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國土資源所 基層國土員(參公)以後改革有可能改革成行政編制嗎
有可能,但只是可能。
B. 自然資源部改革方案
法律胡遲分析:
黨政機構改革中,新組建成立縣級自然資源局,歸縣級政府和上級自然資源局管。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是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設立。自然資源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為正部級,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褲敏李境保護法》
第四條 保護環境是國家的基本國策。
國家採取有利於節約和循環利用資源、保護和改善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使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
第五條 環境保護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拿巧理、公眾參與、損害擔責的原則。
C. 鄉鎮自然資源所怎麼改革
法律分析:前期充分調研,做改革的堅定擁護者。把改革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提高政治站位,強化部門主體責任,三台縣自然資源局高度重視此次基層站所改革,在2019年下半年開始超前准備、謀劃在先,深刻研討基層站所建設管理同自然資源法律法規暨政策在基層的貫徹執行問題、農村改革發展和耕地保護沖突,多次給省市自然資源部門和縣委縣政府匯報,通過多方努力,確定原派駐鄉鎮的21個國土資源所和14個林業工作站統一整合為33個自然資源所,作為三台縣局派駐鄉鎮的公益一類事業機構,在管理體制上實行雙重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九條 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自然資源,都屬於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森林和山嶺、草原、荒地、灘塗除外。國家保障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保護珍貴的動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自然資源。
D. 省、市、縣國土資源部門什麼時候改自然資源部門
2018年3月省、市、縣國土資源部門改為自然資源部門。
2018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根據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三中全會部署,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總體要求。
將國土資源部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
水利部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農業部的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國家林業局的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國家海洋局的職責,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的職責整合,組建自然資源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4)國土資源信息中心怎麼改革擴展閱讀:
自然資源部的主要職責是:
對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管,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履行全民所有各類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調查和確權登記,建立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負責測繪和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等。
第一類職能是監管;
第二類職能是自然資源的資產化管理;
第三類職能是測繪和地勘行業管理。
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E. 機構改革後長沙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管理體制是怎樣的
一、「合並同類項」 力圖解決「政出多門」
本次國務院機構改革的一大特點是用「合並同類項」辦法解決問題,以前散落在各個部委的職責被整合在一起。優化政府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實現一類事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統籌、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成為此次改革的一大基本邏輯。
例如,針對當前自然資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間規劃重疊等問題,方案提出組建自然資源部,對山水林田湖草進行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
此外,還擬整合長期分散在環保部等多個機構的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組建生態環境部,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加強環境污染治理。
新組建國家醫療保障局。醫療、醫保、醫葯的聯動,不僅能夠更好保障「病有所醫」,也更符合改革的需求,比如通過醫保和葯品生產商進行價格談判來控制葯費的機制就能更為順暢的運行。
為保障軍人合法權益,方案擬組建退役軍人事務部,通過加強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的建設,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
考慮到災害多發頻發的國情,方案整合抗震救災、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消防管理等多方面職責,組建應急管理部,以更好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國家應急能力體系的建立,有助於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