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技術入股和資金入股如何分配股權
法律分析:這取決於公司章程或合作協議。但在實際操作中,技術持股比例以30%-40%為宜,一般不超過50%。技術股是指個人以技術入股公司並持有公司股份的行為。技術股比例一般不超過20%。經國務院批准,高新技術企業可達到25%。技術股的所有權人離開公司後,其股份保持不變,但轉讓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該技術成為股東後,該技術屬於公司,原技術持有者不再享有該技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