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池州市國土資源局機構簡介
位於安徽省的池州市設立有一個重要的政府部門——池州市國土資源局,其成立的日期可以追溯到2001年4月。目前,該局的常設工作人員總數為32人,內部設有十一個功能明確的科室:耕地保護科、土地利用科、地籍管理科、規劃法規科、礦產開發與地質環境保護科、地質勘查與礦產儲量科、測繪管理科、執法監察科、人事教育科和辦公室。此外,該局還下轄三個分局和一個執法監察支隊,以及三個事業單位,共同構成了其完整的組織架構。
池州市國土資源局的主要職責在於全面負責該市的土地、礦產以及測繪管理工作。他們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致力於資源保護與合理開發,為池州市的社會經濟快速發展提供堅實的支持。近年來,該局的工作成績顯著,每一年都能在省國土資源廳和市政府的工作目標考核以及政風和效能建設評估中取得新的突破。全體幹部職工的共同努力和機關的整體風貌也煥然一新,體現了他們的專業能力和高效服務。
② 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內設機構
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內設機構負責多項職能,涵蓋綜合管理、政策法規、規劃、財務、征地管理、地籍測繪、土地利用、耕地保護、礦產開發、礦產資源儲量、地質勘查、地質環境、資源恢復整治、執法監察、科技外事、人事管理、離退休工作以及黨群工作。
辦公室主任趙建明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包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宣傳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國土資源信息資料公共服務。
政策法規處由袁啟領導,負責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國土資源行政執法聽證,推動國土資源行業依法行政。
調控監測處由黃發儒負責,主要職責包括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和綜合研究,提出全省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宏觀經濟運行及相關改革政策研究,擬訂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並承擔綜合統計工作。
規劃處由孔繁茂擔任處長,負責編制實施國土、土地利用、礦產資源、地質環境等綜合規劃,組織編制資源調查評價、勘查、開發、整理、復墾等專項規劃,並依法指導和審核省級以下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等。
財務處由劉健管理,承擔國土資源有償使用的工作,參與土地、礦產等資源性資產和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權益有關管理工作,以及國土資源專項收入征管工作。
征地管理處由孫佩祥領導,統一管理城鄉土地徵收、農用地轉用工作,統一審核徵收徵用建設用地,並承辦報國務院、省政府審批的各類建設用地審核、報批工作。
地籍測繪管理處由李傳殿負責,承擔土地調查、監測、統計的規程、規范、標準的擬訂和實施,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以及土地確權、登記、爭議調處等工作。
土地利用管理處由張華發擔任處長,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和土地市場管理工作,規范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轉讓行為,擬訂土地供應、土地價格、土地資產和土地儲備管理政策。
耕地保護處由潘平負責,承擔基本農田保護、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工作,以及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的有關工作,監督檢查基本農田保護和佔用耕地補償制度落實情況。
礦產開發管理處由未指定負責人,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礦產資源開發管理的政策措施,承擔礦業權審批登記發證的管理工作,以及礦產資源保護和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相關管理工作。
礦產資源儲量處由胡永勝管理,組織實施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辦法、標准和規程,負責礦產資源儲量評審、登記、統計工作,並承擔礦業權評估和地質資料的匯交管理工作。
地質勘查處由夏炎負責,組織開展礦產資源調查評價,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省級地質勘查項目,並負責地質勘查成果和地質勘查單位資質管理工作。
地質環境處由過仕偉擔任處長,組織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承擔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跡、礦業遺跡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的工作,以及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
資源恢復整治處由未指定負責人,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採煤塌陷區綜合治理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劃,負責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執法監察局由潘海濱領導,負責監督檢查國家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和測繪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擬訂土地、礦產、測繪執法監督和違法案件查處的規定並組織實施,並依法組織查處重大土地、礦產資源和測繪違法案件。
科技外事處由董純管理,組織編制國土資源科技發展戰略、規劃,組織實施重大科技計劃,承擔國土資源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並承擔對外合作交流和外事接待工作。
政治部由晏飛擔任主任,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省轄市國土資源局領導班子及相當級別幹部管理的有關工作,並承擔行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有關工作。
離退休工作處由席峰擔任處長,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並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由張嵐擔任專職副書記,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監察室由周學鋒擔任主任,按照《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監察廳關於對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實施意見》的規定履行職責。
(2)安徽國土資源有哪些擴展閱讀
安徽省國土資源廳 是主管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及測繪行政管理的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③ 安徽省國土資源廳的直屬單位
單位性質:副廳級事業單位、機關依照公務員管理。
主要領導:徐鐵軍 (院長(局長)、黨委書記)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測繪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技術標准;監督檢查直屬單位測繪技術、質量、規程、規范、產品的標准和測繪基準的執行。
