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城區國土資源分局
馮海彬 黨組書記、局長
李祥然 副局長
李琦 副局長(女)
張文忠 副局長
張鑫 副局長
張萍 紀檢組長(女)
張國增 副主任科員
馮海彬簡介:漢族,1965年10月出生,研究生,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10月,在郊區政府行政科任區直團支部書記;1993年1月,在開封市郊區土地管理局工作;1994年7月,任郊區土地房屋管理局副局長;2000年8月,任郊區國土資源局局長;2004年2月,任郊區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區長助理;2005年9月,任城區國土資源分局黨組書記、局長;2006年3月,任城區國土資源分局黨組書記、局長(副縣級);2007年4月,任開封市國土資源局黨委委員、副調研員、城區國土資源分局黨組書記、局長;2009年8月,任開封市國土資源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城區國土資源分局黨組書記、局長。
【機構設置】開封市城區國土資源分局(以下簡稱城區分局)位於東郊汴京大道東段,是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隸屬開封市國土資源局領導,現有在編人員172人。城區分局的前身為1987年成立的郊區土地管理辦公室;1991年,更名為郊區土地管理局;1996年,更名為郊區土地房屋管理局;2002年,更名為郊區國土資源局;2005年9月,因區劃調整,更名為城區國土資源分局。局下設19個科室,即辦公室、規劃科、耕地保護科、用地科、地籍科、法制科、財務科、人事教育科、發證室、綜治辦、土地房屋監察大隊、房管所、信息中心、土地開發整理中心、測繪隊、礦產資源科、租賃辦、重點辦、監察室。
【土地資源】據2010年土地變更調查統計,城區土地總面積84.69萬畝。其中,耕地41.02萬畝,園地1.22萬畝,林地4.09萬畝,草地0.07萬畝,城鎮村及工礦用地23.05萬畝,交通運輸用地3.36萬畝,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11.5萬畝,其他土地0.38萬畝。
【耕地保護】2010年,城區分局始終把保護耕地作為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核心,堅定不移地把耕地保護制度落到實處。一是健全基本農田佔用補劃台賬和基本農田儲備庫,完善基本農田保護檔案,對涉及調整補劃的進行了及時更新並做到了逐級備案,確保城區基本農田面積穩定在10725公頃;二是進一步健全耕地佔補平衡項目庫,為確保耕地保有量30324公頃不減少,深入轄區查清耕地後備資源,完成4個土地整理開發復墾項目,新增耕地5755.35畝;三是完成了10宗建設項目、1宗違法用地和2宗異地補充項目的補充耕地工作,共補充耕地205.7263公頃;四是嚴格落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基本農田保護責任落實到村組、農戶和地塊;五是繼續積極開展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建設。占補平衡土地整理4個項目總規模587.79公頃,整理後新增耕地574.01公頃;新增費土地整理項目總規模1148.18公頃,整理後新增耕地57.28公頃。
【地籍管理】按照上級統一安排部署,完善市轄五區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並將成果及時應用於土地管理實際工作,第二次土地調查最終成果已申請省廳驗收。另外,還積極開展2010年度土地利用現狀變更調查工作,按照變更調查新要求,利用國家下發的最新的土地利用動態遙感監測圖,開展外業調查和內業匯總上報工作,並按要求完成。
【建設用地管理】一是為保證汴西新區重點項目用地,認真做好置換工作,組織人員對鄉鎮批次批而未用的宗地逐一核對,精心擬訂建設方案,在置換方案確定後,及時做好報件上報工作,確保了置換工作順利實施。二是精心做好全年城市批次和鄉鎮批次的組件上報工作。全年共上報4個城市批次,涉及爪窪集團等19宗,總面積132.5818公頃;2個鄉鎮批次,涉及軍分區、通信團等6宗,總面積49.1634公頃。上報單選址項目兩個,總面積302.6911公頃。三是上報了中原國際貿易物流中心項目等九批次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建新區面積478.8763公頃。年內批准了開封新區一大街南延、九大街南延及汽車零部件生產基地項目等三個批次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建新區面積200.2867公頃。四是配合有關業務單位,對鄭汴物流通道、鄭汴城際輕軌、20軍、民政局福利院等國家、省、市重點建設項目用地進行了土地勘測、地上附著物清點以及權屬調查,並匯總上報。五是配合有關部門,對開封市徵收集體土地的地上附著物和清苗補償標准進行了調整和修訂,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執法監察】城區分局健全和完善土地執法長效機制,將土地執法關口前移,不斷強化執法手段,嚴厲打擊各類土地違法行為。一是建立健全執法動態巡查制度。明確了職權范圍和巡查范圍,為更好地開展執法監察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礎。日常動態巡查共發現各類土地違法案件16宗,其中立案4宗、制止9宗、拆除3宗。移送司法機關2宗、2人。二是開展衛片執法檢查工作。衛星遙感監測作為近幾年監督土地違法違規的重要手段,第十次衛片進行全面排查,對監測到的圖斑嚴格依法、依規處理,拆除3宗違法違規用地,面積1300平方米,十次衛片執法檢查工作通過督察濟南局驗收。
