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去什麼部門化驗水資源是否受到污染
到當地 環境質量檢驗所 或 技術監督局質量檢驗所 或 衛生防疫站 做水質全分析(一定要做理化分析),根據其結果與當地污水排放標准相比較,確定其是否違規排放手搭孫,
另外你可以根據GB5749-2006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活飲用水標准,確定家畜是否可以直接飲用該水
根據經驗即使是達到排放標準的造紙廠廢水,離能飲用的標枝配准還差的很遠,你應該馬上採取措施,以免家畜生病造成損失
我們曾經做過很多養殖場的地表水檢測,結果顯示或多或少都會對地下水造成污染,所以建議人飲用的水最好做下處理,比如家用反滲透設備就很好用
造紙廠違規排放是全國性問題,國家現在正在加大力度打擊,如確畢鏈定其違規,可以到當地環保部門投訴
『貳』 請問誰知道 中國水資源減少和水資源污染每年的具體數據
近年來,為有效監控水資源污染防治狀況,國家和自治區水資源控制監測網分別對我區黃河、西遼河、額爾古納河等6個外流河水系,以及黑河、艾不蓋河等7個內流河水系的干、支流共計26條河流,3個湖泊,2座水庫的地表水水質進行長期監測。同時,對呼和浩特、包頭、赤峰、通遼、鄂爾多斯等10個城市飲用水源地水質進行了定期或不定期監測。
截止到2005年上半年,我區主要河流大部分河段為Ⅲ類、Ⅳ類水質,有輕度或中度污染,但有些河段或支流為劣Ⅴ類水質,屬重度污染。如:黃河入境段、額爾古納河的支流海拉爾河水質均為劣Ⅴ類水質,屬重度污染。有些湖庫水質明顯變差,水質出現富營養化。如:烏梁素海、岱海等。監測10個市的城市飲用水源地水質,除呼和浩特、赤峰、滿洲里3市的水質無超標外,其餘7個市的飲用水源地水質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標,主要是氨氮、總大腸菌群指數超標。包頭市、呼倫貝爾市的城市飲用水主要是地表水,包頭市地表水源水質超標主要是氨氮和高錳酸鹽指數超標,呼倫貝爾市地表水源水質超標主要是鐵、錳指數超標。這7個市的城市飲用水源地水質超標的主要原因,除呼倫貝爾市為天然本底偏高所致外,其他6個城市均為工業廢水、生活污水超標排放和滲漏所致。
2004年全區廢水排放量為5.2568萬噸,其中工業廢水排放總量為2.2848萬噸,城鎮生活污水排放量2.9720萬噸,分別占廢水排放總量的43.5%和56.5%。全區12個盟市中,工業廢水排放量較大的地區依次為包頭市、呼倫貝爾市、赤峰市,排放量分別佔全區排放總量的33.5%、18.5%、9.4%。全區工業廢水中COD排放量較大的依次是巴彥淖爾市、呼倫貝爾市、興安盟、呼和浩特市,分別佔全區排放總量的26.0%,20.4%、13.3%、10.5%。
由此可見,目前我區幾乎所有河流、湖泊直至地下水程度不同的被污染,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大量排放所致。
二、我區水資源污染防治狀況
我區各地對水資源污染防治工作重視的程度正在逐步加強。各級黨委、政府和環保、水務等相關部門已經把防治水資源污染作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一項重要工作來做,從實際出發,採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認真執行《水污染防治法》,加強配套法規和制度建設。近年來,我區各級政府在認真執行國家《水污染防治法》的同時,依法制定了配套的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治理的法規及制度措施。包頭市先後制定出台了《包頭市水環境功能區劃》、《包頭市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和《黃河包頭段水源水質污染應急預案》;通遼市根據國家《遼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九五」計劃及2010年規劃》,結合西遼河通遼段的水污染實際狀況,編制了《通遼西遼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規劃》;巴彥淖爾市針對在水污染防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並實施了《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工作方案》;烏海市為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水污染防治、水污染排放總量控制等工作,在編制出台《烏海市飲用水源保護規劃》、《烏海市水環境功能區劃》的基礎上,又編制完成了《烏海市水環境容量技術報告》、《烏海市焦化廢水治理技術》和《黃河石嘴山——烏海段氨氮污染現狀調查報告》。