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資源縣的文化
文化館
解放前,政府無文化管理機構,各項群眾文化娛樂活動,均系自發進行。解放初期,群眾文化娛樂活動由縣人民政府文教科統管。1952年撤銷資源縣建制後,在延東區設文化站,有幹部1人。1954年恢復縣制,撤銷文化站,建立文化館,初有幹部3人,60年代2至6人。70年代後期,館內分設文藝創作輔導組、文藝演出輔導組、美術創作輔導組和後勤組,幹部職工激增至15人(其中臨時工4人);1985年文工團(文藝隊)被撤銷,所屬人員並入文化館的文藝演出輔導組。1987年,縣文工團分立後至1990年,一直保持8人編制。建館之初,設施簡陋,僅有一座150平方米的民房,1965年成立文藝隊後,與其共用一座房子。1972年文藝隊改建宿舍樓,文化館搬遷至原總工會樓(即現體委)辦公、住宿。1981年,將原公檢法宿舍(民房)改建為文化館宿舍樓,總面積約800餘平方米。1984年,將文藝隊宿舍樓改建為鋼筋水泥結構樓房,共5層,上2層為文藝隊宿舍,下3層為文化館文化娛樂活動場所,單層面積為150平方米。
文化館建立後,曾購置了一批戲服道具及少量樂器。「文化大革命」期間,戲服、道具被毀。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文藝演出輔導組成立後,又陸續置辦了一些古裝和現代戲服、道具及手風琴、風琴、大小提琴和二胡、京胡、高胡、揚琴、琵琴、三弦、月琴、笛子、嗩吶等樂器,可以開展一些小型演出活動。文學和美術創作輔導組每年都購置一些文學、美術理論書籍及參考資料,至1990年共有各種書籍1000餘冊。
2011年以來,該縣針對幹部隊伍中存在的精神怠慢、能力平庸、工作懶散、紀律鬆散、班子軟弱等問題,特別設立「治庸問責辦」,專治「庸、懶、散、軟、奢」惡習。
本報桂林12月11日電 (謝振華、楊征山)人民日報
文化站
自1979年起,全縣8個鄉、鎮相繼成立了文化站(始稱科技文化站),開展圖書借閱和寫作、演出、美術、書法等輔導性業務活動,也開展撞球、錄相放映等文娛活動,成為鄉、鎮群眾文化娛樂活動的中心。文化站的設施普遍比較簡陋,僅兩水鄉和大合鎮有固定場地(大合鎮為磚木結構,兩水鄉為木頭板房),其他各鄉是從鄉政府的辦公樓擠出一兩間房辦公,面積十分有限。其他基本設施只有少量科技或文學讀物和一兩個撞球檯。梅溪、大合兩站添置了一些古裝戲服,各站都添置了少量樂器,如二胡、小提琴等。場地和設施還不能適應群眾文化生活的需求。
俱樂部、文化室
1954年,縣文化館建立後,在業余、自願的原則下,首先在大埠街組建了大合宣傳隊,繼而在修睦、錦頭、梅溪街、瓜里、兩水建立第一批農村俱樂部,參加俱樂部活動的都是群眾中的文藝愛好者和民間藝人。俱樂部人員利用業余時間,編寫牆報、黑板報、放映幻燈、排練小型多樣的文藝節目,為本村或鄰村的群眾演出,既宣傳了黨的政策,又豐富了群眾的文化生活,深受群眾歡迎。1957年,俱樂部發展到37個,1958年大躍進時期,提出文化大普及,農村俱樂部發展到115個,此外各生產隊還組織成立了山歌組、讀報組、廣播組等,群眾文化生活比較豐富。三年經濟困難時期,全部停止活動,1963年後逐步恢復。1966年後的「文化大革命」期間,俱樂部改稱文化室,後又改稱毛澤東思想宣傳隊或政治文化夜校,以夜校普及面最廣,70年代中期幾乎遍及每個生產隊(村民小組),1976年以後又改稱為農村業余文藝宣傳隊。
80年代後,隨著電影、電視、電視錄相之發展及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業余文藝宣傳隊均停止了活動。
工人俱樂部
為縣總工會的二層機構,專事廠礦、機關單位職工的業余文娛活動。建於1952年,在總工會內設一活動場地,有棋、牌等娛樂工具,也有閱覽室,有少量報刊雜志。工人俱樂部在50年代末及60年代初曾很活躍,「文化大革命」期間,其活動隨著工會活動的停止而停止,「文化大革命」結束後亦隨著工會活動的恢復而恢復。現工人俱樂部有露天滑冰場、舞廳、撞球室、錄相放映室等娛樂活動場地及設施。80年代後,它與總工會基本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
老年活動中心
1986年成立老幹部工作局後,隨之建立老年活動中心。1990年老年活動中心建築面積近200平方米,有氣功室、書畫室、棋類室、撞球室、門球場等娛樂設施。 縣內的文物管理工作,1954年後由縣文化館兼管。1989年3月成立文物管理所,設專職幹部1人,負責全縣的文物收集、管理及文物點的登記工作。
