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實現稀土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從資源合理開發、清潔生產、高效利用,提高國際話語權,稀土材料終端產品應用等多方面考慮,要對我國稀土產業政策、產業規模、上下游產業協調發展、稀土元素使用平衡等問題進行重新定位和思考。
我國稀土產業發展戰略需要對稀土產業進行准確定位。基本思路是既重視稀土產業發展的速度和規模的擴張,同時更加重視產業發展的質量。從國家戰略角度出發,稀土產業發展戰略應表現在以下七個方面。
(一)構建系統穩定的產業政策體系,實現稀土企業一體化戰略
充分考慮中國稀土產業的比較優勢、弱勢及面臨的威脅,從產業准入、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產業布局、產業促進、生態環境等方面加強管理,在稀土產業發展、演變和轉型中抓住機會。通過「國內競爭,統一出口」的原則,掌握定價話語權,對稀土原料和中間產品的出口嚴格限制。
針對大多數稀土企業規模小,設施簡陋,並購成本不高的特點,稀土企業應充分利用自己在產品、技術和市場上的優勢,使企業不斷向深度和廣度發展實施一體化戰略。加快稀土企業的整合,加速企業的並購重組,培植若干大型企業集團,一體化戰略有利於深化專業分工協作,提高資源的深度利用和綜合利用率。實施縱向一體化戰略可使企業通過行業價值鏈上的延伸來擴大業務范圍;實施一體化戰略可使企業獲取規模經濟、減少競爭對手和擴張生產能力。
(二)建立稀土產業技術創新體系,提高科研創新能力
稀土產業鏈的重要特點是產值沿產業鏈呈裂變式的增長[4],針對我國存在的終端應用產品技術落後、開發能力不足等問題,目前最重要的是加快建立稀土產業技術創新體系,提高科研創新能力,改善稀土產品結構不平衡的現狀,走精深加工之路。
稀土企業作為技術創新及產品開發的主體,其應結合自身生產特點,與科研機構和高校在稀土功能材料領域,高精尖產品開發等方面進行廣泛而深度的合作,研發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工藝技術。同時應系統全面地部署,加快新型技術工藝的產業化應用進程,迅速投入生產並盡快產生相應的經濟效益。
(三)推動資源產業集群,發展產業鏈
產業集群是在某一特定領域具有相互聯系的企業和機構在特定地域上所形成的產業空間集聚現象。稀土產業集群的建立可以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營造創新氛圍、增強區域自主研發能力、成果轉化和消化吸收能力,同時降低企業間的信息溝通成本和交易成本。將稀土生產環節內部的完整鏈條集群化,這樣一方面有利於企業同步研發、轉換、生產,提高生產經營的效率和協調性,另一方面,產業鏈終端的引入使得企業可以迅速、充分地了解市場需求,不再盲目制定產量和產品種類,適應了市場競爭,大大增強稀土產業的核心競爭力。
(四)建立國家稀土資源戰略,穩定管理和政策框架
中國的稀土資源管理一直缺乏統一、穩定、嚴肅、長期持續的政策框架,產業管理涉及諸多部門,不同時期主導部門側重不同、作用迥異,部門協調沒有理順,稀土資源管理一直沿襲由工信部主管生產總量指標,由商務部主管出口配額的管理機制[5]。當前應該以國家「十二五」規劃為契機,明確穩定國家稀土資源戰略目標,理順、明確稀土產業管理框架,把稀土這一重要戰略資源的管理職能統一到中央具體部門,相關部門在國家戰略目標的框架下,依據法律進行管理。對國家層面的稀土戰略准確定位,是事關稀土產業發展的全局性問題。
(五)資源開采與保護環境並重,加強立法和監督管理力度
可持續發展的概念,要求最充分而有效地利用礦產資源,從而最大限度地發揮其價值並使廢物產生量和環境影響降至最小。鑒於稀土開采冶煉過程中對環境造成的巨大危害,現有稀土企業應該採取各種措施,例如改進資源開采方式、開發高效清潔生產技術等以降低資源消耗、加強資源的回收利用、減少「三廢」排放。我們應該以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為核心,循環利用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產生的「三廢」中的有用礦物和各種廢舊物資,同時加強產業鏈上下游及相關企業的建設,開發新型配套產業,形成從能源到中間產品,再到最終產品的閉路循環。
政策方面, 2012年,國家環境保護部與國家質監總局聯合頒布《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以稀土工業企業生產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作為控制項目,對「三廢」和放射性物質的排放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一標準的實施,意味著稀土行業環保要求的大幅提高,將迫使企業進行技術升級、購買新型設備,從而逐步淘汰生產技術水平低、裝備差、資源和能源消耗高的企業,同時提高行業進入壁壘。
(六)改進出口管理辦法,建立稀土資源出口管制體系 政府應進一步細化稀土出口產品的分類。稀土資源及其產品的范圍廣、種類多,需要根據稀土開采、生產、應用的實際情況,對各個稀土元素及產品種類進行細分研究,需求量大、資源量小的要納入管制清單進行嚴格保護。同時,根據資源儲量情況、技術水平的提高和產業結構的調整,適時更新納入清單的稀土資源及其產品種類。鑒於稀土對國防體系的不可或缺的地位,是保障國家和產業安全的重要資源,政府應將具有軍用價值的稀土元素分離出來,進行區別對待。對稀土產品的出口分別發放軍用許可證和非軍用許可證,從而實行不同的配額標准。
(七)發揮行業協會作用,使管理和政策框架相對穩定
我國稀土行業協會一直由政府直接主辦,缺乏基本的獨立性和代表性,使其應有的功能無法完全發揮。因此,政府應該放開行業協會的主辦和管制權,並給予其資金、法規等支持,幫助其迅速發展,統籌各地方稀土產業。這樣一方面可以發揮協會本身優勢,另一方面也可效仿美日等國,實行國內生產力和購買力的最大限度的整合,獲取價格優勢,有利於奪回國際話語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