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村委會能出租土地嗎
村民委員會是村集體的代表,可以依法發包本集體所有的土地。但同時要區分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1、發包耕地的,只能向本村村民發包,不得向村外人員發包。
2、發包荒山等五荒地的,可以通過招標、拍賣等方式向任何人發包,但需要提前經本村村民會議通過,並報鄉鎮政府批准。另外,本村村民享有優先承包權。
3、上述所有已經發包的土地,只能用於農業項目,不能做非農業建設。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承包權。
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的,應當對承包方的資信情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審查後,再簽訂承包合同。
因此,當村委會未通過法定程序私自將本村土地對外出租,即侵犯了本村村民的合法權益,應當及時啟動法律程序進行維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七條
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經營權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並向發包方備案。受讓方通過流轉取得的土地經營權,經承包方書面同意並向發包方備案,可以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 擔保物權自融資擔保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實現擔保物權時,擔保物權人有權就土地經營權優先受償。 土地經營權融資擔保辦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