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回收再生資源經營范圍有哪些
法律分析:回收再生資源經營范圍:回收廢塑料、廢紙、廢舊金屬;環保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代理進出口;批發機械設備;節能環保技術開發與服務;(上述不涉及國營貿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商品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手續;);設計、製作、代理、發布廣告;安裝、維修、租賃機械設備;銷售塑料製品、紙製品、金屬製品、電子產品、手機、服裝鞋帽、計算機硬體;保潔服務;物業管理;普通貨運;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普通貨運、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以及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法律依據:《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第六條 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記條件,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2. 回收再生資源經營范圍有哪些
法律分析:回收再生資源經營范圍:回收廢塑料、廢紙、廢舊金屬保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代理進出口發機械設備能環保技術開發與服務上述不涉及國營貿易管理商品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商品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手續計、製作、代理、發布廣告裝、維修、租賃機械設備售塑料製品、紙製品、金屬製品、電子產品、手機、服裝鞋帽、計算機硬體潔服務業管理通貨運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通貨運、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以及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廢舊金屬回收與銷售,廢金屬薄料、鐵屑壓塊來料加工,金屬件鑄造加工,銷售建築材料、鋼材,貨運代理,倉儲服務,對再生資源回收加工技術的研發。再生資源公司經營范圍是包括:廢舊金屬、報廢電子產品、報廢機電設備及其零部件、廢造紙原料、廢輕化工原料、廢玻璃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資源法》
第一條 為了促進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增加能源供應,改善能源結構,保障能源安全,保護環境,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可再生能源,是指風能、太陽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水力發電對本法的適用,由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規定,報國務院批准。 通過低效率爐灶直接燃燒方式利用秸稈、薪柴、糞便等,不適用本法。
3. 再生資源回收包括哪些范圍
再生資源回收包括如下范圍:
1.回收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各種廢舊金屬、廢舊輪胎、廢舊塑料、廢紙、廢玻璃、廢油、廢舊家用電器、廢舊電腦及其他廢電子產品和辦公設備;
2.利用廢舊有色金屬、廢馬口鐵、廢感光材料、廢燈泡(管)加工或提煉的在色(稀貴)金屬和生產的產品;
3.利用廢家用電器、廢電腦及其他廢電子產品、廢舊電子元器件提取的金屬(包括稀貴金屬)非金屬和生產的產品;
4.利用廢電池提取的有色(稀貴)金屬和生產的產品;1.回收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各種廢舊金屬、廢舊輪胎、廢舊塑料、廢紙、廢玻璃、廢油、廢舊家用電器、廢舊電腦及其他廢電子產品和辦公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