【信訪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把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和群體性事件作為工作的重點,制定了領導信訪接待制度,成立了信訪接待辦公室,建立了信訪案件「分級」處理責任制,各司其職,層層把關,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把各類矛盾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全年共發生行政復議案件和訴訟案件7起,均得以勝訴和維持,案件勝訴率達100%。
(楊康)
Ⅱ 許昌市國土資源局
許昌市位於河南省中部,地理坐標為北緯33°16′~34°24′,東經113°03′~114°190′。東鄰周口市,西交平頂山市,南界漯河市,北依省會鄭州市,距離省會僅80公里。京廣鐵路、京珠高速公路、107國道縱貫南北,311國道、地方鐵路橫穿東西,新鄭國際機場在北50公里。許昌市轄3縣(許昌縣、鄢陵縣、襄城縣)、2市(禹州市、長葛市)、1區(魏都區),總面積4996平方公里;總人口456.41萬人,其中,許昌市區建成區面積45.8平方公里,市區人口48萬人。
張明山 黨委書記、局長
蘇曉 黨委副書記、調研員(2010年11月任)
陳念衛 黨委委員、調研員(2010年11月任)
郭保中 黨委委員、副局長
阮玉興 黨委委員、副局長
康永生 黨委委員、副局長
趙理 黨委委員、副局長(2010年11月任)
楊長捷 黨委委員、副局長(2010年11月任)
馬光偉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2010年11月任)
張明山簡介:河南省長葛市人,1956年12月出生,男,漢族,中共黨員,本科學歷,1979年11月參加工作。1979年11月~1984年12月,任許昌地區農科所實驗廠,副廠長;1985年1月~1988年4月,在長葛市委組織部工作,歷任秘書、幹事、知工辦副主任;1988年4月~1992年10月,任長葛市董村鄉黨委書記;1992年10月~1997年12月,任許昌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1997年12月~2001年5月,任禹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2001年5月~2002年8月,任禹州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2002年8月~2003年2月,任禹州市委副書記、市政府代市長;2003年2月~2007年4月,任禹州市委副書記、市長;2007年4月至今,任許昌市人民政府市長助理,許昌市國土資源局黨委書記、局長。
【機構設置】局機關現內設科(室)14個,即辦公室、政策法規監察科、調控和監測科、規劃與用地審批科、資金管理科、耕地保護科、地籍科、測繪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地質勘查與資源儲量科、礦產資源開發與地質環境科、人事科(黨委辦公室)、行政審批事項服務科、紀檢監察室;隸屬行政單位1個,即許昌市國土資源局魏都分局。
許昌市國土資源局所屬8個事業單位分別是許昌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許昌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許昌市國有土地管理一所、二所、三所,許昌市國土資源局經濟開發區分局,許昌市國土資源局東城區分局、許昌市土地開發整理中心;代管許昌市國土資源局東城區分局鄧庄所、許昌市國土資源局經濟開發區分局長村張所2個事業單位。
【土地資源】第二次土地調查數據顯示,許昌市總面積746.82萬畝,其中,耕地517.35萬畝,占總面積的69.3%;園地0.78萬畝,占總面積的0.1%;林地27.13萬畝,占總面積的3.6%;草地15.19萬畝,占總面積的2.0%;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30.42萬畝,占總面積的17.5%;交通運輸用地22.38萬畝,占總面積的3.0%;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21.65萬畝,占總面積的2.9%;其他土地11.92萬畝,占總面積的1.6%。