所有這些都為我區有效地防治水資源污染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二)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對重點污染企業進行重點整治,取得較為顯著的效果。「十五」期間,全區各地從提高城市污水凈化處理能力著手,大力加強城市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有計劃地擴建和興建了一批城市污水處理廠,並對重點污染企業污水處理排放工程進行了重點整治,從源頭上加大水資源的防治力度。包頭市利用2.65億元的日元貸款,在完善原污水處理廠功能的基礎上,又建設了北郊水質凈化廠和東河東、西污水處理廠,以及城市生活污水處理配套工程。同時,還投資3.81億元,完成了包鋼總排污治理、包頭啤酒廠廢水治理、明天科技山泉化工廠高濃度含酚廢水治理、亞麻廠含果膠有機物廢水治理等一大批重點污染源治理工程。通遼市計劃投資4.54億元建設7個城市污水處理廠。其中總投資1.44億元日處理污水13萬噸的通遼污水處理廠已建成,部分旗縣的污水處理廠正在建設中。烏海市、巴彥淖爾市在改建或擴建原有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城市污水處理設施配套工程建設,並投入巨資對沿河重點污染企業進行重點治理。烏海市累計投入1250萬元對沿黃的9家重點污染企業污水排放工程進行了重點改造,還建設了150個污水儲備井,以緩解工業廢水對地下水的污染。巴彥淖爾市為解決華章紙業和美利北辰紙業兩個重點污染源,2004年投資近1.2億元完成了境內黃河中段污水達標排放治理工程。2005年投資1700萬元完成了沿黃河污染企業的污水處理工程。近兩年內,還積極引導上述兩家造紙企業投資1.1億元建設鹼回收工程,以降低水污染排放總量,努力改善水環境質量,解決了污水不進黃河的問題。
(三)積極開展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保護淺層地下水。通遼市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加大自然保護區和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管理力度,實施「5820」工程,推行退耕還林還草、舍飼禁牧輪牧,以及封育山林、禁樵禁采等措施,使科爾沁沙地在全國四大沙地中率先實現了沙化總體性逆轉的趨勢。同時加強對農葯化肥的合理使用及畜禽養殖的污染控制,制定相應的政策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緩解面污染源對水資源的污染。呼市根據奶牛數量增加、糞便污染日趨嚴重的現狀,不失時機提出奶牛進小區實行規模化飼養,並出台了提高小區里收奶價格的政策,控制飼養業的面源污染。
(四)完善水質監測體系,有效監控重點水源地水質變化。近幾年,我區各級環保、水務部門從當地水資源管理實際出發,充分應用高科技監測手段,積極建設水質監測預警體系,在重要水源地及面積較大的水域設立自動監測站,全天候地對水質進行有效監測,實時掌握各站(點)的水質監測信息。包頭市對黃河包頭段的三個水源地建立了完善的水質監測體系,並在畫匠營子建立了水質自動監測站,對黃河包頭段水質實時連續監測和遠程監控,隨時可以得到黃河水質變化監測數據信息。烏海市、巴彥淖爾市等地也在境內河段設立了水質監測站(點),建立起了水質監測網路,加大對飲用水水質監測力度。烏海市根據水質監測報告,嚴禁飲用自備井、淺層水,及時封閉污染嚴重水源井。巴彥淖爾市對黃河總乾渠水質及受砷污染地區的水質實施定期不定期的監測。
三、我區水資源污染防治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區在水資源污染防治方面雖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隨著各地經濟發展,尤其是工業化、城鎮化進程進一步加快,生產、生活過程中的水資源污染問題仍十分突出,全區水資源污染防治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
