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生產用的從自來水公司購入的水,要交水資源稅嗎
原先繳納的水資源費平移過來繳納水資源稅,自來悶春水公司給企業開具普通發票,填開「不征稅自來水」 詳見以下
關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水資源費改稅後城鎮公共供水企業增值稅發票開具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水利部關於印發的通知》(財稅〔2017〕80號),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山西、內蒙古、山東、河南、四川、陝西、寧夏9個省份擴大實施水資源費改稅試點。為確保稅費制度平穩轉換,財稅〔2017〕80號第26條規定,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期間,可按稅費平移原則對城鎮公共供水徵收水資源稅,不增加居民生活用水和城鎮公共供水企業負擔。
改革前,部分試點省份對城鎮公共供水的用水戶徵收水資源費。在城鎮公共供水企業銷售自來水而向用水戶收取的水費中,基本水價部分向用水戶開具增值宴罩蘆稅發票,計征增值稅;水資源費部分向用水戶開具財政專用收費票據,不計征增值稅。水資源費改為水資源稅並由城鎮公共供水企業繳納後,為落實中央關於不增加城鎮公共供水企業負擔的改革試點精神,公告明確,在水資源費改稅試點期間,城鎮公共供水企業繳納的水資源稅所對應的水費晌帶收入,仍不計征增值稅。
B. 自來水公司繳納自來水增值稅及增值稅附加稅時,是否應包含水資源費的相關費用
首先,可以肯定不包括。下面就這個問題作一個簡要的分析:
你說的「水資源費」,本人推測可能是水資源稅,目前我國有部分城市是開征這一稅種。但從增值稅附加稅(即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價格調節基金,後兩者視具體情況定,不一定每個地方都有)的計稅依據來看,它是以你實際繳納的營業稅、消費稅(暫不論這兩稅)、增值稅的實交合計數來算的,你提的問題中,只涉及到水的增值稅,那麼,即為你在每個月(我是說有增值稅交的情形)報增值稅時,以你繳款書上列印出的增值稅額乘以7%、3%來分別計算它的附加稅的。明白嗎?
一人之見,僅供參考。
C. 自來水公司代收的水資源稅和污水處理費需要填寫增值稅申報表嗎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污水處理費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97號)規定: 為了切實加強和改進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步伐,根據《國 務院關於加強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00〕36號)的規定,對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委託自來水廠(公司)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
開具普通發票,在增值稅申報表中污水處理費列為免稅收入欄填寫。
如果,自來水公司代收的水資源稅和污水處理費不使用增值稅發票,則不需要填寫增值稅申報表。
D. 什麼時間起開征水資源稅
2016年5月10日。
2016年5月1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對外發文《關於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的通知》,宣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國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根據《通知》,我國將開展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工作,並率先在河北試點,採取水資源費改稅方式,將地表水和地下水納入征稅范圍。
實行從量定額計征,對高耗水行業、超計劃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區取用地下水,適當提高稅額標准,正常生產生活用水維持原有負擔水平不變。
2009年6月17日,財政部副部長王軍表示,隨著經濟的現在資源的重要性已經被大家所認識,而且構成資源稅的內容延伸了很多,尤其是水資源浪費很嚴重,所以,下一步資源稅稅目要向這類產品擴大。現在至少水資源是要進入的。
(4)自來水企業如何繳納資源稅擴展閱讀:
水資源開發和利用:
1、水資源開發利用,是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的一個方面,其目的是發展社會經濟。最初開發利用目標比較單一,以需定供。隨著工農業不斷發展,逐漸變為多目的、綜合、以供定用、有計劃有控制地開發利用。
2、當前各國都強調在開發利用水資源時,必需考慮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三方面。
3、水資源開發利用的內容很廣,諸如農業灌溉、工業用水、生活用水、水能、航運、港口運輸、淡水養殖、城市建設、旅遊等。防洪、防澇等屬於水資源開發利用的另一方面的內容。在水資源開發利用中,在以下一些問題上,還持有不同的意見。
4、例如,大流域調水是否會導致嚴重的生態失調,此外,全球氣候變化和冰川進退對未來水資源的影響,人工降雨和海水淡化利用等,都是今後有待探索的一系列問題。它們對未來人類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具有深遠的意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水資源稅
E. 企業開具自來水發票,其稅率是多少
稅率為11%。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
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製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葯、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5)自來水企業如何繳納資源稅擴展閱讀: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按下列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一)除本條第(二)項規定外,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期間,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受託加工17%稅率貨物的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
(三)繼續推進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進項稅額已實行核定扣除的。
仍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的通知》(財稅〔2013〕57號)執行。
其中,《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2〕38號印發)第四條第(二)項規定的扣除率調整為11%;第(三)項規定的扣除率調整為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執行。
(四)納稅人從批發、零售環節購進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
(五)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既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受託加工17%稅率貨物又用於生產銷售其他貨物服務的,應當分別核算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受託加工17%稅率貨物和其他貨物服務的農產品進項稅額。
未分別核算的,統一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或以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二款第(三)項和本通知所稱銷售發票,是指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而開具的普通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