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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屬資源稅如何徵收

發布時間: 2024-07-03 13:36:05

⑴ 資源稅稅率

一、原油:銷售額的5%-10%

二、天然氣:銷售額的5%-10%

三、煤炭:1、焦煤:每噸8-20元;2、其他煤炭:每噸0.3-5元

四、其他非金屬礦原礦:1、普通非金屬礦原礦:每噸或者每立方米0.5-20元;2、貴重非金屬礦原礦:每千克或者每克拉0.5-20元

五、黑色金屬礦原礦:每噸2-30元

六、有色金屬礦原礦:1、稀土礦:每噸0.4-60元;2、其他有色金屬礦原礦:每噸0.4-30元

七、鹽:固體鹽;每噸10-60元;液體鹽:每噸2-10元

⑵ 現行鐵礦石的資源稅稅率

一、現行鐵礦石的資源稅稅率:從量定額徵收,徵收范圍為每噸2元~30元,自2015年5月1日起,將鐵礦石資源稅由減按規定稅額標準的80%徵收調整為減按規定稅額標準的40%徵收。

二、財稅[2015]46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青海省(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鐵礦石資源稅有關政策事項通知如下:自2015年5月1日起,將鐵礦石資源稅由減按規定稅額標準的80%徵收調整為減按規定稅額標準的40%徵收。

三、鐵礦石資源稅,自1984年開始徵收,1994年後調整為從量定額徵收,徵收范圍為每噸2元~30元,並根據礦山不同類型和等級來給予不同的征稅標准。2002年鐵礦石資源稅下調,按規定稅額標準的40%徵收,2006年重新向上調整至60%,2012年上調至80%。

四、資源稅對所有應稅資源都實行幅度定額稅率,資源稅稅目稅額幅度見下表:

1、原油8-30元/噸

2、天然氣2-15元/千立方米

3、煤炭0.3-5元/噸

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0.5-20/噸或者立方米

5、黑色金屬礦原礦2-30元/噸

6、有色金屬礦原礦0.4-30元/噸

7、鹽固體鹽10-60元/噸 液體鹽2-10元/噸

註:資源稅的計稅公式: 應納資源稅=課稅數量×適用單位稅額

(2)有色金屬資源稅如何徵收擴展閱讀:

《煤炭資源稅徵收管理辦法》

第五條 洗選煤折算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稅部門或其授權地市級財稅部門根據煤炭資源區域分布、煤質煤種等情況確定,體現有利於提高煤炭洗選率,促進煤炭清潔利用和環境保護的原則。

洗選煤折算率一經確定,原則上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保持相對穩定,但在煤炭市場行情、洗選成本等發生較大變化時可進行調整。

洗選煤折算率計算公式如下:

公式一:洗選煤折算率=(洗選煤平均銷售額-洗選環節平均成本-洗選環節平均利潤) ÷洗選煤平均銷售額×100%

洗選煤平均銷售額、洗選環節平均成本、洗選環節平均利潤可按照上年當地行業平均水平測算確定。

公式二:洗選煤折算率=原煤平均銷售額÷(洗選煤平均銷售額×綜合回收率)×100%

原煤平均銷售額、洗選煤平均銷售額可按照上年當地行業平均水平測算確定。

綜合回收率=洗選煤數量÷入洗前原煤數量×100%

第六條 納稅人銷售應稅煤炭的,在銷售環節繳納資源稅。納稅人以自采原煤直接或者經洗選加工後連續生產焦炭、煤氣、煤化工、電力及其他煤炭深加工產品的,視同銷售,在原煤或者洗選煤移送環節繳納資源稅。

第七條 納稅人煤炭開采地與洗選、核算地不在同一行政區域(縣級以上)的,煤炭資源稅在煤炭開采地繳納。納稅人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開采應稅煤炭,其納稅地點需要調整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決定。

第八條 煤炭資源稅的納稅申報按照《關於修訂資源稅納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2號發布)及其他相關稅收規定執行。

第九條 納稅人申報的原煤或洗選煤銷售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有視同銷售應稅煤炭行為而無銷售價格的,主管稅務機關應按下列順序確定計稅價格:

