管理與應用。
法律依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建立和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法治化,推動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實現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實行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
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堅持資源公有、物權法定和統一確權登記的原則。
❷ 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是指,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統一進行確權登記,界定全部國土空間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所有權主體,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形成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資源資產產權制度。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由自然資源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機構辦理。跨行政區域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登記主管部門指定辦理。當前正在開展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包括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濕地、水流等自然資源登記。
法律依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建立和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法治化,推動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實現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實行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
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堅持資源公有、物權法定和統一確權登記的原則。
第三條 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無居民海島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和所有自然生態空間統一進行確權登記,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通過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清晰界定全部國土空間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所有權主體,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劃清不同類型自然資源之間的邊界。
❸ 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可以給老百姓帶來哪些好處
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自然資源是建設美麗中國、深化生態文明制度改革的根本載體,是重要資源性資產。制定《辦法》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自然資源進行統一確權登記有利於進一步推進產權制度改革、構建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工作,意義重大。
一是支撐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基礎。生態文明建設的關鍵是處理好人與自然的關系,使經濟社會發展建立在資源能支撐、環境能容納、生態受保護的基礎上,使青山常在、清水長流、空氣常新,讓人民群眾在良好生態環境中生產生活。要實現這一目標,首先就必須通過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全面摸清自然資源資產家底,夯實生態文明建設的基礎。
二是落實新發展理念的根本要求。黨的十八大將生態文明納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十八屆五中全會又把綠色發展列入五大發展理念之一。綠色發展就是在保護中發展,通過保護環境來保護生產力,通過改善環境來發展生產力。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能夠全面落實自然資源的權利主體,明確保護責任,並調動權利主體在保護自然資源中的積極性,推動自然資源的保護和監管,促進綠色發展,是落實五大發展理念的根本要求。
三是自然資源分類施策、有效保護和開發利用的重要前提。對自然資源進行分類施策、有效保護,對可開發利用的自然資源進行合理開發利用,就是對環境的最好保護。通過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將各類自然資源的質量、數量和保護要求全面摸清,並通過登記的法律手段予以公示明確,落實到每一個產權人或者使用權人,為自然資源分類施策、有效保護和開發利用提供了重要前提。
❹ 自然資源部: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
據自然資源部網站消息,自然資源部日前印發《關於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地方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加強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通知》指出對亂佔耕地建房,違反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建房、城鎮居民非法購買宅基地、小產權房等,不得辦理登記,不得通過登記將違法用地合法化。
加快地籍調查
全面查清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底數
據悉,由於全國宅基地數量大、情況復雜,一些地方還存在農村地籍調查基礎薄弱、登記資料管理不規范和信息化程度低等問題。尤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地方推進工作受阻,增加了按時完成任務的難度。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地籍調查,全面查清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底數,對已調查登記、已調查未登記、應登記未登記、不能登記等情況要清晰掌握。正在開展地籍調查的,要加快推進調查和確權登記工作。尚未開展地籍調查的,要按照《地籍調查規程》《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指南》等,因地制宜抓緊開展,形成滿足確權登記需要的房地一體地籍調查成果。
採取靈活方式
調查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權屬
各地可採取積極靈活的方式,完成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權屬調查。對權利人因外出等原因無法實地指界的,可採取委託代理人代辦、「先承諾、後補簽」或網路視頻確認等方式進行。要結合本地實際,選取合適的地籍測繪技術方法。有條件或靠近城鎮的,可採用解析法。不具備條件的,可利用現勢性強的國十三調、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等形成的航空或高解析度衛星遙感正射影像圖,採用圖解法獲取界址、面積等信息。對暫不具備解析法和圖解法條件的,可由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村委會組織人員,利用「國土調查雲」軟體結合勘丈法進行地籍測繪。地籍調查成果通過驗收後,應及時納入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的地籍資料庫進行統一管理,支撐不動產登記及相關管理工作。
發揮鄉村組織作用
解決宅基地「一戶多宅」等問題