(一)黃河等河流污染問題。一是黃河在進入內蒙境內已屬於劣Ⅴ類水體,主要污染物中氨氮嚴重超標。直接原因就是黃河上游寧夏石嘴山市有10多家企業的污水未經處理直排黃河,造成黃河水進入烏海市時常年Ⅴ類或劣Ⅴ類水質。二是存在著兩個潛在的黃河污染源。一個是巴彥淖爾市前旗成千噸的污水被高出黃河水面兩米的攔污水壩擋在壩內。另一個是包鋼尾礦壩(工業旅遊森林)有上億噸的洗礦廢水存放,人們形象地稱之為「污染黃河的兩顆定時炸彈」。一旦出現險情,必然污染黃河水,後果不堪設想。三是黃河水功能區劃不盡合理。黃河包頭段上游主要是工農業用水,水質目標為地表水Ⅳ類,包頭是內蒙古唯一生產、生活都用黃河水的城市,上游來水到達包頭斷面時達不到Ⅲ類水質的要求,飲水安全難以得到保障。四是國家設在烏海市的黃河水質監測斷面,遠離黃河水進入烏海市的入境斷面,監測結果難以證明黃河水進入烏海市境內的實際情況。為了及時掌握入境的黃河水污染最新情況,烏海市在黃河水入境處,專門設立人工監測點位點,定時監測黃河入境段水質。目前,此項工作經費嚴重短缺,難以繼續維持下去。
西遼河、海拉爾河等河流的污染問題,雖不如黃河嚴重,但應引起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足夠重視,採取有效措施,抓緊進行綜合治理。
(二)湖泊水庫的污染問題。我區湖泊較多,其中水面在100平方公里的湖泊僅有7個。目前,這7個湖泊水質不同程度遭受污染。其中烏梁素海污染最為嚴重。其主要污染源為農田退水、城市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湖內水生植物腐爛沉積造成水體惡化和富營養化,水質已成為劣Ⅴ類水體。烏梁素海由於營養物質的增加和積累,水生植物過量生長,致使湖底每年以6—9毫米的速度抬高,據專家推測,若不及時有效治理,40年內,烏梁素海將退化為沼澤地,將失去調節生態的重要功能。而解決烏梁素海水富營養化問題,一是要嚴禁向該地區濕地排放污水;二是要給烏梁素海進行水質置換,每年需要補給水量1億多立方米,按現在收取資源費標准過高,本地區無能力承受。三是要進行水草綜合利用,這是目前治理湖泊水體富營養化的一個有效途徑。烏梁素海先後進行了草魚轉化水草試驗和水草收割試驗,均取得明顯成效。特別是底泥氮磷含量高的湖泊水庫,更易於發展草魚轉化水草項目,實現生物治污,但因政策和資金的原因,上述兩個成果還不能大面積推廣。烏梁素海是我區黃河流域最大的淡水湖泊,內蒙古第二大湖泊。也是河套地區7000平方公里耕地灌溉排水系統中唯一的蓄排水通道。根治烏梁素海污染問題刻不容緩。另外,呼倫湖、黃旗海、岱海、莫力廟水庫等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水體富營養化問題,需要極早防治。
(三)工業污染問題。當前,我區一些地方追求經濟指標,忽視環保指標的現象非常突出。有些企業由於受地方保護主義和經濟利益的趨使,環保意識非常差,多數企業水污染治理措施不到位。有的企業甚至根本不執行「三同時」制度。通遼市的開魯興利葯廠、天蒙羊絨集團、萬順達澱粉有限公司、草原興發公司在通遼市的幾家屠宰廠,都是在沒有任何污水治理措施的情況下進行生產,排放污水嚴重超標。有些被環保部門責令整改的重點污染企業,雖表面上執行了「三同時」制度,但在經濟利益的驅動和成本核算的影響下,非法停止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偷排污染物的反彈現象時有發生。有一些老企業雖經過不同程度的改造,但污染治理設施與現有生產能力不配套,排污口不規范,廢水採取明渠、漫流等方式排放。有的企業在「一控雙達標」過程中,已經被政府批准和法院裁定停破產企業,但在未進行任何治理的情況下,通過招商、轉制等形式重新恢復生產。還有個別企業無視國家法律法規,擅自新建、擴建項目,造成老污染源治理尚未完成,又產生新的污染源。
(四)城鎮農村地下水污染問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不配套,有的城鎮尚未建設污水處理廠,集中排放入網率普遍較低,個別旗縣沒有集中排污管網,污水基本處於無組織排放自流漫滲。有的已建成污水處理廠的,不能正常運行或半運行,處理後的污水不能達到排放標准,變分散排污為集中排污。多數盟市所在地的城區及下屬各旗縣所在地,地下淺層水污染呈逐年加重趨勢。通遼市城區地下50米以上地下淺層水由西到東污染越來越重。烏海市淺層水污染較為嚴重。
(五)思想認識方面的問題。近幾年,環保問題雖已成為百姓共同關注的熱點問題,但由於種種原因,全社會特別是一些地方和企業負責人對環境保護的重視程度較低,地方保護主義在某種程度上比較盛行,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依然存在。一些地方領導「重經濟、輕環保、重眼前、輕長遠、重局部、輕全局」的觀念還沒有根本轉變。不少污染企業寧交排污費也不願治理的現象比較普遍。環境管理上,出現的經費不足,手段落後,措施不利,賞罰不明,已成為水資源污染防治工作的「軟肋」,所有這些都應引起有關部門的足夠重視。