(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原煤或洗選煤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原煤或洗選煤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資源稅稅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按同類應稅煤炭的平均成本利潤率確定。

(四)按其他合理方法確定。

第十條 納稅人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收入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進行合理調整。

⑶ 資源稅的征稅稅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資源稅是按單位稅額繳納,不按稅率。資源稅應納稅額 課稅數量 × 單位稅

原油 8-30元/噸,天然氣 2-15元/千立方米,煤炭 0.3-5元/噸或者立方米,其他非金屬礦原礦 2-30元/噸,黑色金屬礦原礦 0.4-30元/噸,有色金屬礦原礦 10-60元/噸,鹽 2-10元/噸

資源稅的征稅對象和范圍:源稅的征稅對象是礦產品和鹽。1、其中,礦產品包括: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產品和金屬礦產品等。(1)原油,指開採的天然原油,包括企業生產的稠油、高凝油、凝析油等,不包括人造石油。其中:①稠油,是指在油層溫度條件下,原油粘度大於100毫帕/秒或原油重度大於0.92的原油。高凝油是指凝固點大於40含蠟量超過30%的用普通開采方式不能正常生產的原油。②凝析油視同原油,徵收資源稅。(2)天然氣,指專門開采和與原油同時開採的天然氣,暫不包括煤礦生產的天然氣。

(3)煤炭,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及其他煤炭製品。(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是指上列產品和井礦鹽以外的非金屬礦原礦。具體包括種類見《資源稅稅目稅額明細表》。(5)金屬礦產品包括黑色金屬礦原礦和有色金屬礦原礦。①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是指納稅人開采後自用、銷售的,用於直接入爐冶煉或作為主產品先入選精礦、製造人工礦,再最終入爐冶煉的金屬礦石原礦。②金屬礦產品自用原礦,系指入選精礦、直接入爐冶煉或製造燒結礦、球團礦等所用原礦。③鐵礦石直接入爐用的原礦,系指粉礦、高爐原礦、高爐塊礦、平爐塊礦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徵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徵、多征、少征、提前徵收、延緩徵收或者攤派稅款。 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 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託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徵收活動。

⑷ 礦產資源稅怎樣徵收

1、原油銷售額的5%-10%
2、天然氣銷售額的5%-10%
3、煤炭焦煤每噸8-20元,其他煤炭每噸0.3-5元。
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普通非金屬礦原礦每噸或者每立方米0.5-20元。貴重非金屬礦原礦每千克或者每克拉0.5-20元。
5、黑色金屬礦原礦每噸2-30元。
6、有色金屬礦原礦稀土礦每噸0.4-60元。其他有色金屬礦原礦每噸0.4-30元。
7、鹽固體鹽每噸10-60元。液體鹽每噸2-10元。

一、農田徵收補償條件:
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二、農田徵收補償程序:
1.擬定征地方案 征地方案由擬征地所在地縣、市人民政 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定。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圍、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的種類及數量,征地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
2.審查、報批及批准 征地方案擬定後,由縣、市人民政 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的批准許可權,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後,報人民政 府批准,獲得批準的,批准此征地方案的政 府將作出用地批復,下級政 府以此為依據進行征地。
3.征地方案公告 征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人民政 府在當地予以公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⑸ 資源稅如何計算

資源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稅率是多少?
資源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按照固定稅額從量徵收。

1.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銷售的,以銷售數量為課稅數量。

2.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產用)數量為課稅數量。

一、原油 8-30元/噸

二、天然氣 2-15元/千立方米

三、煤炭 0.3-5元/噸

四、其他非金屬礦原礦 0.5-20元/噸或者立方米

五、黑色金屬礦原礦 2-30元&#儲7;噸

六、有色金屬礦原礦 0.4-30元/噸

七、鹽

固體鹽 10-60元/噸

液體鹽 2-10元/噸

國家為了發揮資源稅調節資源級差收入的功能,在確定資源稅稅額時,根據資源貯存狀況、開采條件、資源優劣、地理位置等客觀存在的差別而產生的資源級差收入,實施差別稅額進行調節。

