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自然資源
自然資源泛指存在於自然界、能為人類利用的自然條件(自然環境要素)。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定義為:在一定的時間、地點條件下,能夠產生經濟價值,以提高人類當前和未來福利的自然環境因素和條件。通常包括礦物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氣候資源與生物資源等。它同人類社會有著密切聯系;既是人類賴以生存的重要基礎,又是社會生產的原、燃料來源和生產布局的必要條件與場所。自然資源僅為相對概念,隨社會生產力水平的提高與科學技術進步,部分自然條件可轉換為自然資源。如隨海水淡化技術的進步,在乾旱地區,部分海水和鹹湖水有可能成為淡水的來源。
自然資源具有3個特點:①有限性。指資源的數量,與人類社會不斷增長的需求相矛盾,故必須強調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②區域性。指資源分布的不平衡,存在數量或質量上的顯著地域差異,並有其特殊分布規律;③整體性。每個地區的自然資源要素彼此有生態上的聯系,形成一個整體,故必須強調綜合研究與綜合開發利用。
不可再生自然資源。
自然資源的內含,隨時代而變化,隨社會生產力的提高和科學技術的進步而擴展。按自然資源的增殖性能,可分為:①可再生自然資源。這類資源可反復利用,如氣候資源(太陽輻射、風)、水資源、地熱資源(地熱與溫泉)、水力、海潮。②可更新自然資源。這類資源可生長繁殖,其更新速度受自身繁殖能力和自然環境條件的制約,如生物資源,為能生長繁殖的有生命的有機體,其更新速度取決於自身繁殖能力和外界環境條件,應有計劃、有限制地加以開發利用。③不可再生資源。包括地質資源和半地質資源。前者如礦產資源中的金屬礦、非金屬礦、核燃料、化石燃料等,其成礦周期往往以數百萬年計;後者如土壤資源,其形成周期雖較礦產資源短,但與消費速度相比,也是十分緩慢的。對這類自然資源,應盡可能綜合利用,注意節約,避免浪費和破壞。這類資源形式周期漫長。
<<辭海>>對自然資源的定義為:指天然存在的自然物(不包括人類加工製造的原材料)如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水利資源、生物資源、氣候資源等,使生產的原料來源和布局場所。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定義為:在一定的時間和技術條件下,能夠產生經濟價值。提高人類當前和未來福利的自然環境因素的總稱.
大英網路全書的定義為:人類可以利用的自然生成物,以及形成這些成分源泉的環境功能。
於光遠的定義為:自然資源是指自然界天然存在、未經人類加工的資源,如土地、水、生物、能量和礦物等
狹義的自然資源只包括實物性資源,即在一定社會經濟技術條件下能夠產生生態價值或經濟價值,從而提高人類當前或可預見未來生存質量的天然物質和自然能量的總和。
廣義的自然資源則包括實物性自然資源和舒適性自然資源的總和。
『貳』 自然資源的概念
自然資源泛指存在於自然界、能為人類利用的自然條件(自然環境要素)。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定義為:在一定的時間、地點條件下,能夠產生經濟價值,以提高人類當前和未來福利的自然環境因素和條件。
1、自然資源按照實物類型一般分以下8類:土地資源、氣候資源、水資源、生物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能源資源、旅遊資源等
2、空間分布
地面資源—氣候、水、土地、生物等資源
地下資源—地下礦藏、地熱、地下水等
自然資源的概念:人類直接從自然界獲得,並用於生產和生活的物質和能量。
自然資源和能源資源既有聯系又有區別。有的自然資源同時也是能源,比如煤炭、喊橡激石油、天然氣;有的自然資源不是能源,比如鐵等金屬礦產、氣候資源、土地資源等;有的能源資源也不屬於自然資源,比如電能;沼氣等經過加工的能源。
『叄』 自然資源的概念
自然資源就是天然資源。
自然資源是指凡是自然物質經過人類的發現,被輸入生產過程,或直接進入消耗過程,變成有用途的,或能給人以舒適感,從而產生經濟價值以提高人類當前和未來福利的物質與能量的總稱。
自然環境中與人類社會發展有關的、能被利用來產生使用價值並影響勞動生產率的自然諸要素,通常稱為自然資源,可分為有形自然資源(如土地、水體、動植物、礦產等)和無形的自然資源(如光資源、熱資源等)。
自然資源具有可用性、整體性、變化性、空間分布不均勻性和區域性等特點,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和社會物質財富的源泉,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依據之一。
對自然資源,可分類如下:生物資源,農業資源,森林資源,國土資源,礦產資源,海猛頌含洋資源,氣候氣象,水資源等。
自然資源的特徵
①數量的有限性。指資源的數量,與人類社會櫻兄不斷增長的需求相矛盾,故必須強調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
②分布的不平衡性。指存在數量或質量上的顯著地域差異,某些可再生資源的分布具有明顯的地域分異規律,不可再生的礦產資源分布具有地質規律。
③資源間的聯系性。每個地區的自然資源要素彼此有生態上的聯系,形成一個整體,故必須強調綜合研究與綜合枝笑開發利用。
④利用的發展性。指人類對自然資源的利用范圍和利用途徑將進一步拓展或對自然資源的利用率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