【耕地保護】2010年,許昌市耕地面積保持在34.39萬公頃,基本農田面積穩定在28.98萬公頃,連續12年實現耕地佔補平衡。共安排市以上土地整理資金1.58億元,其中省國土廳、財政廳下達省新增費項目資金9407萬元,共安排新增費項目6個,各項目已陸續開工建設,竣工後可新增耕地5285.4畝。市級組織驗收各縣(市)占補平衡項目18批,新增儲備耕地7948.5畝,經許昌市土地整理項目驗收小組專家認定,為高標准耕地,為許昌市建設用地順利報批提供了大力支持,為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修】2010年,許昌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順利通過河南省政府批准,市級新規劃共核減基本農田面積6.45萬畝,並增加用地指標18.3萬畝。新一輪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現了各業各類用地的統籌安排和科學布局,實現了與城市總體規劃、許昌一體化推進區規劃、各類產業集聚區專項規劃的科學統一,實現了許昌新區和各類重點項目進入規劃大盤子,有力地保障了許昌市今後10年經濟發展的用地需求。
【土地利用管理】供應保障性住房用地74.6496公頃,其中,市本級供應62.86公頃,各縣(市)供應11.7896公頃;全市共建成標准廠房66.06萬平方米,累計建成標准廠房291.78萬平方米,入住企業422家;市本級收儲土地14宗,面積511.447畝,融資2.4億元;全市共出讓218宗、1.26萬畝,成交價款42.84億元,超出起始價11.68億元(其中,市本級共出讓土地39宗2254畝,成交價款17.16億元,超出起始價7.23億元)。
【地籍管理】2010年,完成宗地登記發證1790本,其中單位用地162本,「三房」個人登記1628宗,辦理「三房」土地分割證明書4729本,辦理土地抵押他項權利登記228宗。第二次土地調查方面,經調查統計,全市調查總面積7468242.45畝,其中,耕地5173497.75畝,園地7841.7畝,林地271272.15畝,草地151881.45畝,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304224.05畝,交通運輸用地223827.75畝,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28.65畝,其他土地119158.95畝。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已經全部完成,並於2010年10月15日順利通過河南省土地調查辦的預檢。
【土地市場】繼續深化陽光土地市場成果,充分發揮市場配置的作用,切實做好土地供應。不斷創新收儲方法,在堅持過去的成功方法的基礎上,採取了預定的收儲方式,即只約定土地及其附屬物的補償方式和價款,待土地出讓後再支付土地及其附屬物補償費,有效減輕了資金不足帶來的困難,緩解了資金周轉的壓力。在土地收儲的補償中,堅持委託中介機構對土地和地上建築評估,進行土地收儲出讓測算,經市財政審核、報市政府批准後,進入實質性收儲工作階段。認真研究制訂每季度的土地出讓計劃,並及時在媒體上進行公示;適勢調整供地速度,嚴格控制「毛地」出讓。積極組織土地出讓推介活動,將成交確認保證金由過去的起拍價的10%,提高到小地塊為80%,大地塊50%,提高了准入條件和成交地塊的履約率;建立了參與土地競買人以及房地產開發企業誠信檔案,邀請監察等部門全程參與公開出讓活動。2010年,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土地督察濟南局分別對許昌市房地產市場情況調研,充分肯定了許昌實行陽光規范、適時投放的土地供應政策。
【保障發展用地】2010年,全市共向河南省政府上報111個批次用地報件和7個單獨選址項目,共報批建設用地4.13萬畝,其中農用地3.25萬畝(其中,耕地3.06萬畝),建設用地0.85萬畝,未利用地57畝。爭取河南省預留指標1.5萬余畝;盤活存量用地和閑置用地1473.27畝;向省里申報重點項目,爭取使用省里匹配指標,全年共納入省重點項目60餘個;通過土地衛片執法檢查補辦用地手續5857畝,妥善處理了一批項目用地遺留問題;許昌新區用地得到有力保障,全年新區報批用地量佔全市用地的近30%。有力地保障了中原電氣谷、魏武大道、河南農大許昌校區、許昌航空港、帝豪專用線等項目建設用地。
【節約集約利用】全市各產業集聚區標准廠房面積達到30萬平方米以上,投資強度市區不低於180萬/畝,其他縣(市)不低於120萬/畝。在全省省級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更新數據調查中,許昌經濟開發區土地利用集約度綜合分值97.67分,位居省級開發區第一名。2010年,集中開展了閑置土地清理處置、批而未供土地清理處置、公開出讓遺留問題處理、企業改制遺留問題處理、土地使用權屬糾紛調處和登記發證5個攻堅克難專項行動,一批久拖未決的問題得以解決。全市盤活存量和低效用地221.35公頃,其中市本級盤活37宗、145.12公頃。將推進「城中村」改造作為節約集約用地的新平台,用政策推動、靠市場調節,實現城市的整體增值的同時,促進了土地的節約集約利用。同時,探索出了政府統征儲備、市場開發運作、社區自主改造、「村企共建」、「村園共建」、「土地整理」等多種不同類型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啟動86個城中村改造項目,完成拆遷20133戶,拆遷面積926.9萬平方米,已建和在建安置房512.4萬平方米,累計完成投資127.3億元,節約用地5000餘畝,省內外20餘個市、縣來許昌市學習考察。
【專項行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治理本著「問題不查清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原則,對2000餘個政府投資和非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土地、礦業權審批和出讓進行了清量,對116個項目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整改。截至2010年底,已整改糾正問題96個,整改率達到了82%。