資源條件好的,稅額高一些;資源條件差的,稅額低一些。所以各個地方的資源稅稅率是不一樣的,是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確定。
資源稅的計稅依據
計算資源稅應納稅額的依據。現行資源稅計稅依據是指納稅人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和自用數量。具體是這樣規定的: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銷售的,以銷售數量為課稅數量;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自用的,以自用數量為課稅數量。另外,對一些情況還做了以下具體規定:1)納稅人不能准確提供應稅產品銷售數量或移送使用數量的,以應稅產品的產量或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折算比換算成的數量為課稅數量。 2)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與稀油劃分不清或不易劃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數量課稅。3)煤炭,對於連續加工前無法正確計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產品的綜合回收率,將加工產品實行銷售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數量作為課稅數量。以原煤入洗為例,洗煤這一加工產品的綜合回收率是這樣計算的:綜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後的等級品數量÷入洗的原煤數量)×100%洗煤的課稅數量=洗煤的銷量、自用量之和÷綜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後的等級品包括洗精煤、洗混煤、中煤、煤泥、洗塊煤、洗末煤等。4)金屬和非金屬礦產品原礦,因無法准確掌握納稅人移送使用原礦數量的,可將其精礦按選礦比折算成原礦數量作為課稅數量。選礦比的計算公式如下:選礦比=精礦數量÷耗用的原礦數量5)納稅人以自產自用的液體鹽加工固體體鹽,按固體鹽稅額征稅,以加工的固體鹽的數量為課稅數量。納稅人以外購的液體鹽加工團體鹽,其加工固體鹽所耗用液體鹽的已納稅額准予抵扣。資源稅以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或自用數量作為課稅數量。由於對鹽征稅的品目既有固體鹽,又有液體鹽,而且液體鹽與固體鹽之間可以相互轉化。為確保對鹽徵收資源稅的不重不漏,根據現行稅法有關規定,應按如下不同情況分別確定鹽的課稅數量:①納稅人生產並銷售液體鹽的,以液體鹽的銷量為課稅數量。②納稅人以其生產的液體鹽連續加工鹼等產品(固體鹽除外)銷售或自用的,以液體鹽的移送使用數量為課稅數量;如果沒有液體鹽移送使用量記錄或記錄不清、不準的,應將加工的鹼等產品按單位耗鹽系數折算為液體鹽的數量作為課稅數量。例如,某燒鹼廠利用自製液體鹽生產燒鹼,該廠燒鹼的單位耗鹽系數(該系數的計算公式為:耗鹽系數=生產的燒鹼數量÷耗用的液體鹽數量)為 1:6。已知該廠1995年2月生產燒鹼3萬噸,則該廠2月份液體鹽的移送使用數量為:3×6=18(萬噸)③納稅人以其生產的液體鹽再加工為固體鹽銷售或自用,以固體鹽的數量為課稅數量(液體鹽不再征稅);納稅人以外購液體鹽加工團體鹽銷售或自用,以固體鹽的數量為課稅數量,但在計算固體鹽應納稅額時,液體鹽的已納稅額可從中抵扣。④納稅人利用鹽資源直接生產海鹽原鹽、湖鹽原鹽、井礦鹽等固體鹽銷售或自用,以固體鹽的銷售或自產自用量為課稅數量;以上述固體鹽連續加工粉洗鹽、粉精鹽、精製鹽等再制鹽或者用於連續加工酸鹼、製革等產品,應按單位加工產品(再制鹽、鹼等)耗鹽系數折算為固體鹽的數量為課稅數量。再制鹽的耗鹽系數是指單位再制鹽的數量與其耗用的原料鹽數量的比例。例如,如果1噸粉洗鹽、粉精鹽、精製鹽分別需要耗用1.1、1.2、1.5噸的海鹽原鹽,那麼,粉洗鹽、粉精鹽、精製鹽的耗鹽系數分別是1:1.1、1:1.2、1:1.5。這種情況下海鹽原鹽課稅數量的計算公式為:海鹽原鹽的課稅數量=加工的粉洗鹽、粉精鹽、精製鹽等再制鹽數量÷耗鹽系數湖鹽原鹽、井礦鹽等再制鹽的課稅數量的計算同海鹽原鹽。
資源稅如何計提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資源稅
資源稅計算
原煤銷售額不含從坑口到車站、碼頭等的運輸費用