各地要充分發揮鄉村基層組織作用,推動解決宅基地「一戶多宅」、缺少權屬來源材料、超占面積、權利主體認定等問題,按照房地一體要求,統一確權登記、統一頒發證書,努力提高登記率。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會同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組織群眾以行政村為單位,統一申請登記,實現批量受理、集中辦證。
對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沒有符合規劃或建設相關材料的,地方已出台相關規定,按其規定辦理。未出台相關規定,位於原城市、鎮規劃區內的,出具規劃意見後辦理登記。位於原城市、鎮規劃區外且在《城鄉規劃法》實施前建設的,在辦理登記時可不提交符合規劃或建設的相關材料;在《城鄉規劃法》實施後建設的,由村委會公告15天無異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按照審核結果辦理登記。對亂佔耕地建房、違反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建房、城鎮居民非法購買宅基地、小產權房等,不得辦理登記,不得通過登記將違法用地合法化。
各地要通過不動產登記系統,辦理房地一體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要加快已有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及房屋登記資料清理整合和匯交入庫。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將完成數據整合的農村地籍調查和不動產登記成果,以縣(市、區)為單位,完成一個匯交一個,逐級匯交至國家級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2021年底前,全國所有縣(市、區)要完成匯交工作。
❺ 2016年制定了自然資源統一,全面推行什麼制
河長制
2.2016年制定了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辦法,開展省一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耕地輪作休耕改革等試點,全面推行河長制,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❻ 五部門聯合發文:全面推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
中新網電 據自然資源部網站22日消息,自然資源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 、水利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日前聯合印發《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提到,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無居民海島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和所有自然生態空間統一進行確權登記。
《辦法》共分總則、自然資源登記簿、自然資源登記單元、自然資源登記一般程序、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管理與應用、附則等六章34條。
《辦法》明確,國家實行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無居民海島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和所有自然生態空間統一進行確權登記,清晰界定全部國土空間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所有權主體,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劃清不同類型自然資源之間的邊界。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照分級和屬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登記管轄。
《辦法》規定,自然資源登記簿應當記載自然資源的坐落、空間范圍、面積、類型以及數量、質量等自然狀況;自然資源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錶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行使方式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等,並關聯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等信息。全民所有自然資源所有權代錶行使主體登記為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所有權行使方式分為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中央委託相關部門、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登記為相關部門、地方人民政府。
《辦法》明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以自然資源登記單元為基本單位。自然資源登記單元應當在自然資源所有權范圍的基礎上,綜合考慮不同自然資源種類和在生態、經濟、國防等方面的重要程度以及相對完整的生態功能、集中連片等因素劃定。國家批準的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按照管理或保護范圍優先作為獨立登記單元劃定。水流以管理范圍為基礎,結合提防、水域岸線劃定登記單元。
濕地按照自然資源邊界劃定登記單元。森林、草原、荒地登記單元應當以土地所有權為基礎,按照國家土地所有權權屬界線封閉的空間劃分登記單元。海域依據沿海縣市行政管轄界線,自海岸線起至領海外部界線劃定登記單元。無居民海島按照「一島一登」的原則,單獨劃定自然資源登記單元。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固體礦產以礦區,油氣以油氣田劃分登記單元。自然資源登記單元具有唯一編碼,編碼規則由國家統一制定。
《辦法》規定,自然資源登記類型包括自然資源首次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和更正登記。首次登記程序為通告、權籍調查、審核、公告、登簿,由登記機構依職權啟動。登記機構要充分利用集體土地所有確權登記發證、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等不動產登記成果,開展自然資源權籍調查,採取疊加的方式,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的邊界以及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要充分利用全國國土調查、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成果等自然資源調查成果,獲取自然資源登記單元內各類自然資源的坐落、空間范圍、面積、類型、數量和質量等信息,劃清自然資源類型邊界。
《辦法》規定,在國家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上,開發全國統一的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系統,實現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的統一管理。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納入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實現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與不動產登記信息有效銜接和融合。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與水利、林草、生態環境、財稅等相關部門管理信息互通共享,服務自然資源資產的有效監管和保護。
自然資源部登記局負責人表示,建立和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的法治化,將推動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有利於實現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
❼ 福州東部推進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建設
近日,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於印發《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福建福州東部片區)實施方案》的通知」。