國土資源系統「兩整治一改革」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系統參加廉政風險點排查單位230個,參加風險點排查1763人,清理規范性文件605份,排查單位風險點總數1644個,排查個人風險總數5546個。制定單位和個人廉政風險防範措施分別為1728條和7072條,清理規范性文件605份,完善各種規章制度197項,復查復審卷宗19402份,整改完善卷宗586份,對照《廉潔從政准則》自查問題52個、整改50個、正整改2個,對照部《五項禁令》自查問題數23個、整改23個。
【礦產資源概況】截至2010年底,許昌市轄區內已發現礦種32種,已探明儲量的有16種,已發現各類礦產地64處。煤、鋁土礦、石灰岩、砂岩主要分布在西部的禹州市、襄城縣以及長葛市,中部及東部平原縣市主要有磚瓦粘土和礦泉水等礦產分布,鐵礦主要分布在許昌縣。許昌市的優勢礦產主要有煤、水泥灰岩,一般礦產有鋁土礦、石英砂岩、磚瓦粘土、耐火黏土,劣勢礦產為金屬類礦產。
【礦產資源管理】2010年年底,全市共有持證礦山276個。其中,部省級發證96個、市本級無發證、縣(市)級發證180個;煤礦90個,鐵礦1個,鋁土礦4個,砂岩1個,建築石料及其他180個。除骨幹企業礦山能夠正常生產外,大多數小型礦山因兼並重組、技術改造等因素,生產效益普遍不高。
(1)煤:全市煤炭開采業,目前,持證礦山90個,主要分布在禹州市87個,襄城縣2個,許昌縣1個。2010年,共生產原煤694萬噸,共消耗儲量732萬噸。2010年,因資源整合因素,大多數小型礦山尚未復工生產。
(2)鋁土礦:目前,鋁土礦其有持證礦山4個,主要分布在禹州市西部山區,年生產能力40萬噸。采礦權人為中國鋁業,目前,4個礦山均未能正式生產。
(3)水泥灰岩:目前,全市共有持證礦山35個,主要分布於禹州市、長葛市。襄城縣過去有少量開采,現已禁采。2010年,共生產礦石162萬噸,消耗儲量170萬噸。
(4)鐵礦:由於礦體埋藏較深,以往開採的經濟技術條件較差,沒有開采。現在資源緊缺的條件下,鐵礦石價格比以往有較大幅度上升,許昌市鐵礦區解禁,已有許繼集團許昌鐵礦年產200萬元噸礦井在建,即將投產。
【探礦權、采礦權管理】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明確的審批許可權審批采礦權,禁止以大化小、變更礦種等變相越權審批行為。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推進礦產資源的開發和整合,積極支持優勢企業做大做強,配合做好省骨幹煤炭企業對地方煤炭企業和小煤礦的兼並重組工作,在礦業權轉讓、采礦權變更等方面全力配合。全市參加兼並重組小煤礦共64家,已審查兼並重組煤礦報件43件。非煤礦產資源整合方案已報省廳審批通過,全市非煤礦山企業由260家整合到190家。按照《河南省國土資源廳辦公室關於開展探礦權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積極開展探礦權的清理工作。全市應參與探礦權清理的探礦權共8個,其中2個已經探礦結束,其勘查報告已經評審,並在省國土資源廳備案。
【礦山儲量動態監督管理】將儲量動態監督管理工作納入對各縣(市)局的責任目標考核中。各有關縣(市)局落實人員和經費,配備相應的硬體和軟體,應用了礦山儲量資料庫管理系統、儲量動態檢測系統、礦山儲量登記統計系統;監督各自轄區內的礦山企業和檢測單位開展好礦山儲量動態檢測工作,要求礦山企業建立資源儲量「五項台賬」,以全面、准確反映礦山企業資源儲量情況,在動態檢測工作中形成的各項原始資料、整理編制的年度報告、圖紙等,妥善歸檔保存,一礦一檔,以備檢查、審查及各種利用。許昌市有部、省發證礦山96個,完成儲量動態檢測96個,完成率100%,完成了省廳2011年年初下達的甲類礦山動檢率98%工作目標。
【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通過資源整合,2010年,礦產企業比2009年減少了74家,下降20%。許昌鐵礦處於基建階段,大多數小煤礦、建築石料礦山因資源整合,處在停產重組狀態,沒有生產。2010年,共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3611萬元,入庫3611萬元,入庫率100%。
【地質勘查】許昌市境內共有6個省政府出資的地質勘查項目,包括:禹州市張得煤詳查,禹州市方山—白沙深部煤詳查,禹州煤田葡萄寺煤詳查,禹州煤田扒村井田詳查,禹州市新峰一礦深部普查,許昌市泉店—靈井鐵礦普查。禹州市張得煤詳查區初步查明1500米以淺煤資源儲量20.58億噸,為中型煤田、大型煤礦區。許昌市泉店—靈井鐵礦普查區估算鐵礦石資源儲量1.34億噸,為大型鐵礦區,禹州市新峰一礦深部普查區初步查明資源儲量約3.1億噸,為中型煤礦區,禹州市方山—白沙深部煤詳查區初步查明資源儲量約2.5億噸,為中型煤礦區,禹州煤田葡萄寺煤詳查區初步查明資源儲量約2.4億噸,為中型煤礦區,禹州煤田扒村井田詳查,估算資源儲量約1.3億噸,為小型煤礦區。