應納資源稅=240X200X5%=2400
資源稅的納稅稅率
計算課稅對象每一單位應征資源稅額的比例。現行資源稅稅率採用定額稅率,簡稱為稅額或單位稅額。資源稅在稅額方面的規定,其主要內容一是如何確定稅額,二是由誰確定稅額。資源稅稅額基本上是按照應稅產品的資源等級並兼顧企業的負擔能力確定的。資源稅資源等級的劃分,主要是組織行業專家按照不同礦山或礦區的資源賦存及開采條件、選礦條件、資源自身的優劣及稀缺性、地理位置等多項經濟、技術因素綜合確定的。資源等級的高低比較全面、客觀地反映了各礦山資源級差收入的高低,所以資源稅就根據資源等級相應確定了級差稅額。等級高的,稅額相對高些;等級低的,稅額相對低些。另外,部分稅目資源稅稅額的確定同1994年流轉稅負的調整是統籌考慮的,如鐵礦石、鎳礦石、鋁土礦、鹽等。因為一部分礦產品原礦和鹽的深加工產品實施規范化增值稅後降低的稅負過多,為穩定財政收入,這部分稅負需要前移並通過徵收資源稅的方式拿回來。通過對原礦徵收資源稅,推動礦產品價格的提高,拿回其深加工產品降低的稅負,但確定資源稅額有一個限度,即:某一礦產品的國內市場價格加上資源稅稅額,不高於進口同類產品的價格。資源稅依照應稅產品的品種或類別共設有7個稅目和若干個子目,並規定了相應的定額稅率(簡稱稅額)。考慮到資源稅的稅目多(還涉及劃分礦產品等級的問題)、稅額檔次多,而且隨著資源條件的變化需要適時調整稅額,這樣,資源稅稅額的核定許可權就不宜高度集中。因此,資源稅現行稅額採用了分級核定的辦法。首先,資源稅稅目、稅額幅度的確定和調整,由國務院決定;其次,納稅人具體適用的稅目(即子目)、稅額,由財政部有關部門,在國務院規定的稅額幅度內確定,並可根據納稅人資源條件及級差收入的變化等情況適當進行定期調整;再次,一部分子目和一部分納稅人具體適用的稅額授權省級人民 *** 確定(含調整),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一部分子目」是指在財政部規定的《資源稅稅目稅額明細表》中未列舉名稱的其他非金屬礦原礦、其他有色金屬礦原礦,這些子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人民 *** 決定徵收或暫緩徵收資源稅;「一部分納稅人」是指在財政部規定的《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中未列舉名稱的納稅人適用的稅額,由省級人民 *** 根據納稅人的資源狀況,參照表中確定的鄰近礦山的稅額標准,在浮動30%的幅度內核定。為確保不同的應稅品目都能能執行其相應的規定稅額,如果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不同的應稅產品,未按規定分別核算或者不能准確提供不同稅目應稅產品的課稅數量,從高確定其適用稅額。現行資源稅稅目稅額幅度規定如下:資源稅(1)原油8.00~30.00元/噸(2)天然氣2.00~15.00元/噸(3)煤炭0.30~5.00元/噸(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0.50~20.00元/噸(5)黑色金屬礦原礦2.00~30.00元/噸(6)有色金屬礦原礦0.40~30.00元/噸(7)鹽:固體鹽10.00~60.00元/噸液體鹽2.00~10.00元/噸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應納稅額=課稅數量×單位稅額
資源稅中換算比是怎麼來的
將原礦單價利用選礦比換算出精礦價格,再利用同期市場上的精礦價格除以這個價格。
如何計算和繳納資源稅
根據《資源稅暫行條例》第四條規定,資源稅的應納稅額,按照從價定率或者從量定額的辦法,分別以應稅產品的銷售額乘以納稅人具體適用的比例稅率或者以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乘以納稅人具體適用的定額稅率計算。

