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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國土資源局電話是多少

發布時間: 2024-08-29 09:21:20

❶ 鄭州市國土資源局的內設機構

辦公室 職能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文件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文秘、信息、宣傳、檔案、保密、窗口辦文、信訪、保衛、接待和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編制全市國土資源系統教育發展規劃;負責國土資源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政策法規處 職能
組織起草全市土地、礦產資源法規草案和有關政策;協調有關立法工作;負責局規范性文件的審核、備案工作;負責有關行政復議、應訴、錯案追究等工作;監督檢查全市貫徹執行土地、礦產資源法律、法規情況;負責土地礦產資源法律、法 規宣傳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市土地規劃和計劃的執行情況;負責監督檢查農地轉用、土地徵用、土地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交易;負責礦業秩序治理整頓工作;依法查處重大土地、礦業違法案件。
規劃處 職能
研究制定全市國土資源可持續發展戰略;組織落實全市國土綜合開發整治的政策措施;編制、指導和實施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年度計劃;編制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護規劃和其他國土資源專項規劃;負責建設用地項目預審;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工作; 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土地開發整理工作。
財務處 職能
負責擬定有關財務會計制度並指導實施;負責擬定全市土地、礦產資源稅費徵收的有關政策措施;負責監督管理機關和局屬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國家、省和市財政撥付的經費、專項經費及其他資金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礦產資源補償費的納費登記、年審、徵收和稽查。
耕地保護處 職能
貫徹落實國家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 負責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 負責全市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劃分和調整;負責農用地轉用的審查報批和監督檢查; 指導、監督全市土地整理、土地開發、補充耕地、土地復墾等工作。
用地管理處 職能
負責全市用地審批管理工作;負責或參與國家、省、市重點建設項目有關用地事項的審查和協調工作;負責徵用土地的審查報批和監督檢查;負責新增用地的出讓、劃撥工作。
地籍測繪管理處 職能
負責全市土地資源現狀調查、動態監測、地籍調查、變更調查及統計工作;負責全市土地確權、土地登記發證、權屬糾紛調處和權屬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地籍檔案和信息系統;負責調查處理跨縣(市)區和其他重大土地權屬糾紛;負責全市測繪行業管理工作。
土地利用管理處 職能
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作價出資(入股)、出讓、轉讓、租賃、抵押、授權經營和政府收購、儲備工作;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的流轉管理;負責國有企業改革中土地資產處置的審批工作;組織全市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評測;負責審核土地評估機構資格。
礦產開發管理處 職能
負責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采礦審批登記發證和采礦權轉讓審批登記;依法調查處理重大采礦權屬爭議、糾紛;審核評估機構從事采礦權評估的資格;依法監督管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受委託確認國家出資形成的采礦權評估結果;參與礦山企業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審查工作;負責礦產開發利用情況統計工作。
地質勘查儲量處 職能
組織實施國家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辦法、標准、規程、規范;建立健全市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專家系統;管理全市礦床工業指標;負責地質勘查報告和礦山儲量報告的審查工作;負責全市礦產資源儲量的登記和統計;負責地質礦產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負責全市礦產資源佔用和壓覆情況的審查;負責全市地質資料的匯交工作;負責綜合評價全市礦產資源態勢;負責實施國家地質勘查工作標准、規程、規范;組織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負責編制全市地質勘查規劃並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勘查登記發證和探礦權轉讓審批登記;負責地質勘查及地質勘查項目登記管理。
紀檢監察室 職能
組織制定黨風廉正建設的規劃、計劃;協同局黨組加強反腐敗的宣傳教育;負責本級黨組織的黨風廉正建設責任工作;主抓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查辦大案要案,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等反腐敗斗爭三項格局;負責對全市土地管理系統的黨風廉正、勤政情況進行檢查。
地質環境處職能
負責擬定全市地質環境保護政策;組織編制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地質遺跡保護規劃並組織買施;負責全市地質環境和地質遺跡的管理;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單位的資質管理;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災害的防治;參與地熱水、礦泉水資源管理;指導全市地質災害和地下水動態監測、評價和預報。
機關黨委 職能
(一)監督、檢查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組織、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和行政監察對象執行黨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決議、命令的情況,指導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二)依據黨章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保護局直屬單位及本系統的黨組織、黨員和行政、企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的權利。
(三)對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處級(含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行政監察對象違犯黨紀政紀的案件,以及本系統的重大違紀案件,依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檢查處理。
(四)受理局直屬單位及本系統黨組織、黨員和行政、企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
(五)指導局直屬單位及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組織經驗交流。對紀檢、監察工作的情況進行調查研究,並及時向局黨組、理事會及有關單位提出報告和建議。
(六)協助局黨組和理事會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承辦總社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總社直屬單位及本系統黨員和全體職工進行黨風、黨紀、政紀和廉政勤政教育。
(七)承辦中紀委、監察部和局黨組交辦的其它事項。
礦業監察處 職能
負責監督檢查全市貫徹礦產資源法律法規情況,指導督查各縣(市)區對無證采礦、無證勘探、越界采礦、非法轉讓探、采礦權等礦業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組織對無證非煤礦山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受理各類礦業違法行為舉報,負責重大礦業違法案件的調查、立案、聽證、處罰、申請強制執行工作;承擔市礦業秩序治理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信訪處
受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分析排查、協調處理群眾重要信訪,並將情況及時、准確地向局領導報告,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向基層信訪部門交辦來信、來訪事項,並督促檢查辦理情況;承辦局以上單位交辦、轉辦的信訪事項,並按期上報處理結果;參與處理與信訪有關的突發事件,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本區到市以上單位的異常上訪問題。
人事教育處 職能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的管理工作;負責局黨組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察、選拔、任免的具體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和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幹部教育培訓和人才開發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窗口辦公 職能
負責受理和發放國土資源管理業務方面的報件、批文、證本;負責收取國土管理行政事業性和服務性規費;負責聯系有關業務承辦科室的工作情況,隨時掌握辦文進度,主動提供業務政策咨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