【衛片執法檢查整改工作】實行黨委、政府「一把手」負責制,市與縣、縣與鄉政府負責人層層簽訂了三項「剛性」整改目標。市領導分別對衛片執法檢查整改工作進展緩慢的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進行了警示約談,進一步完善了多部門聯動的聯合執法機制,實行了「日報告」制度,在2個月時間里完成補辦手續5857畝。2010年,全市共發生土地違法案件132宗65.95公頃,立案查處各類土地違法案件112宗,涉及土地面積64.90公頃,結案109宗,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呈大幅下降趨勢,衛片違法違規用地比例下降至3.69%。
【執法監察】2010年,全市共發生土地違法案件128宗,涉及土地面積86.06公頃,其中耕地面積70.14公頃,及時制止自行糾正16宗。立案查處各類土地違法案件112宗,涉及土地面積64.90公頃,其中,耕地53.48公頃,結案109宗;全市案件發現率、報告率、查處率達到100%,移交率和結案率達到95%以上;共拆除違法違規佔地建築物面積63844平方米,對涉嫌破壞耕地的17宗違法用地進行耕地破壞程度鑒定,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人員,追究刑事責任21人,向紀檢監察部門提出追究黨政紀責任16人,落實16人。
【信訪工作】全市國土系統把國土資源信訪案件解決在基層,針對征地補償、土地出讓、打擊違法佔地等活動比較容易造成群眾信訪案件,堅持依法行政、堅持信訪評估。全年沒有出現過重大群訪案件,也沒有出現纏訪、鬧訪案件;省廳沒有復查、復核過許昌國土資源信訪案件。
(趙亮 姬紅超)
Ⅲ 婁底市國土資源局的領導信息
劉會和黨組書記、局長。領導局全局工作,主持局黨組工作。
曾志祥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協助局長領導局全面工作。分管財務科、信訪科、礦產開發管理科、地質勘查科、測繪管理科。聯系土地礦產儲備中心。
羅果勇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地產管理科、地質環境科、礦產資源儲量科、婁星國土資源分局、開發區國土資源分局。聯系土地礦產交易中心、地質環境監測站。
吳崇周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人事教育科、機關黨委、規劃科、地籍管理科。聯系土地登記發證中心、局聯建辦。
宗娟娟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監察室、耕地保護科、綜合管理科。
羅忠平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建設用地科、離退休人員工作科、執法監察支隊。聯系征地拆遷事務處、土地開墾整理中心。
熊勇總工程師。分管政策法規科。聯系地理信息中心。
柳詠良總經濟師。分管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辦公室、局聯建辦、綜合統計工作。
李貽升工會主席。分管工會、青年、婦女工作,協管機關黨委工作。聯系培訓中心。
調研員、副調研員不具體分管或聯系某項工作,遇有重大中心工作由局長適時安排。 劉會和 男,漢族,湖南新化人,1955年1月出生,1975年1月參加工作,1987年1月入黨,本科學歷,土地管理經濟師,現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個人經歷:1978年9月-1979年4月,湖南農學院邵陽分院任教;1979年5月-1986年12月,婁底地區農業局工作;1987年1月-1988年1月,婁底市國土管理局工作;1988年2月-1993年1月,任婁底地區國土管理局用地管理科副科長;1993年2月-1995年4月,任婁底地區國土管理局建設用地科科長;1995年4月-2000年12月,任婁底市國土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01年1月-2003年10月,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2003年11月-2006年5月,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地質礦產處處長;2006年6月-2008年8月,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黨組副書記、局長;2008年9月起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曾志祥 男,漢族,湖南邵東人,1959年9月出生,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7月入黨,本科學歷,現任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協助局長領導局全面工作。
個人經歷:1982年8月-1984年11月,湖南煤勘二隊任技術員;1984年12月-1992年11月,任湖南煤勘二隊二分隊副分隊長,副隊長;1992年12月-1995年10月,任婁底市地質礦產局服務部經理、礦管科科長(副處級);1995年11月-2003年10月,任婁底市地質礦產局、國土資源局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2003年11月-2006年5月,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黨組成員;2006年6月-2008年6月,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地質礦產處處長;2008年7月起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地質礦產處處長。