因此,資源稅分為從價計征,從量計征兩種

從價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銷售額*比例稅率

從量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資源稅的計算減免
資源稅計稅依據為應稅產品的課稅數量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2011年11月1日資源稅的稅目稅額幅度表 稅目 稅率 一、原油 銷售額的5%-10% 二、天然氣 銷售額的5%-10% 三、煤炭 焦煤 每噸8-20元 其他煤炭 每噸0.3-5元 四、其他非金屬礦原礦 普通非金屬礦原礦 每噸或者每立方米0.5-20元 貴重非金屬礦原礦 每千克或者每克拉0.5-20元 五、黑色金屬礦原礦 每噸2-30元 六、有色金屬礦原礦 稀土礦 每噸0.4-60元 其他有色金屬礦原礦 每噸0.4-30元 七、鹽 固體鹽 每噸10-60元 液體鹽 每噸2-10元 資源稅稅目、稅額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課稅數量:(1)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銷售的,以銷售數量為課稅數量。(2)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自用的,以自用數量為課稅數量。其他規定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資源稅的減免稅1.開采原油過程中用於加熱、修井的原油免稅2.納稅人開采過程中由意外事故等造成損失的,可照顧減免稅3.國務院規定的其它減免稅項目
資源稅礦山採石稅率計算
主要資源稅礦山採石是哪一種項目,按噸計稅。
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怎麼計算公式
煤炭資源稅自2014年12月1日起改為從價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煤炭銷售額×適用稅率

⑹ 資源稅怎麼算

資源稅稅目稅率表
稅目 稅率
一、原油 銷售額的5%-10%
二、天然氣 銷售額的5%-10%
三、煤炭
焦煤 每噸8-20元
其他煤炭 每噸0.3-5元
四、其他非金屬礦原礦
普通非金屬礦原礦 每噸或者每立方米0.5-20元
貴重非金屬礦原礦 每千克或者每克拉0.5-20元
五、黑色金屬礦原礦 每噸2-30元
六、有色金屬礦原礦
稀土礦 每噸0.4-60元
其他有色金屬礦原礦 每噸0.4-30元
七、鹽
固體鹽 每噸10-60元
液體鹽 每噸2-10元