四、幾點建議
(一)盡快建立全區水污染防治應急預案體系,做到防患於未然。自治區政府應盡快制定全區水污染防治應急預案,形成水污染防治應急體系。加強應急隊伍建設,配備應急設備,保障應急信息暢通,建立專家和技術支持系統,提高流域突發性污染事故的應變能力。特別是黃河上游兩顆「定時炸彈」,即巴彥淖爾前旗污水壩和包鋼尾礦壩應引起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加緊制定相應預案,防患於未然。
(二)科學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實施有效管理。我區要實現水資源優化配置和可持續發展,必須加大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要科學編制我區的黃河等河流、湖泊和淺層地下水的保護規劃。各地還應緊緊圍繞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進一步加強水資源污染防治的相關工作,科學規劃,完善制度,規范執法,有效管理。
(三)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水型社會。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進行產品和工業區的設計與改造,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在生產環節,要嚴格排放強度准入,鼓勵節能降耗,實行清潔生產,並依法強制審核;在廢物產生環節,要強化污染預防和全過程式控制制,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合理延長產業鏈,強化對各類廢物的循環利用;在消費環節,要大力倡導環境友好的消費方式,實行環境標識、環境認證和政府綠色采購制度,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在新農村建設的過程中,要加強技術指導,引導農民科學施用化肥、農葯,防止面源污染;嚴格監管規模化畜禽養殖,大力發展節約型生態農業,建設有機食品基地,進一步加強生態保護和修復,以改善農村的環境質量。建立科學的用水機制,確保河流合理的徑流量,統籌安排流域各段的生態保護,控制水土流失。
(四)加大資金投入,制定優惠政策,發展壯大環保產業。全區各地水資源污染防治方面資金投入嚴重不足,欠賬太多,污水處理基礎設施滯後,污水處理後的中水利用缺乏有效的補償機制,污水處理仍處於低水平狀態下運行。治污企業市場化運作程度低,環保產業沒有形成現代化規模。因此,各級政府應切實加大水資源污染防治的資金投入,制定和完善配套的優惠政策,運用價格、財稅等有利於水資源保護的經濟杠桿調控社會環境行為,積極培育環保產業形成、發展和壯大。
(五)實行「一票否決制」,依法遏制水資源污染。全區應嚴格執行國家《水污染防治法》和《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依法加強水污染防治工作。重點抓好黃河內蒙古段、西遼河及海拉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以環境功能區達標為基礎測定環境容量,進行總量核定與分配,確定污染物削減目標任務並分解到各排污單位。推行綜合排污許可證制度,做到依證管理,按證排污,違證處罰。按照《清潔生產促進法》對不達標企業進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計,嚴把新上項目審批關。逐步建立科學評價發展與環境保護成果的制度,包括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制度、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環保考核制度、環境目標責任制度和問責制度。要把環境保護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的主要內容,在實績考核中,實行環保「一票否決」制。同時,要進一步加強環保執法、監測隊伍建設,強化專業培訓,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執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