為推進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福建福州東部片區建設,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八部委《關於開展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工作的通知》(發改規劃〔2019〕1947號)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據悉,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福建福州東部片區,涵蓋福州市倉山區、長樂區、馬尾區、福清市、閩侯縣、連江縣、羅源縣,平潭綜合實驗區,寧德市霞浦縣,實施面積約893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22萬人。至2019年底,地區生產總值達到5675億元,人均地區生產總值108725元,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358億元,為開展城鄉融合發展探索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按照《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改革方案》要求,緊緊圍繞試驗目標,立足本省實際,到2022年,試驗區力爭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創新上率先取得突破,阻礙城鄉要素流動的制度性障礙明顯減少,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差距逐步縮小,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機制初步建立,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創新措施。到2025年,試驗區城鄉生產要素雙向自由流動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鄉有序流動的人口遷徙制度基本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全面形成,城鄉普惠的金融服務體系基本建成,農村產權保護交易制度基本建立,農民持續增收體制機制更加成熟,城鄉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顯縮小,力爭福州市常住人口近千萬,打造濱江濱海現代化國際大都市,中心城市能級和競爭力進一步提升,產生較強的引領示範帶動效應。
以下為重點試驗措施(原文):
(一)建立城鄉有序流動的人口遷徙制度
1.試驗內容。全面放開放寬城市落戶限制,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建立人才加入鄉村制度,允許符合條件的返鄉就業創業人員在原籍地或就業創業地落戶
2.試驗措施。進一步放開放寬落戶限制。推動有條件的地區試行以居住證為依據,在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逐步實現城市未落戶常住人口同等享有同等公共服務和便利項目。建立健全由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參與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分擔機制,落實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政策、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政策。充分發揮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作用,在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的基礎上,進一步支持引導其依法轉讓上述權益。大力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培訓和創業創新培訓,提升農業轉移人口就業能力。(責任單位:省公安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人社廳,福州市人民政府、寧德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各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以下試驗措施均需各地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構建人才入鄉長效機制。制定財政、金融、社會保障等激勵政策,構建保障各類人才入鄉返鄉創業興業的長效政策體系。建設專家服務基地、「人才驛站」、「人才之家」,開展引智專項計劃、「院士專家八閩行」等專家服務基層活動,為鄉村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智力支持。實現省級科技特派員鄉鎮全覆蓋,為大學生、返鄉農民工、農村致富帶頭人、鄉土人才等提供農村科技創業服務。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優化城鄉教師配置,推進校際和城鄉緊密型教育共同體建設,建設家門口優質學校。推進緊密型醫共體建設擴面提質,深入實施醫療衛生對口幫扶,支持縣級醫院提升醫療服務能力。推動「五千專家下鄉進村」服務對試驗區重點實行傾斜,鼓勵在職或退休醫生、教師、規劃師、建築師、農藝師通過下鄉技術指導、投資興業、行醫送教、規劃設計、文化保護及風貌打造等方式,服務試驗區鄉村振興事業。打造一批農村社區「三社聯動」典型示範項目。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探索人才加入機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科技廳、財政廳、人社廳、衛健委、農業農村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二)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
1.試驗內容。探索在政府引導下工商資本與農民集體合作共贏模式,統籌利用鄉村資源資產、工商資本和金融資本,發展壯大集體經濟。
2.試驗措施。探索合作開發成果共享模式。支持試驗區優先作為棚戶區城中村改造「三變」改革(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試點,推進由有經營性資產的村(居)主導,成立集體經濟合作組織,歸集棚戶區城中村改造居民的資源、資產、資金,探索「社會資本+平台公司+集體經濟合作組織」「社會資本+集體經濟合作組織」「平台公司+集體經濟合作組織」等股份合作制改革。健全完善集體資產收益分配製度,積極賦予並落實集體成員的集體資產收益分配權益,探索建立集體資產股份有償退出機制,明確有償退出的范圍、條件和程序。(責任單位:省住建廳、農業農村廳
拓寬多元投融資渠道。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實施棚戶區城中村改造。加大對試驗區城鄉人居環境改善等重點領域信貸支持力度。支持項目實施主體依法依規使用政府購買服務合同向金融機構融資。對於棚戶區城中村改造地塊符合發行土地儲備專項債券條件的,支持按照程序申請發行專項債券,用於棚戶區城中村土地一級開發。(責任單位:省發改委、財政廳、住建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國開行福建分行、農發行福建分行)
(三)搭建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平台
1.試驗內容。選擇一批產業園區或功能區,率先打造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先行區。在先行區內重點優化提升特色小鎮、特色小城鎮、美麗鄉村和各類農業園區,創建一批城鄉融合發展典型項目,實現城鄉生產要素的跨界流動和高效配置。
2.試驗措施。強化載體平台支撐。推進福州倉山區、長樂區、馬尾區、福清市、閩侯縣、連江縣、羅源縣、平潭綜合實驗區、寧德霞浦縣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先行區建設,完善配套設施,積極培育打造特色小鎮、特色小城鎮,推進美麗鄉村和各類農業園區優化升級,圍繞十大鄉村特色產業,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努力培育多主體參與、多業態打造、多要素集聚、多利益聯結、多模式創新的農業產業強鎮和「一村一品」特色產業專業村,重點培育一批帶動能力強的農民合作社示範社。持續培育特色農產品品牌,建設一批特色農產品優勢區,支持實力較強的涉農企業發揮技術、資源、品牌優勢進一步做大做強。重點培育一批「金牌旅遊村」,打造鄉村旅遊知名品牌,爭創更多全國鄉村旅遊重點村。探索開展供銷合作社綜合服務試點,推動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為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提供多樣化生產性服務,持續提升農產品產業鏈和附加值。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上市掛牌融資、加大力度開展上市後備企業培育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園區申報國家或省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責任單位:省發改委、工信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文旅廳、供銷社,福建證監局)