羅果勇 男,漢族,湖南新化人,1956年3月出生,1974年12月參加工作,1976年6月入黨,本科學歷,現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個人經歷:1974年12月-1980年9月,廣西河池軍分區教導隊任戰士、文書、副指導員;1980年10月-1982年12月,任廣西公安廳民警處參謀,1983年1月-1994年4月,任武警廣西總隊第三支隊參謀、幹事、組織股副股長、股長、政治處主任、副政治委員;1994年5月-1998年8月,任武警防城港市支隊政治委員;1998年9月-2002年12月,任婁底市地質礦產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03年1月起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吳崇周 男,漢族,湖南新化人,1967年12月出生,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7月入黨,本科學歷,注冊會計師,現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個人經歷:1990年7月-1992年5月,任婁底地區農科所幹部(其中:1991年1月-1991年12月,在新化縣崇山鄉社教);1992年6月-1993年12月,任婁底地區國土局人事科秘書;1994年1月-1998年2月,任婁底地區國土管理局地價評估所副所長;1998年3月-2005年1月,任婁底地區國土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科員、婁底市國土資源局監察室主任;2005年2月-2006年6月,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2006年7月起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宗娟娟 女,漢族,江蘇宜興人,1967年11月出生,1987年10月參加工作,1998年6月入黨,本科學歷,現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個人經歷:1987年1月-1997年12月,在原婁底地區、婁底市國土局工作;1998年1月-2004年10月,任原婁底市國土管理局、婁底市國土資源局任副主任科員;2004年11月-2007年11月,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財務科科長;2007年12月-2009年2月,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2009年3月起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羅忠平 男,漢族,湖南新化人,1959年8月出生,1978年2月參加工作,1980年2月入黨,大學文化,現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個人經歷:1978年2月-1987年3月,任陸軍第41軍軍直防化連任戰士、通信員,陸軍第41集團軍司令部機要處任連職參謀,坦克旅司令部任機要科代科長;1987年4月-1990年11月,任步兵第121師364團司令部任機要股長;1990年12月-1993年8月,任41集團軍司令部機要處副營職、正營職參謀;1993年9月-1996年9月,任步兵第121師司令部機要科長;1996年10月-2004年10月,轉業婁底市國土局、國土資源局任地產科科長;2004年11月-2005年7月,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耕保科科長;2005年8月-2008年12月,任婁底市征地拆遷事務處主任;2009年1月起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謝愛群 男,漢族,湖南邵東人,1964年12月出生,1983年10月參加工作,1988年5月入黨,大學文化,現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監察室。 個人經歷:1983年10月-1985年9月,大連87036部隊服役;1985年10月-1987年9月,武漢市空軍雷達學院學習;1987年10月-1995年3月,任大連87036部隊幹部;1995年4月-1997年9月,任婁底地區國土局科員;1997年10月-2004年10月,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地籍科、法規監察科副科長;2004年11月-2007年11月,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地籍科科長;2007年12月-2010年7月,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支隊支隊長;2010年8月起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譚 軍 男,漢族,湖南漣源人,1970年12月出生,1994年7月參加工作,1999年7月入黨,本科學歷,現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執法監察支隊支隊長。