⑺ 資源稅的稅率是多少資源稅的會計處理如何做

資源稅是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為了調節資源級差收入並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徵收的一種稅。那麼資源稅的稅率是什麼?資源稅的會計處理怎麼做?下面就讓小K來告訴大家關於資源稅的一些知識吧!
一、資源稅的稅率
資源稅稅率如下:
(1)原油8.00~30.00元/噸
(2)天然氣2.00~15.00元/噸
(3)煤炭0.30~5.00元/噸
(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0.50~20.00元/噸
(5)黑色金屬礦原礦2.00~30.00元/噸
(6)有色金屬礦原礦0.40~30.00元/噸
(7)鹽:固體鹽10.00~60.00元/噸
液體鹽2.00~10.00元/噸
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應納稅額=課稅數量×單位稅額
二、資源稅的會計處理
企業計提、繳納資源稅在適用會計科目、賬務處理方面的規定。按照現行規定,企業繳納的資源稅,應通過“應繳稅金——應繳資源稅”科目核算,具體規定如下:
(1)發生銷售業務時:
企業將計算出銷售的應稅產品應繳納的資源稅,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繳資源稅;
上繳資源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繳資源稅
貸:銀行存款等
(2)發生自用業務時:
企業將計算出自產自用的應稅產品應繳納的資源稅,
借:生產成本/製造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繳資源稅;
上繳資源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繳資源稅,
貸:銀行存款等。
(3)收購未稅礦產品:
企業收購未稅礦產品,
借記“材料采購”等科目,
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按代扣代繳的資源稅,
借:材料采購等,
貸:應交稅費——應繳資源稅,
上繳資源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繳資源稅,
貸:銀行存款等。
(4)外購液體鹽加工團體鹽:
企業在購入液體鹽時,按所允許抵扣的資源稅,借記“應交稅費——應繳資源稅”科目,按外購價款扣除允許抵扣資源稅後的數額,借記“材料采購”等科目,按應支付的全部價款,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企業加工成固體鹽後,在銷售時,按計算出的銷售固體鹽應繳的資源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繳資源稅”科目;
將銷售固體鹽應納的資源稅扣抵液體鹽已納資源稅後的差額上繳時,借記“應交稅費——應繳資源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資源稅案例分析
某鎢礦企業2009年10月共開采鎢礦石原礦80 000噸,直接對外銷售鎢礦石原礦40 000噸,以部分鎢礦石原礦入選精礦9 000噸,選礦比為40%。鎢礦石適用稅額每噸0.6元。該企業10月份應繳納資源稅( )。
【解析】應納資源稅=(40 000+9 000&pide;40%)×0.6=37 500元
四、資源稅相關問題延伸
問:建築施工企業土建工程項目是否需要繳納資源稅?
答:建築施工企業土建工程項目是不需要繳納資源稅的。
問:資源稅包括哪些項目?
答:現行資源稅稅目大概包括7個,即: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和鹽。
資源稅是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為了調節資源級差收入並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徵收的一種稅。那麼資源稅的稅率是多少?資源稅的會計處理怎麼做?下面就讓小K來告訴大家關於資源稅的一些知識吧!
一、資源稅的稅率
資源稅稅率如下:
(1)原油8.00~30.00元/噸
(2)天然氣2.00~15.00元/噸
(3)煤炭0.30~5.00元/噸
(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0.50~20.00元/噸
(5)黑色金屬礦原礦2.00~30.00元/噸
(6)有色金屬礦原礦0.40~30.00元/噸
(7)鹽:固體鹽10.00~60.00元/噸
液體鹽2.00~10.00元/噸
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應納稅額=課稅數量×單位稅額
二、資源稅的會計處理
企業計提、繳納資源稅在適用會計科目、賬務處理方面的規定。按照現行規定,企業繳納的資源稅,應通過“應繳稅金——應繳資源稅”科目核算,具體規定如下:
(1)發生銷售業務時:
企業將計算出銷售的應稅產品應繳納的資源稅,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繳資源稅;
上繳資源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繳資源稅
貸:銀行存款等
(2)發生自用業務時:
企業將計算出自產自用的應稅產品應繳納的資源稅,
借:生產成本/製造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繳資源稅;
上繳資源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繳資源稅,
貸:銀行存款等。
(3)收購未稅礦產品:
企業收購未稅礦產品,
借記“材料采購”等科目,
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按代扣代繳的資源稅,
借:材料采購等,
貸:應交稅費——應繳資源稅,
上繳資源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繳資源稅,
貸:銀行存款等。
(4)外購液體鹽加工團體鹽:
企業在購入液體鹽時,按所允許抵扣的資源稅,借記“應交稅費——應繳資源稅”科目,按外購價款扣除允許抵扣資源稅後的數額,借記“材料采購”等科目,按應支付的全部價款,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企業加工成固體鹽後,在銷售時,按計算出的銷售固體鹽應繳的資源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繳資源稅”科目;
將銷售固體鹽應納的資源稅扣抵液體鹽已納資源稅後的差額上繳時,借記“應交稅費——應繳資源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資源稅案例分析
某鎢礦企業2009年10月共開采鎢礦石原礦80 000噸,直接對外銷售鎢礦石原礦40 000噸,以部分鎢礦石原礦入選精礦9 000噸,選礦比為40%。鎢礦石適用稅額每噸0.6元。該企業10月份應繳納資源稅( )。
【解析】應納資源稅=(40 000+9 000&pide;40%)×0.6=37 500元
四、資源稅相關問題延伸
問:建築施工企業土建工程項目是否需要繳納資源稅?
答:建築施工企業土建工程項目是不需要繳納資源稅的。
問:資源稅包括哪些項目?
答:現行資源稅稅目大概包括7個,即: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和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