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土資源局和國土資源部是同一個單位(意思)嗎
為同一個系統.國土資源部為中央政府組成部門,國土資源局為地方政府組成部門.省直部門一般叫廳,不叫局,但直轄市的叫局.市和縣一般叫局
㈡ 什麼是自然資源局
土地局全稱叫「國土資源局」,其最高上級單位是「國土資源部」,為國務院組成部門。受到當地政府和上級部門的雙重領導。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土資源部,為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土資源部管理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國家土地督察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國土資源部負責土地資源 、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是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保障部門,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後勁所在,在國民經濟中具有基礎地位。
全網資源公縱呺,冉金坊
㈢ 礦產資源管理局和國土資源局什麼關系
地質礦產部與國家土地局等合並,叫國土資源部。
主要管理礦產、土地、海洋和測繪等。
1998年3月10日,九屆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 根據這個決定,由地質礦產部、國家土地管理局、國家海洋局和國家測繪局共同組建國土資源部。 保留國家海洋局和國家測繪局作為國土資源部的部管國家局。
按照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新組建的國土資源部的主要職能是: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在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中,國務院機構被分為四類:宏觀調控部門,專業經濟管理部門,教育科技文化、社會保障和資源管理部門,國家政務部門。國土資源部放在教育科技文化、社會保障和資源管理部門一類中,與教育科技文化、社會保障一起作為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保障部門,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後勁所在。這充分突出了國土資源在國民經濟中基礎地位。
新建立的國土資源部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法律及法規,依法行政。並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調整組織機構,把部政府職能切實轉變到宏觀調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來,完善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符合我國市場經濟要求的資源管理機制。
㈣ 國土資源局是什麼時候成立的
國土資源局是1998年成立的,之前不是叫國土資源局,而是叫土地管理局。所以說,1987年,國土資源局還沒有成立。
但是,應該叫國土資源部,現在已經更名為自然資源部。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是國務院26個組成部門之一。
2018年3月1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自然資源部,不再保留國土資源部、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2018年3月1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七次全體會議經投票表決,決定陸昊為自然資源部部長。
對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管,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履行全民所有各類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調查和確權登記,建立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負責測繪和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等。
㈤ 98年之前沒成國土資源部,叫什麼機構
國土資源部是根據1998年3月10日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的決定》而設立的,1998年4月8日正式成立。
國土資源部是由原地質礦產部、國家土地管理局、國家海洋局和國家測繪局共同組建而成的。
㈥ 土地局全稱叫什麼
土地局全稱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土地管理局,簡稱國土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原有直屬機構。
1986年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土地管理局正式設立。1998年3月10日,根據第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批准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撤銷國家土地管理。
主要職責是:
(一)制訂有關土地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並組織貫徹執行和實施監督檢查。
(二)加快土地信息建設,研究制訂全國土地管理事業發展戰略,預測中長期各類用地需求,做到土地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大體平衡。
(三)統一管理全國土地和城鄉地籍、地政工作,查處土地權屬糾紛。主管全國土地的調查、統計、定級、登記、發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土地估價工作。制訂土地定級、估價標准及全國土地調查計劃。建立健全土地統計制度和土地動態信息監測體系,制訂地籍管理技術規程。