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苗葯資源的開發利用原則
有三條。
1、堅持資源保護與產業發展相結合。
2、葯材資源的供給與消耗平衡原則。
3、堅持動態評估原則,中葯產品在其立項、研製、上市後等階段均應開展葯材資源評估。
B. 苗醫葯的苗醫葯資源基礎與特色
苗葯命名亦有其特色與規律性,苗族聚居地區和方言雖有不同,但其命名方法基本相似。對「葯」的稱謂,川黔滇方言苗語或湘西方言苗語均稱之為「Guab」(苗文),其近似漢語譯音為 「 嘎 」(下同);黔東方言稱為 「Jab」 ,「 佳 」 。對苗族葯材的命名,無論是來源於木本、草本、藤本類等的植物葯,還是來源於昆蟲、鳥獸類的動物葯,其名稱的第一詞素(第一音節、或一、二音節)一般都是該葯材的類別或葯用部位的意譯;第二、三詞素(一或幾個音節)是以葯材的動、植物名或特徵(一般特徵為形狀、氣味、顏色、生長季節及習性、功用)的意譯。例如,車前草 「 Vob ngeix dlliangt」 (窩里八降): 「 窩 」 ,即草類,是類別; 「 里 」 ,是特徵,即比較小的意思; 「 八降 」 ,即該葯的植物名稱。又如木本葯材:以 「 Det」 (豆)詞起頭。 「 豆 」的意譯為木,如杜仲,苗文名為 Det dem (豆頓)[ 2 , 3 , 4 ]。 苗族醫對疾病的認識和立方遣葯有其獨特模式。苗族在長期生產和與疾病斗爭的實踐中,總結積累了豐富而寶貴的醫葯經驗,逐漸形成了苗族醫的「綱、經、症、疾」的理論模式,以及關於病因、疾病分類、診斷、治療和預防等方面的具有濃郁民族特色的苗族醫葯理論。苗族醫將疾病分為「冷病」、熱病」兩綱,並認為冷病、熱病是相互對立又存在一定聯系的兩類疾病。一般來說,凡疾病在發生發展過程中,表現為慢性、寒冷、虛弱、安靜、功能低下等多屬冷病;表現為急性、灼熱、躁動、機能亢進的多屬熱病。苗醫根據疾病表現和起病快慢,分為「冷經」、「熱經」、「半邊經」、「快經」、「慢經」五經;苗族醫中流行著「病有一百單八症」的說法,並將一百單八症分解為「三十六經、七十二症」,或「三十六大症、七十二小疾」,或「四十九症、四十九翻、十丹毒」。如此則形成了苗族醫的「綱、經、症、疾」的理論模式特色。
苗族醫用葯的基本原則是:「熱葯治冷病」,「冷葯治熱病」。苗葯則分「冷葯」、「熱葯」兩性,又分酸、甜、辣、麻、澀、辛、淡等七味。在黔東南地區,還根據葯物的性味歸入「五經」。其原則是:凡味甜、麻、香、辣的葯物屬熱葯,歸屬冷經;香、辣的葯物同時歸屬於快經、半邊經;凡味酸、苦、澀的葯物屬冷葯,歸屬熱經。苗族醫用葯有立方簡要、遣葯精煉,多一方一葯的特點,並擁有大量「簡、便、廉、驗」的單方、驗方與秘方。在防治疑難病、常見病、慢性病、老年病等方面有其特殊療效和絕招。苗族多居住在廣袤的山區,有得天獨厚的天然葯物場地,用鮮葯可以就地取材,勿需加工貯藏,故苗族醫尚多應用鮮葯,這也是其用葯特點之一。苗葯方劑一般較簡單而實用,除單味葯劑外,其復方方劑的組成葯物分為「母葯」(主葯)與「子葯」(副葯或輔葯)兩大類而加以伍用。「母葯」(主葯)是根據主要症狀所用葯物和葯物功效而確定的;「子葯」(副葯或輔葯)則是根據次要症狀所用葯物或協助增強主葯功效等而確定的。苗葯方劑多數味組成,大復方較少見。苗葯劑型多種多樣,大多保持傳統劑型特色。常見的有水煎劑、水酒共煎劑,酒浸劑、油浸劑、煎膏劑、散劑、丸劑、灸劑、薰蒸劑等。另外,還有將葯物與豬腳同燉服,葯物與蛋同煮服,葯物用水酒或醋磨汁,鮮葯搗爛外敷等多種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