個人經歷:1994年7月-1998年7月,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法規監察科辦事員、科員;1998年8月-2004年10月,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法規監察科副主任科員;2004年11月-2009年3月,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規劃科科長;2009年4月-2010年8月,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監察室主任;2010年9月起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執法監察支隊支隊長。
熊 勇 男,漢族,湖南湘鄉人,1962年10月出生,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6月入黨,本科學歷,現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總工程師。
個人經歷:1987年7月-1992年12月,漣邵礦務局斗笠崇山峻嶺煤礦從事技術管理工作;1993年1月-2000年10月,在婁底市地礦局工作,先後任雙峰縣青樹坪鎮副鎮長(掛職)、法制科副科長、管理科副科長等職;2000年11月-2004年10月,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礦產資源管理科科長;2004年11月-2005年7月,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地環科科長;2005年8月起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總工程師。
柳詠良 男,漢族,湖南邵陽人,1962年9月出生,1981年12月參加工作,1995年9月入黨,大專文化,總經濟師。個人經歷:1981年12月-1988年12月,在省地礦局418隊工作;1989年1月-1992年11月,婁底市地質礦產局財務科工作;1992年12月-1994年5月,任原地區礦管局財務征管科副科長;1994年6月-2001年10月,任原地區礦管局財務征管科科長;2001年10月-2004年10月,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財務科科長;2004年11月- 2007年11月,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儲量科科長;2007年12月起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總經濟師。
李貽升 男,漢族,湖南漣源人,1956年9月出生,1974年2月參加工作,1986年5月入黨,本科學歷,現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工會主席。個人經歷:1972年2月-1979年7月,漣源市古樓中學任教;1979年8月-1981年7月,新化師范學習;1981年8月-1985年7月,漣源太和中學任教;1985年8月-1987年7月,婁底師專學習;1987年8月-1990年11月,漣源三中任教,(期間師大進修);1990年12月-1998年2月,任原縣級婁底市國土局任辦公室副主任、主任;1998年3月-2003年2月,任原婁底市國土管理局地產辦副主任;2003年3月-2004年10月,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開發分局局長;2004年11月-2009年3月,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地產科長;2009年4月-2009年5月,婁底市國土資源局工會主持工作;2009年6月起任婁底市國土資源局工會主席。
Ⅳ 鄉鎮國土資源局有哪些領導
有黨組書記、局長、副局長等領導。
國土資源局設有局長、副局長。黨委書記、正處級領導、副處級領導。
國土資源局鄉鎮國土資源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市、縣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做出的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決定和措施。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市、縣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作出的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決定和措施。組織宣傳本鄉(鎮)有關國土資源工作安排,宣傳每年「全國土地日」、「世界地球日」等活動的宣傳主題和宣傳口號。
依據上級土地利用總規劃,參與編制和實施本行政區域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協助做好規劃聽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