古、近代墓葬
唐大璋墓位於瓜里鄉文溪村石山坪村民組。墓主系清道光年間監生,曾參加過道光二十年(1840年)由西延州同程慶齡總裁修纂之《西延軼志》的采訪及校對工作,依例授儒林郎(從六品)。
唐碧田夫婦墓墓主乃清末一大富戶。墓在兩水鄉煙竹村之圳頭田。用三十塊大石板圈圍而成,上刻飛禽走獸、花卉人物,造型精美,有較高的藝術價值及審美價值。
唐妙庸墓墓主系延東一富戶,民國初年去世。墓在該鄉浦田村大筆垌,規模宏大,雕工精湛,堪稱近代墓葬之藝術精品。
古、近代建築
高仙橋位於瓜里鄉白水村下白水。建於清道光末年,設計古樸,頗具特色。
空大橋位於梅溪鄉梅溪街,為單拱石橋,建於清代。
天生橋位於梅溪鄉坪水底村馬家坪。系單拱石橋,建於民國22年(1933年)。建地地勢險要,從橋梁的建築技術角度看,有一定的研究價值。
董家橋位於梅溪鄉大坨村福竹。建於民國25年(1936年)。其中造型及風格富有民族特點,圖案雕刻古雅,有一定的藝術研究價值。
八角亭該亭居延東鄉馬家祠堂東側。全亭以八根大杉圓木為柱,再用四塊大橫方間架成正方形支起整個亭頂,結構獨特、庄嚴古樸。亭頂分兩層,以其正檐呈八角而得名。建於明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系只有榫而未用一釘一栓的木質結構建築,雖經近四百年的風霜雨雪,但仍安然無恙,無絲毫傾斜與走樣,實為木工建築之傑作。
湖南會館清咸豐二年(1852年),湘籍商人遍及境內各地,為了保護其自身利益,乃在當時商賈雲集、物資集散地之合浦街修建該館。佔地面積2000平方米。四周均用石條青磚砌成,其內均為木質結構。正上廳是禹王殿,塑有高達三米的禹王爺全身像;左邊是李公真神殿,右邊是地母殿。正面前廳是金頂塔式的三層飛檐戲台。四面所設的走馬樓將整個會館連為一體。柱棟梁檐皆雕龍塑鳳,廊壁浮雕傳統名戲,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名人題書匾額字跡端莊遒勁。整個建築到處流金溢彩。其規模之宏大、氣勢之雄偉、工藝之精巧,堪為縣內古建築之最。惜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各種雕像、字、畫都被搗毀,約有1200多平方米的建築被拆除,戲台、看樓權存斷垣殘壁。
碑刻
瑤族團規石碑原立於河口瑤族鄉蔥坪村民國時期的村公所內。後幾經搬動,於1958年被人作為橋板架設於沖坪宋潔丞屋前的小溪上。該碑刻立於清咸豐十年(1860年)。共列團規十條,有禁止賭博、偷盜的條款,也有田地、山場的界限劃分及保護森林的措施等。行文簡明扼要,獎罰分明。
抗戰陣亡將士暨死難同胞紀念碑由桂林抗日游擊隊上校司令員吳耀和副司令員蔣山提議,於1939年7月為紀念「七·七」事變陣亡將士而樹立此碑。該碑正面題:「抗戰陣亡將士暨死難同胞紀念碑」,左、後、右三面分別鐫有蔣山的「為國捐軀」、「吳耀的「壯烈先聲」、王潛的「精神不死」等題詞。此碑原豎於舊中峰鄉政府門前(現中峰育才初中所在地),解放後被推置路旁,「文化大革命」期間被砸斷,1989年縣文物管理所成立後,已重新修復。
紅軍長征過境時書寫之標語
1934年12月,中國工農紅軍長征隊伍經過資源,在兩水苗族鄉鳳水村周遊屋後二米高的卵石圍牆上用土紅寫下了三條標語:一、「打倒賣國的國民黨」;二、「取消一切高利貸」;三、「反對強占民田修馬路」!署名「紅政工」,均為楷書。標語的長度分別為3.10米、3.15米、3.25米,字徑在25至30厘米之間。這些標語宣傳了紅軍的政策,使人民群眾了解共產黨及其領導下的紅軍,喚醒人民、鼓舞人民的鬥志。這些標語因長期遭受風雨侵蝕,字跡漸褪。1978年,鳳水村公所採取措施,在寫有標語的牆體前打起簡易木架,蓋上瓦片將標語保護起來。
Ⅱ 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資源縣資源鎮下轄村委會有哪些
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資源縣資源鎮下轄村委會包括大埠街社區居民委員會、沈灘居民委員會、大合村委會、城關村委會、石溪頭村委會、石溪村委會、浦田村委會、金山村委會、修睦村委會、官洞村委會、馬家村委會、文洞村委會、永興村委會、天門村委會、曉錦村委會、同禾村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