優化空間要素保障。支持提升特色小鎮、特色小城鎮、美麗鄉村休閑農業、鄉村旅遊項目建設的用地需求。各地編制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時,安排至少5%新增建設用地指標,重點保障鄉村產業發展用地。農業園區、旅遊項目中,屬於永久性設施建設用地的,依法按照建設用地管理;屬於自然景觀用地及農牧漁業種植、養殖用地的,按照現用途管理。(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創新信貸支持手段。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因地制宜推出項目融資模式,提供綜合金融服務。加快建立多層次農村保險體系,保障特色產業發展、完善小城鎮聯結城鄉功能,鼓勵打造集聚特色產業的創新創業生態圈。探索豐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集體林權、承包地經營權、集體資產股權、農民住房財產權、宅基地使用權等抵押擔保方式。(責任單位:省發改委、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林業局、金融監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農發行福建分行)
(四)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1.試驗內容。探索開展生態產品價值核算,完善自然資源價格形成機制,建立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各界參與、可持續的城鄉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2.試驗措施。開展生態系統價值核算。探索建立生態產品目錄清單,不斷完善指標體系、技術規范和核算流程,科學評估各類生態產品的潛在價值量,進一步摸清生態系統「家底」。推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建立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逐步形成自然資源資產政府公示價格體系。將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工作納入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內容,進一步引導處理好經濟發展和生態保護的關系。(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自然資源廳、審計廳、林業局)
健全生態產品市場交易體系。研究制定生態產品政府采購目錄,探索建立根據生態產品質量和價值確定財政轉移支付額度、橫向生態補償額度的體制機制。推進生態產品市場化改革試點,完善碳排放權、用能權、排污權等環境權益交易制度,支持開展綠色金融創新。(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生態環境廳、發改委、工信廳、自然資源廳、林業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五)建立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
1.試驗內容。推動城鄉基礎設施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護,構建分級分類投入機制,建設城際鐵路、鄉村產業路旅遊路、城鄉供水一體化、城鄉垃圾污水一體處理體系、冷鏈物流設施、防災減災設施等,明確投入主體和產權歸屬。
2.試驗措施。完善城鄉統籌規劃制度和多元投入機制。科學劃定「三區三線」,優化城鄉功能布局和空間結構,實現市縣城鄉國土空間規劃全域覆蓋、全要素管控。選取若干條件成熟的地區探索開展「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工作。進一步明確鄉村基礎設施的公共產品定位,健全分級分類投入機制,構建事權清晰、權責一致的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機制。支持金融機構因地制宜開展對養老服務、軌道交通、租賃住房等城鄉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信貸業務。鼓勵探索通過投貸聯動及同業合作,推動城鄉融合發展金融業務創新轉型取得突破性實質性進展。(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住建廳、財政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國開行福建分行、農發行福建分行)
提高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水平。堅持先建機制、後建工程,推進城鄉基礎設施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護,推動鄉村基礎設施提檔升級,推進「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支持福州機場二期擴建工程、溫福高鐵、莆田至福州機場城際鐵路(F2線)、寧德至福州機場城際鐵路(F3線)等項目規劃建設,加快福州市軌道交通建設,全方位提升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水平,為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責任單位:省發改委、住建廳、農業農村廳、交通運輸廳)
四、實施保障
(一)加強黨的領導。堅持黨在試驗區建設中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充分發揮城鄉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為城鄉融合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障。試驗區內各市、縣(區)要成立由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城鎮化工作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細化可操作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政策舉措,確保將改革實驗任務落實落細、責任落實到人,全力推動試驗區各項工作扎實落地。
(二)加強政策支持。通過省級財政轉移支付支持試驗區發展。支持試驗區內各縣(市、區)在規劃中預留不超過5%的規劃建設用地指標,用於零星分散的單獨選址農業綜合設施、鄉村旅遊設施等城鄉融合發展典型項目建設。安排年度用地計劃指標時,優先考慮支持試驗區城鄉融合建設項目。在分配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時,傾斜支持試驗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改革土地利用計劃管理要求,重點支持鄉村振興、社會民生事業發展、新型城鎮化和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用地。對符合用林條件的城鄉融合項目,優先安排林地定額指標,開通審批「綠色通道」,即到即審。在申報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園、農民專業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民營企業下鄉發展試點及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等時,優先支持試驗區。
(三)加強評估推廣。有關部門要根據國家要求和試驗區建設工作推進進度加強跟蹤指導,促進制度改革和政策安排率先落地,適時組織對試驗區進行試點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作為相關政策傾斜和資金獎補分配的參考依據。及時總結推廣可復制的典型經驗,最大程度發揮試驗區城鄉融合示範的輻射帶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