二、承擔全省基礎測繪、地籍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的實施工作,參與同測繪有關的重大質量事故、技術爭議、技術糾紛的處理,負責測繪項目設計和專業設計審核工作。
三、承擔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和測繪儀器計量檢定的具體事務工作。
四、組織進行多層次的測繪科技攻關和技術開發工作,推動測繪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促進傳統測繪技術體系向數字化測繪高新技術體系的轉變。
五、承擔「省級基礎測繪設施項目」的實施和省級基礎地理信息資料庫的維護、分發、開發應用及數據供後服務工作,承擔省、市、縣(市、區)政區圖和有關內部圖(冊)編制工作。
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測繪事業費、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和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負責測繪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培訓工作;承擔全省測繪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工作。
七、承辦省政府及省國土資源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址:合肥市龍河路2號 (安徽省土地開發復墾整理中心)
單位性質:正處級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領導:程從坤 (院長、黨支部書記)
主要職責:
負責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方法研究、編制、實施技術指導工作;承擔土地後備資源調查、荒廢土地開發復墾的規劃編制和開發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技術鑒定工作;承擔省及國家審批建設項目征地包幹事務的勘測、定界及勘測成果復核工作;承擔全省土地管理信息系統工作。負責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專項規劃編制;承擔省級土地開發復墾整理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承擔擬定土地開發復墾整理技術規程和管理辦法;承擔全省土地開發復墾項目論證和技術咨詢服務工作。
地址:合肥市經濟開發區繁華大道302號 (安徽省土地爭議調處事務中心)
單位性質:正處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主要領導:王爾發 (主任、黨支部書記)
主要職責:
受省廳委託承擔和指導全省建設用地和耕地、土地後備資源的收購儲備工作,實施建設用地以及新增耕地的收購儲備和利用;承辦政府職能性、公益性、社會服務性的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出讓底價、礦業權的評估和政府授權經營的土地資產評估工作;編制全省地價指數,發布地價信息;承擔全省征地拆遷補償費用區片價標准評估的綜合協調事務;承辦國有土地使用權、礦業權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事務;承辦土地登記代理事務和各類國土資源證書管理工作;對全省國土資源利用現狀進行調查研究,參與有關政策法規的前期調研論證,為政府決策提供服務;受省廳委託承辦有關土地權屬爭議案件和征地補償爭議案件調處事務;承辦省廳委託的有關行政管理事務和幹部培訓事務。
地址:合肥市東流路 (安徽省地質資料館)
單位性質: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領導:周華民 (主任、黨支部書記)
主要職責:
負責全省國土資源信息系統建設、維護及技術服務工作;承擔全省地質資料的保管、利用和研究開發等工作。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296號 單位性質:正處級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領導:姜波 (主任、黨支部書記)
主要職責:
承擔全省各類礦產資源儲量報告的評審和地質勘查評審的有關技術服務工作。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296號地礦大廈3樓 (安徽省地質博物館、安徽省古生物化石科學研究所)
單位性質: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領導:蔣立愛 (館長、黨支部書記)
主要職責:
承擔古生物化石和地質標本收集、修復、保管、展示及研究工作。
地址:合肥市經濟開發區繁華大道302號 單位性質:正處級財政供給事業單位。
主要領導:胡愛國(院長、黨委書記)
主要職責:
負責化工地質勘查,以及相關礦產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地質地形測繪,岩土、礦物、土壤和水質分析鑒定測試等技術服務工作。
地址:馬鞍山市湖東中路1900號新紀元商務樓 (安徽省地質調查與環境監測中心)
單位性質: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領導:李建設 (主任、黨支部書記)
主要職責:
負責全省公益性、基礎性、戰略性地質調查與礦產勘查項目的管理工作;承擔全省地質環境、地質災害的調查和監測評價工作。
④ 安徽國土資源廳和安徽省地礦局有行政隸屬關系了嗎
不是。安徽省地礦局為省政府直屬正廳級事業單位。不受國土廳領導。
安徽省地質礦產勘查局(簡稱省地礦局)成立於1958年4月,原稱安徽省地質局,主要承擔國家和安徽省基礎性、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資源勘查任務。
1983年11月,更名為安徽省地質礦產局,實行省政府和地礦部(國土資源部)雙重領導以部為主的領導體制,兼行全省地礦行政管理職能。
1999年7月由國土資源部劃歸安徽省管理,2000年3月省直機關機構改革,我局地礦行政管理職能並入新組建的國土資源廳,主體仍獨立運作,為省政府直屬正廳級事業單位。
⑤ 安徽省國土資源廳職責調整
安徽省國土資源廳職責調整,旨在優化職能結構,提高行政效率與服務質量,強化土地與礦產資源管理。具體調整內容如下:
首先,取消已被國務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簡化行政流程,降低企業與個人的負擔。
其次,取消職業技能鑒定、頒證職責,將這些職能交由專業機構或社會組織承擔,推動專業化、市場化發展,提升職業技能鑒定的公正性和權威性。
第三,科技成果轉化的具體實施職責被轉移給事業單位或社會中介組織,以促進科技成果的高效轉化與應用,激發科技創新活力。
第四,土地評估、礦業權評估、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機構資質認定等職責交由相關協會負責,旨在引入行業自律機制,提高評估與評審的專業性與公正性。
最後,加強土地供需調控與總量平衡,落實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以保障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與可持續發展。同時,強化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整體控製作用,確保土地利用的科學性和前瞻性。
此外,加強礦產資源規劃與合理開發利用管理,提高資源回採率和資源綜合利用率,實現資源的高效利用與保護,促進經濟社會的綠色、可持續發展。
通過這些調整,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將更好地履行職責,推動土地與礦產資源的合理、高效利用,促進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
(5)安徽國土資源有哪些擴展閱讀
安徽省國土資源廳 是主管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及測繪行政管理的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