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壓覆礦產,可以具體的解釋下嗎
壓覆礦產資源:指在當前技術經濟條件下,因建設項目或規劃項目實施後,導致已查明的礦產資源不能開發利用。
通俗講,就是礦產被建設項目壓住了,不能開采。
壓覆礦產資源經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批准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不再受理對該礦產資源儲量的采礦權和探礦權登記申請。所以在一般情況下是不允許開採的,特別是法律禁止開採的區域。但也不是永久性的,以後情形改變了或採取措施後法律允許了可以再論證利用。
⑵ 壓礦評估是什麼
壓覆礦產資源是指建設項目實施後,導致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及保護區范圍內礦產資源不能開發利用。
第三條 凡是准備建設鐵路、公路、工廠、水庫、輸油(氣)管道、輸電線路、各種大型建築物或者建築群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除外),建設單位應委託有資質的地勘單位對用地范圍及外延保護區寬度的范圍內進行礦產資源分布及礦業權設置情況的調查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